□孙钰婷
(西南林业大学,云南 昆明 650224)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辐射带动全国近1/2 的农户实现增收,遍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农村休闲观光旅游、民间工艺、服务、金融信用等多个产业,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有效治理乡村生态环境。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在现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其是同类别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别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以资源联合的形式,形成的民主管理的一种互动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参与联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主要提供农产品和农业生产材料的购买、销售、加工、运输、贮存以及与之相关的生产经营类技术、信息等相关服务。以生产、供销、信用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比较普遍。
2.1.1 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助推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的基础上逐渐建立起来的,其目的是满足每个社员的需求和要求。合作联合的形式更能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以“一户带一户”的形式形成联动效应。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实现了农户之间的联合,为农业生产提供人为要素,助力乡村振兴,而且能够合法流转土地,为乡村振兴提供必要的土地支撑。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和政府在资金、科技等方面提供各种扶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和载体[1]。
2.1.2 是助力农业社会服务的重要载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提供的是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材料的购买、销售、加工、运输、贮存、技术和信息等相关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入社成员以及其他联合主体提供市场化服务方面的支撑,有助于农业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2.2.1 助力产业兴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成和发展顺应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对入社成员以及其他联合主体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的指导,不仅有助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更有助于特色农村产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户带户”的形式,进行生产经营指导和技术、信息传播,能在扩大辐射区域的基础上帮助农户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助力农村产业兴旺。
2.2.2 助力生态宜居
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全能在内部实现对社员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比如,宣扬绿色生产和发展理念,引导农民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施用有机肥等,着力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既能有效减少农业生产活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又能助力乡村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2.2.3 助力有效治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户带户”助力乡村农业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社内培训、生产经营和技术指导有助于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提升农民文化、科技素养,最大程度发挥农民自治作用。社内宣传教育,可以重点普及社会伦理道德、法制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内容,不仅能提升农民文明素质,还能提升农民的法制意识,助力依法治国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中作用的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成功示范和经营榜样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多维助力乡村治理,引导农户协同合作,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2]。
土地改革之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兴起,其主要目的是以最快的速度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经营合作的意愿不断加强,合作社的形式也逐渐丰富起来。为进一步规范合作经营,满足农民合作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逐渐走上依法发展的道路。
截至2020 年11 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已经达到224.1 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扩大社际联合覆盖范围,通过共同出资、共建品牌、共享收益,组建联合社1.3 万家,经营收入远超单体合作社。贫困地区也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72 万家,通过带动贫困户入社助力乡村产业发展。2021 年《农民日报》公布了“2021 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500 强排名榜”。
近年来,无论是在农村农林牧副渔行业,还是技术推广、金融信用、仓储物流等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在化解“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进一步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类型和规模也逐渐扩大。现阶段,8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聚焦在传统产业上,其余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向加工产业、流通产业、信用产业纵向发展。在传统产业领域,“互联网+”新业态也进一步助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横向发展,比如,以观光、休闲为主的特色农村旅游产业,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农村特色服务产业等。目前,我国已经有数以万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乡村旅游观光休闲农业,有3 万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村电商服务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实现多元化发展,影响辐射范围逐渐扩大。
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社员多是农户,农户多有种植和养殖经验,但是绝大多数没有专业的技术。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骨干社员多是村内有一定声望和地位的村支书或者村长,其以多年的生产经营经验来指导和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现代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了解不多。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范围不断扩大,经营类型也逐渐增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多方面人才的需求缺口越来越大。互联网迅速发展,市场经济瞬息万变,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出现了定位不清晰、优势不明显、竞争能力不足等方面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政策解读、新技术指导和应用、品牌建设、资源整合、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人才需求逐渐增加[3]。
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之初都会有属于自己的规章制度,发挥基本管理效用。但是,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入社成员文化水平差异较大,缺乏法制和民主意识,自我管理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践行和落实,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逐渐显得不够完善和健全,管理效用也越来越弱,社员利益受保护的程度有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入社的积极性,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作用的发挥。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以户带户”的方式发挥辐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规模小、自身竞争力有限、辐射能力弱,对农户的吸引力较小。社与社之间缺乏联合,更难以发挥辐射作用。但整体上这种农民合作联合的形式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如果能最大程度肯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地位,发挥其体量优势,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将得到最大化发挥。
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运行机制是助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可充分调动政府、社会组织、合作社和社员力量,清晰界定和处理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社员、合作社骨干的关系,制定更符合市场发展趋势、全面、合理的规章制度,强调规范运行,健全管理机制。政府部门发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划、引导和管理效用,建立健全相关方面法律法规,基于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建立专门的监督和监察体系,制定更为合理的扶持和约束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更有力的资金保障,在保证社员利益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的基础上,将盈余用于合作社发展,在社员“分红”方面更强调公平、公正、合理;清理市面上的“空壳”合作社,清查经营异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和帮助经营管理和技术指导不到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力提升整体合作社经营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和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盈余分配、档案和内部监督等,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性及管理水平,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程度发挥在乡村振兴中的功能和作用[4]。
优秀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必要生产力。人才问题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化发展首先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尤其重视人才在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方面作用的发挥。二是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力度,给予高素质、高专业、高技能复合型人才优待扶持,逐渐优化和完善人才考评机制,给优秀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三是拓宽人才培育渠道,优化人才培育模式,逐渐构建相对全面的人才框架,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多维发展需求。四是重视对合作社领导班子、骨干力量的技术、法律和管理培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班子和社员的协作意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法合规、团结协作的基础上实现民主经营和有效管理。五是逐渐完善和健全人才返乡和人才下乡的后续保障机制,逐步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养老、教育、就业等政策,吸引更多城市人才下乡支援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六是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发展需求,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提供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七是给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提供更多学习和进修机会,逐渐培养一支纪律性强、技术过硬、作风良好、示范引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班子[5-6]。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越大,辐射和影响范围越广,市场影响力越强,因此重视高水准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农村组织之间的强强联合,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效应。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和种养殖大户、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和整合,最大程度发挥农村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建品牌、共享红利,不仅可以优化农村的产业经营形式,而且可以进一步提升传统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提升土地利用率。高水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实现强强联合,可以扩大辐射范围,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抗风险能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助力经济效益最大化。在政府和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基础上,地方政府可以促成产业链联合合作社建立,最大程度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效能,增加产业附加值。引导农户之间以各种新颖合作模式从原有的分散经营朝着“抱团”闯市场发展,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7]。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有效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之一。因此,要重视、肯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最大程度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政府助力作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与农村优秀企业实现联合,一方面,汲取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进一步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范围和产品服务市场。另一方面,发挥农村资源优势和企业经营优势,助力品牌建设,增加农产品和相关服务附加值,树立品牌和良好服务形象。在大力支持农户发展新型产业的基础上,鼓励农户兼顾农业生产。结合乡村振兴和农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优化和布局农村农业生产服务产业,比如,发展农业服务外包市场,引导农民将土地托管给专业机构,为农民提供一站式菜单服务,减少土地流转和生产成本的同时,让农民的土地也最大化发挥效用[8]。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存在与发展有助于现代化农业建设,助力农民脱贫致富,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土地改革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人才、管理、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政府组织和各部门要尤其重视、肯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运营机制,多维关注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问题,促成合作社之间以及合作社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强强联合,才能最大程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