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锐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 十堰 442000)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高职院校教师的数量和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升。2019 年,由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文件(以下简称“双高计划”),明确提出了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的建设目标,这就为高职院校如何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育指明了方向。从实施成效来看,尽管我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从培养过程与培养质量的角度考量,仍然存在诸多突出性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形成有效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反观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高职教育,在很早以前就建立起了相对较为完备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1]。因此,本文开展了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的研究,为高职院校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养提供参考。
高职院校依据“双高计划”背景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不仅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基础支撑,也是持续培育现代社会所需人才的必由之路。结合“双高计划”建设纲要,构建一支特色化、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高水平高职院校区别于一般院校的重要体现[2]。高职院校要想深度理解“双高计划”背景下双师型教师培养内涵,有效形成工作组织路径,就必须深刻厘清两者之间的关联。
首先,“双高计划”为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了引领与依据。作为新时代国家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双高计划”明确指出了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特征特点以及整体发展方向,其本质目的在于依托“双高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指导高职院校打造一支具有深厚专业知识素养、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度认知、能够有效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有力服务学生就业创业的骨干教师队伍。这对于促进区域产学研合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于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等具有重大意义和导向作用,
其次,双师型教师为“双高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结合“双高计划”内容来看,可以归纳概括为“一加强四打造五提升”,涉及党建、人才培育、平台建设、专业集群建设、师资力量、校企合作、服务能力、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以及国际对接十项具体任务[3],这些任务的实施与执行都离不开教师队伍的努力贡献与紧密配合。高职院校只有充分重视、有力推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才能使“双高计划”的实施得到更为可靠的教师人才支撑,高标准完成既定目标与任务。
再次,“双高计划”与双师型教师培养统一于人才培育全过程。实现人才的全方位、高质量培育是高职院校建设与发展的核心目标。无论是“双高计划”中所涵盖的十项具体任务,还是双师型教师培养中对教师素养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其目的都是更好地打造人才培育教育教学体系。只有锚定了人才培育这一核心目标,双师型教师培养才能与“双高计划”整体内容实现有效协同,保障人才培育教育教学目标的有效实现。
职业素养是双师型教师从事高校教师行业必备的基础素养,同时也是确保双师型教师胜任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和基础。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业素养培养,主要包含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品质培养两个层面[4]。职业道德培养的目标在于:引导双师型教师秉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的基本态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业责任,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为学生树立榜样与模范。职业品质培养包含政治素养培养、职业特质培养以及职业理念培养三个维度:政治素养培养的目的在于使双师型教师能够自觉拥护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于教育事业的基本方针、路线、政策;职业特质培养的目的在于使双师型教师具备良好的教育心理素质,自觉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学业,具备一定的教学实践、改革与反思能力;职业理念的目的在于使双师型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能够体现出正确的职业教育观念与价值导向,指导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
教学专业素养培养是双师型教师培养过程中最为基础的环节。双师型教师要高效完成教学任务目标,就必须在具有扎实专业知识结构框架的前提下,进一步实现教学全过程的科学有序组织与精准实施管理。教学专业素养培养重点在于实现以下两方面能力的提升:一是将知识传递与课程教学任务紧密衔接的能力。这就需要教师与时俱进推动自身专业知识框架的重塑,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融入符合时代前沿发展方向的新型知识内容,使学生在完整接受专业课程知识的同时,形成对自身职业发展更为深刻的认知[5];二是教学组织与管理能力的提升。高职院校需要通过系统化的培训与辅导,增强教师开展教学组织的规范性、科学性与合理性,引导他们将教学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由“学科本位”转变为“以人为本”,实现对大学生知识、能力以及素养的全方面培育,逐渐形成与学生能力相适应的教学方式方法,提升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教学实践素养培养是双师型教师能力培养与提升最为核心的环节。一方面,实践素养培养来源于锻炼,高职院校可以采取“以干代训”的培养模式,给予双师型教师更为广泛的实践锻炼机会,尤其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框架下,双师型教师入企交流合作的组织管理机制,引导他们进一步掌握企业岗位能力需求与实践教学目标中存在的不同之处,进而有的放矢地提升自身实践教学设计的能力;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注重培养双师型教师面向学生的实践指导能力。其中,主要包括技术操作指导能力、职业规划指导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辅导能力等。只有使双师型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持续获得提升,才能进一步体现出“双高计划”所要求的实践育人基本目标,为学生提供更为优质的实践教学与服务环境。
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构建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性久的工程,必须从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培训机制、标准化开展培养工作、促进体系运行多元协同、打造体系运行支撑载体等角度入手,逐步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的构建与运行。
结合“双高计划”要求,以分层分类为导向,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机制,是高职院校高质量开展培养工作的主要方式。实践中,部分高职院校对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仅仅是笼统地出台了纲领性的双师型教师培训方案,对于不同专业类别、不同专业素养状况、不同引进途径的教师,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培训并未作出细化要求,这就导致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流于形式、疏于管理,组织过程也较为混乱。因此,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优化完善双师型教师培训机制:首先,高职院校应当以专业作为分层分类培养的基础条件,针对不同专业的教师,专门设计相应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设计应当充分融入“1+X 证书制度”中对教师实践技能的要求,做到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的平衡分布,使教师通过培训切实取得各项能力的同步提升;其次,鉴于教师任教时间与引进背景途径的不同,需要将相同专业下教师的培训分为师范类新进教师培训、非师范类新进教师培训以及在职教师培训三个层次,不同层次的培训内容、方式均应当有所区别。同时,新进教师培训与在职教师培训间要设立相应的培训过渡期,以培训考核结果为标准,确定教师是否需要进行培训层次的转换。
标准化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不仅是“双高计划”所提出的明确要求,同时也是双师型教师培养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保障。高职学校要认真制订不同类型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标准,如学术带头人标准、青年优秀教师标准、创新创业导师标准、骨干教师标准等,以此来为各类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供目标以及可行性路径。标准的制订应当在充分参考同级同类型高职院校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略微进行拔高,并充分融入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等内容,凸显本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特色。在标准制订过程中,应当充分明确教师进行标准认定的规范化组织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同时,还需要从管理模式、保障措施、激励措施等角度,建立与标准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以此来增强教师参与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积极性。
在学科与行业发展日趋紧密的总体环境下,任何一个学科的双师型教师培养都不可能仅仅依靠所在院系的力量来实现培养目标。高职院校必须将双师型教师培养上升到校内外协同组织的高度,逐步构建开放式、立体化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院系协同层面,高职院校应当立足于不同专业教师培养的特征特点,以双师型教师团队为基本单元,实现双师型教师的集群化培养,力求构建多能力素养相互支撑、相互融合的双师型教师教学团队;校内协同层面,加强不同院系之间的协同合作,立足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中的共性培养目标,尽可能地将开展共性培养目标建设所需的各类资源,如设施设备、文献资源、培训讲师等实现共享共用,降低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的运行成本;校企协同层面,应当积极邀请合作企业参与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企业丰富的实践资源,采取技术联合开展攻关、教师定岗锻炼、共建培训基地等合作方式,为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更具真实感、应用性的培养体验环境,丰富拓展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外部合作途径。
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要想实现持续、高效、全面运行,就必须建立专业服务于双师型教师成长与发展的载体。参考国外高校经验,国内高职院校可以考虑采用建设教师职业发展中心的方式来为培养体系运行提供支撑。教师职业发展中心的建设适宜采用“总分中心”的模式,即由高职院校校本部成立总中心,在各个院系成立与总中心密切联系的分中心。其中,总中心的职能是制订双师型教师培养纲领,负责双师型教师培养过程中对外合作的组织、协调以及资源配置,制订不同类型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以及认证,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数据资源库,协调校内不同院系、管理部门的资源共享共用;分中心的职能是制订本院系不同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方案,做好各项培养培训组织工作,为参与培养的教师建立数字化专属档案,并提供个性化咨询与指导服务。通过教师职业发展总中心与分中心的权责合理划分与协同配合,来持续推动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高效能运行。
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建设作为“双高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必然会对高职院校未来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展望未来,广大高职院校应以“双高计划”为契机,大胆进行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建设创新与改革,力争在崭新的体系运行框架下,培育出更多的优秀教师,促进高职教育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