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卓琳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4)
碳排放的增加以及气温的上升造成的极端天气与生态破坏会给地球带来一系列不可逆的负面影响,威胁人类与其他生物的生存环境以及经济社会与金融体系的稳定。在此背景下,以全球变暖为代表的气候与全球化问题近几年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992年,世界上第一个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变暖所制定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发布;1997年,《京都协议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限定参与国温室气体的排放。
相关制度与法律体系的出台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量配额为主的权益交易市场,即“碳金融”市场,由此推进气候金融市场的形成。在此基础上,金融制度与金融工具成为应对气候问题的有效工具,气候金融逐步融入宏观金融体系。气候具有不可预测的特征,意味着气候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以及难以预估性,气候风险也逐步被纳入宏观审慎的政策框架之内[1]。钢铁行业的生产过程一直以来都伴随着高能耗和高碳排放量,钢铁产业的脱碳路径与具体实施对于实现“碳中和”以及世界脱碳目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钢铁行业的脱碳发展离不开以资金支持为支撑的科技创新与生产流程优化,气候金融的发展对于全球钢铁产业的脱碳目标存在一定的影响。本文从实际出发,结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气候风险问题,从气候金融的发展以及其对宏观经济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探究气候金融实际对钢铁产业技术创新过程的影响;讨论钢铁产业的脱碳路径、脱碳成本控制,并尝试解释未来全球钢铁产业脱碳目标变化。
气候变化的风险不仅体现在社会财富、生态等维度,其对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同样存在影响,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2]。气候变化引发的危机与灾难在过去50年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世界所有灾害数量的一半。据IPCC第五次科学评估表明,过去100年内,全球海平面平均上升约0.19米,世界各国都遭受着气候变化引发的灾害的困扰。以中国为例,相较一百年前,地表的平均温度上升约0.91度,到21世纪中期,气候变化导致国内制造业的产出减少约12%。无论是灾害过后对于社会经济损失的弥补、灾害后的修复,还是推动制造业向绿色生产模式的转型与低碳产业的发展,都需要大量的政策与资本支持,以及金融与创新的配合。
气候金融的风险大致分为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大多数学者认为,气候变化影响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主要通过三个渠道,分别为物理风险渠道、转型风险渠道和责任风险渠道。其中,物理风险包括气候变化,并且由此可能间接性引起某种特定资源的短缺以及全球供应链的中断。该种类的气候风险一般通过气候风险敞口以及金融系统的内部反馈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并对经济体内特定产品或资产的价格与需求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并造成短时间内产业结构与供应链的变化。该类风险同样还体现在长期经济系统内。由于对生产过程中排放限制的要求以及传统产业转向低碳产业的产业结构变化,导致以化石能源相关产业为主的产业面临资产搁浅,从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从当前全球的气候治理目标来看,全球将有一半以上的化石能源产业面临搁浅的风险,因此,将气候变化引发的转型风险考虑进宏观经济系统也是基于现实情况的必要过程。
资产搁浅的表现通过影响宏观经济层面金融体系整体风险而实现,并对个体企业的商业模式与商品结构产生影响,其风险还可能由于气候变化导致的资产供求关系变化以及实际价格变化而产生。已有学者与机构对于金融系统中的气候风险进行测度,结果表明,未来以化石燃料产业为代表的碳密集型行业呈现较高的气候风险,意味着未来相关产业进行转型的过程中将会面临不同程度的金融风险,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由企业角度看,资产搁浅可能引发金融机构链条式的信用风险、交易风险与流动性风险[3],从而引发宏观经济的局部动荡。在此背景下,中央部门有责任对气候变化所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估与监管,并将气候变化对于宏观经济体系所造成的风险纳入宏观经济监测当中。
金融体系具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投资-储蓄转化效率,从而增加经济活力等功能,有助于各方社会经济利益的提高以及不同类型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供需之间的内生驱动力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与重构[4]。
金融体系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与创新呈正相关关系[5]。资金通常会流向收益率更高的部门,全球限制碳排放量的背景下,生产逐渐向更加低碳绿色的生产方式转型,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率,同时实现碳中和目标,进而提高相关产业的新市场,并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与生产方式的转化。
从目前的研究以及钢铁工业发展现状来看,钢铁工业实现脱碳化会高度依赖科技创新与相关技术的进步。从技术角度来看,能够实现钢铁脱碳化发展的主要技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向,分别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高全废钢电炉流程的比例、转向清洁能源的利用等[6]。然而,通过新工业技术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变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减少需要的资金投入,需要较为优质的设备,并意味着较高的成本,因此,对于金融发展水平以及气候金融体系的完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脱碳是指一次能源强度降低的过程[7],通常通过减少工业、电力等产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实现净零排放的过程。脱碳技术可归纳为两种类型,分别为不提供含碳能源的减碳技术、生产过程中减少碳排放与碳使用的减碳技术以及过程中去除二氧化碳的负碳技术。脱碳成本的控制是指在相同条件下,尽可能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脱碳技术的技术密集性与资金密集型特征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脱碳技术的创新依赖足够资金支持下的技术创新[8]。脱碳技术需要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意味着需要投入各类型的资源以及配套相应的管理服务,意味着更多资金的需要。通过新技术的研发能够显著降低脱碳的成本。而对于不同的国家与地区基于不同的工业发展背景与相关资源条件差异,其所适应的脱碳成本优化的路径也存在差异。
从政策层面看,实现对于脱碳成本控制的方式可大致分为以下四类:碳定价、碳排放交易政策、碳税、社会经济政策和市场因素[9]。
碳定价一般来说被视为关键的气候政策工具,通过碳定价,使得个体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碳的排放成为利益损失的一方面,意味着过量的碳排放提高了企业生产的成本,由此产生节能减排的动机。
碳排放交易政策是脱碳最具成本效益的工具,通过对个体企业或公司限制碳排放量的上限。基于不同公司、不同产业的生产需求,其对于被许可的碳排放量的大小存在差异,碳排放交易政策的实施得以实现碳排放权利的交易,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实现相应的节能减排目标[9]。
碳税指的是按照燃料以及相关能源产品的碳排放量进行征税,是一种具有成本效益的气候政策工具。
社会经济政策以及市场因素常常通过碳交易市场的市场工具以及相关的气候政策工具对脱碳成本产生影响,在脱碳化过程中,加强市场工具与政策工具的协调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与制度调控的作用。
运输部门是脱碳相对困难的部分。为了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需要有相应的能源代替目前生产过程中生产碳量较大的能源,此过程所需要的成本、资金、劳动力规模较大[10]。
我国钢铁脱碳进程面临多重挑战。从目前来看,碳市场的规模相对较小,其发展完善程度暂时还没有到达理想程度,因此,通过碳金融市场汇集较大规模的资金目前来看相对困难。
我国钢铁的总需求量居高不下与钢铁产业集中度偏低阻碍我国钢铁产业的脱碳进程[11]。在钢材出口增长以及机械、房地产、电器等行业对于钢材较高的需求下,我国从事钢铁加工生产的个体与企业有扩大生产的动机。高度集中的钢铁产业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然而我国钢铁产业的集中度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高度分散的钢铁企业难以实现集聚经济效应。又因现实当中钢铁产业低碳生产以及降碳生产的成本较高,资金缺口较大。同时,我国气候金融、绿色金融体系还不够成熟,难以弥补较大的资金缺口,进而导致耗能较大,基础设施与相应技术要求较高的低碳生产工艺无法被用于我国钢铁行业,最终导致我国钢铁产业脱碳进程较缓进行。
从监督角度来看,我国的脱碳立法体系相对滞后,且相应的配套制度待完善,法律之间缺乏协调[12]。基于此,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以及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实现对脱碳目标法治保障的完善对于我国实现钢铁产业以及各行业的脱碳目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气候金融的发展可以更加高效地发挥风险分散与责任分担的作用[3],同时可以实现对低碳技术、绿色技术发展的支持,优化实体经济的融资结构,一定程度上为相关技术的发展以及低碳生产方式的正常运行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与此同时,气候金融体系内部所包含的不同类型的气候风险对于宏观经济的各类指标产生影响,甚至会引起宏观金融体系的动荡与不稳定。因此,将气候风险纳入国家对于宏观经济的监测体系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监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气候金融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直接通过融资进入气候金融市场,从而缓解企业减碳所面临的融资约束。未来脱碳成本的控制取决于技术创新发展情况,因此应当针对不同地区的现实情况采用不同的气候政策工具,加强市场工具与政策工具的协调,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制度调控作用。
气候金融体系不仅可以为钢铁产业生产过程向绿色生产模式的转化提供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同时也是对钢铁产业以及当前产业结构变化与资金流动方向的反馈。因此,脱碳路径以及脱碳目标的确定,需要气候金融与经济政策的协调以及技术层面的优化而得以实现。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统一的金融产品标准为气候金融体系的完善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