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和平性: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伦理支撑

2023-10-31 17:32龚天平赵艳艳
江苏社会科学 2023年5期
关键词:和睦心性中华文明

龚天平 赵艳艳

内容提要 和平性是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之一,中华文明和平性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伦理底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伦理支撑。中华文明和平性主要体现为追求心性平和、关系和睦、和平发展等。首先,基于中華文明和平性,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促进人的心灵自由并合乎道德地行动,以社会主义道德为人们的心灵依托和行为指导,从而呈现心性平和的伦理取向;其次,基于中华文明和平性,中国式现代化通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谋求关系和睦,创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文明来为关系和睦提供保障,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来建构和平秩序,从而彰显关系和睦的伦理选择;最后,基于中华文明和平性,中国式现代化始终促进世界和平、推动全球发展、维护国际秩序,不断追求文明交流互鉴而不搞文化霸权,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与政治体制强加于人,坚持合作,不搞对抗,不搞“党同伐异”的小圈子,从而昭示和平发展的伦理志向。具有突出和平性的中华文明,是中国式现代化植根的文化沃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因此,我们应该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古鉴今、剔除糟粕、吸取精华,正确对待和创新发展中华传统“和”文化。

关键词 中华文明和平性“和”文化中国式现代化

龚天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教授 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赵艳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偏好理论与美好生活实现的伦理学研究”(21BZX023)、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名师工作室”项目(湘人才发〔2022〕14号)的阶段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提出,中华文明具有五个突出特性,即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这既是对中国历史的深刻总结,也是对中华文明深厚历史底蕴的科学揭示。其中,和平性作为中华文明所具有的突出特性之一,源自对中华民族的形成、中华文化的走向具有深远影响的传统中国“和”文化,而对于另外四个突出特性,和平性也产生过非常重要的影响。中华文明对于和平的追求,不仅贯穿5000多年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全过程,而且统摄中华文化发展各时代各学派的思想内容,构成中国精神文化特别是伦理文化的核心理念,从而使得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华文明以现代力量,中华文明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底蕴。”[1]中华文明和平性则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伦理底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伦理支撑。中华文明和平性的核心命题是,和平是中华文明的普遍原理,是中华文明的基本价值追求;从运思理路上说,中华文明和平性主要体现为由内在和平向外在和平即从个体和平向他人、群体、社会和谐再向国家和平的推扩、延展;从具体内容上说,中华文明和平性主要体现为心性平和、关系和睦、和平发展三个维度。

一、中华文明和平性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心性平和的伦理取向

尚“和”是中国精神文化虽经几千年流变但始终不弃的基本传统,和平性是中华文明传承发展中一直居于中心地位的基本特性。尚“和”是以和平为价值取向的理念、原则和规范。中华文明和平性首先体现为追求自我心平气和或心性平和并达致身心和谐状态的特性。这一特性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心性平和的伦理取向。

第一,心性平和意指情感醇和、心理舒缓、行为恰切。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和”一般指和谐、和顺、调和,是人与人、事物与事物和谐共处的状态。据《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对以后的诸子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平”一般指平衡,当然也有公平、平等、平易等之意,如史伯在解释“和实生物”时即说:“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国语·郑语》)此处的平,即指平允、平衡恰切。与和一样,平也是一个描述事物结构性状的概念,所谓“以他平他”即指相异的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平衡、适当[2]。《诗经》言:“既和且平,依我磬声。”“和”与“平”可以相互注疏,一起构成中华传统“和”文化的核心内容。中国古代诸子百家在诸多问题上观点各异,但对“和”的认识基本一致。如道家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42章》),“知和曰常”,“终日号而不嘎,和之至也”(《老子·第55章》);庄子强调人应“与天和”,即“明白于天地之德”,在此基础上应对天下,即为“人和”(《庄子·天道》),他还提出“心莫若和”(《庄子·人间世》)。法家主张“和合故能谐”。墨家主张“兼爱”“尚同”。儒家学说对于“和”的论述最为丰富。“和”有本体论、认识论、思维方式、修养论、社会宗法结构、境界论等[3]多重意义上的内涵。从本体论、认识论上看,“和”既指世间万物存在的基础,也指万事万物发展的规律,是对立面的和谐协调,即“致中和”;从价值论上看,“和”则指人的心性平和。关于心性平和,对儒家产生了重要影响的晏子曾提出:“和如羹焉……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南宋朱熹说:“和者,无乖戾之心。”(《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发皆中节,情之正也,无所乖戾,故谓之和。”(《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即是说,“和”乃情虽发作但仍能行为适度,而不会乖悖违戾、急躁易怒、抗拒抵触,因此在儒家那里,“和”即心性平和,“是顺应并保持内在之‘性而呈现出来的和谐的状态,是本体之‘性的外在体现”[4],即情感醇和、心理舒缓、行为恰切。

第二,心性平和是一种关于内心世界道德修养基本原则的伦理价值,意味着主体通过自我修养、涵育,以臻于身心和谐、心性和乐境界。中华传统“和”文化论心性平和时主要是从修养论的角度展开的,其中,古代儒家的论述最有代表性。在儒家看来,要做到心性平和,首先就要修身养性。如何修身养性?儒家经典《大学》提出修身即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孔子提出要克己内省、身体力行。修身养性在孟子那里最为明确、完整,他提出反求诸己、尽心知性。反求诸己即内省思诚,在孟子看来,诚乃天道,思诚乃人道,而思诚即指反身而诚,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尽心知性。“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其具体方法是养心养性,养浩然之气。养心最好的方法是少欲。“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尽心下》)对于浩然之气,他说:“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孟子·公孙丑上》)即是说,浩然之气是一种“至大至刚”、能“塞于天地之间”的气,需要以本心且不掺杂任何私心地“直养”、顺其自然地修养,需要搭配“义与道”,否则无以养成。浩然之气是不断集义而生之气,以“心”为载体,需要用心培养、滋养;养浩然之气是一个过程,需要做到“勿正”“勿忘”“勿助长”,有耐心、有意志地养,不能急于求成、掉以轻心。在孟子那里,养浩然之气的过程体现为以勇坚定心,以心支撑志,以志充实气,以气引导行,这是一种以道德贯穿始终的协调身心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个体基于道德自律修养其身心,基于自我良知良能把握、协调身心关系的过程。荀子则认为,要按照礼立身处世,在良师引导下专心致志地治气养心。“凡治气、养心之术,莫径由礼,莫要得师,莫神一好。”(《荀子·修身》)总之,儒家修身养性之说的目的在于,通过修身养性达致心地和善,即心灵祥和安乐、向善崇德,从而达致身心和谐、心性和乐之境。心性和乐境界,即为“中和”。中和即天下大本达道。“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庸》)

第三,中华文明和平性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是蕴含心性平和伦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中华文明和平性作为中华文明的一种突出特性,赋予植根于中华文明沃土的中国式现代化以心性平和的伦理倾向。“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1]:既要物质富足,也要精神富有;既要促进物的全面丰富,也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和精神富有离不开心性平和。西方式现代化是物质主义膨胀、精神贫困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现代化,导致民众普遍精神焦虑、紧张、抑郁、情绪化。“现代资本主义有潜力让全人类走向空前的繁荣,但它在道德上已经破产,正在走向悲剧。”[2]虽然其“正当目标是实现普遍富裕”,但它“仅以贪婪为驱动力”,因而“出现严重问题,造成羞辱和分裂,而不是普遍富裕”[3]。与此相区别,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富足、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传承中华文明,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从而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来说,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心性平和伦理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中国式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促进人心灵自由并合乎道德地行动。自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与爱国、和谐等其他核心价值不矛盾的心灵自由和行动自由。自由、平等等价值为道德奠定基础,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蕴含着个人道德、国家道德、社会道德的道德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自由观、道德观,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普遍认同,既能促进人们心灵自由,也能促进人们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蕴含着心性平和伦理。

其二,中国式现代化以社会主义道德作为人们的心灵依托和行为指导。社会主义道德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全新的道德类型,是一个逻辑融贯、内容自洽的科学的价值规范体系,其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美好生活既包括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心性平和与否是精神生活是否美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道德不仅可以润人心、抚人情,为人们创造道德的心灵秩序,而且鼓励人们以实际行动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因此,社会主义道德蕴含宜民安和、乐在人和的心性平和伦理。

其三,中国式现代化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的沃土。前文已述,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蕴含着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心性平和伦理,这是中国式现代化植根的道德沃土,可以为中国式现代化克服西方式现代化产生的身心不协调等重大缺陷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因此,我们必须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心性平和伦理,使之成为以中国式现代化促进人民精神富有、身心协调、生命安顿、意志坚强、全面发展的伦理根基。

二、中华文明和平性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构建关系和睦的伦理秩序

中华文明和平性不仅体现为追求个体的心性平和,而且体现为追求人与人和睦相处,化解社会冲突和对立并建立和平秩序,这一追求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构建关系和睦的伦理秩序。

第一,关系和睦意指人与人、人与社会交往时和谐共处,即使有冲突也能和平地超越、化解。中华文明的和平性并不限于个体心性平和,其实心性平和也是为了人际交往关系和谐,因此中华文明的和平性最为突出地体现为一种人际交往智慧,体现为中华民族对于关系和睦的理想和追求。在中国传统学派特别是儒家看来,人之所以要建立人际关系,是因为任何人都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是融入群体的,是群体中的一分子,都有维护群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种需要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荀子说:“人之生,不能无群。”(《荀子·富国》)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所以,儒家极为倡导“群居和一”,即关系和睦。关系和睦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一般有如下层面的内涵:其一,家庭和。中国古人一直就强调“家和万事兴”,认为只有先“齐家”,然后才能“治国”“平天下”。人际关系在家庭层面主要表现为父子、夫妇、兄弟的关系,只有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兄友弟恭,才能实现家庭和。其二,社会和。人际关系在社会层面主要表现为涉及朋友、老幼、师生等关系的社会公共生活秩序,只有尊老爱幼、敬业乐业、尊师重道,才能实现社会和。其三,国家和。人际关系在国家层面主要表现为涉及君臣、官民等关系的政治生活秩序,只有君仁臣忠,为官者公忠体国、仁民爱物、秉公执法、尊贤惜才、廉洁自守,才能实现国家和。其四,天下和。天下和集中体现为《中庸》提出的命题,即“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是视和为天下之普遍法则和人类生存、延续的重要基础。不仅如此,和还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的最终根据。总之,天下和正如《易传》所言:“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当然,关系和睦并不意味着人与人没有冲突、对立,而是当冲突、对立出现时,人们能够和平地超越、消解。从根本上说,事物都是“互以相成,无终相敌之理”(《张子正蒙注·太和篇》)。因此,中华文明和平性之关系和睦的意涵,体现为家和、国和、天下和,從而形成一种殊途同归、安宁祥和的和平秩序。

第二,关系和睦是一种伦理价值,意味着人与人交往要遵循道德,只有交往合乎道德才能确保人际和平。在中国传统“和”文化中,关系和睦立基于伦理道德。伦理在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中,即指维系五伦关系的基本道理,其实质是要造就人际关系和谐;而道德的根本作用即在于和,和构成一切伦理道德的精髓,也是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精神实质。作为关系和睦的基础,道德主要表现为三点:其一,仁。仁是儒家思想中统领其他道德规范的最高道德原则,其含义首指爱亲。孔子的学生有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孔子自己也说:“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仁又指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爱人表现为“泛爱众”。“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泛爱众要求行仁德,即行“恭、宽、信、敏、惠”五者于天下,还要求行仁德以治民,即“养民也惠”。仁的理论还包括行仁之方,即实行爱人原则的根本途径。行仁之方就是“忠恕”。总之,仁意指爱人利人、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是相互仁爱和谐的人际关系之道德基础,仁爱意识作为一种态度和主观取向,是实现人类致善向上的精神前提,使文化的存在和延续有了重要支撑,蕴含着和平性的理念。其二,礼。仁与礼相辅相成、互为表里。“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礼是指周公所制定的一套“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礼记·哀公问》)的宗法等级规范或制度。礼以“克己”为前提,是仁之具体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是人们循礼而为所形成的和平秩序,也是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又一个道德基础。其三,中和。《论语·学而》说:“礼之用,和为贵。”礼作为一种规范,需要人们的服从,但服从不是机械、僵化地服从,而是以中和为贵。儒家传统道德强调和,但和不是无原则的和,而是坚持原则的和而不同,这种原则就是礼,所以儒家又把和称为中和。中,即中庸、不偏不倚,是指人们服从礼,行为合乎一定标准,防止言行过分、过度;和,即中节、中礼,是对人的本性的复归。中和作为中国人的重要理念,要求人们认识事物时持“不偏谓之中”的态度,寻求对事物客观、深刻的理解,要求人们以中道彰显公平公正,既不偏颇也不极端(“允执厥中”)。中和思想充分表明,和平性是贯穿于中华文明之中的价值支撑,中和精神与仁爱意识、守礼行为组成一个三位一体的价值规范系统,保证人际交往是合乎道德的交往,是人际关系以和睦为价值圭臬的道德前提。

第三,中华文明和平性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是承载关系和睦伦理,追求社会秩序和平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在中国大地上生长出来的现代化,遵循世界现代化的一般规律,也基于自身国情。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就是有拥有5000多年历史的灿烂的中华文明,而中华文明特别是中华精神文明的核心内容就是“和”文化。“和”文化决定了中华文明的和平性,和平性对中国式现代化又有着重要影响,故而和谐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和标志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所以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1]关系和睦是社会和谐的本质规定之一,而中国式现代化以如下方式彰显这种价值。

其一,中国式现代化通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谋求关系和睦。公平正义既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基本价值取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价值动力,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经济上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上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文化上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是为了促进公平正义,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保证社会平稳运行,形成关系和睦的良性秩序。

其二,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创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文明来为关系和睦提供保障。所谓社会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相对应的一个文明范畴,是指人与人在社会生活领域从事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取得的一切积极成果,是社会生活进步的标志”[2]。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文明思想,如推崇重民爱民以治国的民本理念,主张以立德修身引领社会风尚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的道德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促进家庭和睦的价值观念,崇尚廉政、鄙视贪腐以促进国家和安的廉政智慧等。社会文明思想同样构成中国传统“和”文化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华文明和平性。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党委、政府、社会和市场等多元治理主体……充分协商和良性互动,依法对社会矛盾和公共事务加以引导和解决,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关系和治理模式”[1],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文明。这种社会文明坚持人民至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安定有序,是中华文明和平性在当代中国的生动体现。

其三,中国式现代化通过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来建构和平秩序。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在新时代条件下对以财富均平思想和求大同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传统共同富裕理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中华传统“和”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体现中华文明和平性的重要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把共同富裕作为重要特征,就是深受中华文明和平性影响的结果。但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它意味着全体人民的物质生活富裕诉求得到尊重,意味着全体人民的精神生活富裕诉求得到关切,还意味着全体人民不是同步富裕或同等富裕,而是共同但有差别的富裕,因此它与社会公平正义是相互规定、相互成就的。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的分配体系,以高质量发展推动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关系,始终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从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样的举措其实也是为了建构和平的社会秩序。如此看来,中国式现代化就是以关系和睦伦理为引导,追求社会秩序和平,深受中华文明和平性影响的现代化。

三、中华文明和平性生发中国式现代化和平发展的伦理志向

中华文明和平性不仅体现为追求人际层面的关系和睦,而且体现为追求文化与文化、国家与国家和平共处,即追求一种既丰富多样、个性殊异又和谐和平、合作互补的理想状态,这一追求生发了中国式现代化和平发展的伦理志向。

第一,和平共处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价值追求,其核心态度是在对待外部世界和相异文明上以永久和平为目标。《尚书·尧典》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周礼·天官冢宰》说:“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周易·乾卦彖辞》说:“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孔子主张“‘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即以“和”为原则与外部世界交往。这些思想概括来说就是万邦协和或和平共处,意味着任何一国都要以公正、温和的态度与其他国家平等相处。和平共处是中华文明和平性的深刻体现,提倡国与国交往时要摒弃那种唯我独尊,以本国价值和观念统摄、驾驭他国,认为他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观念,主张文明与文明交流时都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特性,互为鉴镜、相互学习,这样才能让文明样式丰富多彩,也才能让世界在差异中保持和谐,使文化与文化、国与国的交往达致和平。这种和平不是谁把谁灭掉或谁让谁屈服的结果,而是让国家与国家、文明与文明交流时以和化解冲突、消解矛盾,即张载所说的“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这种和平以国家与国家、文明与文明相互理解、相互成就為基础,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

第二,和平发展是一种伦理价值,意味着文化与文化、国家与国家的交流要在不排斥竞争的同时遵循和平观念,以合作推动相互关系的优化,谋求参与交往的文化主体、国家的共同发展和进步。其基本内涵有两个方面:一是以和平意识为交往前提。和平即和谐平等,意味着交往各方都秉持承认、尊重、信赖、包容的态度和理念,以交流沟通、平等对话与合作的方式处理交往事宜。和平发展作为一种观念,从本体论层面来看是一种事实状态的反映,而从价值论层面来看又是一种伦理价值意识,其伦理基础就在于人类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是建立在共生关系之上的。当国与国、文化与文化以和平意识相互对待,和平发展就从精神层面转化为现实。二是以发展进步为价值诉求。任何伦理都需要主体进行真切实际的行为践履才有意义,和平发展伦理同样如此。和平发展伦理的主体是文化群体、国家等,其践履和平发展伦理的价值诉求是增强群体团结和健全群体形态,推动国家、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般来说,和平是一种人之为人的伦理特性,是一种与竞争相对的交往形式,主要有人际和平、群际和平、国际和平等样态。和平发展伦理是这些和平样态中主体应该遵循的伦理规范的总和,这种规范的核心精神是合作互惠、和平共存、共同发展。和平发展伦理在文化与文化、国家与国家层面要求相互交往交流的文化、国家和平相处、互为镜鉴、优势互补、共存共进。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群体性存在形式,任何文化群体、民族国家都无法孤立存在、与世隔绝,而只能是一种涉及丰富多样、形式各异的关系之关系性存在。这就意味着任何文化群体、民族国家从根本上说都立基于一个相互关联、相互构成、相互成就而非相互区隔、相互对峙、相互掣肘的世界,意味着任何文化群体、民族国家都需要与其他文化群体、民族国家以和相待、相互信任,但又和而不同。当然,也必须承认,每个文化群体、国家都有其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地域特征、人口规模、社会制度、伦理道德,因而呈现出差异性。但正是因为这种差异性,文化群体与文化群体、国与国就需要相互往来、交流,从而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价值,互信互利。

第三,中华文明和平性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是秉持和平发展伦理、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既有世界现代化的共性又有国家个性的现代化,是既通过争取世界和平环境推动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和平的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所坚持的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华文明和平性的鲜明体现,蕴含深沉的中华文明气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着5000多年历史的中华文明,始终崇尚和平,和平、和睦、和谐的追求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之中,深深溶化在中国人民的血脉之中。”[1]“我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对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热爱和平的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扬。”[2]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和平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促进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和平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自身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需要和平,就像人需要空气一样,就像万物生长需要阳光一样。只有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只有同世界各国一道维护世界和平,中国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才能为世界作出更大贡献。”[3]中国人历来崇尚社会安宁稳定,反对战争,既厌恶内部征伐,也反对侵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历史上曾经长期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但没有留下殖民和侵略他国的记录。”[4]2000多年前,中国人以丝绸之路推动东西方文明交流和平等互利合作;600多年前,郑和率船队7次下西洋,到访30余个国家和地区,同沿途人民友好交往,播撒的是和平友好的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从未主动挑起战争,从未侵占他国寸土寸地。与此相反,西方式现代化则是基于资本逻辑,以武力侵略、殖民掠夺、奴役盘剥的方式推动资本向世界各地全面扩张的历史发展过程,它使不少古老文明受到西方式现代文明的残酷践踏、蹂躏。因此,西方式现代化秉持的是丛林法则,即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伦理观念,对世界和平造成严重破坏。当然,中国式现代化为了发展生产力、创造物质文明,也并不拒斥资本,但是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行动逻辑,把资本只当作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手段,而非向世界其他国家、文化群体扩张的工具。同时,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不搞零和博弈,主张国与国、文化群体与文化群体的交往要秉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理念,对话而非对抗,结伴而非结盟,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基于国际法的国际秩序、基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則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因此,中国是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国式现代化是不认同“国强必霸”陈旧逻辑的现代化。

其二,中国不断追求文明交流互鉴而不搞文化霸权,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与政治体制强加于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1]“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特色、地域之别。”[2]中国式现代化秉持相互尊重、和而不同的理念与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尊重其他文明的地域特点和特色优势,主张文明一律平等,支持各种文明自主自决、多样化发展,提倡文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寻求价值相通、心灵契合。而西方式现代化则是以资本主义价值和文化为精神基础的现代化,这种价值和文化以优越自居,逐渐演化为一种西方文明优越论,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又把这种文明优越论当作判断某种文明是否现代化的唯一标准,认为其放之四海而皆准。在这种文明优越论指导下的西方式现代化凭借资本逻辑和迅猛发展的科技力量,逐渐演变为一种集经济、科技、军事、价值和文化等多种霸权霸道于一身的现代化模式,在全球各地欺凌、蒙骗其他文明。

其三,中国坚持合作、不搞对抗,决不搞“党同伐异”的小圈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认为自己的人种和文明高人一等,执意改造甚至取代其他文明,在认识上是愚蠢的,在做法上是灾难性的!”[3]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不以文明差异划分文明阵营,反对搞阵营化、排他性的小圈子,主张文明差异不应该成为世界冲突的根源而应该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与世界各种文明友好合作,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高举合作共赢旗帜,建设一个共同繁荣、开放包容的世界和各竞自由、各放异彩的人类文明百花园。总之,中国式现代化是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现代化,它既主张世界和平发展又谋求自身发展,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和平发展伦理的核心价值理念,因此,中国式现代化是生动践履和平发展伦理、深刻体现中华文明和平性的现代化。

四、总结与启迪

综上所述,中华文化崇尚和谐,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不仅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也蕴涵着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中国“和”文化赋予中华文明以突出的和平性,和平构成中华文明的基本价值追求。

中华文明的和平性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伦理底蕴,这些伦理底蕴主要表现为三点:首先,中华文明和平性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心性平和的伦理取向。心性平和意即情感醇和、心理舒缓、行为恰切,是一种关于内心世界、道德修养基本原则的伦理价值,它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是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促进人心灵自由并合乎道德地行动,以社会主义道德为人们的心灵依托和行为指导,传承中华传统心性平和伦理,从而呈现心性平和伦理取向的现代化。其次,中华文明和平性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构建关系和睦的伦理秩序。关系和睦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交往时和谐共处,即使有冲突也能以“和”予以超越、化解,是一种强调人与人之间要以德相交、以德为保障的伦理价值,它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是通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谋求关系和睦,创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文明来为关系和睦提供保障,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来建构和平秩序,从而构建关系和睦伦理的现代化。最后,中华文明和平性生发中国式现代化和平发展的伦理志向。和平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价值追求,强调在对待外部世界和其他文明上以永久和平为目标,和平发展是一种主张文化与文化、国家与国家交流要在不排斥竞争的同时遵循和平价值观念,以合作推动相互关系的优化,谋求参与交往的文化主体、国家的共同发展和进步的伦理价值,它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是始终促进世界和平、推动全球发展、维护国际秩序,不断追求文明交流互鉴,不搞文化霸权,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与政治体制强加于人,坚持合作、不搞对抗,不搞“党同伐异”的小圈子,从而昭示和平发展伦理志向的现代化。

如果说中华文明的和平性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上述三个方面的伦理底蕴,那么个体心性平和、社会关系和睦、世界和平发展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逻辑关系,或者说前者一定会导致后者吗?显然,中华文明和平性是有着特定逻辑的,这一逻辑集中地体现在古代儒家经典《大学》提出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学说中。根据这一学说所揭示的逻辑,和平作为一种价值,是由内向外,即从个体自我心性平和,向他人、群体、社会和谐,再向国家和平安全推扩、延展的。通过道德修养达致个体内在和平,是一切外在和平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和谐又是国家和平安全的基础。但是,在这四个层面和平的关系上,前者只是后者的必要条件,这并不意味着前者是后者的充分条件或一定会导致后者的形成。至于世界和平发展,同样也是以社会和谐、国家和安为必要前提的。

同时,在中华传统“和”文化中,中华文明和平性之和平在空间意义上也是有限定的,与现代意义上的“世界”“天下”虽有隐约联系但不能直接等同。因为各种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代中国的和平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华夏大地上的各地区、各民族、各种文化交流交往而言的,尽管中国历史上曾发生过丝绸之路贸易、万国来朝、远航西洋等和平友谊事件,然而当时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全球和平概念;而现代意义上的世界、天下则是就全球而言的,涉及相互交流交往的全球各地区、各民族国家、各种文化和价值。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中华传统“和”文化对和平的理解中获得丰富的启迪:把过去的天下概念加以拓展,从全球意义上去理解;把过去的天下和平概念加以外推,从世界和平意义上去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证明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包容性,也才能充分证明中国式现代化是通过走和平发展道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现代化。

总之,具有突出和平性的中华文明,是中国式现代化植根的文化沃土,可以为中国式现代化消解、克服西方式现代化中产生的不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因此,我们应该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古鉴今、剔除糟粕、吸取精华,正确对待和创新发展中华传统“和”文化,使之成为以中国式现代化促进人民心性平和、社会秩序和谐、国际交往和平,建设兼容并包、和谐开放、共同发展的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根基。

〔责任编辑:洪峰〕

[1]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23年第17期。

[2]朱貽庭:《中国传统道德哲学6辨》,文汇出版社2017年版,第128页。

[3][4]范赟:《儒学和平思想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28页,第51页。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22页。

[2][3]保罗·科利尔:《资本主义的未来》,刘波译,上海三联书店2020年版,第27页,第28页。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3页。

[2]任鹏、李毅:《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文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17页。

[1]任鹏、李毅:《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文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32页。

[1][2][3][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65页,第265页,第266页,第265页。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58页。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44页。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4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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