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殿平,苏趁,徐彦贵,陆进,王卓,高申,夏培元,枉前,甄健存
[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药学部,天津 300192;2.中日友好医院药学部,北京 100029;3.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长海医院)药学部,上海 200433;4.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重庆 400038;5.北京积水潭医院药学部,北京 100035;6.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北京 100035]
科普(popular science)是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活动。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1]。药学科普(popular science in pharmacy)则是指以健康科普的方式将药学领域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传播给公众的,以培养提高公众用药相关健康素养为目的的活动。虽然近年来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图文并茂的宣传册、宣传栏、展架、科普PPT、视频、音频、漫画、文字等多种形式将药学科普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2-4],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近期公布的信息显示,2022年中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仅为12.93%,健康知识普及水平尤其较低。所以提高公众医药卫生保健知识水平迫在眉睫[5-6]。目前,医疗行业对药学科普工作缺乏统一规范与指导。为进一步规范药学科普工作,中国医院协会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第2-12部分:临床药学服务 药学科普(《药学科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文旨在介绍和解析该标准的具体内容,以期为后续执行该标准提供参考。
1.1编制概要
1.1.1编制团队 本标准由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牵头,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专家组成编制团队,联合制订。
1.1.2编制原则 遵循协调性、普适性、实用性和协调一致性的原则,确保药学科普工作的同质化、标准化和规范化。遵循现行的《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 20000.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指南第6部分:标准良好行为规范》(GB/T 20000.6)和《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20141509-T-469)征求意见稿等标准或规范,借鉴国内外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管理制度和经验,兼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覆盖医疗机构药学科普全流程。
1.1.3编制依据 依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8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授权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普资源分类与代码》(GB/T 32844-2016)法规或标准。
1.1.4编制方法 通过查看文献、医疗案例以及访问国内外相关网站,梳理出多条国内外药学科普管理领域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对其进行分类汇总,系统整理、总结出重点关键问题。本标准各条款制订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专家共识、实际案例、国际经验借鉴等。结合我国各级医疗机构药学科普现状及专家意见,形成初稿后,再通过多轮意见征集,达成一致后形成最终发布稿。其途径可概括为 “梳理问题-建立框架-撰写初稿-征集意见-形成标准”。
1.2问题梳理 在国内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索关键字“药学科普”“药师科普”“药物科普”和“医学科普”,未发现类似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在国外的信息平台检索关键字“Medical science”“Pharmaceutical science”“Hospital science”和“Medicine science”“The popular science standard”,未发现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ization,ISO)、美国标准(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ANSI)、英国标准(British Standards,BS)、法国标准(Normes Francaises,AF)、德国标准(Deutsche Industria Norm,DIN)、欧洲标准(European Standards,EN)、国际医疗品质协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Quality in Health Care,ISQua)、美国安全用药研究所(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美国医疗改进研究所(Institute for Healthcare Improvement,IHI)、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oint comnission International,JCI)、德国医疗透明管理制度与标准委员会(Cooperation for Transparency and Quality in Health Care,KTQ)、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linical Excellence,NICE)、美国卫生系统药师协会(American Society of Health-system Pharmacists,ASHP)发布的标准有此同类标准。
1.3意见征集 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过程中,共计24家医院给出了相关意见,涉及二、三级医疗机构和标准研究单位,行政区域涉及北京、安徽、辽宁、上海、山东、浙江、湖北、湖南、江苏、重庆、云南等11个省、直辖市,无重大分歧意见。由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会,会审征集意见。参会及回复意见人员涉及医院医政管理人员、药事管理人员、药学技术人员、教育学专家和标准研究专家。先后组织了两轮意见征求,涉及的24家单位均回复意见,共计84条,其中采纳62条,未采纳22条,采纳率73.8%。在此基础上形成协商一致的送审稿,经过中国医院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批中国医院协会通过后,于2022年11月发布。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无重大分歧。对涉及药学科普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进行了依据参照,不具有冲突关系。
本标准对药学科普宣传活动的基本要求、过程管理、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等各要素进行规范与管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本标准对药学科普进行了系统性规范,主要涉及基本要求、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3个关键环节和11项要素(图1)。本部分内容将分别阐述各个环节以及要素设置的目的,并对专家意见较多的标准条目进行具体解释。
图1 药学科普关键要素Fig.1 Key elements of popular science in pharmacy
2.1基本要求 标准规定药学科普的基本要求主要有4项,分别是组织要求、制度建设、人员要求、内容要求。
组织要求方面主要涉及以下3项:(1)明确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药学科普工作实行政策性引导,可采取定期会议或报告的形式,以确保政策的贯彻实施和推动药学科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医疗机构应成立由医务处、药学部及宣传部门等人员组成的药学科普工作小组,也可根据需要增添医院教学办、科研部等的人员参加。药学科普工作小组需配有专职或兼职秘书。(3)药学部门应有计划地培养药学科普工作人员并提高全体药师药学科普能力,并定期开展培训及考核。
制度建设方面,提出药学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1]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药学科普制度。制度中应明确药学科普工作的人员资质、科普对象、科普内容、科普形式、管理措施、监督管理、质量控制等内容。
人员要求方面,药学科普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药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撑[7]。开展工作人员与审核工作人员应分开,并设有不同的要求。开展药学科普的药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高等学校药学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取得药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开展药学科普审核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丰富的科普工作经验的药学人员;(2)接受过相关科普知识与技能培训的药学人员;(3)应取得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具有临床药学工作经验或门诊用药咨询工作经验。
内容要求方面,科普取材广泛,应包括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各环节与健康素养相关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及科学精神。内容具有知识性、科学性、实用性、通俗性、趣味性及专业性,并体现原创性,且有循证学依据,杜绝抄袭和避免夸大宣传等行为。
2.2过程管理 优秀的科普作品,能够提升公众的健康素养,提高患者依从性,从而达到更优质的药物治疗效果[8]。为了创作更多优质科普内容,药学科普工作的过程管理主要从以下5个环节把控,分别是资源管理、实时管理、宣传管理、发布管理和保障管理。
资源管理方面,分类原则是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唯一性、 实用性、兼容性、扩展性等因素。资料来源确证,应体现专业性、严谨性、实用性、科学性等。
实施管理方面,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学科普人才培养。通过引导、激励、支持等手段,充分调动和发挥药师在药学科普方面的作用,从而推动组织建设和科普能力的提升。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药学科普工作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留言信息,改进科普作品内容,提升科普服务工作质量。科普人才应熟练掌握科普选题、脚本设计、媒体应用、制作技巧。对受众对象提出的要求与反馈,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加以完善。
宣传管理方面,药学科普宣传应注意以下几点:(1)范围广,应面向所有公众公开宣传;(2)形式多,如开展药学科普大赛、药学科普巡讲等多形式,全方位宣传;(3)平台广,目前新媒体层出不穷,可通过新闻出版、报刊杂志、影视平台、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工作;(4)原创性,作品中的图片、音像、文字等资料应维护作品的原创性和知识产权的安全性,标明出处。
发布管理方面,药学部负责药学科普的发布管理,并对发布渠道、方式、周期、内容等做了具体规划。作品发布前应由符合条件的药学科普人员审核,并由药学部批准。发布形式多样,可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科普传播方式的创新。
保障管理方面,为了保障科普工作的长期顺利进行,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应重视药学科普工作,并给予保障支持,重视科普人才培养,提供相应的创作场所、创作经费、发布平台。
2.3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 对药学科普工作进行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既可以使公众长久的获取合理用药信息,又可以全方位锻炼药师专业知识技能,最终有利于提高药物治疗效果。
质量评价方面,药学科普的质量评价工作可从以下6个方面开展:(1)药学部门是否认真履行药学科普工作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制订药学科普工作计划、定期组织药师开展科普活动,对药师的科普工作进行培训和考核、根据公众反馈如实改进科普工作;(2)行政管理部门(如医务部门、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宣传部门等)是否承担了药学科普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医疗机构各部门对药学科普工作的支持,对科普信息进行审核和审定、建立年度药学科普工作评估机制;(3)质量控制是否贯穿科普制作、科普宣传、科普发布等关键环节,是否责任到人;(4)是否建立科普质量管理台账,认真详细记录资料来源、制作过程、宣传方式、发布渠道、效果反馈及人员信息;(5)是否定期开展科普质量点评工作,设立评价指标(如点击量、阅读量、好评率等),并逐步形成药学科普质量评价体系;(6)是否对药学科普工作在知识性、科学性、实用性、通俗性、趣味性、专业性、原创性、循证学证据及新颖性等方面进行逐步改进。
持续改进方面,根据实施效果的动态监测和质量评价结果,持续不断地改进药学科普工作。鼓励开展多层级、多种形式的药学科普竞赛,从而推动区域性乃至全国性药学科普发展。推进区域性药学科普联动发展指数评价,实现国家对科普事业发展及公民科学素质的有效监测,全面提升公众健康素养。设立奖励机制,对在药学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有条件的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职称评定的加分项。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公众卫生保健领域健康知识的普及,这将推动我国临床药学服务的工作重心从“保障药品供应”转变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9]。药学服务的标准化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10]。药学科普应该引导公众知药懂药,理解药学、医学的科学规律[11]。药学科普工作是药学服务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转型工作任重而道远。本标准是国内首个开展药学科普工作的团体标准,可为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学科普工作提供实质性的指导与参考,推动药学服务转型。本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可望提高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进而有利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意见征集范围有限,欢迎对标准提出意见,以便在后续推广实施过程中不断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