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捷军
(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杭州310025)
从中国方志发展史看,方志学虽无志书编纂传统那样源远流长,但也非一蹴而就,而是伴随志书编修事业早有萌芽,并以宋代为重要转折,再经长期探索实践,直至清乾嘉时期由章学诚初创。同时学术界也认为,章学诚创设之功固不可没,但其地位也不宜无限拔高,关键是在此基础上,“民国时期方志学的发展,则将中国近代方志学的发展推向了空前的高潮,达到历史性的高度,使中国近代方志学走向完善与成熟,并开始在社会学科意义上奠定了中国方志学的地位。”[1]22这应是对民国方志学的一种评价定位,尽管对此还有不同声音。同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长期以来对民国方志事业研究相对较为浅弱。改革开放后两轮修志期以来,这种状况逐渐改观,但仍缺乏较为集中系统的研究,故近年来笔者专门以课题形式对此进行了初步梳理,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加以考察。
如果将方志学视为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和分支,那么考察民国方志学的发展史脉,首先离不开民国初期史学发展的历史环境,这应是其时方志学创立的重要前置条件。
1.西方史学的转型影响
晚清至民初,在“西学东渐”大势影响下,学术界充溢着各种西方思潮的影响,方志界也不同程度浸染其中。如有研究认为:“古代的学术,讲古今,通古今;现代的学术(清末以后)……还要打通中西,因为有一个西学的冲击问题。”[2]在这种冲击影响下,中国近代史学于20世纪初开始转型,基本完成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民国初期正是其转型的关键期。为此,梁耀武、曾荣、韩章训等学者,分别以《“新史学”的兴起与方志学》《论近代方志学的渊源与转变》《论民国修志界对进化史观和唯物史观的运用》等为题,从不同角度对民国方志转型问题进行了相应研究,他们的主要关注点在于:
一是对“西方史学转型”的解读,认为首先是指自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西方史学界出现的首次转折,其后至20世纪70年代又有多次重要变化。转型主要表现在史学观念的转变、研究内容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上,例如,“新史学”更关注普通民众,强调“自下而上的历史”,打破了“传统史学”只关注精英人物和政治史的传统;在研究方法上,则注重吸收借鉴其他科学的新技术和方法,等等。
二是关注中国传统史学以梁启超《新史学》倡导的“史界革命”为标志,开始转型。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以“进化史观”和“国史重写”运动为标志,实现从传统“考史”向现代“著史”转变。其主要内容包括:“确立进化史观在编纂思想上的主导地位;以国家主义、社会视野重新厘定历史编纂内容;突出国民意识,转变历史编纂的价值取向以及采用新式体裁和叙述模式等。”其“根本性的整体重建,即推倒以封建皇朝为中心的历史编纂体系,建构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历史编纂体系”。[3]而且当时不少学者本身就跨史志两界,或是历来将方志视为史学的重要范畴,并善于从更为宽广的视野来看待推进方志发展,如李泰棻1920年所著《史学研究法大纲》便是典范,这对方志发展的意义自不待言。
三是重点关注了清末至民国初期,西方史学转型和中国“新史学”的重构对方志从理念、内容到形式、方法等多方面的影响。例如,研究鉴于李泰棻所著《方志学》一书在民国方志学史上的首创地位,多关注到他所阐述的进化史观与方志学的关系:“世界一切现象,不外二种,一曰循环状,一曰进化状……学之属于循环状者,谓之天然学;学之属于进化状者,谓之史学。故史者,研究进化之现象也。”而方志“必为记载及研究一方人类进化现象者无疑。”为此,吕志毅在《方志学史》一书中视李泰棻的《方志学》为“民国期间我国首部以进化论观点研究方志学理论的完整之作”。而傅振伦在《修志刍议》中指出的“今则新史学出而志亦当与之俱变其体例矣”“虽不能完全与新史学相吻合,亦必求其近似而已”等相关论述,同样是学术界研究民国方志学创新之举的重要参照系。
2.西方先进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影响
“传统意义上‘学术’这一概念中的‘学’与‘术’应是同义语词的重叠,‘学’为学识,‘术’为道术,两者是并列的关系。”[4]因而民国方志的发展变化,既有西方“学”的影响,也有“术”即技术手段和方法的传输,如其时《广东通志馆期成计划书》所言:关键在于“合乎近代精神,运科学之方法以求古今变迁演进之文化”。这方面较具代表性的是曾荣关于“近代自然科学与方志转型发展”的关系研究。作者在文中,通过对陕西通志馆以“科学测算”之法编纂田赋、水利等设施,使新志“焕然改观”的实例介绍,通过对《广东通志稿》“地理篇”中,分别采用手描、蓝印、石印、油印、彩印等技术绘制地图,并实现了传统工艺与近代科学技术的有效结合的介绍,以及对云南修志大胆删汰旧志“星野”“祥异”等传统门类,增加有关经过精密仪器测量的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量等精确记录的介绍等,指出:“民国初年,测绘技术与图表技术在地方志中的应用日趋频繁,这进一步提升了地方志的科学内涵与实用价值。”文章还认为,技术手段的改变运用并不仅仅是形式层面的问题,同时还在于“近代自然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自然科学人才的积极参与、自然科学方法的有力指导,以及自然科学理念的深刻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方志学学科的发展。”[5]
3.西方学科的分科影响
与史学转型相应,学科分立同样是西方学术体系对中国方志事业的重要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体系向来按经、史、子、集四大门类分类,而西方学科的史学、哲学、文学等分类方法,后来同样被中国学界接受采纳。如傅斯年、顾颉刚等人便认为分科治学是以学为本,乃天下之公理,故视分科治学为科学规律,并主张以学为单位开展学术研究。吕思勉则更清醒地意识到:“史学若从章学诚的基础上,再行发展下去,亦必提倡分科研究……不过现在既和外国的思想学术接触,自不妨借它的助力罢了。”[6]这同样是影响方志渐趋成“学”的重要因素。
不过,新时期学术界研究既认同学科分立的影响,同时又结合方志实际提出了独到见解,以下观点就颇具代表意义:“方志学科的出现,应该是进入20世纪的事。随着西方地理学和历史学的传入,历史学界和地理学界都试图将方志纳入自己的学科范围”,但由于“方志内容的广泛性已达到跨学科的程度”,而“地理学的范围无论怎样扩大,也无法超出研究‘地球表层’这一中心,历史学的范围无论怎样扩大,也还是‘以时间为主轴的学问’”,因而“无论是历史学还是地理学,都无法将方志单独纳入自己旗下。”[7]这种认识无疑拓宽了人们对民国方志学创设条件的观察视野。
方志学的创立时间和创始人问题历来为学术界所关注,无外乎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认为自两宋志书定型后,发展至元明之际方志学已见端倪;二是认为由章学诚初创于清代中晚期;三是认为由梁启超正式创建于民国。而且三种观点向来各执一端,似难统一。
应当看到,在这一问题认识上有明显进展的同样是新时期。如曾荣从独特角度既辨析了三者间的差异,又阐述了其相互间的历史性承继关系。这一角度的独特性在于:“方志学究竟是后人所说具有条理系统的方志学学科,还是指方志编纂之学?”该研究认为即使民国初期,有不少学者眼中的“方志学”实为“方志编纂之学”,如“李泰棻所论方志学属方志编纂范畴”“包括万国鼎在内的当时学人(也)视编纂为方志学之中心”,而“现代学术研究意义上的方志学研究,是从民国时期开始的。”[8]这样实际上将章学诚所创立的方志学(实为“方志编纂之学”),与民国按现代科学意义学科划分所创立的方志学作了清晰界定。如果视章学诚创立的是方志“编纂之学”,那么此前两宋和元明自然只能视之为端倪,当然它们同样是规范方志学的“有源之水”“有本之木”,这就较为科学地阐述了三者间的辩证和承继关系。
许卫平则将上述两个阶段的方志学相对划分为“编纂理论”和“学科体系”两个概念:“中国方志学的创立,起始于乾嘉之际的章学诚,这点已为方志学界的同仁所共认。当然,章学诚的方志学,主要地集中在比较系统的方志编纂理论方面,从学科的角度看,章氏方志学理论还只是偏重于该门学科的主干理论,尚未构成一完整的学科结构理论体系。”[1]8“至于形成比较完整的学科结构体系意义上的方志学,则直至中国近代社会时期的民国年间才得以建立。”[1]2这实际上是把前者归属于后者并使后者具有更大范围包容性的一种划分方法。
恰如有学者所言:“‘民国初年史学领域’,是指辛亥革命发生后至五四运动之前,即1912—1918年这一时期史坛的状况。这一时期的历史特点是,因辛亥革命成功带来的政治上短暂的生机之后,很快陷入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政治上倒退混乱,文化上出现尊孔逆流。因此,以往的研究者对于史学领域发生的变化并未予以足够重视。”[9]这样,考察民国方志学的初立状况,还不能仅局限于上述“西学东渐”的影响。同时恰恰受“西学东渐”影响,其时各种思潮纷至沓来甚至呈泥沙俱下之势。因此,以五四运动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创立为标志,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方志事业的引导引领作用就特具重大意义,尽管这一过程十分艰难复杂,当初同样也仅仅呈现为萌芽状态,但却是一种不可逆趋势, “总之,走出封建主义,走向马克思主义,就是中国近代史学的基本线索和方向。”[10]
在此基础上,韩章训曾以《论民国修志界对进化史观和唯物史观的运用》为题,通过大量实例,阐述了进化、唯物史观“民国修志思想变革的两个主要标志”及相互关系。笔者则试图从马克思主义方志学角度对此问题进行观察阐述:由于“20世纪前20年,进化史观基本主宰了中国史学界。正如李大钊所言:当时人们对唯物史观‘不甚注意’,了解不多,更谈不上研究与运用”,因而“这一时期未必是马克思主义方志学的初创期,甚至当时连这一概念都不存在……但也应看到,以进化史观为中介和发端,无论是从编纂实践还是理论研究,当时中国方志界已不同程度受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具有宏观而非微观、间接而非直接甚至模糊而非清晰等种种特点,但其影响却是毋庸置疑的,而且呈现出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持续性特征。如果忽视这一点,马克思主义方志学就容易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特别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比之进化史观更为进步的马克思主义及其唯物史观渐成星火燎原之势,势必会对总体上归属于史学体系的方志学和编纂实践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11]
薛艳伟则在相关研究中,以傅振伦“我以为我和旧志的编纂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以唯物史观作为修志的指导思想”之言和所著《编辑北平志蠡测》之举为例,认为“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傅振伦已经开始在方志研究中自觉运用唯物史观。可以说,傅振伦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方志学的先行者,他是最早在方志编纂和方志研究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学者。”这与他早期在北京大学求学期间,接受李大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具有必然联系。[12]同时,研究也多关注到1935年李泰棻在被视为“近代方志学开山之作”的《方志学》专著和其所编《阳原县志》所言:“近半世纪以来,世界史家咸重唯物……方志既为地方之史,则于时代潮流,岂独能外?”等等。这都是民国时期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方志编纂和事业发展指导引领的具体实例。
当然,学术界也认为,由于受时代等多重因素局限,当时理论上的初步认识和修志实践的新探索还不能与“马克思主义方志学”划等号,甚至“就对民国修志的影响程度而言,唯物史观的影响要比进化史观的影响小得多。”[13]但它却从不同侧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方志界实实在在的影响,同时也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方志学的正式创立打下了坚实基础。
总体而言,新时期以来,学术界对民国方志学的研究零散性、专题性成果较多,反映史脉和提炼规律的综合性成果仍较少,从现有成果中似也难以拼出民国方志学的完整体系,与改革开放后两轮修志期形成的方志学体系相比,尚有较大差距。这可能既有新时期学术界研究不够的问题,也有民国方志学因各种因素制约而先天不足的问题,因而难免使前者有“无米之炊”之感。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看民国方志学的成就与不足。
在为数不多的民国方志学综合性研究中,廖晓晴的《民国时期方志学理论述评》一文首先值得关注。作者从“修志宗旨”(注重反映民事、经济和社会活动)、“方志性质”(地理学派、历史学派和史地两性学派等学派划分及特点)、“方志体例”(传统体例、创新体例等)与“编纂方法”(资料收集整理、内容“详”与“略”、“纂辑”与“撰述”、“续修”与“重修”)四个方面,较为全面而又概要地介绍了民国方志学理论的基本特点。同时也指出:民国时期“对方志史的研究还相对薄弱;对方志的作用、功能也探索得不够深入;许多志家大都把精力放在某些修志的具体细节上,对于方志学的重大理论问题未能取得较大的突破;由于当时修志实践同修志理论相差的距离较大,甚至一些进步志家在实际修志工作中也未能完全摆脱旧志的习惯模式,因此对民国时期方志理论的总体评价,肯定之处应恰如其分,而不宜过高。”[14]
另外,梁耀武从“修志目的之重新审视”“方志内容的拓展”“编纂方法的革新”“改造旧志的呼唤”等几个方面,也概述了民国方志学的基本特点。[15]包括邸富生的《中国方志学史》等多部方志学史论著中,也有相似介绍论述。虽然上述研究多有类同重合之处,但它们恰恰都抓住了民国方志学的主要特征。当然仅仅据此还不足以构成方志学术体系的主体框架。
王熹曾对民国时期的志草志料、采访册与调查记等文献作了较深入的专题研究。文章列举大量实例,首先对上述文献形式作了规范界定,如“志草志料”又可称“草稿”“长编”等。同时认为它们之所以能被收入民国“准方志”之列,除具有弥补旧志不足和“形成了一批具有很高使用价值的地域和少数民族历史的文献资料”等特点外,“主要是因其体例结构和内容记载具备了方志的基本属性,搜集整理资料的方法和占有文献资料的来源更趋多样化,适应了纂修志书的科学性要求。”因而其“总的趋势和特点是:在坚持志体的原则下,既注重准确性、实用性,又着力于在地域历史的系统性和资料文献的完整性方面下功夫。”[16]众所周知,志书“资料性文献”性质的最终确定乃是21世纪的创举,而这些历来未必能入“正流”的基础性甚至粗放性资料,民国时期就已可登方志大雅之堂,确又显示了其时志界创新求变主体意识的难能可贵,同时也显现了当今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独特价值。
巴兆祥、衡中青、苏全有等对民国方志目录学整理成就的专题研究同样值得关注。例如,巴兆祥在相关研究中认为,方志目录学起源于南朝。清末民初,随着西方史学、地理学、目录学等的传入,以1912年我国近代第一部影响较大的方志工具书—《清学部图书馆方志目》为起始点,以谭其骧《国立北平图书馆方志目录》、朱士嘉《中国地方志综录》和张国淦《中国地方志考》等名著为标志,不仅图书整理逐步冲破了传统目录学的桎梏,方志整理也进入了历史新时期。与方志事业总体发展四个阶段的划分相近,研究也把民国方志目录整理研究相应纵分为兴起、高潮、沉寂和复兴四个阶段,并以详列图表等方式,横分为综合目录、馆藏方志专目与联合目录、修刻志目、综合提要目录、方志提要专目和方志索引共7个类别。同时与明清等时代相比,分别概述了其所具有的“成果形式定型”“著录规范化”“体例科学划一、反映面广”“收录量多”和“强化实用性”等不同特点。还作出了民国方志目录编纂“在许多方面发前之所未发,在中国方志学史和目录学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地位,标志着古典方志目录学时代的终结和近代方志目录学的诞生”等重要结论。[17]衡中青的研究则认为:“民国时期有的是方志目录成就,但作为一门学科来说,方志目录学还没有出现。如果强行提出民国时期方志目录学,则要加上普通目录学的理论,才算完整。”[18]
新时期学术界对民国方志事业的行业分类研究,有顾志兴、张喜梅等“民国藏书业与方志事业发展”的专题研究,有毛文君、黄文记等“民国民众教育馆与地方志发展关系”的专题研究,有巴兆祥的《商务印书馆与近代方志事业》、金建陵等的《南社与民国方志建设》和陈郑云的《论近代报刊对方志批评的革新》等大批专题论文,它们虽然视域角度不同,但主旨指向基本一致。限于篇幅,现仅以图书馆对方志事业发展的促进为例作一简要介绍。
在古代各类藏书机构基础上,进入近现代后,图书馆与各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关系更为密切。如王重民当时就指出:“地方志书之重要,近颇惹人注意,以故公私搜藏,颇成一时风尚。如国立北平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图书馆、上海东方图书馆、天津任氏天春园、南浔刘氏嘉业藏书楼,莫不蔚为大宗,雄视海内。”[19]为此,杨印民、曾荣、苏全有等学者及笔者先后从不同角度作过相应研究。除前已介绍的民国方志搜求、目录整理等情况外,从图书馆与方志事业发展关系角度,还有以下一些研究值得关注。
例如,杨印民在相关研究中,详细介绍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袁同礼在担任国立北平图书馆(即现国家图书馆)图书部主任(后任副馆长、馆长)期间,一是倾力收集地方志等史志文献的情况,恰如当时朱士嘉所言:“近者国内各图书馆无不各尽其力以求方志,而方志亦益不易得矣。” 二是抗战期间,为全力保护这些珍稀文献而装箱南运以至外运的情况。三是在收集、存藏的同时,所开展的方志书目的编辑出版情况。文章最后指出:在我国目前所存约8500种旧志中,国家图书馆便有近7000种(含缩微胶片),12万册(件),这与袁同礼当年的杰出贡献是分不开的,同时也反映了民国图书馆对方志事业发展的直接促进作用。[20]另外,张毅的《民国时期国立北平图书馆抄藏方志述略》,王兆辉、闫峰的《民国文献视野下国立北平图书馆的文献典藏初探》等研究,也从不同角度介绍了这一情况。
笔者则在有关研究中,梳理了从古代藏书机构到近现代图书馆的演变历史后,着重考察了民国初期教育部多次要求各省县图书馆搜集乡土艺文志等史志文献的情况,考察了广东省立图书馆、国立西北图书馆、金陵大学图书馆及各地公共图书馆等各类场馆克服重重困难收藏方志的情况。特别着重介绍了1924年由张元济创建于上海的其时东亚最大的图书馆—东方图书馆,以所收藏占全国方志总数48%(计2641种25682册)并居全国前三位的情况,以及1932年“一·二八事变”中,馆藏46万多册图书(包括上述所藏的2641种25682册方志)全部毁于日军炮火的悲惨结局,从而客观印证了民国图书馆与方志事业的密切关系,也反映了两者在民国“乱世”的共同境遇。[1]
苏全有的研究除与上述相同之处外,还着重介绍了民国中华图书馆协会,通过制定决议案和《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代为征集方志的情况,以至形成其时如顾颉刚所言“十余年来,各地图书馆皆努力采购方志,其本邑之志,或乡里已荡然无存”的情况,图书馆收集方志的力度由此可见一斑。[22]
此外,2011年在浙江宁波召开的“方志文献国际学术研讨会”(暨首届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上,来自美国、韩国的潘铭燊、戴思哲、金孝京等学者,分别对美国国会图书馆、法国国家图书馆和韩国国立中央图书馆等馆藏中国方志的研究,同样是一个令人关注的研究视角。其实20世纪30年代初就有记载:“欧美的图书馆,也出重价,在各地采访;凡留心中国文化者,莫不注意于方志一门。”而且这种情况此后一直得以延续,其中折射出当年方志文献被动流失海外和方志文化客观得以传播弘扬等多重复杂色彩。这些学者的论文均已收入《首届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方志文献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如果按2006年国务院所颁《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归类方法,年鉴学同样是方志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民国时期的年鉴编纂同样值得关注,不妨选取以下三个角度来看这一问题。
首先,从整体上看,梁耀武、邱新立等学者曾先后简要梳理了民国年鉴编纂的基本情况。相关研究在介绍了时任浙江大学校长蒋梦麟提出解散方志旧体,分编年鉴、省史等三书的建议,同时介绍了瞿宣颖、黎锦熙等与之争辩的情况和《上海市年鉴》等年鉴的编纂实践后,着重指出:“至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不少地方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出版,许多地方的修志机构开始编辑出版年鉴,此举被誉为是‘两届修志中间的最佳选择’,但追根溯源,其开拓之功却属于民国志家学者。”[23]这应是对民国年鉴地位的客观评价。
其次,从特定时段看,牟国义对北洋政府年鉴编纂活动的研究令人关注。这是作者继发表《清末预备立宪时期年鉴编纂活动考察》一文之后,即在“我国自主编纂年鉴的历史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1907年可视为我国政府主持编纂年鉴活动的元年,是中国年鉴事业走上自主发展道路的开端和起点”[24]的基础之上,持续深化研究的一篇力作。文章首先指出,自民国肇兴,在经西方传教士引进、晚清官办翻译机构和民办报刊编译等阶段后,“被清末预备立宪视为‘宪政之初基’‘开宗之先务’的统计调查和年鉴编纂,顺理成章地承袭下来”,从而使近代中国年鉴发展正式进入了创始阶段。在此背景下,1912年至1927年,北洋政府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涉及年鉴编纂的法令,以国务院(政事堂)、内务部、财政部等为代表,在一批统计学者参与下,以编辑“财政经济年鉴”和我国第一部中央级专业年鉴《外交年鉴》等为重点亮点,开始进行各类年鉴的编纂尝试,并在机构设置、统计方式、调查内容尤其是编纂体例等方面有诸多创制。作者为此认为:“尽管时局多变、举步维艰,大规模筹办全国性年鉴的计划在短时期内未见成效,但作为政府的法定职能,持续不懈的统计调查和努力,催生了《观象岁书》《外交年鉴》《江苏省政治年鉴》等一批数量可观的编纂成果”,同时还在完善统计调查内容和改进制度设计、探索新编纂体例以及注重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诸多“改良之策”,从而“既为后来国民政府最高统计机关主计处的设立提供了体制上的镜鉴,也为国民政府《统计法》的制订出台和年鉴编纂正式立法作了法制上的铺垫。”除年鉴编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外,作者还特别强调了其对年鉴学科建设本身的探索和创新价值:“民初对‘年鉴’的认知与表述有别于今天对年鉴概念的理解。这种区别,首先表现在对‘统计’与‘年鉴’两者关系的认识问题上。” 即“清末预备立宪以来,‘统计’与‘年鉴’在认识上开始发生转换……‘年鉴’一词悄然演变为‘统计’或‘统计年鉴’概念的同义词”,包括“‘年报’‘年刊’之名刊行的各种统计资料和年度资料汇编,也应纳入‘年鉴’范畴”,等等,从而意在强调“北洋政府对清末年鉴编纂旧制的承袭并非简单的复制,无论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彰显出时代转换的进步意义。”[25]
第三,从具体区域看,徐鹏以浙江为例所作的专题研究较具典型意义。作者统计了自1922年始,浙江所编纂的10种13部综合性、地方性、专科性和统计性年鉴,并指出其时年鉴编纂虽“属初创与上升阶段”,但“专注于微观层面的区域性成果乏善可陈”。在此基础上,文章一方面重点阐述了民国年鉴编纂的主要特点:“所引资料翔实新颖”“统计图表成为呈现内容的主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以现代学术知识记载自然环境和社会现象”和“年鉴编纂理论初见端倪”等。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其在编纂连续性、资料年度性、结构合理性、检索工具性和编排严谨性等诸多不足,并认为其时“地方年鉴的内容、体例,尚未摆脱地方志的痕迹。”[26]从中也可洞见全国年鉴的编纂状况。另外,陈鸿在相关研究中,则介绍了上海市年鉴委员会的成立及相关工作,指出其能充分认识“年鉴之效能,在学术上为研究比较之资料,在行政上起老绩更新之作用”。同时介绍了其在通志馆完成修志任务撤销后,还“能以此机构继续发展下去,从事上海市的研究。”[27]应当说,这种对志鉴互促互补辩证关系的认识,即使在今天也不过时。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