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风险认知与行为呈现

2023-10-28 13:44陈玉真
北京青年研究 2023年3期
关键词:未成年人

摘  要:在数字化生存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认知和应对互联网风险成为未成年人必然要面对的课题。本文基于2022年第11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数据,研究了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风险认知及行为呈现情况。分析发现,未成年人网络依赖的潜在风险较高,网络安全防护意识有待加强,网络交往中的风险感知与积极预期并存。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风险认知与行为呈现情况与网络安全知识了解程度、学习成绩、家庭环境、住宿方式、生活地域等有关。为提升未成年人应对互联网风险的素养,建议着力激发未成年人的自我效能感、增强未成年人的辩证意识、健全网络安全素养培育的制度机制、重视未成年人社会心理建设。

关键词:互联网风险  未成年人 风险认知

一、 前言

作为全球性的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已经渗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新闻通信、商务交易、休闲娱乐、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5.6%,网络已成为大多数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互联网在给人们提供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截至2022年12月,19.6%的网民在过去半年的上网过程中遭遇了个人信息泄露问题,16.4%的网民遭遇了网络诈骗。[1]

信息化时代的变革不只是单纯的技术跃进,也意味着新的社会形态正在生成。同传统的社会交往途径相比,网络具有开放性、匿名性以及能够突破时空限制等特征,对个人生活、人际互动、群体关系、社会秩序等诸多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网络依赖、数字鸿沟等问题日益显现。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曾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指的就是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随着科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面临愈加复杂的风险和危机。新技术日新月异,新现象层见叠出,不仅显示了网络时代的快速变化,也要求人们在变动不安的环境中做出预见和反应。

未成年人是活跃在网络世界里的重要群体。《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1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6.8%,已近饱和。[2]在数字化生存的时代背景下,认知和应对互联网风险1是未成年人必然要面对的课题,也关系到我国高素质“数字公民”的培养和网络强国建设。结合2022年第11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数据2和相关文献,本文对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风险认知及其行为的基本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增强未成年人应对互联网风险的素养培育的建议。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第11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本次调查于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实施,问卷调查对象以全国6-18岁的教育部全日制(不含技校、职高等)在校学生为主,涵盖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调查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第一阶段按照经济发展水平(2018年人均GDP水平)排序,适当考虑人口规模和分布,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随机抽取10个省份;第二阶段按照地级市人口规模(2017年中小学在校学生数),将拟调查省份全部地级城市进行排序,随机抽取3个地级城市;第三阶段结合当地学校分布实际情况,由调查员分别从市区、县城、乡镇确定被调查学校各1所;第四阶段从每所学校抽取3个班级,以班级为对象进行调查,覆盖班级全部学生。调查共回收83所学校线上学生问卷9119份,有效问卷数据9087份,问卷有效率为99.6%。本次调查有效样本的基本概况如下:男性占46.8%,女性占53.2%;6-9岁占7.7%,10-12岁占22.8%,13-15岁占33.9%,16-18岁占35.6%;65.9%的人来自城市(包括县城),17.1%的人来自乡镇,17.0%的人来自村镇;双亲家庭未成年人占总人数的92.0%,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占总人数的8.0%;小学生占31.1%,初中生占29.3%,高中生占39.6%。

一、 未成年人互联网风险认知及其行为的基本现状

(一)未成年人网络依赖的风险认知及行为呈现

1.未成年人网络依赖的潜在风险程度较高,风险内容存在性别和教育阶段的差异

网络的过度使用是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领域的焦点议题,未成年人的主观认知对于了解其网络依赖风险具有参考意义。调查中,52.2%的未成年人“比以前更爱待在家里了,运动减少了”,47.2%的未成年人认为上网“分走了不少学习时间”,还有36.7%的未成年人发现“用电脑和手机太多,视力下降很快”,也有10.6%的未成年人表示自己“更孤独了,與人面对面接触减少”。可见,有相当大一部分的未成年人认为使用网络侵占了学习和运动时间,影响了用眼健康和现实交往,网络依赖的潜在风险程度较高。还有32.3%的未成年人表示“更爱玩手机、玩游戏了,难以自己控制”,32.2%的未成年人认为自己“更懒了,依赖网络,懒得自己想问题”。即使未到病理性成瘾的程度,对于网络的依赖心理和行为也容易使未成年人偏离正常的生活秩序。

未成年人网络依赖的风险存在性别差异。相比男生,女生更关注“影响学习”“运动减少”“思维依赖”“视力下降”的问题,而男生相比女生更多地面临“游戏依赖”“影响社交”“信息干扰”的风险。

整体而言,高年级未成年人网络依赖的各类潜在风险普遍高于低年级的未成年人,只有“用电脑和手机太多,视力下降很快”一项的比例存在随教育阶段上升而下降的趋势。2020年的近视专项调查结果显示,小学阶段的近视率攀升速度较快,幼儿园和小学是我国近视防控重点年龄阶段。[3]未成年人的用眼健康和近视低龄化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2.未成年人周末的网络依赖风险高于周中,高年级学生的长时间上网行为更多

周一至周五,半数以上的受调查者每天上网时间在半个小时以内,其中“从不玩”占比20.6%,“半小时以内”占比30.8%,但也有19.0%的受调查者每天上网时间达两个小时及以上。与周一至周五相比,未成年人在周末和节假日的上网时间大幅上升。调查中,仅有12.0%的未成年人在周末和节假日的上网时间少于半个小时,而有52.7%的未成年人每天上网两个小时及以上(见图1)。在校期间,高度规制化的时间安排和课业要求一定程度上阻断了未成年人对网络的长时间使用,假期可支配的自由时间增多,网络依赖的潜在风险也随之上升。

由于更严格的学校管理和更繁重的学业任务,高年级学生在周一至周五“从不玩”的比例明显高于低年级学生。但在周末和节假日,随着年级升高,未成年人长时间上网的比例明显增加。有33.6%的高中生在周末和节假日每天上网三个小时以上,远高于初中生(17.1%)和小学生(11.2%)。

(二)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的风险认知及行为呈现

1.未成年人对于个人信息的敏感程度较低,女生的隐私保护意识高于男生

个人敏感信息一旦遭到泄露或滥用,很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14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信息。[4]未成年人网络信息泄露风险和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都远高于成年人。

网络环境扩展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采集的空间,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和使用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尽管在信息收集、使用和存储场景中,通常会有文件对信息填写及用户权利进行说明,但往往篇幅较长,且一般默认用户选择同意,这些都可能使未成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大量的个人信息。提高隐私保护意识对于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至关重要。调查中,38.2%的未成年人在填写个人信息时“每次都会想到”保护个人隐私,但还有三成左右的未成年人对个人信息的敏感程度有待加强。其中,22.2%的未成年人只是“偶尔会想到”保护个人隐私,6.8%的未成年人“从来没想过”,6.6%的未成年人表示“不清楚”。女生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稍高于男生。8.4%的男生“从来没想过”在填写个人信息时保护个人隐私,高于女生(5.4%);女生“经常会想到”和“每次都会想到”保护个人隐私的比例均高于男生。

2.未成年人对于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高年级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更强

密码是保障网络和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防线,设置安全级别较高的密码可以有效抵御个人信息被泄露、篡改、盗用等网络安全问题。在调查中,分别只有23.9%、24.2%的未成年人能够“经常”、“总是”设置安全级别较高的密码,还有半数以上的受调查者对于网络密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在不同教育阶段的群体中,小学生“几乎不”和“较少”考虑设置安全级别较高的网络密码的情况明显高于初中生和高中生;能够“经常”和“总是”设置安全级别较高的网络密码的初中生和高中生也明显多于小学生。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也有所增长。

3.半数以上的未成年人遭遇网络安全问题会告知父母,亲子关系显著影响沟通意愿

通过网络上的语言、信息、图片以及视频等形式进行的威胁、骚扰等行为属于网络欺凌,具有高度的匿名性和隐蔽性,未成年人在遇到此类情况后及时告知父母,有助于更好地应对网络欺凌和不良信息的危害,避免网络安全风险的进一步加剧。调查中,58.4%的未成年人在网上被人威胁或收到不良图片或视频后“一定会”告知父母,只有6.5%的未成年人“从不会”告知父母,未成年人与父母沟通此类网络安全问题的意愿整体较高。

亲子关系显著影响未成年人遇到网络安全问题时告知父母的意愿,与父母关系更好的未成年人更愿意和父母交流上网情况。调查显示,在与父母“关系很好”的未成年人中,“一定会”告知父母的比例达到67.0%,“从不会”告知父母的比例只有4.9%。而与父母“关系不太好”和“关系很不好”的未成年人“一定会”告知父母的比例分别只有34.2%、35.3%,“从不会”告知父母的比例达两成以上(见图2)。

(三)未成年人网络交往的风险认知及行为呈现

1.未成年人主要关注网络交往的时间成本和安全风险

网络交往已经成为信息化时代最活跃、最普遍的社会交往,网络交往也是未成年人除休闲娱乐和获取信息外使用最多的网络功能。[5]对于网络交往最大的坏处,31.9%的受调查者关注时间成本,认为“太耗时间,耽误学习”,还有近五成的受调查者关注网络诈骗(14.6%)、不良信息(13.5%)、隐私泄露(19.3%)此类的安全问题。许多研究认为网络交往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的现实人际交流减少,但调查显示,由于网络交往导致“现实交往减少,性格变孤僻”的情况占比较少,仅有4.9%。

2.未成年人网络交往中的自我表露程度与信息敏感性有关,表露程度存在性别差异

社会线索是指与个体所处的社会环境有關的信息,包括言语、肢体动作、外貌特征、观点、社会背景和社会角色等,是人们在社交过程中获取和处理信息的重要来源。和线下交往相比,网络交往中的社会线索更加有限,而自我表露有助于网络交往中的双方获得人际信息,维持和促进交流与了解,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前提。有研究者将网络自我表露从内容和层次上分为三类:个人基本信息的表露是对姓名、性别、年龄、邮箱等与个体身份有关的一般性信息的自我表露;个人身体信息的表露是发布个人照片等与身体相关的自我表露;个人心理信息的表露是指爱好、态度、情感等有关个体人格和心理过程等心理信息的表露。[6]

在自我表露程度较低的个人基本信息方面,姓名(31.2%)、性别(66.9%)、年龄(40.5%)等低敏感性信息的公开比例较大,反映了未成年人自我表露和让他人了解自己的意愿。但在调查中,分别还有15.0%、32.9%、11.4%的未成年人公布了自己的照片、社交账号、真实手机号。此类高敏感信息的私密性较高,对个人的影响程度大,风险程度更高。

在个人身体信息和心理信息方面,未成年人也更倾向于在社交平台中发布敏感性较低的内容,隐私程度较低的“兴趣爱好”发布比例最高,为49.5%;敏感性较高的“感情麻烦”发布最少,只有8.2%(见图3)。未成年人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内容具有性别差异。和男生相比,女生更为强调人际关系的亲密性,更加关注情绪情感的分享,在除“学习情况”以外的各个内容上的表达均多于男生,“自拍照”和“心情感想”的差异尤为显著。表露更多的个人信息有助于加深人际了解,但更多的公开分享也会带来更多的自我暴露风险,可能会造成信息泄露甚至现实生活中的安全隐患。

3.未成年人网络交往以熟人为主,倾向于结识有共同好友和相似兴趣的新朋友

网络交往具有异步性的特征,即双方不需要同时在线或即时回复,因此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更加灵活和方便,拓展了社会交往的可能。但网络交往的匿名性、异步性也牺牲了对话的实时性和互动感,导致交往对象的不确定性,加剧了网络交往中存在的风险。调查中,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的网络交往对象仍是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82.3%),线上交往成为线下交往的延伸。只有5.5%的未成年人以网络中认识的人为主要的交往对象,网络交往主要作为线下交往的补充。

未成年人在网上认识新朋友的主要方式中,排前三位的分别是“一起聊天”(42.2%)、“朋友的朋友”(39.7%)、“一起玩游戏”(36.2%)。在网络中,未成年人更倾向于结交和自己有相似兴趣和共同语言、共同好友的新朋友。“第三方保障”和“兴趣和价值观的相似性”是形成网络人际信任的影响因素。通过熟悉的第三方作为中间桥梁认识他人,能够起到信任转移的作用,增强两个陌生个体间的信任感,降低信任风险。[7]而有共同兴趣、目标、需求的相似性能够促进网络交往中的交流分享,相似的价值观对网络人际信任的建立发挥了积极作用。

4.未成年人网络交往的脆弱性与积极预期并存,女生对线下见面更加谨慎

与线下建立的人际信任相比,网络人际信任的形成相对较慢,且更容易中断。由于网络交往的匿名性和异步性,个体行为更加难以预期,变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具有虚拟性的身份和情感呈现,都加重了网络人际信任的脆弱性和交往风险。调查中,25.1%的未成年人表示“可能不会”和网络中认识的新朋友长期交往,15.9%的未成年人“肯定不会”和网友长期交往。但另一方面,和线下交往同理,网络交往过程中的双方也往往对对方存在积极的预期,人们可以基于对方的语言、行为、情感表露等形成对其可靠程度的概括化期望。调查中,有30.2%的未成年人选择“可能会”和网上认识的新朋友长期交往,还有5.7%的未成年人“肯定会”和网友长期交往,这表明有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能够适应网络交往的特点,互联网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未成年人满足社会交往需求的途径。

网络扩展了未成年人與陌生人建立新的社交关系的可能。但53.6%的受调查者与网上认识的新朋友止于网络交流,只有少数未成年人会将线上交往向线下延伸。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指出,信任与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缺场有关,对于一个行动持续可见且思维过程透明的人,不存在对其是否信任的问题。而网络交往具有匿名性的特征,交往过程中看不到对方的“视觉匿名”和主体真实身份难以识别的“身份匿名”都对人际关系中的信任带来了挑战。调查显示,只有约两成未成年人会和网上认识的新朋友在线下见面,其中9.0%的未成年人和网友“在现实中见过几次面”,12.9%的未成年人和网友“在现实中经常见面”。“网友见面”存在遭遇诈骗、身体伤害、个人隐私泄露等风险。相比男生,女生对于网友线下见面更加谨慎,56.1%的女生和网上认识的新朋友只在网上交流,高于男生(50.9%)。20.0%的女生和网上认识的新朋友在线下有过见面,低于男生(24.0%)。

三、未成年人互联网风险认知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未成年人对网络安全基本知识的了解程度较低,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均有一定影响

风险认知的“知识理论”认为,人们根据其所掌握的知识和信息来对风险做出反应。[8]知识结构是影响风险认知的重要因素,当有关知识和信息表现出较大欠缺时,风险认知能力将受到影响。相对全面地了解网络安全的相关知识,有助于未成年人更客观地看待互联网风险,辨证评价风险事件,提高风险认知能力。[9]整体而言,未成年人对于网络安全基本知识的了解程度偏低,仅有8.6%的未成年人“非常了解”;23.4%的未成年人“比较了解”;20.6%的未成年人“不太了解”;还有3.1%的未成年人“很不了解”。

未成年人对于网络安全基本知识的了解程度存在受教育阶段的差异。调查数据显示,小学生对网络安全知识“非常了解”“比较了解”“了解一些”的比例整体低于初中生和高中生,“不太了解”和“很不了解”的比例高于初中生和高中生(见图4)。随着受教育水平的升高,未成年人对于网络安全基本知识的了解程度有所提高。但鉴于未成年人触网年龄呈低龄化趋势,近半数未成年人在10岁之前已经触网[10],小学阶段的网络安全教育需要更多关注。

不同学习成绩的未成年人对网络安全基本知识的了解程度存在差异。调查显示,学习成绩优等的未成年人,在“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选项中的占比均高于其他未成年人;而学习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相比其他未成年人更多地表示自己对网络安全基本知识“不太了解”“很不了解”“不清楚”。学业水平上的差异也反映在网络安全的知识结构中。

(二)未成年人互联网风险认知和行为存在成绩差异,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网络风险程度更高

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比成绩优等的未成年人面临更加严重的网络依赖风险。37.9%的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表示自己因使用网络存在“思维依赖”的问题,高于成绩优等的未成年人(28.9%);还有40.1%的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存在“游戏依赖”的情况,高于成绩优等的未成年人(30.7%)。周末和节假日网络使用时间的调查数据也显示,学业成绩优等的学生与学业成绩较差的学生在网络使用时间管理方面存在差异。半数以上成绩优等的学生周末和节假日每天上网时间在两个小时及以内,而半数以上成绩较差的学生周末和节假日每天上网时间在两个小时及以上。

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意识弱于成绩优等的未成年人。在上网或安装APP填写个人信息时,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从来没想过”保护个人隐私的比例为9.6%,高于成绩中等的未成年人(6.0%)和成绩优等的未成年人(7.9%);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每次都会想到”保护个人隐私的比例为33.1%,低于成绩中等的未成年人(38.6%)和成绩优等的未成年人(40.1%)。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对个人信息的敏感性和保护意识有待提升。

未成年人的网络自我展示具有主观选择性,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发布“自己的学习情况”的比例只有19.3%,低于成绩中等的未成年人(25.7%)和成绩优等的未成年人(33.3%)(见图5)。但除学习相关的信息之外,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在社交平台发布其他信息的比例均高于成绩较好的未成年人。成绩较差的未成年人可能面临更高的网络交往风险。

(三)家庭环境影响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风险认知和行为,单亲家庭和亲子关系较差的未成年人网络风险程度更高

家庭不仅是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场所,也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人格形成、特别是社会化过程中极其重要的影响因素。家庭中的亲密性越高,越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风险。[11]调查显示,家庭成员结构和亲子关系显著影响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风险认知和行为习惯。

在周末/节假日网络使用时长方面,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和与父母关系较差的未成年人长时间上网的情况更严重。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上网时长达三个小时以上的占比为27.8%,高于双亲家庭(21.3%)。亲子关系对上网时长的影响更加显著。与父母“关系很不好”的未成年人上网时长达三个小时以上的占比高达47.1%,明显高于与父母“关系很好”的未成年人(18.0%)。

在网络安全防护方面,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和与父母关系较差的未成年人在上网或安装APP填写个人信息时更少考虑隐私保护问题。11.1%的单亲家庭未成年人“从来没想过”考虑保护个人隐私,高于双亲家庭的未成年人(6.4%);35.5%的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每次都会想到”,低于双亲家庭的未成年人(38.4%)。亲子关系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意识的影响更加显著。和父母“关系很不好”的未成年人“从来没想过”考虑保护个人隐私的比例达17.6%,远高于其他类别的未成年人;“每次都会想到”保护个人隐私的比例只有17.6%,远低于和父母“关系很好”的未成年人(42.8%)。

在网络交往方面,双亲家庭的未成年人和与父母关系较好的未成年人在网上更倾向于和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交流。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的交流对象“大多是现实生活中認识的人”的比例为76.7%,低于双亲家庭的未成年人(82.8%)。亲子关系对未成年人网络交往的影响更加显著。如图6所示,与父母关系越差,未成年人越倾向于和通过网络认识的人交流,网络交往风险越高。

(四)住宿方式影响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风险认知与行为,寄宿的未成年人网络风险程度更高

寄宿制要求学生平时在校内住宿,保证学生有一个较为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但家校合一的生活场景也会阻隔未成年人与父母的交流,造成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经验的缺失。[12]调查数据显示,住宿方式对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风险认知存在影响。在“影响学习”“运动减少”“思维依赖”“游戏依赖”“影响社交”“信息干扰”等方面,寄宿的未成年人的比例均略高于走读的未成年人(见图7)。

寄宿的未成年人往往需要更加独立地管理自己的时间和生活,但缺少约束更容易导致网络的过度使用。寄宿的未成年人周末和节假日每天上网“三个小时以上”的比例为32.3%,显著高于走读的未成年人(15.4%)。

在网络交往方面,寄宿的未成年人公布自己真实信息的比例整体高于走读的未成年人。寄宿的未成年人可能面临更高的网络交往和信息安全风险。

(五)未成年人的互联网风险认知和行为存在城乡差异,农村未成年人的网络风险程度更高

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制度结构是影响风险感知的重要原因。相比农村地区而言,城市的现代化和工业化程度更高,接触网络资源和相关知识的机会比农村更多。城乡差异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风险认知和行为存在一定影响。在“影响学习”“运动减少”“思维依赖”“游戏依赖”“影响社交”方面,农村未成年人的比例均略高于城市和乡镇的未成年人。

农村未成年人相比城市未成年人在周末和节假日长时间上网的情况更多。26.8%的农村未成年人在周末和节假日每天上网三个小时以上,高于乡镇的未成年人(21.1%)和城市的未成年人(20.7%)。农村未成年人的网络依赖风险更高。

农村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有待提升。7.6%的农村未成年人“几乎不”设置安全级别较高的密码,高于乡镇未成年人(6.7%)和城市未成年人(6.8%);“总是”设置安全级别较高的密码的农村未成年人只有20.0%,低于乡镇未成年人(21.2%)和城市未成年人(26.1%)(见图8)。

四、增强未成年人应对互联网风险的素养培育的建议

风险不只代表潜在的危险,也表明人们对于负面后果的可预见性。强调风险管理和风险意识的重要性,采取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措施,培养未成年人的风险认知能力和应对素养,有助于未成年人根据信息社会的本质特点和发展趋势调整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积极的行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深刻变迁。

(一)激发未成年人的自我效能感,增强其风险认知的敏感性和应对能力

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是指个人对于自己能够完成某项任务的信念和判断,它来源于个体认知自身特质、能力和资源,及其对任务困难度和成功可能性的评估。激发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使用中的自我效能感,需要对其提供充足的支持。

1.在学校教育中,应提供网络使用技术的相关培训,帮助未成年人积累互联网使用技能和经验,提高其应对互联网风险的自信心。同时,学校应向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网络安全知识,使未成年人了解密码设置、身份验证、个人信息采集等环节的注意事项,认识到网络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和威胁,增强其对于互联网风险认知的敏感性;教授可靠实用的信息安全技能和风险应对措施,包括如何识别网络威胁、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出现网络安全问题时如何进行处理等,鼓励未成年人主动采取网络安全措施,如定期更新密码、使用杀毒软件、避免点击不明链接等,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和信念。

2.在家庭教育中,除了对网络使用时间和内容进行约束,家长也应加强与未成年人的积极沟通,倡导健康安全的上网习惯和社交行为,鼓励未成年人主动学习和实践;强化正面反馈,对未成年人在网络使用中的良好表现和优点给予肯定和鼓励,增强其在安全使用网络过程中的自我价值感和成就感;鼓励未成年人进行自我监测,加强对自身行为的评估和调整,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调适能力和对自身资源的认知与信任。

(二)提升未成年人的辩证意识,促进其互联网风险认知和应对素养的形成

辩证思维强调从多个角度看待问题,理解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规律,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对未成年人的抽象思维、辩证意识的培养有助于未成年人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网络风险,促进其互联网风险认知和应对素养的形成。

1.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信息素养的培养,增强未成年人对信息获取、处理、传播和安全方面的理解和掌握。向未成年人传递正确的信息价值观,使其认识到当代社会信息的重要性,积极了解信息传递的方式、特征和规律;为未成年人提供多元化的信息来源,如新闻资讯、学术书籍、社交媒体等,帮助未成年人从不同角度了解问题,提升辩证意识,避免受到单一信息的误导;培养未成年人的信息搜索和筛选能力,使其能够熟练掌握信息检索工具和方法,知道如何从庞杂的信息中找到自己所需,并且能够判断信息的可信度和真实性,养成判断信息价值的能力和习惯。

2.强调未成年人批判性思维技能的培养。鼓励未成年人自主思考,辨别信息真伪,加强批判性思维的训练;教授未成年人评估风险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出决策和采取相应行动的安全原则,学会预见不良后果;通过实践活动进行素养训练,比如模拟虚假信息、网络威胁等情境,让未成年人在小范围内练习应对策略,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网络风险应对素养的形成。

(三)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的培育工作

第11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显示,网络素养课程在未成年人中的覆盖率尚未达到两成。[13]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的培育工作亟待加强。

1.政府应建立完整的网络安全素养教育体系和机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开展相应的教材编写、师资培养和教育评估工作;制定网络安全教育规范,明确网络安全素养课程的教学标准和要求,并监督学校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的情况。网络安全素养课程应包括网络安全基础知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欺凌防范、网络游戏健康、使用时间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未成年人对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认知和应用能力,更好地应对互联网风险,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和变化。

2.开展家庭教育辅导,提升家长的网络素养水平和网络安全教育指导能力。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认知和使用行为具有重要影响。政府、学校和社区可以举办相关的网络安全教育课程和培训,向家长传授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网络风险和问题,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科学监管和引导。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界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的培育工作,提高整个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

(四)重視未成年人社会心理建设,将应对互联网的风险认知作为重要内容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14]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共青团中央提交提案,建议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15]将应对互联网的风险认知纳入未成年人社会心理建设当中,有助于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素质全面发展。

1.倡导营造良好的家庭和学校环境,强调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网络使用方面的正确引导,为未成年人提供充足的社会支持资源,增强其在互联网风险环境中的抗逆力。2.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和保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危害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行为和事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关互联网风险事件的心理咨询和干预服务。对于出现网络成瘾、遭受网络暴力等问题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将相关心理危机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体系。3.重视宏观层面的社会心理疏导和社会心态塑造工作,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媒体传播等形式宣传网络安全和心理健康知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积极健康的网络使用心态,促进未成年人和社会大众对互联网及其风险的合理认知。4.聚焦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中的主要需求和普遍问题开展研究,关注未成年人群体在互联网使用过程中的心理状态,探讨互联网使用和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互联网使用与家庭教育之间的关系等,为进一步的心理干预工作和社会心理体系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注释:

1.本报告中的“互联网风险”主要指互联网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或影响,包括网络依赖风险、网络安全防护风险、网络交往风险。

2.除注明外,本文引用的调查数据均出自2022年第11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登录自

(https://cnnic.cn/NMediaFile/2023/0322/MAIN16794576367190GBA2HA1KQ.pdf)。

[2]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登录自

(https://news.youth.cn/gn/202211/t20221130_14165457.htm)。

[3]沐铁城、王琳琳:《2020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2.7% 近视低龄化问题仍突出》,登录自

(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3/content_5624709.htm)。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登录自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a8c4e3672c74491a80b53a172bb753fe.shtml)。

[5]刘少杰:《网络交往的时空转变与风险应对》,《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第4期。

[6]谢笑春、孙晓军、周宗奎:《网络自我表露的类型、功能及其影响因素》,《心理科学进展》,2013年第2期。

[7]赵竞等:《网络交往中的人际信任》,《心理科学进展》,2013年第8期。

[8]王甫勤:《风险社会与当前中国民众的风险认知研究》,《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9]刘金平、周广亚、黄宏强:《风险认知的结构,因素及其研究方法》,《心理科学》,2006年第2期。

[10][13]方勇、季為民、沈杰:《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3-4、122-123页。

[11]杨江澜、王鹏飞:《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影响因素分析》,《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3期。

[12]杨春华:《农村留守儿童与寄宿制教育——试析生活经验缺失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

[14]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8页。

[15]周围围:《共青团中央建议: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登录自

(https://s.cyol.com/articles/2023-03/11/content_ajn7x8Iz.html)。

Internet Risk Perceptions and Behavioral Presentation of Minors

Chen Yuzhen

Abstract:In the era of digital survival, how to recognize and respond to Internet risks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issue for minors. Based on the data of the 11th "Surveyon Internet use of Chinese minors" in 2022, this paper studies the Internet risk perception and behavior presentation of minors. Through analysis, it is found that the potential risk of minors ' network dependence is high, the awareness of network security protection needs to be strengthened, and the risk perception and positive expectation in network communication coexist. The perception of Internet risks and behavior presentation of minors are related to their understanding of Internet security knowledge, academic record, family environment, accommodation mode, living area and so on.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iteracy of minors to cope with Internet risks, it is suggested to focus on stimulating the self-efficacy of minors, enhancing the dialectical consciousness of minors, improving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of network security literacy cultivation, and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social psych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minors.

Keywords: Internet risk; minors; risk perception

责任编辑  纪秋发

收稿日期:2023-4-14

作者简介:陈玉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心理、青年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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