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群众文艺创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其作为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方面,对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群众文化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国家提出了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战略目标,将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程,倡导群众参与文艺创作,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人们对文艺创作的需求日益增长,希望以多元化的形式表达个人情感、反映时代和生活,并渴望参与到文艺创作中。[1]在这一形势下,群众文艺创作能够弘扬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并满足群众进行文化艺术表达的诉求。当前,群众文艺创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创作类型和题材有局限性、创作动力的缺乏以及创作质量的提升有待加强等。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群众文艺创作的激励机制,以推动广大群众参与文艺创作,促进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培育与发掘
(一)建立文艺创作基地
当前,文化馆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能够提供场地,搭建平台,促进创作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以及提供一些专业培训和资源共享的机会,但建立文艺创作基地仍然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必要性。文艺创作基地的建立能够为文艺创作提供更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可以专门针对创作者的需求进行定向性的设施设备和创作材料的准备,因此更能适应不同类型、形式和规模的群众文艺创作项目,有助于创作者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创作目标。一个理想的文艺创作基地,例如文化创意园,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应该包含多功能的创作工作室,以满足不同创作领域的需求。其次,应建立专业的导师团队,由行业内的知名艺术家、专家组成,为创作者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评估,帮助他们拓展创作视野和技能。[2]此外,园区应设置共享空间和展示区,为创作者之间日常的交流合作提供场地,并举办定期的艺术展览、演出和讲座,吸引公众参观和了解艺术创作的过程与成果。同时,文艺创作基地还应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和工作坊,邀请行业内的专家与创作者分享经验和技巧。总之,一个功能完善、设施健全的文艺创作基地,应当能够为群众文艺创作者提供全面而细致的支持和服务,从而搭建推进群众文艺创作者成长的平台。
(二)开展文艺创作培训
当前,很多有文艺创作兴趣和艺术潜力的群众缺乏系统的艺术教育和专业指导,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创作能力,而文艺创作培训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形成系统知识框架、提升文艺创作水平的渠道。通过开展培训,他们可以接受专业知识和技巧的传授,并有机会展示自己的作品获得更多人的认可,激发创作者的自信心和创作热情。开展文艺创作培训首先要确立规范化和模块化的管理机制。要建立培训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和管理体系,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评估标准,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和高效管理。同时,将培训内容划分为不同的模块,如理论学习、现场教学、交流展览和作品点评等,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全面的培训服务。其次,招收骨干学员和年轻学员。要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评估,吸纳具有创作潜力的优秀年轻艺术人才参加培训,同时也鼓励各地培养和推荐具备创作潜力的骨干学员参与培训,实现学员队伍的优化和结构的更新。在开展文艺创作培训的过程中,要注重学术与实践的结合。邀请来自高校、研究机构和艺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工艺大师担任教师,既传授理论知识,又分享实际创作经验,使学员兼顾理论和实践,能够更加深入地掌握和应用所学知识。在课程设置上,要确保学员既能够了解相关政策和理论知识,又能够深入学习和掌握艺术技能。要注重学员的地域特點和行业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培训内容和实用技能,使培训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
针对群众文艺创作的培训工作要以服务广大群众、扎实培养群众文艺创作人才为宗旨,深入基层和民间文艺一线,为群众文艺创作提供实用性、理论性和专业性兼具的培训,真正将培训成果落到实处,有效推动群众文艺创作水平的提升。
(三)组织文艺创作比赛
组织文艺创作比赛对激励文艺创作者具有重要意义,参与比赛的群众文艺创作者可以通过与其他优秀创作者竞争,获得认可和荣誉,这对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和动力至关重要。这种良性竞争能够激发创作者的潜能,促使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的创作水平和艺术表达。
基于此,首先要做好文艺比赛的选题策划。选题策划的核心目标在于确保文艺创作主题与群众的文化需求、内在情感、美好生活紧密结合,明确文艺创作比赛的内容征集范围。在进行选题策划时,一方面要确保选题积极向上、充满活力,传递正能量,从而吸引更广泛的创作者参与其中。通过优质的文艺选题,鼓舞和启发群众文艺创作者从日常生活中挖掘创作灵感,促使其实现作品转化,并参与到文艺创作比赛当中。[3]另一方面,选题要注重反映当地的民间文化和地方文化特色,使作品符合群众的审美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并能够引发其情感共鸣。通过选题引导群众文艺创作聚焦群众生活,聚焦地方特色,不同地方的人文特色能为文艺创作提供丰富多样的素材。在作品中展现城市和乡村的发展面貌,反映人们生活日新月异的变化,能够赋予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和鲜活的生命力。
其次,比赛过程中,要扩大和细化文艺作品的征集门类。在我国群众文艺创作中,以主流艺术形式如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为基础的同时,要加入结合新媒介、新技术形成的材料艺术、装置艺术等新的文艺创作形式。现代社会群众的审美趋向多元化,他们对艺术作品的喜好和需求各不相同,可以细化和扩大作品门类,通过文艺创作比赛展示出更多元化、更丰富的文艺作品,满足不同观众群体的审美需求,使文艺作品在比赛过程中触及更广泛的受众群体,引发更多人的共鸣,促进群众的广泛参与,进而促进群众文艺的传播和交流。除此之外,细化和扩大作品门类可以激发多样化的创新思维。不同的艺术门类具有独特的表达方式和艺术语言,通过细化和扩大作品门类,可以为创作者提供更广阔的创作空间和创新平台。通过文艺创作比赛,促进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交叉融合和碰撞,能够促进群众文艺创作的跨界融合,激发群众的艺术灵感,最终创作出更多新颖、独特的艺术作品。[4]
三、支持与认可
(一)文艺创作项目扶持
通过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引入,开展文艺项目创作扶持,以资助文艺团体和文艺创作者,为其提供经济支持和资源保障,能够激发他们的创作激情,提升创作水平,以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当前,对文艺项目的扶持主要分为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为保证资助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以及促进文艺创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要建立健全文艺项目资助的申报机制和渠道,切实将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真正扶持高水平的文艺团体和文艺创作者。
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实践中,相关部门要依据地方的整体群众文化发展水平和群众文艺创作成果,制定项目资助的申报标准、申报范围。既要关注当地已有的文艺创作单位,也要通过基层群文机构发现和鼓励地方具有优秀文艺创作能力的群众文艺团体和个人参与项目申报。要重点关注当地创作成果较为杰出的民间文艺创作者,以及具有一定文艺创作规模的优秀群众艺术团体。通过资金扶持,以保证资助对象具备持续组织文艺创作和生产的能力,使其在作品创作、制作、推广等全过程中,不至于因资金或资源问题导致创作中断,以提高文艺创作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则不同于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在申报主体上,着重对具有较高水平的文艺创作者进行扶持。在扶持范围上,专门对文学创作、剧本创作进行扶持。这两种文艺扶持项目相结合,可以更全面地支持和鼓励多样化的文艺创作,激发更多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二)加强文艺交流与合作
通过加强文艺交流与合作,可以实现跨地域的文化资源联通和共享,并有助于文艺创作者更好地把握广大群众的审美需求和情感,从而创作出更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作品,同时也能够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地域文化的多元化发展。
一方面,要定期举办交流座谈会,为群众文艺创作者提供一个互相学习、分享经验和探讨创作理念的平台。座谈会上可以邀请优秀的文艺创作者、评论家和学者,就创作理念、题材选择、艺术表现形式等方面展开深入讨论,激发创作者的创作灵感和热情,促进创作思路的创新和拓展,从而推动群众文艺理论成果的产生。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在不同地区的文艺采风交流合作活动以及各类展览、展示、展演,为不同地区的群众文艺创作者提供互相学习、相互观摩和合作交流的机会。组织文艺采风活动可以使群众文艺创作者深入了解和感受不同地区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从而丰富自身的创作素材和视野;举办展览、展示、展演活动可以讓优秀的文艺作品得到广泛展示和推广,增强其传播力和影响力。[5]要从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推进文艺交流与合作,并吸引更多的群众文艺创作者参与其中,使群众文艺创作素材积累更丰富,涵盖范围更广泛,最终推动群众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三)增设文艺奖项和荣誉
通过增设文艺奖项和荣誉,可以进一步激励群众文艺创作的热情,将优秀的文艺作品转化为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文艺作品的公共性、参与性和社会效益,实现资源的广泛共享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一方面,要以县域为基本单位,向上逐级设立相应的文艺奖项和荣誉,并在筛选的过程中,依据奖项的级别加强作品筛选和评审的标准,确保通过选拔的创作者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平和突出的创作成就,从而为各级文艺创作者提供获得认可和荣誉的机会。这种分层次的设置既能够激励群众文艺创作者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文艺创作中,为文艺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又能够为优秀文艺作品和创作者提供公正评选和认可的机制,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文艺创作生态。同时,各地的文艺创作者在进行奖项和荣誉的竞争过程中,也能够促进相互的学习交流,进而提高自身的创作水平和艺术实践能力。这种竞争也激励了群众文艺创作者之间的艺术创新力和创造力的释放,推动了群众文艺创作的蓬勃发展。除了逐级设置,还可以针对某一特定主题或领域的文艺作品,设立专门的奖项和荣誉,以鼓励和表彰在该领域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创作者。例如,可以设立青年创作奖项、跨文化交流奖项等,以激励群众文艺创作者在特定艺术主题和领域中的创新和表现。针对那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社区文化建设的文艺作品和创作者设立奖项和荣誉,鼓励群众文艺创作者通过艺术表达传递社会正能量,在体现作品艺术价值的同时,也促进了群众文艺创作社会效益的实现。
四、结语
激励机制的构建是为了鼓励群众文艺创作者不断推出优秀的文艺作品,推动整个群众文艺创作的蓬勃发展。从培育与发掘、支持与认可出发,通过增设文艺奖项和荣誉、资助文艺团体和个人、组织文艺创作比赛、加强文艺交流与合作等方式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文艺作品内容的多样性和质量的提升,使文艺创作更加符合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审美,增强群众的精神文化认同感。然而,尽管激励机制在促进群众文艺创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其构建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让作品不脱离群众。通过构建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激励机制,能够促进文艺创作与群众生活的紧密结合,推动群众文艺创作事业蓬勃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
参考文献:
[1]陶丽平.完善激励机制 繁荣群众文艺创作[J].文化产业,2023(14):103-105.
[2]刘婧.政策激励下的京味儿话剧创作的“质”与“量” 基于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16—2020)立项的数据分析[J].中国戏剧,2021(06):76-78.
[3]骆芃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是文艺工作者的责任[J].艺术评论,2022(06):48-50.
[4]张丰,韩奇雯.对群众文艺创作与全民艺术普及推广的一些思考[J].参花(下),2022(08):134-136.
[5]石静思.关于群众文艺创作与全民艺术普及的几点思考[J].参花(上),2021(05):141-142.
(作者简介:蔡妮,女,本科,东莞市樟木头镇文化服务中心,馆员,研究方向:群众文化)
(责任编辑 张云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