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艳丽,刘春元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法治建设探索中形成的经验及成就,它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必须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的价值意蕴、基本要求及学段逻辑,以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质量融入,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育人效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厚、理论深刻,其核心要义及理论精髓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意蕴,彰显了中华法系的优良传统,是各学段法治教育教学不可或缺的育人资源。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时代要求,也是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必然要求,将其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有助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明确要求“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吸收借鉴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系统化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致力于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位,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的深度参与者,努力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样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种文化思潮相互碰撞,“历史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交相为用,对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损害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时代要求,有助于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作用,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培养其养成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这就要求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了解基本法律常识,掌握法律方法,养成法治思维,以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中小学各学段的普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还存在部分不足,例如急于求成、重视度不足、效果不显著等。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其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是新时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学段学校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青少年群众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不断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公平、正义、诚信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意识愈加熔铸进人们的行为实践,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已然成为我国人民的崇高追求。然而,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法治信仰尚未普遍建立、法治体系尚未健全等问题,这些都对新时代学生的法治素养提出了更多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了当今社会发展的新变化与新特征,融汇了与学生成长、发展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就是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融入学生的整个教育过程,有助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掌握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牢固法治观念,从而不断提升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解和认同,促进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实现。
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要以法治核心素养培育为目标导向,依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整体性融入各学段教学过程,充分做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以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质量融入。
所谓外延式融入即指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的方式、方法、路径、程度、范围等; 所谓内涵式融入即指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的质量、成效等。坚持外延式融入与内涵式融入相统一要求我们在实际教学时既要搞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融入大学、中学、小学每个阶段、在每个学段融入的范围以及程度是否恰当等,也要搞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融入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学生思想、课程内容、教师教学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只有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各学段法治教育的高质量衔接,避免在融入的过程中出现“只融入而无效”的现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中如果仅仅关注融入的手段、程度、表现等外在形式而忽略了融入的真正目的所在,就会本末倒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最终还是要看立德树人的育人效果如何,即通过较长时段的观察和跟踪学生的日常言行,判定学生是否树立了正确的法治观念,是否具有坚定的法治信仰,是否能把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到了日常活动,是否能把法治思维应用到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个体实践当中。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必须坚持外延式融入与内涵式融入相统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升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促进学生知行合一,使其真正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
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是由大学、中学、小学三个子系统构成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三个子系统在地位与作用、结构与功能上都呈现出相应的等级秩序性,即前者是后者的基础,而后者则是前者的深化与提升。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教师必须坚持整体性融入与层次性融入相统一,系统审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大学、中学、小学各学段教育目标、教育内容的契合点,在遵循整体性的基础上满足层次性的要求。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系统完备,在将其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学时不能碎片式、孤立式地融入,而是要将其作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体系的整体融入,否则可能造成学生在学习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出现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比如脱离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全局谈全面依法治国,就容易出现“就法治论法治”现象。其次,这种融入是指认知、情感、意志和践行四位一体的融入,而不仅仅是指认知,不论哪一学段,都应以实现这四者的整体融入为目标,只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够真正达到融入的目的。最后,要依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及其心理特征将整体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各学段的法治教育及其教学环节之中,选取恰当的方式将其与不同学段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相融合,以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质量融入,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情感认同和政治信仰,提升各学段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2019 年3 月18 日,习近平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从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本质的高度突出强调了思政课是“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的课程[2]。坚持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统一是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的根本前提。现阶段,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学、中学、小学各学段法治教育教学时存在着教师“照本宣科”“自说自话”的现象,而这种现象的存在正是教师对于教材政治性把握不足、学理性拓展不够的重要表现。在实际教学中如果教师单纯强调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性拓展而弱化政治性阐释,就会致使教学的大方向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偏差,从而影响学生对于法治教育课程的价值判断;反之如果单纯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阐释而忽视学理性拓展,教学时就容易陷入纯粹说教而缺乏理论说服力和现实解释力。因此,当前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必须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个根本和灵魂,着力夯实学理性这个基础和支撑,在确保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着力增强理论阐释的彻底性、说服力,从而提升大学、中学、小学各学段法治教育教学的实效性与时效性,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质量融入。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提出要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法治知识课程,并对大中小学各学段法治教育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做了整体规划,以推动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发展。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也应遵循《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相关要求,在掌握大中小学不同学段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及成长规律的基础上,整体规划课堂教学,避免出现教学内容简单重复、断层脱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3]”小学阶段是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启蒙阶段,这一阶段法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了规则、法治、民主、平等、诚信等部分,并以规则意识养成与民主法治观念的培养为教育目标,均匀分布于各个年级,其中小学低年级学习重点侧重于规则意识的养成,中高年级则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单独编写了法治教育专册即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材,学习侧重点主要集中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等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当中有利于让学生初步接触法律知识,了解身边的法律,形成规则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一阶段的学生普遍身心发展还未成熟,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对于外界的认知大多还处于感性阶段,无法以“法治”的理性思维来认识世界,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就需要发挥其主体作用,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选取恰当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以更好地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教育当中。
对于小学阶段的学生而言,讲“好”故事是激发其学习兴趣的关键所在,教师要积极寻找课本内容与学生生活实际的契合点,选取典型故事,并以故事为主线,将其转化为“儿童化”的生活语言,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把生活中的法律规范内化为自身的内心感知。例如在进行“我们的守护者”这一单元教学时,可以先以“约法三章”“立木为信”等故事为主线,将诚信、规则、守法等概念植入其中,就什么是法律、法律规定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做出讲解,并结合当代中国的真实法治案例,采用问答互动交流方式,使学生在实际学习的过程中感受到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然后通过第一节内容的讲授引入宪法,向学生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是由于刚升入六年级的学生对宪法知识了解有限,而课本中有关宪法的知识理论性较强,与学生的实际生活联系不够密切,这使得学生普遍觉得教学内容枯燥乏味,课堂气氛沉闷。因此,教师在授课时要通过组织课堂活动、活跃课堂氛围、设置情境等方式,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地、全面地、深入地学习宪法相关理论,从而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使宪法知识入脑入心。
初中阶段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拔节孕穗”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初中阶段的法治教育当中有利于切实提升学生的宪法意识与法治素养,强化学生的法治观念,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这一阶段法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了进一步深化宪法教育、了解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初步了解政府运行的法治原则、加深对社会生活中常见违法行为的认知、初步了解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等方面,并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单独设置了八年级下册法治教育专册,此专册衔接了小学六年级上册的法治教育专册,目的在于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经验,围绕学生实际生活中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以加强宪法教育为主线,深入浅出地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深刻宪法精神,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理念。这一阶段的学生生理与心理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的自我意识开始形成,已经能够将部分社会准则、道德规范纳入自我评价当中,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初中生在对于客观事物的认知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无法全面、辩证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基于以上特点,加强法治教育中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学,重点是要立足法治核心素养,强化学生的守法意识、公民意识,培养其对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和法治道路的强烈认同感。因此,教师在教学内容的讲授上既要在了解学生原有知识储备的前提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道德与法治》课本内容相衔接,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关理论;也要在授课时注意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选取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将课本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文与生活实际相联系,激发他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认同感。例如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八年级下册第二课第一框“坚持依宪治国”相结合,凸显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宪法至上”的重要内涵,在授课时以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导入新课,在教学过程中综合应用情境教学法、活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辨析讨论法,并结合初中生的生活实际,按照情境导入、自主学习、合作探究、主题升华、总结提升五个环节,使学生明白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白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懂得中国共产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的道理,从而提高学生对宪法的认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
高中学段作为义务教育阶段与高等教育阶段衔接的桥梁,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中“政治与法治”课,有利于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夯实理想信念之基。高中法治教育内容主要集中于必修三《政治与法治》及选修2《法律与生活》两大部分,其中《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 年版2020 年修订)》将《政治与法治》模块划分为三个部分,即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个单元,三者相互依存,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偏重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法律与生活》则分为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就业与创业、社会争议解决四个部分,更偏重于培养学生解决现实问题以及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在进入高中阶段后,学生由于刚刚经历了青春期的发育,生理、心理和认识能力乃至知识经验的积累上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层次,而这个全新的层次就是这个阶段的学生已经相对摆脱了自我与周围世界特别是成人世界的关系互动式(也体现为关系排斥式)的发展阶段,进入了一个理论思维、辩证思维充分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已不仅仅局限于表面,他们能够在辩证思维的指导下依据自身所学知识将其整合为系统的理论体系,以在实际运用时指导自己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因此,高中阶段的教师应以新课标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依据,立足法治核心素养,深入研读教材内容,一方面要不断整合与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高中《政治与法治》 教材的契合之处,逐步在教学中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与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内容的衔接,做好知识的补充,避免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与交叉错位等问题的出现。以《政治与法治》第九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为例,本课内容共分为四框,这四框共同构成了法治中国的体系,明确了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党和国家统筹和谋划,其中第四框“全民守法”不仅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新时代法治建设十六字方针中的全民守法思想,还与初中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相衔接,充分体现了一体化理念,教师在讲授时应注意,课前做好资料收集(时政热点以及真实法治案例等),课中以恰当的案例引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民法典中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内容,通过应用合作探究法、社会体验法、讲授分析法等教学方法,使学生正确认识全民守法的具体要求,明白全民守法是—个系统性工程、渐进性工程、持续性工程,从而强化学生守法意识,增强其法治观念。
大学阶段是学生由校园的专业学习向社会现实过渡的直接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学生身心发展逐步趋向成熟完善。因此,这时进行法治教育不仅要加强学生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烈认同感,还应在教育的过程中将其更多地与社会现实相联系,促使其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大学阶段的思政课程种类众多,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等,此处主要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融入为例。《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共包括六章,其中第六章“学习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的重点章节,这一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框架为讲授重点,通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学的具体环节,以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教材内容的高质量衔接。在融入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一方面教师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理论形成充分准确的理解,这是实现高质量融入的必要准备;另一方面,教师在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对其进行政治性阐释的基础上,也要做到相应的学理性扩展,将其按照教材的逻辑体系与教材内容相结合,深层把握教材中所蕴藏的法治思想,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质量融入,以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例如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课的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经典语录导入全面坚持依法治国,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基于以案导思、以问导学、以理导析、以建导行的教学逻辑,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明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则,掌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新时代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他们对法治道路的坚定信仰、对法治事业的衷心拥护,将有助于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助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序实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遵循外延式融入与内涵式融入、整体性融入与层次性融入、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厘清大学、中学、小学各学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学思路,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有利于学生通过持续的学习,逐步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知认同、情感认同、思想认同以及政治认同,从而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育人效果,提升各学段法治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