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屏社交背景下导学关系的被动敞开与主动遮蔽

2023-10-29 17:28袁铭唐传星
高校辅导员 2023年1期

袁铭 唐传星

摘 要:截屏技术的广泛使用改变了导学交流的方式。相关截屏一经网络传播,很容易导致信息失控、内容失真、伦理失范、关系失衡现象发生,导学关系也由此而被动敞开。为规避风险,导学关系在“镜中我”观照、想象监控、互联网记忆的综合作用下,通过自我规训、自我保护进行主動遮蔽。为构建良性的导学关系,可从夯实导学关系的共同价值根基、完善导学关系的多元协同保障机制、形成导学关系的和合共赢生态三个维度提供调适策略。

关键词:截屏社交;导学关系;被动敞开;主动遮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618(2023)01-0044-05

截屏技术的出现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交往方式,特别是在即时通讯软件广泛使用的过程中,可以瞬时实现不同圈层的信息共享。截屏社交,简言之,就是指交往双方或多方通过截屏的方式传递信息、交流思想、表达情感的社会活动。“截屏社交已成为社交关系表达与维护的一种常态”,[1]正冲击着当下的导学关系。近年来,有关导师与学生之间的聊天记录截屏广泛传播于微信、微博、知乎、贴吧等社交平台,特别是涉及导学矛盾的聊天截屏经常引发网络爆点,对当事人带来无死角的追踪和挖掘,这种现象亟待深入研究。

一、导学关系的被动敞开

(一)无感伤害:信息失控

学者张爱军、朱欢对社交网络中的截屏,从目的与用途角度做了四大分类,即分享型、内容型、凭证型、证据型。也有研究人员从技术的角度将截屏分为静态截屏和动态截屏。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截屏,在网络时代,它都已经超越技术本身,成为人们线上交往的惯常行为。学者顾理平则从公民隐私权的角度对碎片化生活痕迹的累积可能导致的无感伤害进行了阐释。他认为,无感伤害是指“侵犯公民隐私权行为客观存在,但隐私主体没有感知这种伤害”。[2]在截屏社交过程中,这种“无感伤害”并非指“伤害”没有发生或不会发生,而是常常表现为交往一方或多方经常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意无意地将社交对话、朋友圈等信息进行截屏,有的直接转发或分享,形成二次传播甚至多次传播。从动机看,可分为“无心”截屏和“有意”截屏两大类。无论是“无心”截屏还是“有意”截屏,对方隐私权都可能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受到侵犯,特别是故意为之的“有意”截屏,很容易就造成信息的无限分享乃至失控,有的还会导致人肉搜索甚至网络暴力,由“无感”变成“有感”。如某高校研究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对某些知名教授进行嘲讽,后被他人截图传到网上,致其导师公开宣称“断绝师生关系”,引发网络热议。

(二)眼见未必为实:内容失真

截屏内容相比现实场景中的“口耳相传”,更具有原始性、真实性。在网络社交过程中,以QQ、微信为代表的社交软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图文并茂和语音文字互相转化。此时,截屏就能固化双方的聊天信息,使“复制真实”成为可能,但截屏所呈现的“真实”是否符合实际尚有待各方判定。“信息内容的生产是一个有机过程,截屏行为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3]截屏内容的真实性取决于截屏主体基于利害关系的考量。若是有意为之,截屏主体会掺入个人意图,甚至使用“微信对话生成器”对截屏内容进行拼接加工,传递只有部分真实甚至完全虚假的信息给第三方或公众,从而直接破坏信息的“真实”,使得截屏制作的“真实”成为修改后的“真实”,[4]导致内容失真。譬如某高校女研究生坠楼,网友在微博上发文称是因导师故意为难该研究生,致其精神崩溃而跳楼自杀,并贴出师生聊天截图,导师却称网上所传截图为“断章取义”,并公布“完整”的师生聊天记录。舆情反转,事件一度冲上热搜。

(三)“真相”武器化:伦理失范

在2020年,美国陆军迈尔斯·卡金斯上校从舆论战的角度提出了“真相武器化”的概念,其实质是凭借照片、文字、视频等证据,找准发布时机,抢夺信息主导权。这一概念同样适用于截屏社交下的信息传递。截屏的初衷是复制真实与分享,通过“机内拍摄”将屏幕上所显示的内容予以定格及图像化,满足人们对传递“有图有真相”的初始信息的需求,实现可分享性。也正因如此,截屏的传播打破了公私边界,截屏中的个人信息在信息洪流的裹挟下,被人们理所当然地归为公开信息,并在复杂的网络空间内被逐渐“武器化”,成为佐证己方观点的重要手段。2020年某博士研究生坠楼身亡,网上立即有匿名用户回应此事件,称系导师“抢用”了该生的第一作者署名权,且平常师生关系紧张,被导师“孤立”,暗指该生跳楼与导师有直接联系。相关内容截图被某些媒体、好事者纷纷转载并充当证据,网民情绪被裹挟高涨,引发对导师伦理失范的抨击。后经调查发现,并不存在师生争抢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由此可见,后真相时代,通过截屏方式,以所谓“真相”迎合受众情绪,把相对私密的导学关系暴露于公众视野之下,很容易引起舆论发酵,加剧师生紧张心理,不利于维系健康的师生关系。

(四)脆弱的圈层区隔:关系失衡

圈层作为相对固定的社交场域,具有相对私密和排他性。截屏的风行,打破了点对点的信息传递和圈层内部的信息区隔,使得仅限于好友或圈层内部的私人语境空间更容易曝光于公众视野,隐私内容被赋予了“可见性”。固有的圈层壁垒被打破,老师可看到学生群内的信息,学生也同样可以围观老师群内的信息。既定圈群的信息传递破壁,违反了社交契约原则,对圈层内的信任关系造成负面冲击。譬如某高校教授解散与学生的微信群时称“江湖不见”,随后,该信息被截图上传,登上网络热搜。梳理发现,该信息源自老师与学生开展日常教学交流的信息群,在课程结束之际,老师发现大部分学生的成绩让人痛心失望,以致老师情绪失控,在微信群里发布了“气话”。从传播的过程看,原本相对固定的师生教学交流群,因为内部交流的信息被截屏上传至网络而被迫公开,不仅教师个人形象受到负面冲击,理应融洽的师生关系也被网民调侃成“老死不相往来”的冰火之势,导致师生信任关系的崩塌。

二、导学关系的主动遮蔽

(一)“镜中我”观照:自我规训要求主动遮蔽

在中外贤达的经典理论和传世警言的观照下,亦师亦友的导学关系是师生普遍期待的一种良性关系。然而社交平台不断爆出的师生聊天截屏,既引发师生对隐私泄露的担忧,更不断警示师生要加强在社交平台言行的自我审视。截屏社交风行的当下,微信等网络社交场域,已经变成导学关系的敏感“战场”,稍有不慎,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就会成为引爆导学关系的“导火线”。某高校导师让学生将微信备注名改为真实姓名的聊天截屏就曾引发网络热议,相关帖文浏览量瞬时达到百万,还引发了关于师生公平的讨论。在此情境下,师生个体的言行会变得更为审慎或潜意识里进行自我审视,并逐渐内化成“作业式”交往。

(二)想象监控:自我保护引发主动遮蔽

哲学家福柯用比喻的方式描绘过一个“全景监狱”。在“全景监狱”,观看作为一种权力,被称为“权力的眼睛”,监视者可以看到所有被监视者,让被监视者在“众目睽睽”之下感受到强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完成自我的主动约束。在互联网时代,福柯描绘的“全景监狱”更是广泛的存在,无处不在与无所不可的截屏进一步使无数“吃瓜”的围观者将某一截屏聚焦在“探照灯”之下,让当事人“如芒在背”。在“你有权在网上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被截屏”的警示下,[5]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交往主体会自然产生“想象监控”心理,从而引发主动遮蔽。在师生线上互动交流时,为避免私密信息泄露,导师经常会提出“不要截屏”等约束性要求,信息表达也会更趋拘谨与审慎,但仍难以避免学习对象截屏,让私密信息破圈。

(三)互联网记忆:留痕再现促使主动遮蔽

相比人脑记忆而言,互联网记忆具有持久性的特点。诺拉在《记忆之场》中将记忆分为作为记录的记忆、作为义务的记忆、作为距离的记忆三大类型,并围绕“记忆之场”的核心概念,希冀连接记忆和历史,“记忆之场”需要每个人的“在场”创造。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在网络发声,创造记忆并上传记忆,也会主动或被动留下数字痕迹。信息加工理论认为,记忆是对信息的编码、存储和提取。网络空间中的信息以代码形式存储在各种介质上,也可再以代码的形式还原。在微信、QQ等通讯软件点对点的交往过程中,交互双方的信息痕迹主要保存在各自的手机、电脑等设备上,同时也保存在第三方的信息平台上,且信息痕迹实时记录、实时在场。网络空间的信息流动和记录机制,使得网络言行始终存在被记录、被传播以及再现的可能。在网络信息的大浪中,一些碎片化的痕迹会淹没其中,既可能被永久雪藏,也可能重出“江湖”。一旦出现“导火索”,原本散落或潜藏在网络中的信息,会被重新挖掘出来,甚至形成新的热点。“网络挖坟”“扒一扒”等流行语的出现就是对互联网记忆搜寻与再现的形象写照。2022年,某高校学生在网上发布万字长文“控诉”自己的导师性骚扰,很快登上各大网络平台热搜榜。该导师随即被网民“深扒”,其与学生的聊天记录等信息均被“扒出”,引发广大网友的抨击。由此,师生间的信息交流是否得当不仅要关注当下语境,更要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影响,为避免不当信息的未来重现,师生会潜意识主动遮蔽师生关系。

三、导学关系的调适对策

截屏社交虽是大势所趋,但其片面呈现、二次传播、修饰失真、破圈扩散等带来的风险正在逐步消解导学关系的互信基础。由此看来,截屏社交背景下,还需从内部弥合、外部矫正、文化浸润等方面进行调适,以形成和合共赢的导学生态。

(一)内部弥合:夯实导学关系的共同价值根基

价值取向决定价值选择,构建良好的导学关系,需要导学双方遵循共同的价值取向。首先,导学双方要遵循共同的政治价值。导师要主动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穿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争做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的时代先锋。学生要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补钙壮骨,在求学的道路上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和信心,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其次,导学双方要遵循共同的学术价值。导师要秉承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在知识传授过程中打造“金课”,在科研创新中带头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诚信,不断用深厚的学识与科学的阐释打动学生、感染学生、说服学生、引导学生,坚决抵制“学术包工头”,防止把“学术殿堂”变成“学术江湖”。学生要在全面系统学、结合实践干的真理追求過程中,深刻体悟胸怀祖国、敢为人先、精益求精的治学之道,不断在实践中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领,防止沦为廉价“学术打工仔”。

再次,导学双方要弘扬正气充盈的道德价值。导师要坚持育人先育己,在教书育人过程中严爱相济,做“经师”与“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在为人、为学、为事上做示范,在网络社交过程中认真审视自身的网络言行。学生要修身立德,深化道德认知,注重道德养成,强化道德实践,在锤炼品德修为的过程中提升道德修养,确保在追寻人生真谛的大道上始终走得正、行得端、扛得住。在涉及导学关系矛盾时,双方不要轻易在网络上公开师生交往截屏或相关记录,要多角度考虑可能引发的舆论风险,避免成为负面舆情的“扩音器”。

(二)外部矫正:完善导学关系的多元协同保障机制

构建良好的导学关系,导师和学生是关键主体,同时也需要学校、网络平台、网民、政府等多元主体协同发力。对学校而言,一是建立健全导学关系的调节机制。学校要明确导学双方的权责,对导学双方进行约束和调控,完善导学互选机制,优化导师变更流程,严格导学双方的追责问责机制,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二是强化对导师显性评价基础上的隐性评价,破除唯论文、唯经费等评价倾向,防止利用学生“赚工分”或对学生“散养”“放养”,探索导师与研究生互评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形成评价共识,防止恶意差评。三是拓展多场域互动的导学场景。学校不仅在论文撰写、科研项目申报、学术规范教育等育人环节开展沉浸式交流,也要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网络素养教育、伦理教育、普法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多场域的整体育人协同,不断提高学生崇德、守法、重信、知责的意识和能力。学校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导学沙龙等活动,增强导师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同时,高校组织开展“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等评选活动,营造人人愿做导师、人人会做导师、人人做好导师的良好氛围。

对网络平台而言,作为截屏内容发布与传播的重要主体,网络平台的价值追求与伦理观念深刻影响截屏信息发布的动机和目的。一是网络平台要坚持技术向善的理念,强化技术伦理规范,积极履行网络平台的社会责任,弘扬技术的正面效益,遏制其负面冲击。二是加强技术改造或升级,探索反截屏装置与截屏监测技术,增设截屏弹窗提示、截屏转发限制等功能,防止截屏权力的滥用和截屏传播的失控。三是完善截屏内容发布的审核机制,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主动传播网络正能量。对于截屏等敏感信息的发布,网络平台要践行“红旗原则”与“避风港原则”,建立截屏内容发布的常态化风险研判机制,对于可能侵犯隐私等截屏内容,实行复核机制,强化风险警示或限制发布,建立用户信用记录,对蹭热点、修饰或传播虚假截屏信息、刻意通过截屏制造舆论话题等“吸粉”账户,给予封号,坚决抵制“流量至上、唯利是从”的歪风。

对网民而言,作为截屏技术的主要用户,要争做文明使用截屏的倡导者、践行者。一是践行网络社交的契约原则。在微信、QQ等社交软件点对点交流或群组内交流时,网民要遵循网络社交礼仪,不随意截屏,更不随意向第三方转发或直接在网络上公开截屏,确需截屏或录屏,提前征得对方同意,稳固交流双方的信任基础。二是依法上网,文明用网。网民要不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截屏信息或聊天记录,面对网络热点,不炒作、不跟风,理性发声,坚决抵制不良信息的散播,不做网络推手的“应声虫”,防止成为网络舆情的“搅拌机”。三是增强网络隐私的保护意识。在当下的网络环境中,网络隐私不泄露还只存在于理想态中。一方面,网民要提高社交过程中的自控意识和自控能力,避免在网络社交互动中“隐私自爆”;另一方面,网民要不断提高在网络社交过程中的风险感知、风险防范、风险应对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隐私泄露风险。

对政府而言,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行政管理主体,既要从立法的角度加强对截屏特别是截屏传播的法理規制,明确截屏的内容边界,划定截屏主体与传播主体的权责范围,厘清截屏传播的法理依据,对于合法合理的截屏赋予合法传播的空间与方式。同时,政府还要加强网络空间的日常监管,建立网站平台责任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将发布、传播虚假截屏信息的平台和以截屏信息刻意制造并炒作舆论的网络平台列入“黑名单”,并加大网络平台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规违法成本。对违规违法散播截屏信息的用户,政府要依法依规予以惩治,通报典型案例,以案示警,让“按键”伤人的“键盘侠”“网络水军”无处遁形,必遭惩戒。

(三)文化浸润:形成导学关系的和合共赢生态

文化是维系良好导学关系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一是倡导以人为本的导学平等文化。在导学关系中,唯有突出“人”,才能形成良性互动的基础。忽视人的价值理性,往往容易导致社交矛盾。在导学关系冲突中,较为常见的情形主要表现为:导师“目中无生”,忽视学生的存在价值,进行各种软施压,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学生“目无尊长”,轻视导师,自认投错了门、找错了人。对此,师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导师主动走进学生,爱护学生,避免导师“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学生积极熟悉导师,尊重导师,信任导师,改变“目空一切”的孤傲气,不断形成人格平等、权责平等、法律平等的导学平等文化。

二是传扬亦师亦友的导学同行文化。“学贵得师,亦贵得友。”导学关系不是非此即彼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关系。亦师亦友的导学同行文化,始于导学双方的研究志趣,合于导学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对导师而言,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要善于倾听,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因材施教,既严管又厚爱,不断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避免成为学生眼中的“学术老板”。对学生而言,要以知学、好学、求进的态度主动融入导师的科研团队,善于从悦纳的角度理性看待导师为人、为学的风格,避免动则“截屏”上网的情绪化行为。

三是涵育义利统一的导学共享文化。在导学关系中,导师和学生是利益攸关方,“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6]“义”反映的是理念,是“大义”。对导师而言,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对学生而言,是力争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利”遵循的是互利共赢原则。对导师而言,要激励其在学术探索的攻坚克难中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并获得公平合理的绩效收益;对学生而言,要鞭策其在孜孜不倦的求学路上,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并由此顺利踏上新的人生征程。导师培养输送人才,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自身努力成长成才,导学双方在实现自我发展的目标中形成义利统一的共赢共享生态,切实改变和消除贸然截屏、轻易曝光等“互相伤害”的言行。

参考文献:

[1]张爱军,朱欢.“截屏”社交的权力异化:逻辑、风险及其规制[J].新视野,2021,(04):109.

[2]顾理平.无感伤害:大数据时代隐私侵权的新特点[J].新闻大学,2019,(02):28.

[3][4]朱芸.新媒体时代“截屏社交”的作用机制与伦理反思[J].东南传播,2021,(08):108.

[5]莫洁.聊天记录随手被截屏转发:截屏社交也该讲礼仪和规则[EB/QL](2021-11-17)[2023-01-12].https://m.gmw.cn/ baijia/2020-11/17/34375971.html.

[6]习近平.在国际关系中践行正确义利观[EB/QL].(2014-07-04)[2023-01-12].http://www.xinhuanet.com// world/2014-07/04/c_126710815.htm?bdmprm=tcfrompbnews.

(责任编辑:郁有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