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相遇:作为电影现象学的基础概念

2023-11-05 15:48:31彭万荣
荆楚学刊 2023年5期
关键词:实事电影意识

摘要:电影相遇是一个实事,即为“观众看电影”的实事描述,由此构成的实事间的相互关系即为事态;电影相遇就是观众与电影结构而成的意向性关系项。在这个意向性行为中,注意、记忆和判断是电影相遇的基本事态的显现方式,本文特别指出,电影是不能客观化并被描述为客观的,由此可揭开欣赏、理解和阐释电影的新局。

关键词:电影;相遇;实事;事态;意识

中图分类号:J9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768(2023)05-0005-07

一、实事、事态

现象学有一句很响亮的口号:“回到实事本身去。”(Auf die  sachen  selbst  zurückgehen),这个思想在胡塞尔的著作中至少有两处表述,一处为《逻辑研究》:“我们要回到‘实事本身上去。我们要在充分发挥了的直观中获得明见性。”[ 1 ]一处为《纯粹现象学通论》:“合理化和科学地判断事物就意谓着朝向事物本身。或从语言和意见返回事物本身。”[ 2 ]如何理解胡塞尔的“回到实事本身”?这里首先涉及到对实事的理解,实事,德语为sache,李幼蒸译为事物,倪梁康译为实事,两种译法均有人采用。然而,无论是“回到事物”,抑或“回到实事”,都是一种修辞性的表达,都是“回”不去的。從汉语表达习惯而言,“回到实事”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一些。其次,这里有一个“回”的方式,这个方式就是“直观”或“科学判断”,显然,直观是一种意识行为,有时表现为语言,是一种对实事的直接把握方式。再者,回到的结果是为了获得“明见性”,也可以说,直观是实事本身的明见性现身。由此,我们可以将“回到实事本身去”视为现象学的基本思想,即为了获得对实事本身的明见性而采用的本质直观方法。

人类的新知大体上是从判断句获得的,如“太阳是红的”,“水是由氢元素和氧元素构成的有机物”,“电影艺术的基础是蒙太奇”[ 3 ],等等,然而,“回到实事本身去”,并不是一个判断句,并不遵从P是Q的形式结构,因而我们不会收获任何新知识。我们不得不再次回到“回到实事本身去”,在胡塞尔对它的说明展开上去进行判断。可以说,“回到实事本身去”是现象学意义上的一种“事态”(Sachverhalt)描述。事态隐含但不等于实事,简单地说,事态就是实事间的状态,指实事或对象之间所结成的相互关系。这个思想对我们理解现象学十分重要。现象学,在胡塞尔的意义上是关于纯粹意识的学说,它以意向性为建基,探讨意识结构中各关系项之间的可能状态。意向性结构由两部分组成,意向行为(Noesis)和意向对象(Noema),意向就是意识朝向;所谓意向行为,就是意识对某个对象的意识发射活动;所谓意向对象,就是被意识所捕捉到的某个对象,有时干脆称之为意向关系项。“回到实事本身去”就是朝向意向性结构的事态,它具有纯粹现象学发生学的意义。

任何结构都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构成,意向性结构也是如此。如前所述,意向性结构由意向行为和意向对象组成,这两种要素并非天然或自然地组合在一起的,而是因为意向朝向这一意识天性的缘故,正如胡塞尔所说,“任何一个意识都是‘关于……的意识。”[ 4 ]因此之故,意向性在现象学中享有核心之核心的地位,这已为现象学运动史乃至哲学史所公认。问题是,意向性并非天然地或时时刻刻发生的,这说明还有比它更基础的意识活动存在。这个活动就是注意(Aufmerken),注意是意识对某个对象的瞄向或关注,无论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意识瞄向了某个对象,意向性只是注意的意识特性。准此,我们可以将注意视为意识的优位意识,先于意向性的意识状态。此时,意识通过注意与对象有一个交接点,马克斯·舍勒说:“现象学哲学家到处寻找显示着世界内涵的‘源泉本身,以求畅饮一番。他的反思目光在此仅滞留在体验与世界的相接点上——无论所涉及的是物理之物还是心理之物,是数字还是上帝或其他东西。”[ 5 ]这个相接点是一个实事状态,我们称这个状态为相遇,它是所有意识活动并带出意识活动的根基。

相遇,就是彼此的照面、碰面。从现象学观点来看,相遇就是意识注意到了、观察到了、知觉到了某个对象;注意、观察、知觉,包括舍勒说的体验,都是某种意识状态,在某个对象没有被它的目光捕获时,它只是一种功能性的潜在,也就是说,它和对象的那个交接点没有出现,各是各的,意识是意识,某物是某物,它具备知觉的功能,但并没有出现知觉。一旦意识照见了某物,也就是将对象摄入到它的视域,知觉就苏醒了,知觉就成了关于某物的知觉。由此,意识和对象建立起此前并不存在的意向关系,关系项中的任意一项都不能脱离另一项而存在。莫里斯·梅洛-庞蒂将这种关系称为“纯事实”。这个事实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实事的两种构成,意识和对象。这两者的相遇就是事态,意识遭遇到对象,不管对象是实有,还是虚无,它都必须被意向到,至于它敞开多少,或者被给予多少,则是另外一件事情。总之,对象究竟逃不出意识的视域,它因意识之光的照拂从现象界进到意识界,成为了一个全新的现实。梅洛-庞蒂说:“相遇把一切从我开始就已经是可能的东西现实化。”[ 6 ]此时的对象不再以它原有的样貌呈现在意识之中,而是被意识捕捉到并被意识化了的东西。

所有人类的研究活动无不是这种相遇的结果,即现实的意识化和意识的现实化。哲学家通过他的意识将世界对象化,把它当成或命名为一个客体,如笛卡尔所做的那样,然后与这个客体打交道,将他的发现通过逻辑证明称之为真理。那么,在真理出现之前呢?在真理出现之前是主体和客体的相遇,这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这个事实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主体遇到客体,遇到就是看到、观察到、注意到,这是一个意识活动,它是人类一切文明的根基。可理论家往往忽视这一活动本身,直接跳到对象上去做出论断。结果我们会因为忽视这个基础事实,导致我们的判断出现偏差,或者含糊不清,或者自相矛盾,或者自欺欺人,甚至我们找不到出现偏差的原因。我们对电影的判断就是如此。

电影相遇,指的是电影和观众的面对面(Face to  face),观众在看电影,电影遇到了看它的观众。这是发生在电影身上最初始的客观的现实。观众看到电影,他的目光投向电影,也就是他的精神之眼捕捉到电影,他的意识活动同时就开启了。他愉悦、紧张、兴奋、担心、恐惧、害怕……,各种精神活动始料未及地接踵而至。而引發他产生这些精神活动的是电影,他跟电影没有任何现实的、物质的、功利的关系,是电影中的人物、故事、情节、光影或音响在吸引着他,他深陷其中,无以自拔,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涕泗横流。本来,他跟电影没有任何关系,可是,他和电影在电影院相遇了,他的注意力被银幕波动的光影所牵引,他的意识朝向了原本外在于他的那块银幕,他将那银幕从物的光影形态转化为他的意识形态,这就是世间最惊人的奇迹:观众和电影的相遇。电影和观众在电影院相遇,这就是实事;电影和观众组成的意向性关系就是事态。我们对电影的考察即建基于此。

二、电影实事

电影是什么?这是无数电影理论家们探讨过的问题,爱因汉姆在探讨电影的本质时,将电影与现实中的“形象”进行比较,确立了电影艺术的实践原则,认为电影是对生活的评判[ 7 ]。爱森斯坦则是用蒙太奇再造现实,因为“作品结构乃是人类意识在一个独特的形式结构中的反映。”[ 8 ]巴赞在考察绘画与摄影的基础上,提出了电影影像本体论,他说,“摄影得天独厚,可以把客体如实地转现到它的摹本上。”[ 9 ]克拉考尔认为,电影本性就是对物质现实的复原,提出电影的特性即纪录和揭示[ 10 ]。让·米特里则认为,电影既再现现实,又是特定的再现形式,电影“影像是一种‘揭示,但是,它揭示的是被强烈感知和含有意义的现实,而不是一个‘超验的现实。”[ 11 ]从这些电影理论家们的观点中,我们可以发现两个基本点,一是他们致思的基础是电影与现实的关系,二是对创作过程的电影形态和特性的确定。

然而我们要讨论的基点既不是现实,也不是创作中的电影,以及由此形成的电影与现实的关系,和电影在再现或表现时的特性。这些都不是电影的基础实事,一部处于创作中的电影是不确定的,它的特性仍是未定状态,还有可能被修改或完善。建筑在这个基础上的电影探讨是不可靠的。不仅如此,即使是已被创作出来的电影,它没有被观众看到,欣赏到,体验到,它是什么?谁能说清楚?我们只能“啧啧”或“诺诺”地表示,结果什么也不是。即使是已经拍摄完成的电影,如果不被观众观赏到,它的身份也仍然是未定状态。法国导演路易斯·菲拉德有一部影片叫《迪明》(Tih  Minh)(1918),各种版本的电影史基本没提到过,这部长达418分钟的影片,其艺术成就可与格里菲斯的《党同伐异》(1916)相媲美。然而看过《迪明》的人很少,电影史家们或出于慎重考虑也就留下遗珠之憾。这就导致如下后果,学电影专业的学生,没人不知道《党同伐异》的,但知道《迪明》的人却极少。如果讨论《迪明》的艺术,可没有任何人看过《迪明》,这如何可能呢!所以,一部影片被摄制出来是一回事,而真正被称为电影则是另一回事。电影成为电影的充分必要条件就是被“观看”(Look)。

这样我们便得到了两个实事项,一是电影,一是观众,单纯的电影和单纯的观众都不是基础实事,电影的基础实事是且只能是“电影-观众”,即电影和观众的相遇。“回到实事本身去”,就是回到观众和电影相遇的实事中去。观众遇到电影,就是电影事态的展开方式。电影事态,这不是一个理论预设,而是对基础实事的活动状态的描述,如果回到日常生活状态就是“观众看电影”。“观众看电影”,这才是电影中最原初和最始基的实事,其他的一切与电影相关的要素,包括电影或观众都源发于这个基础实事。单纯就电影而言,如果没有观众看电影,我们连电影的一句话都讲不出来;而没有看电影的观众,他与电影没有任何关系,他连观众的身份都没有获得。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溯源式的澄清,确立起电影最朴素的基础实事,辨析这个基础实事对电影意味什么。

通常的电影研究(包括谈论)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般的电影研究是这样的,我们看了电影之后,把电影当成一个研究对象,分析电影的视听语言、镜头景别、结构段落、叙事语义等等,以为这就是电影或者我们看到的电影。然而这是那个电影吗?其实不是,它是业界人士看电影之后出现的种种理智活动,是他根据电影提供的某些信息并对这些信息给予电影特性的阐释,远远不是电影本身。电影提供的信息是海量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对这海量信息照单全收。人的意识会对此进行选择,在相当程度上,人是以自身作为选择的准则或依据的,也就是说,人的记忆、感知、想象和联想一起对电影进行捕捉,会漏掉许多东西,也会留下一些东西,而留下的东西,全是人自己的兴趣、关注、需要和渴望的东西,并且以此来达成对电影的重新建构。因为人研究的东西并不是电影实事。电影实事是,观众来到电影院,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盯着一块放亮的银幕在观看。此时,他因为看电影而得到了“观众”的身份,这个身份使他与日常生活的其他身份区别开来;不仅如此,此刻观众注意力聚焦在银幕上,也就是说,观众的意识活动在朝向电影,观众和电影建立起了稳定的意向性结构。这就是在电影院发生的重大意识活动:观众看电影。观众在意向电影、在感知电影、在体验电影。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久被疏忽、但如此重要的电影实事呢?

第一,观众看电影,这是一种意识活动状态的事态描述,是把电影客体化之前存在的实事,所有的电影研究均立足于此。我们将这种活动事态称之为电影知觉,一旦观众看电影成为实事,也就意味着电影知觉活动的开启。这样我们便得到两个东西,一是观众看电影时的知觉活动本身,二是观众看电影后的对知觉活动的回忆。我们看到的绝大部分的电影研究,并非电影的知觉活动,而是对知觉活动的回忆,我们可称之为“知觉的剩余物”。电影知觉活动和回忆电影知觉活动是两件事情,可是我们并没有加以分辨,而是习惯性地接受了电影知觉活动的回忆,在相当程度上,我们还将这种知觉活动的回忆等同于电影本身。第二,观众看电影,这不是观众与电影的自然相加,不是“A+F”模式,仿佛它们在理论上是两个可以独立存在的单元,观众和电影是一个整体,都不能离开彼此而成就其自身。促成这个整体成为可能的是意向行为和意向对象,正是因为这两者构成的意向性结构,我们才得到了一个整体的“电影-观众”。单纯地说电影或者观众,不仅使我们无法获得观众和电影的真相,反而使我们越来越远离真相。第三,观众看电影,通过这个“凝视”(Gaze)活动,一个在“凝视”,一个被“凝视”,观众和电影由此获得了各自存在的证明,也就是说,它们的身份不由自己决定,电影不能自证身份,观众也不能自证身份,只能是通过对方成为自己。观众赋予电影以电影特性,电影赋予观众以观众身份,离开了这个赋予活动,它们都不是彼此,而是另外一种无以命名的存在。由此可见,通过观众看电影,观众便成为“电影观众”,电影因为被观看,而成为“观众电影”。第四,观众看电影,就是观众遇到了电影,观众和电影有了一个相遇。一方面,电影给观众一些刺激,观众对电影刺激做出一些反应,他的心理的、知觉的、直觉的、记忆的、意念的等诸多意识状态会活跃起来,他根本没有预备到他会有怎样的反应,这个反应是现场的、即时的和随机的;电影会给出许多许多信息,但观众绝不会全盘地接纳,只会对其中的某些信息做出反应。另一方面,可以说,观众只是拥有反应的能力或机能,但并不确知这反应本身。电影与观众相遇,提供了观众反应的契机。

我们再次强调,观众看电影,这不是一种理论假说,而是实际存在的基础实事。明确了这个基础实事,我们就可以不断返回这个源头,去探寻电影的真相,而不会被一些所谓权威观点左右,甚至误导。我们看到的各种各样的电影分析、评论和研究,基本上不是立足于“觀众看电影”这个基础实事的,或者不会将“观众看电影”作为一个研究对象,只是将看电影时留在记忆中的一些印象或感受回忆出来,再根据某些哲学的、美学的和艺术的观念、原理、原则或方法来进行理论的诠释,这不是对电影知觉本身做出的分析,而是对电影知觉的“剩余物”的分析,这些研究不是从电影基础实事出发,而是从研究者个人的记忆特点以及他的理论构想出发,因而就不可能是关于电影的真谛,而只是与电影有关的个人化的见解。现代电影研究历经语言学、结构主义、符号学和叙事学的演变,越来越远离了电影本体,电影的魅力因为这种阐释而消失殆尽,成为研究者个人理论目标的电影化表达。现在是重新思考电影理论出路的时候了。在我们看来,任何关于电影的重大理论突破,只能来源于对电影的基础实事的考察,面对电影基础实事,我们将会发现一个全新的电影领域,那里酝酿着对电影观念、概念、方法的根本性变革。

三、相遇的意识分析

我们通过“观众看电影”,便得到了一个根本的、始基的、原初的没有被确定的东西,这就是电影相遇:即观众和电影的面对面。在相遇之前,什么也没有发生;在相遇之后,便产生了关于电影的谈论和研究。但是,相遇本身呢?基本被绕开了,忽略了,而直接跳到电影,可是这个电影是什么呢?是原本的电影吗?我们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观众看到电影,仿佛说的全是电影本身,其实这是天大的误解。观众看到的电影内容很多,但感受到的很少,说出来的就更少,在相当时候,我们说的电影,电影只是一个噱头,一个引子,一段材料,我们会根据自己的意愿、立场和观点编织一套关于电影的体系,不能说它与电影完全无关,但它绝对不是电影本身,电影结构主义、电影符号学、电影叙事学就是这样的理论构架,与真实的电影实在没有多大的关系。

让我们再次回到电影院,观察一下观众在看电影时的意识活动。

观众来到电影院,他对自身有一个清空,他会放下日常生活的种种际遇,将自己意识状态变成一个趋近于“零”的虚无状态,他有思想、有情感,然而此刻,他的思想和情感处于休眠状态,他是一个“醒着的眠者”。这个醒着的眠者,一旦与电影相遇,接触到了电影的光影刺激之后,他便会做出或强或弱的反应,他被电影激活,成为一个看电影的人,一个感知到电影存在的人。

注意是观众与电影相遇之后,首先出现的意识状态。无论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强制性的,或者自主性的,观众把电影作为了它的一个注视对象,也就是说,观众对电影有了一个意向性的瞄向(Abzielen),这个瞄向对整个电影活动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使得观众意识集中于电影的影像,而不是其他,如非电影影像的其他意识活动。因此,在观众的意识和电影对象之间就建立起来了单纯的对应性的关联,意识的这种排它性是意识得以深度进展的根本特性。在观众和电影相遇之前,观众和电影自行其是,各个按自己的轨道与方式运行,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正是经过注意,也就是观众的意识对电影对象的意向性的加持,电影从原来的自然状态进入到意识的视域之中,改变了它原来的本己的存在状态,这对电影来说,是一次重大的形式转换,即由物化形态向意识形态的转换;从此电影进入到意识的视域并找到了它的栖居之所,在意识的视域之外电影将不复存在。由此可见,注意在观众与电影的相遇活动中,起着一种奠基性的作用,是先于其他意识的第一意识。准此,观众与电影的意识活动将得以维系,而且,也将保障这种意识活动的连续、演变和深化。

然而,观众注意什么,不注意什么?这是一个并未被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比如,观众在一个段落镜头里,会对其中的某一个景别特别有感触,如《阿拉伯的劳伦斯》,有一超大远景,阿里骑着骆驼从画面背景深处过来,远方腾起沙雾,只闻骆驼的蹄声,画面前景左右分别是劳伦斯和向导,然而观众的注意力却不在劳伦斯和向导身上,而在远处小如黑点一样的阿里身上。再如,在同一帧画幅内,观众对某些东西会更有兴趣。《公民凯恩》有一著名的镜头,前景正中是凯恩的监护人,一左一右分别是凯恩的父母,后景的小窗外,小凯恩正无忧无虑地在雪地玩耍,有的观众注意力在前景大人身上,有的观众注意力在后景的小凯恩身上,也不排斥有的观众注意力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上。又或者,画面中亮丽的物体更容易受到观众的关注,在《处女泉》中,卡琳盛装骑马穿过树林去教堂,为突显她作为一个少女的美与纯洁,让她侧身而行,主光打在她的脸和光洁的额头上,辅助光打在她的后背和长长的头发上,而轮廓光则将她少女轻盈的体态和额前的一缕银丝勾画出来。阴影在背景的树林里,更衬托出少女的洁净之美。在这个画面中,观众的注意焦点就在她光洁的脸庞和发亮的银丝上,而对画面中的树木和灌木可能视而不见。还有,画面中运动着的物体比静止的物体更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如《战舰波将金号》中迎风飘动的红旗,《2001太空漫游》中人猿抛出的人骨翻滚成太空飞船,《镜子》中静静的草地被阵风吹起此起彼伏的波浪,等等,都是非常吸引观众欣赏目光的经典镜头。这些注意看上去是偶然的,其实它所蕴含的道理却是必然的。这就涉及到观众的另一种意识状态,即记忆。一般来讲,观众只会记住他感兴趣,他喜欢的,他渴望的,他需要的,他难以忘怀的,反之,他会统统遗忘。而他记住的这些东西,并不会时时显露在他的意识表层,但却构成了他意识深处的“原初意识”,胡塞尔有时称之为“前摄”(Protention)。为什么有人喜爱看爱情片,有人则喜爱看惊悚片,有时喜爱看侦探片,有人则喜爱看武侠片,有人喜欢看科幻片,有人则喜欢看纪录片,这仅仅是人们喜爱的结果,并非喜爱的原因。人们喜爱它是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它以幽深的记忆积淀在人们的无意识里,一旦碰到合适的情境就会被唤醒。所以,你是一个怎样的人,就会喜爱什么样的电影;你是一个怎样的人,就会喜爱电影里的什么。

当意识深处的记忆被唤醒之后,一部电影将不再以它原来的样子出现,而是以观众愿望、需要和想象的样子出现,其他的部分都被悬置了、剔除了、冻结了,它们和观众一起构成了“观众-电影”的意向性结构,这个结构我们可以称之为感知结构或意识结构,它是在观众和电影相遇之后才出现全新的现实。这个现实是全然发生在意识领域内的,超功利的、纯粹的和审美的,我们也可以称之为电影事态。在这个事态中,电影不断地提供感觉的材料,但它并不能提供判断,判断仍是由观众主体的选择性赋义。赋义一旦成功,就意味着一部电影被内化为属于他的电影。可一部电影提供的信息几乎是无穷多的,即使是一帧画面的信息也多到不可胜数,关键是,没有一个观众会对电影提供的信息巨细无遗地关注,他一定会选择一些信息,遗漏另一些信息,而他遗漏的信息并非不重要,而是他的记忆积淀里缺少此类信息的储备,也就是说,这类信息对他而言并非他的需要或渴求。这样,我们看到的观众感知中,是以他的记忆需要或渴求为线索,来展开的对电影提供的信息进行的重新整理。观众的愿望、渴求、梦想在整个整理过程中,起着瞬时的判断并且赋义的作用。判断的深刻与电影的价值成正比,也与观众的感知程度成正比。一般来讲,观众在感知一部电影的同时也立刻做出了判断。整个观影过程就是观众不断做出判断的过程,也是观众赋予影片以意义的过程。

四、电影能客观化吗?

我们不能将电影客观化,为什么?

从以上的意识分析可以看出,电影成为电影的过程,就是观众将電影知觉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我们看不到一个纯客观的电影的存在,当我们说一部电影时,这部电影已被纳入意识领域,已被语言和思维所把握,是被语言和思维建构起来的一个新东西。其次,电影始终处于生成(To  be)状态,直到电影结束。电影放映的过程,就是观众把自己放进电影的过程,我们不能把电影的一个镜头、或一个场景、或一帧画格说成电影,正如我们不能把火车的一节车厢说成火车一样。我们只能从电影的整个生成状态来说电影;电影在生成过程中,观众把他的兴趣、渴望、要求放进电影所提供的材料里。因此,一部电影是观众根据电影提供的材料重新编织的出来的,并非电影原本的样子,而是一种全新的感知和体验的意识状态。再者,电影不能被客体化,或者完全就没有所谓纯粹的客体化的电影。当我们问:电影在哪儿呢?在拷贝里?在数码程序里?可那是电影吗?当然不是,所以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在问,电影以什么方式存在?电影只能以被观众看到的影像形式而存在,也就是说,电影存在于观众看电影的过程里。这就是我们一再强调观众和电影相遇的原因。

观众与电影相遇,是观众通过意向行为建构出了意向关系项,也就是说,观众通过意向性产生了与电影的意向活动。我们的电影研究就是聚焦于这种意向活动,研究观众与电影碰面的那个瞬间,而不是研究观众视域之外的电影,这种电影是不存在的,它是另外的一个东西,无法言说的东西。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想研究电影,我们就无法回避观众与电影的相遇本身,回避观众对电影的主观性加入,这种加入对电影具有发生学的意义。可是既有的电影研究,基本上是在意向性不在场的情况下所做的研究,每个研究者都在谈论电影,由于缺乏对电影存在的基本活动实事的研究,结果我们谈论的基本上不是电影,而是研究者主观臆想出来的东西。我们用一套所谓的电影专业语汇来诠释电影,由于前提条件的空缺,这种谈论就越来越远离电影。

我们不妨来看看麦茨( 1 )对《再见菲律宾》的分析。

麦茨对雅克·罗齐耶的这部影片写过两篇文章[ 12 ],一篇为《雅克·罗齐耶的〈再见菲律宾〉中独立片段大纲》,另一篇为《雅克·罗齐耶的〈再见菲律宾〉之语意群研究》。第一篇文章将《再见菲律宾》分解为83个镜头段落,分别从场、段落(含插曲式段落)、镜头或独立镜头(含蒙太奇)、语意群(包括括弧、轮替、描述语意群)来展开研究,第二篇文章研究《再见菲律宾》的语意群。他想干嘛?他想研究镜头之间的组合关系,以及这种组合关系所生产的意义。虽然他也概述了电影的内容,包括细致的镜头组接,看上去他客观地记述了电影,试图通过这种陈述的客观来达成研究的客观,可它仍然是主观的,因为镜头的组合所导致的意义并不是对应的,或唯一的,更为难堪的是,镜头或段落的组合所产生的语意,并非单纯来自镜头或段落,也来自组合它们的观众的意向行为。

这样的分析只是回忆了一部影片,以一种语言符号或逻辑建构的方式,人的记忆无法抓取到电影的全部内容,有记忆,必有遗忘;有语言可描述的,也有语言不可描述的,我们通过语言得到的东西,远远少于我们看影片所得到的东西。况且记忆和语言是主观的,个体性的,每个人按照他的需要选择出一部属于他的电影。当我们根据他的言说去看一部电影,结果发现那电影根本就不是他谈论的电影,完全不是,以致我们对这种技术谈论产生绝望。麦茨的错误不在于他的技术分析,而在于他将电影当作经由技术分析可揭示其客观化的意涵。电影本来是具有魅力的,令人兴奋、好奇与惊讶的,经过这样的符号学的分析,电影的魅力荡然无存。麦茨只对电影做了结构语义学的理解,它诉诸于抽象的还原式的理论目标,而对电影所激起了更为复杂的意识活动,如直觉、感觉、知觉和想象却始终不闻不问。总之,麦茨偏离了电影的感知和体验,企图在客观化的描述、陈述和抽象中完成他的理论意图,这样的研究既无益于电影创作,也无益于电影欣赏,最终沦为一种理论游戏。或许,它的价值在于为电影理论贡献了一个可供批评的范本,比如让·米特里对麦茨的系统性的质疑[ 13 ]。所以,一部电影,只要被谈论、被回忆、被意识、被分析,它就不可能是客观的,必然地或多或少地会带着谈论、回忆、意识、分析的主观意图和个人色彩。

我们之所以将电影客观化作为议题提出来,是因为它偏离了电影的基础实事,它没有看到电影相遇之后,处于意向关系项中的诸项对彼此的改变。它已内化在意向性结构之中,现在试图跳出这个结构说它在结构之外,吊诡的是,当我们说在结构之外时,我们仍然处于这种意识结构之中。这种客观化思维的惯性由来已久,自笛卡尔以来,人类有一种将世界客观化或客观化世界的迷恋,总觉得在人之外有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世界存在。这是人类臆造出来的最大的假议题。人类所有的问题,只对人类才具有意义,对宇宙则没有任何意义。宇宙间的一切问题,必然归结为人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必然处于意向性结构之中,是人用语言逻辑和数学符号对世界的个人化的理解,而且仅仅是属人的且囿于人的,一句话,当且仅当人存在时才有了这些问题及其衍生出来的意义。不仅如此,我们所指称的世界没有一个不是被我们的语言和意识所把握的,没有一个不是我们将其作为意向对象纳入到意识状态之中的,我们举不出可以外在于人类的思维和谈论的一个例证,即使是康德的物自体,那也是语言和意识所命名和言说的存在。因此,在这个前提下,试图将电影客观化的企图是徒劳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即使我们引入一套严格的数学分析技术来解析电影,也不能保证电影研究的客观化。在量子领域,根据双缝干涉实验,科学结论不能排除实验者的立场、科学装置(方法)等主观性的介入,而电影则存在大量的意识介入,包括主观感受、思想态度、情感倾向和图像符号等,人们无法把这些主观性介入从电影中剥离开来,臆想出一个纯粹客观的电影客体。

五、结语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般电影研究是将电影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而展开的理论活动,是将电影作为意向性对象而对电影做出的理解与阐释,世上不存在所谓纯粹客观的电影,电影一定是观众主体与电影客体相遇所展开的一系列的意识活动。撇开观众主体的注意、感知和体验的意向性行为,电影将不复存在,即使存在,也是无法给出命名的存在。电影只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它也遵循人类文明的基本特征,人类文明起源于人与自我、人与世界的相遇,人类的知识也诞生于这种相遇。笛卡尔将怀疑作为人类知识起源的基点,其中一个贡献就是确立了人的主体性,但他同时开创了一条主客二分的将世界客体化的道路,这也是绝大多数电影知识采取的路径,将电影知识客体化是电影认识论的死胡同。因此,我们说电影不是一个客体,不是一系列结构、镜头、段落、景别等物质媒介,电影必须依赖观众意向活动的介入,它才能成为真正的电影。因此这个电影就是“观众-电影”,即观众和电影相遇。然而必须申明,相遇不是一个客观概念,相遇是一种意识活动,我们称之为实事,是观众将电影作为意识对象而展开的意识体验,在整个意识体验的过程中,注意、记忆和判断是其最为重要的意向相关项。唯其如此,即观众和电影相遇,我们才得到了两个电影世界,一个是观众与电影相遇时的世界,即一个电影知觉世界;另一个则是观众与电影相遇之后的世界,是对电影知觉世界的回忆与想象,但它已不是电影知觉世界本身。前者是根本的、始基性的,后者只是对电影知觉的回忆,大部分的电影研究即建基于此,随时都可能会进行篡改、修正和增减,与真正的电影本身没有太大关系。总之,电影相遇,就是观众与电影碰面后的一系列的知觉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影是研究不了的,我们只能研究知觉化的电影。甚至,我们也研究不了“观众看到的电影”,因为没有一个观众看到的电影与另一个观众完全一致。我们只能研究“观众看电影”,也就是将观众看电影作为一种意向行动而展开的知觉活动。

注释:

(1)Christian Metz,现通译为克里斯蒂安·麥茨,本文译名从原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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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妍]

收稿日期:2023-02-01

作者简介:彭万荣(1963-),男,湖北仙桃人,武汉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戏剧、电影理论与创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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