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旺军,陆进,李朋梅,王卓,高申,徐彦贵,夏培元,枉前,邹海娟,赵月,苑思禹,甄健存
(1.中日友好医院药学部,北京 100029;2.上海长海医院药学部,上海 200433;3.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药学部,天津 300192;4.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药学部,重庆 400020;5.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药学部,深圳 518107;6.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药学部,泸州 646699;7.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药学部,四平 136000;8.北京积水潭医院药学部,北京 100035;9.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北京 100035)
临床药学以患者为中心,已然是医院药学的重心[1-2]。《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医疗机构注意加强药学人员的配备与培养,提升服务能力[3]。病例讨论是临床药学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建立规范的药学病例讨论管理标准,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质量。2020年,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第2—10部分:临床药学服务 药学病例讨论》,规范药学病例讨论工作中的各要素。本文通过介绍和解析《药学病例讨论标准》(下称标准)的具体内容,以期为使用该标准提供进一步支持。
1.1编制概要
1.1.1编制原则 针对中国医院协会会员单位中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药学病例讨论活动,确定可使用的条款。该标准基本覆盖了医疗机构中开展药学病例讨论的全流程。编制团队通过资料检索和反复讨论形成初稿,通过一轮内部意见征集和两轮外部意见征求后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形成送审稿,经过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审核后发布。
1.1.2编制方法 本标准的编制流程分别为讨论问题、确定要素、形成初稿、征求意见并修改和确定最终稿。通过查阅文献、总结实践经验和参考信息平台等方式,梳理国内外药学病例领域的管理问题,梳理关键要素,形成初稿;通过专家意见征集和初稿修改,确定最终稿。
1.2药学病例讨论管理相关问题梳理 编制过程中,编制团队通过以下查询方法查询文献资料,对药学病例讨论管理相关问题进行梳理:①以“病例讨论”或“case discussion”为关键词,在各大平台网站检索已发布的与药学病例讨论有关的标准或文件;②以“病例讨论”或“case discussion”为关键词,检索与药学病例讨论有关的文献,检索时间截至2020年10月。
1.2.1管理标准梳理 编制组通过检索国内外已发表的标准,作为编写的借鉴材料,但没有发现与药学病例讨论相关的标准。因此,制定开展药学病例讨论的管理标准有一定引导意义。
1.2.2文献梳理 国内学者对于药学病例讨论在临床药师培养和临床药学服务能力提升中的作用极为肯定[4-6]。本标准编制团队成员、上海长海医院药学部王卓认为,带教教师应将药学病例讨论作为临床药学理论和临床培训的重要手段[5]。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药剂科褚燕琦主任药师认为,药学病例讨论有利于巩固临床用药知识、交流临床实践经验和培养医学思维能力,其同时也指出,具有广泛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参与药学病例讨论的前提条件[6]。
1.3意见征集 编制团队在文献梳理结果的基础上,展开广泛的内部讨论,从基本条件、讨论准备、讨论过程、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等4个方面撰写药学病例讨论管理标准的初稿。从编制团队医院征集内部意见,从其他医院征集外部意见。采用邮件形式征集药学专家的修改意见,意见处理原则与既往一致,最终形成的发布稿共包括规范条款37条。对于能够提升本标准质量的修改意见,如初稿中标题拟为“病例讨论标准”,部分专家建议修改为“药学病例讨论标准”,修改后的标题更贴合本标准的内容,编制团队予以采纳。对于可能影响本标准质量的修改意见,如有专家建议在“人员资质”中对参与病例讨论人员的资质进行限定,编制团队认为药学病例讨论应广泛吸纳各专业各层次人员参与,因此选择不采纳该意见(表1)。
表1 药学病例讨论管理标准的意见征集情况总结Tab.1 Summary of opinions on the management standard of pharmacy case discussion
药学病例讨论管理标准对医疗机构药师开展药学病例讨论的基本条件、讨论准备、讨论过程和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等4个环节中进行了规定,共包括14项要素和37条标准(图1)。本部分通过对各要素的重点内容进行解析,为更好地理解应用该标准提供帮助。
图1 药学病例讨论标准关键要素Fig.1 Key elements of the management standard of pharmacy case discussion
2.1基本条件 药学病例讨论可促进医疗机构内药学人员的培养[3]。编制组根据药学病例讨论开展的流程,拟定了制度建设、设施设备、病例来源和人员资质等4项开展药学病例讨论的基本条件。拟讨论病例的选择关乎药学病例讨论的质量,可为本机构在院或出院病例,也可为其他来源的具有讨论意义的临床病例。考虑到药学病例讨论涉及的角色较多,在标准中对主持人、汇报人和点评专家的资质要求进行了规范。
2.2讨论准备 充足的准备是保障药学病例讨论顺利高效开展的前提条件。具体包括:①根据临床需要或学习要求明确病例讨论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特定病种的药物治疗方案、掌握特殊人群药物调整策略;②根据讨论目的遴选合适的病例,标准包括临床诊断明确、有详细规范全面的病例资料、涵盖讨论所需项目内容等;③根据病例讨论目的,详细分析患者病情与治疗方案,提炼病例中具有代表性的用药相关问题以备学习探讨;④以书面形式将病例摘要、讨论问题等相关资料提前发给参与讨论人员,相关人员复习梳理相关理论基础知识,熟悉病例相关资料,结合病情查阅资料,复习梳理相关理论基础知识,以在讨论过程中提供准确可信的临床决策建议。
2.3讨论过程 药学病例讨论首先由汇报人系统地介绍病例信息,并根据病例情况说明目前患者药物治疗上需解决的问题以供讨论。汇报人可就讨论问题提出优化治疗的建议,制定新的药物治疗方案,阐述新方案带来的获益及风险。然后主持人可组织参与人员对病例进行讨论,讨论内容宜围绕病例讨论目的和问题要点进行开展,解决讨论病例存在的具体问题。在讨论总结环节,可邀请专家对参与人员的发言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疏漏和错误,培养参与人员的临床思维能力、药学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必要时,应根据药学病例讨论结果制定对应的药学监护计划,并与临床医生或护士沟通此次病例讨论的结果,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主持人在总结发言中应当评价本次讨论的优点和不足,总结最优解决方案。
2.4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 管理评价并持续改进的方法既能评价药学病例讨论的质量,又能通过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药学病例讨论水平,提高临床药师培训效果。因此,推荐将药学病例讨论纳入本机构医疗管理与控制体系,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范与规章制度,制定药学病例讨论质量控制指标,定期对病例讨论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持续增强临床药学服务能力是目前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转型大背景下的重点工作方向[7]。通过药学病例讨论等方式对医疗机构药师进行培训,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是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必然选择。因此,制订包括药学病例讨论在内的临床药学服务系列标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