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22年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2023-10-17 11:05周天缘
新楚文化 2023年13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摘要】珞巴族人民主要居住在中国西藏自治区的珞渝地区,大多数族人分布在喜马拉雅山脚的高山峡谷之中,是我国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之一,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本文拟通过对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梳理,结合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学术研究,深入探析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的发展现状、特点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3)13-0012-04

珞巴族自称“博嘎耳”或“朗那普巴”,“珞巴”藏语意为“南方人”,1965年,世居西藏南部珞渝地区的一部分人在中国民族识别工作的第三阶段被认定为珞巴族。据资料记载,珞巴族在远古时期就生活在喜马拉雅山地带,珞巴族现今主要分布于米林、察隅、隆子等地,从生存环境的被动选择到逐渐适应当地的自然条件,珞巴族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后,形成了独特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观念,珞巴族在节庆、饮食、居住中的行为,逐渐形成了与众不同的风俗习惯。

一、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表演艺术、传统服饰、传统知识和技能等。历久弥新的珞巴族非遗体现出珞巴族人的族群认同感和文化认同感,包含了独有的历史记忆与文化记忆,凝聚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情感意蕴,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

(一)国家级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珞巴族人从远古时期发展至今形成了独有的珞巴族文化,但由于其人口较少且封闭的生存环境,使得珞巴族文化没有展示在公众面前被大众知晓,在国家公布的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仅有3项,分别为第二批的民俗类2项和第三批的民间文学类1项(见表1)。

(二)西藏自治区级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随着《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以及之后《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自从2006年起,西藏自治区已经公布了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境内珞巴族主要分布于林芝和山南地,米林县是珞巴族人口分布较多的地区之一,该县认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7项,在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共有珞巴族服饰、米林珞巴族织布制作技艺、隆子县珞巴族服饰等7项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其中(见表2)。

从表1、表2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情况统计可以看出呈以下特点:

1.国家级、省级项目少

自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到2021年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有1557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而在其中珞巴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仅占3项;西藏自治区公布的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361项,而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仅占7项。

2.非遗项目分布不均

非遗项目分布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地域分布来看,珞巴族主要分布于米林县、墨脱等地,而像其他的珞巴族人分布地区,如察隅、朗县等地申报认定情况较少,甚至没有。

从项目类型进行分析,项目类型也不均衡,民俗类项目占大部分,其他类型过少,如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医药、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类等项目缺失。

二、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保护现状及特点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可以说保护非遗传承人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2007年起,国家文化部先后公布了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据统计,珞巴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仅有1人。

根据表3、表4,结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对非遗传承人的相关政策,珞巴族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具有以下特点:

(1)传承人数量不多。根据表3的数据来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仅有1人,珞巴族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仅有5人,且大多数位于米林县。

(2)传承人年龄老化严重。通过现有的数据进行分析,数据中年龄最大的已经82岁,最年轻的也已经49岁,对珞巴族的非遗保护迫在眉睫,抢救工作尤为紧迫。

(3)部分项目缺乏政府认定的传承人。从数据中可看出,从国家级到自治区级,不计重复共计有非遗项目7项,这7项经过政府认定的传承人有4项,米林“博嘎”舞和米林珞巴竹编制作技艺暂无政府认定的传承人,部分原因在于人口少且生活环境相同,居民生活水平相差不大,评定传承人对于当地居民来说需求不大。

传承人性别比例较为均衡。在得到的数据中,国家级与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男性2人,女性3人,由于数量不多,性别比例差距不大。

三、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对于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府与民间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坚持秉承了“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原则,可以为之后珞巴族非遗的传承与发展提供借鉴。

(一)制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条例

西藏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结合西藏自治区当地社会环境及其他综合因素,在2014年通过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其规定自治区应加强对人口较少民族的保护工作,主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这几方面强调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规定了法律责任,此“办法”的通过使得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得到法律上的保障;2015年西藏自治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目的在于牢牢把握住传承人这一保护主体,保护好传承人就是保護好非遗,2019年西藏自治区在经过文化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同意实施了《西藏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该计划强调了传承人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并采取了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专家作用、落实资金等一系列保障措施保护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发展,珞巴族正是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了“传习所”“民俗村”,大大加强了传统文化的活力和生命力。

(二)加大珞巴族普查和申报力度

在珞巴族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了乡村振兴战略,在这个大的背景下,促进珞巴族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为民族共同体的凝铸握紧了精神纽带与情感纽带,在政府“有形之手”的扶持下,珞巴族非遗逐渐由“遗产化”向“资源化”转变,这种转变不仅体现了对于乡村的文化振兴,更是体现出了乡村的产业振兴。要将珞巴族非遗的价值属性具体化,当务之急便是当地政府应健全完善的传承制度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财力上的支持,挖掘发展至今濒临失传乃至消失的相关技艺,将其记录下来,利用有效管理,防止胡乱开发带来的破坏,保持其本真性,强化保护理念,让更多人参与到保护行列之中,丰富其人文内涵,将技艺与内涵统筹兼顾,用政府有形之手充分保护这項传统技艺。现如今珞巴族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省级、国家级名录体系,但在完善的体系之中还存在许多空缺未被填补,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珞巴族非遗的普查与审核,深入挖掘一手资料,在社会各界的参与下将珞巴族非遗进行有序分类与申报,同时更应注意挖掘技艺、德行众人都信服的人,并将之列为传承人重点候补对象,将非遗项目与传承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全面寻找和培养珞巴族非遗传承人

珞巴族非遗不仅是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更能反映出珞巴族的审美特点与豪放的性格特征,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传承下去的核心,寻找和培养非遗传承人至关重要。首先是寻找,寻找即要找到“有名无实”却让众人心服口服的人,即虽尚未得到官方认可但得到大众认可的人,为传承人队伍增添后被储蓄力量;其次是培养,培养即是将选中的后备队伍由官方组织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这不仅为认定为非遗传承人增添可能性,更能以一带多,提高更多人的技术水平,提高珞巴族人的民族认同与民族自豪感,使得珞巴族非遗传承更为稳定有续,“在实践层面上,要树立典型,积极探索,激发珞巴族群众的民族热情,使他们自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民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使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目标”[1]。还可以选出对珞巴族非遗感兴趣的少年儿童,从小进行培养,将珞巴族非遗发扬光大。

(四)全面整理珞巴族非遗,建立珞巴族非遗数据库

现如今,数字化已经成为非遗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珞巴族虽然有自己的语言,但是没有自己的文字,通过语言的讲述翻译难以让其他不懂的人理解完整的语意,而且相较于传统的文字记录相比,数据库可以包含录像和语音等,更能刻画出珞巴族人的原生文化状态,像珞巴族的传统工艺、传统风俗等都需要现实场景才能更好地被理解、更好地被传承,这是文字所记载不了的,因此,全面整理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其收录在珞巴族非遗数据库中是对非遗保护的重要手段。

(五)让珞巴族非遗走进校园

珞巴族人口稀少,让珞巴族非遗进入校园是保证珞巴族非遗传承后继有人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珞巴族非遗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面临着传承消失的困境,而学校才是非遗传承与发展的沃土,在米林县每年都会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全校师生及家长都会参加,会邀请专门的人针对性的示范和讲解非遗项目内容,如珞巴族竹编、民族服饰鉴赏等,更贴近孩子们的内心。将珞巴族非遗引入校园不仅可以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感,增强文化自信,更可以传承珞巴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之寻找合适的传承人,将珞巴族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六)发展非遗+旅游传播珞巴族传统文化

“非遗旅游作为文化旅游的重要类别之一,是一种具有文化性、休闲性和参与性的高层次旅游活动”[2],珞巴族将旅游和非遗很好地结合到了一起。当地政府建立了珞巴族的民俗文化村来传播珞巴族非遗及传统文化,如西巴村、斗玉村、才召村等。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就是米林县南伊珞巴民俗村,建立了“珞巴民族服饰加工传习所”和珞巴文化展览馆,这些不仅可以使得珞巴族民族手工艺得到更好的传承,更可以让更多的人体验到此种手工艺,促进珞巴族传统文化的传播发展。

(七)多方面宣传珞巴族传统文化

珞巴族对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十分具有自豪感的,每年的一些传统节日,珞巴族人都会举行一些珞巴族非遗的展示活动,现场做传统技艺的展示以此来宣传本民族文化;在珞巴族民俗村,珞巴族人建立了珞巴族民俗村博物馆以及各项非遗展示内容,让游客身临其境地体验珞巴族传统文化。当地政府也十分注重对珞巴族传统文化的宣传,邀请许多媒体对珞巴族传统文化进行采访,打响珞巴族非遗知名度。

四、结语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珞巴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饮食、民居等物质文化,而神话传说、舞蹈歌谣等艺术形式又丰富了珞巴族的精神世界。珞巴族先民在物质条件改善的基础上提高了审美意识,获得了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从而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珞巴族与其他的兄弟民族和睦相处,珞巴族文化也正以蓬勃之势发展壮大,走向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参考文献:

[1]马宁.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以西藏米林县南伊乡南伊珞巴民俗村为例[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8(06):76-80.

[2]李萍.发展非遗旅游 丰富海南旅游文化内涵[J]. 旅游纵览(下半月),2018(08):129.

[3]王明利.珞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综述[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4,35(12):114-117.

[4]阿旺旦增.一部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力作——评《门巴族珞巴族非遗保护及旅游开发研究》[J].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7(06):150-152.

[5]赖文蕾,刘安定,赵金龙.西藏自治区区级以上纺织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析[J].服饰导刊, 2021,10(04):36-42.

作者简介:

周天缘(1996.8-),广东中山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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