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洪艳
(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党校 山东青岛 266400)
2023年4月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外貌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其中在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中明确提出,“推进贸易数字化”,标志着贸易数字化时代已经开启。数字丝绸之路的构建带动了我国数字贸易的迅猛发展,在2022年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交易会上,很多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表达了与我国进一步开展数字贸易合作的意愿。数字贸易源于数字经济的发展,最初表现为电子商务,既是数字经济的一部分,又是数字经济的重要构成要素[1]。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50.2万亿元,其中数字化服务交易规模达到2.51万亿元。数字贸易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地位愈发突出,已经有学者开始关注这一问题,然而对此的研究总量仍然较少,大多是从理论层面进行探讨,缺乏相关的量化研究[2]。鉴于此,本文从量化分析角度探讨了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数字贸易源于数字经济,是数字经济与国际贸易结合的产物,初期表现形式为依托数字产品、数字载体或数字组织开展跨境交易[3]。数字贸易的实质为数字技术与传统贸易活动的融合,促进传统消费模式向数字化消费模式转变,又促进了传统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4]。数字贸易与数字经济间具有互融共生的关系,数字经济中跨境电商交易部分可视为数字贸易范畴;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一部分,其增长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直接促进效应[5]。同时,数字贸易的增长会为数字贸易领域带来发展资源,国家对数字贸易的关注度将不断提高,有助于优化数字贸易的营商环境,打破数字贸易壁垒,从而给数字经济产业整体发展带来一定的技术创新与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刺激数字经济发展[6]。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正向的促进效应。
H2:技术创新在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效应中具有中介效应。
H3: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效应中具有中介效应。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采用面板模型进行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实证分析,回归分析采用固定效应回归模型,构建的基准模型如下:
式中,下角标i、t、j分别为省份、年份与控制变量类型,i为第i个省份,t为第t年,j为第j个控制变量;DEI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DT为数字贸易水平;Z为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经济发展水平(GDP)、人力资本水平(Edu)、政府干预水平(Gov)、城市化水平(Urb)、基础设施水平(Inf)、自由贸易区设立(Ftz),后面三项为不可观测且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特征、时间固定效应与随机扰动项。
(1)被解释变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DEI)。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水平,从信息化基础水平与数字交易发展水平两方面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度指标。其中,信息化基础水平主要测度指标为信息化从业人员占比、互联网使用率;数字交易发展水平主要测度指标为企业网站占比、企业使用计算机数占比、网上零售额、电子商务销售额,借鉴周彦霞等(2023)的方法确定不同指标权重,即每级指标权重=1/该级指标数量,再采用线性加权的方式获取最终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7]。
(2)解释变量:数字贸易(DT)。数字贸易采用“进出口总额/GDP”进行衡量,根据假设,预期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
(3)中介变量:根据理论假设,本文选取了两个中介变量,分别是技术创新(TI)与产业结构升级(UIS)。其中,技术创新采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进行衡量;产业结构升级采用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增加值的比重进行衡量。
(4)控制变量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GDP),采用地区生产总值与地区总人口的比值进行衡量,并预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更加注重且有充足的资源发展数字经济,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正向促进效应。
第二,人力资本水平(Edu),采用高等教育入学率进行衡量,人力资本水平越高,数字经济发展拥有更强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政府干预水平(Gov),采用地区政府财政支出与GDP的比值进行衡量,政府干预水平越高,说明地区资源越倾斜于数字经济产业,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正向促进效应。
第四,城市化水平(Urb),采用地区城镇人口数量与总人口数量的比值进行衡量,城市化水平越高,越可以提高政府财政收益,完善地区整体数字基础设施,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正向促进效应。
第五,基础设施水平(Inf),采用运输基础设施与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的综合发展水平进行衡量,指数范围为0~100,基础设施水平越高,地区越能有效地运用信息与通信技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正向促进效应。
第六,自由贸易区设立(Ftz),该变量为虚拟变量,若地区在第t年设有自由贸易区,则从第t年该值取1,反之为0,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会大大提高地区数字贸易开放度,且会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经贸活动,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正向促进效应。
本文以我国31个省份(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2015—2021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2015—2021年《中国统计年鉴》及各地区统计年鉴。
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波动性较大,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较大,说明国内各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数字贸易,数字贸易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均具有显著的地域差异性。
为了验证构建的回归模型是否具有多重共线性,本文采用相关性检验对各项指标间的关联性水平与影响方向进行考察,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数字贸易、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管控水平、城市化水平、基础设施水平和自由贸易区设立与被解释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均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但是政府干预水平的系数值为负数,与预期不符,其他均为正数,而人力资本水平的相关系数在0.1水平上显著相关,说明除了政府干预水平以外,其他变量均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同时,各变量间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均小于0.8,说明构建的模型不具备多重共线性,因此构建的回归分析模型具有可靠性。
本文在原方程的基础上依次引入时间效应(模型(1))与省域效应(模型(2))进行回归分析,同时引入时间效应与省域效应(模型(3)),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充分考察数字贸易对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促进效应,整理得到的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整理的回归分析结果
由表3可知,三个模型的P值均为0.0000,说明所有模型整体均为显著。在核心解释变量层面,数字贸易水平在三个模型中的显著性结果具有差异性。其中,模型(1)回归系数为正,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模型(2)回归系数为正,在0.1水平上显著相关;模型(3)回归系数为正,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数字贸易水平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在三种状态下数字贸易水平均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即数字贸易发展越好,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与本文预期相符,验证了H1。在控制变量层面,三个模型的回归结果具有明显差异性。整体而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水平与自由贸易区设立三个变量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而人力资本水平、城市化水平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负向抑制作用;政府干预水平仅在引入省域效应时才会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基准回归结果说明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但考虑到数字贸易可能为内生变量,需要通过改变变量的度量方式进一步验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以第i省扣除第t年的数字贸易后的其他样本期数字贸易的平均值进行核心解释变量的衡量,之后通过固定效应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获取稳健性检验结果。在改变核心解释变量的度量方式后,三个模型的P值仍然为0.0000,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模型仍然具有整体显著性。同时,在核心解释变量层面,三个模型的回归系数仍然保持为正,且均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在控制变量层面,各变量回归系数的符号与显著性均未发生改变,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因此,本文构建的回归模型及得到的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本文采用依次检验法对技术创新与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效应中是否具有中介效应进行检验,其中模型(4)为基准回归模型,模型(5)采用技术创新替代数字经济发展,检验数字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模型(6)检验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效果,模型(7)采用产业结构升级替代数字经济发展,检验数字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模型(8)检验产业结构升级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
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说明:
(1)数字贸易对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同时在基准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加入技术创新变量后,数字贸易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且在0.05水平上显著相关,只是相关系数从0.1514下降到0.1183,按照数字贸易对技术创新的系数估计值×技术创新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系数估计值/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系数估计值计算中介效应程度,最终得到0.1674,说明技术创新在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发挥着中介效应,验证了H2。
(2)数字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同时在基准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产业结构升级变量后,数字贸易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回归系数仍然为正,且在0.05水平上显著相关,知识相关系数从0.1514下降到0.1462,与技术创新相同,求得的中介效应大小为0.0302,说明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发挥着中介效应,验证了H3。
本文考察了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得到的结论如下:
(1)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即一个地区的数字贸易水平越高,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而然会对数字经济发展形成直接促进作用。
(2)技术创新在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发挥着中介效应,即数字贸易与技术创新间具有显著相关性,数字贸易发展会带动地区的技术创新,并为数字经济发展带来技术动力,从而促进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发挥着中介效应,即数字贸易与产业结构升级间具有显著相关性,数字贸易发展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在营商环境、资本存量等方面都会有所提升,从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鉴于此,为了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发展动能,我国应重点关注数字贸易发展,从提升数字贸易开放水平、缩小不同地区数字贸易发展差距、优化数字贸易营商环境、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贸易发展示范区等举措入手,促进我国数字贸易良性发展,充分发挥数字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