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治理中的积极分子动员与保护

2023-10-04 22:46罗兴佐何晓龙
行政与法 2023年9期
关键词:积极分子小组长动员

罗兴佐 何晓龙

摘      要:城市社区具有丰富的积极分子资源,他们是社区治理中的关键少数。社区通过“熟人圈子”党支部、党支部实体化、党支部功能扩张和组织生活特色化等方式动员与吸纳党员积极分子,以及通过人情动员、选举吸纳与激励等半正式治理机制,社区将积极分子动员起来并吸纳到社区治理体系中,能有效缓解社区治理的资源困境,提高社区治理成效。为提升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和效果,社区在动员积极分子的同时,还需要通过营造保护积极分子的舆论氛围,构建组织网络,完善对社区内破坏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制裁机制,增强法律与制度执行力等方面加强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治理保护机制建设,提高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参与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可持续性。

关  键  词:社区治理;积极分子;党建动员;半正式治理;保护机制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3)09-0097-09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設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当前,在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社区需要动员和激励积极分子,使他们成为社区治理中的“关键群体”,发挥他们在社区治理中的中坚作用,并通过“二次动员”,[1]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治理效果。

在社区治理中,积极分子是指为社区承担一些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的居民,包括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巡逻员和志愿者等。在已有研究中,有学者对积极分子的动力进行了研究。如盛智明等人认为,积极分子基于自身利益、责任感、公益心或群体期望等因素投身于公共行动中,很多情况下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是交织在一起的。[2]杨敏认为,帮助居委会完成各项行政任务和为本宿舍区提供一些公益服务,满足了老年居民某些心理和精神需求。[3]另有学者对积极分子的动员机制进行了研究。如李辉从社会报酬角度分析积极分子动员机制,认为荣誉、政治关心、社会交往与小群体活动、重要性与个人价值观的体现、轻微的权威感、社会互助感等社会报酬吸引了积极分子对社区的参与。[4]王德福等人认为,社区积极分子是通过媒介式的动员机制调动的,一是发现和识别机制,即将社区精英从社区居民中筛选出来;二是激励机制,即激发和保持积极分子的积极性;三是二次动员机制,即积极分子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对普通居民的动员。[5]郭圣莉认为,单面向的纵向社区结构和以娱乐为主的社区活动才是积极分子产生的真正土壤。[6]周大鸣等人认为,居委会积极分子动员一靠人情,二靠礼物,且人情往往表现在赞扬、认可和关怀上,礼物则表现在居委会干部会给社区积极分子发放一些物质性礼品。[7]还有学者关注到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如何持续的问题,如王德福认为,积极分子“善始者众,善终者寡”,往往积极不了多久便纷纷“寒了心”,从而成为制约城市社区治理的严重问题。[8]总体来看,已有研究侧重于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业主维权、集体行动等焦点事件和特定情境中考察社区积极分子,或将社区积极分子视为社区精英群体,而不是在社区日常治理中对其进行考察,尤其是已有研究多停留在积极分子技术性动员和激励层面,对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员机制及其逻辑和积极分子保护机制研究不够深入。在已有研究中,作为社区治理主要辅助力量的积极分子,一直处于“关注有余,解释不足”的状况。[9]因此,笔者以相关调查为基础对城市社区治理中积极分子的动员与保护机制进行研究。

本文的经验材料来自笔者近年来组织调研团队对重庆C区F街道和L区R街道多个社区的多次调研。①C区F街道地处重庆东部,面积44.76平方公里,辖13个社区,9个村委会,总人口20余万,其中流动人口6万余人。辖区居民主要来源于三峡库区移民、下岗工人、退休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进城买房农民、流动人口等。辖区内住宅多为单体楼栋,只有少数封闭小区,是一个典型的老旧城区,人口老龄化严重,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治理资源匮乏。L区R街道辖14个社区,面积约1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7万人,其中户籍人口7万人。该街道虽地处重庆市中心城区,但多数社区为近30年来因征地拆迁而成立的,居民以转非安置居民为主。与一些老旧城区社区、征地拆迁社区难治理、弱治理不同,F街道和R街道的社区治理较为有序,其经验在于积极分子被动员与吸纳,他们不仅在社区治理中以身作则,而且动员、引导居民合作,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二、积极分子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现实基础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管理和服务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作为城市基层的社区,既要承接大量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务,又要面对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在权威有限、资源匮乏的背景下,社区如何有效发掘内生资源,对于如期完成各项行政任务、有效回应居民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过程中,动员与吸纳社区中的积极分子十分重要。

第一,超负荷的社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城市基层社会总体上由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合作治理,社区事务和治理难题通过单位解决,社区治理相对简约。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单位解体、破产、迁移,单位治理弱化或失效,城市基层治理结构转型为街道——社区治理结构,社区治理负担加重,治理难度变大。一是社区必须承接大量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务。根据秦皇岛市G区区委组织部的统计,当地社区目前承担着多达51项、340种行政工作,向上对应52个行政职能局。[10]二是“运动式”治理常态化。如F街道开展的“文明城区创建”“拆违”“扫黑除恶”,一个接一个,社区疲于应付。三是社区承担了很多额外工作,如开具各种证明。笔者在F街道调研发现,社区需要出具的各类证明达47项之多。2018年5月,重庆市出台了《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对原有47项需要村(社区)证明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只保留10项。①但因这些证明事项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除了村(社区),其他单位和组织没有开具相关证明事项的能力,许多证明事项虽然按文件需清理,最终仍无法做到。四是居民需求急剧扩张。管理重心下移、服务普惠化政策催生了居民许多合理的与不合理的需求,回应这些需求极大地加重了社区负担。

第二,社区干部精英化。基层工作是群众工作,基层工作要做好,核心是基层干部要有很强的群众工作能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F街道许多企业破产,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街道和社区动员了一大批能做群众工作的積极分子做社区干部,他们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进入21世纪以来,为了适应管理现代化需要,上级政府要求社区正式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据此,街道通过选举、选拔等方法任用社区干部,原来那些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老人”干部便退居二线。社区干部的学历提高了,社区干部成为基层社会精英,他们大部分时间坐在居委会办事服务大厅,按照政策做各种事务性工作,与居民的互动是就事论事的浅层互动,没有与居民建立深层关系的意愿和动力,很难与居民建立有长远预期的情感关联,因此,他们的群众工作能力明显弱化了。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弱化了,社区工作就难做好。尤其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征地拆迁、农民进城、移民安置,矛盾纠纷复杂多样,每件事情都是难事,用好社区中的老干部、老党员和群众积极分子资源,对于增强社区工作队伍能力,提升社区治理效果意义重大。

第三,居民的“理性无知”。居民的“理性无知”不是指居民缺乏行动能力,而是指在多数情况下居民缺乏行动意愿和动力,理性地选择旁观、选择享受。有学者认为,居民的“理性无知”是行政逻辑和社会组织慈善逻辑培养出来的,希冀通过社区行动者的主体性来破解。若要建构社区行动者的主体性,则必须发现社区行动者中的“关键少数”。[11]其实,在城市老旧社区,居民的“理性无知”是由行政逻辑和居民行为逻辑共同塑造的。一方面,城市老旧社区属于无物业公司、无业委会、无大修基金的分散型单体住宅社区,长期以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环境卫生等公共性服务均由政府兜底,街道、社区经常包揽居民的大事、小事、私事,激发了居民不对等的需求,即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如2016年C区文明城区创建过程中,街道、社区在时间紧、任务重、检查多的情况下,包揽了许多本该由居民做的工作,导致了居民的惯性依赖;另一方面,城市老旧社区人口流动频繁、低收入人群集中、社会组织缺乏、居民自组织能力低,导致了居民存在严重的依赖心理、搭便车心理。居民的“理性无知”弱化了居民的自治能力和合作能力,化解这一困境有赖于动员社区中的积极分子,并通过他们进行“二次动员”,激发更多的普通居民提高社区认同,积极参与社区事务。

其实,在社区治理中动员积极分子具有极大可能性。人口老龄化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F街道和R街道的人口老龄化现象亦很突出。一是大量农村老人进城。老城区房价低,不少进城打工的年轻人在老城区买房,并将父母接到城里帮助做家务和带小孩,由此增加了城市社区的老人数量。二是随着企业破产,大批下岗人员、退休人员因为收入有限,只能留居老城区。三是20世纪90年代的征地拆迁安置区,建设标准较低,没有停车场,征地拆迁户的年轻一代均到商品房小区买房,只留下一些老年人留守在老房子里。人口老龄化尽管对城市治理带来了新问题,却也为社区治理提供了丰富的可供动员与吸纳的老人资源。张欢等人对全国27个城市108个社区的抽样调查显示,60岁以上的群体社区参与度最高。[12]老人群体作为一个特殊人群,时间较为宽裕、有强烈的情感需要,他们可凭借“打交道”的非正式工作方式满足情感需要,丰富自己的老年生活。另外,老人熟悉社区,对社区有归属感,他们也愿意在为居民服务的过程中体现自己的价值。

三、积极分子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动员机制

城市社区具有动员与吸纳积极分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F街道和R街道,主要通过党建和半正式治理两大机制实现对积极分子的动员与吸纳。党建机制侧重于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主要动员与吸纳党员积极分子,半正式治理侧重于通过居民自治体系动员与吸纳居民积极分子。在实践中,两大机制交错和互嵌,共同形塑社区治理的主体力量。

(一)党建动员与吸纳党员积极分子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重建过程中,一是通过纵向的组织网络,在全国各地建立庞大的政治组织体系,由政党组织体系来凝聚社会,组织社会,实现社会的组织化。二是通过横向的统战网络,在全国各地面向各阶级阶层建立横向的统一体系,把多元化的社会整合起来,把横向的多元社会体系吸纳到政党周围来,形成众星拱月的政治局面。”[13]当前,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作为推进我国社区治理的重要方式,其关键在于党建融于社区治理中,发挥党员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防止社区党组织的虚化、弱化和边缘化。

第一,“熟人圈子”党支部。“熟人圈子”党支部是社区动员与吸纳党员积极分子的重要基础。在F街道D社区,某些企业破产后,党员交由社区管理,社区党委将支部建在原单位上。这样,党支部就是一个“熟人圈子”,支部书记熟悉党员,党员之间相互熟悉,党员与原企业人员也相互熟悉。依托这样的熟人关系,党支部很容易动员党员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治理。在日常工作中,支部书记与积极分子“打感情牌”,通过情感濡化,跟他们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处于最底层的社区工作者既没足够的资金支持,也没有强制性的力量来约束群众,因此在实践中社区工作人员就建构出一套人情交换策略,来动员社区积极分子参与到各项工作任务中,协助他们完成任务。”[14]如社区党支部书记看望慰问生病的党员积极分子、关心他们的家庭困难问题等。正是通过熟人关系网络和情感濡化,党支部调动了党员积极分子,并通过他们带动群众,将党建融于社区治理和社区生活中。

第二,党支部实体化。一是社区党支部书记通过直接或间接的熟人关系确定居民组长和楼栋长。在D社区,支部书记在挑选居民组长和楼栋长时,通常倾向于他们比较了解的、配合工作的人选。在开展工作时,支部书记可以通过私人情感关系来进行动员与吸纳。有些党员本来不愿意做居民组长、楼栋长,但碍于支部书记的情面同意参与社区工作。二是以支部为抓手推动工作。社区党委将许多社区工作下放到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带动小组长、小组长带动楼栋长、楼栋长带动居民,形成“支部书记—小组长—楼栋长—居民”的治理结构。通过这一治理结构,社区中的党员积极分子被充分动员与吸纳。

第三,党支部的功能扩张。党支部的功能扩张意味着党支部不能仅管党内事务,必须将功能延伸到社会领域,成为引领社区治理的组织力量。在D社区,党支部的功能扩张主要表现为,党支部负有管理社区志愿者队伍的责任,党支部书记兼任志愿队队长,党员积極分子作为志愿者。这样,党支部不仅动员了党员积极分子,并将他们吸纳到志愿者服务队中,而且可以通过他们带动更多的党员和群众成为社区内的志愿者。

第四,组织生活特色化。“政治生日”是R街道最有特色的组织生活方式,其形式就是将党员入党的那一天作为党员的“政治生日”,社区党组织买一个蛋糕,写一封慰问信,与党员交流交心。通过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的方式,一方面,加强了社区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联系,党员能够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另一方面,给党员过“政治生日”,通过这种庄重的仪式感,可以充分传递党组织的关心、希望和鞭策。以过“政治生日”为契机,社区党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铭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和为党工作的“第一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总之,“熟人圈子”党支部、党支部实体化、功能扩张和组织生活特色化是党建动员与吸纳党员积极分子机制的主要内容。其中,“熟人圈子”党支部利于识别和动员党员积极分子;党支部实体化、功能扩张和组织生活特色化则利于把党员积极分子动员起来,将他们吸纳到社区治理体系中,既避免了社区党支部的虚化、弱化和边缘化,也有利于党的作用延伸到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社区治理中,扩大党的辐射力、影响力,为社区有序治理提供组织基础。

(二)半正式治理动员与吸纳居民积极分子

“半正式治理”一词来自黄宗智的“半正式基层行政”[15],这种“半正式基层行政”是一种集权的简约治理,是一种不同于理性主义的简约主义。具体而言,简约主义的逻辑是指基层政权组织依靠那些无需支付薪水的非正式官员,以一种低成本、低负担、高效率方式来实现税收、纠纷解决和公共事业建设等治理和行政目标。[16]城市社区由于资源有限,半正式治理尤其常见,其主要方式是将积极分子动员起来,并将他们纳入半正式治理体系,让他们担任小组长、楼栋长、巡逻员、清洁员,协助社区工作(安全预防、信息收集、宣传、治安)、化解居民矛盾、负责环境卫生、担任志愿者等。半体制化是基层组织动员和吸纳积极分子最主要的方式。[17]

社区居委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单位制解体前,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只是单位管理范围之外对居民进行管理的一种补充。单位制解体后,社区居委会虽然仍是居民自治组织,但其负有协助政府完成一些行政工作的职责。开展自治和协助政府完成行政事务是社区居委会的两大工作任务,在管理重心下移和公共服务普惠化背景下,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空前加大,社区居委会正是通过动员与吸纳积极分子完成各项工作的。

第一,人情动员。社区中的工作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式人员,即社区干部,他们通过选举或政府聘任产生;另一类是社区中的半正式人员,包括小组长、楼栋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巡逻队员,他们通常由社区选用。一般而言,小组长由社区干部通过观察和推荐,由居民选举产生。楼栋长一般由小组长挑选,小组长选好人之后向社区推荐,由社区确定。“担任楼组长的积极分子大多是退休人员或无业人员,他们之所以愿意担任这一工作,除了自己个人的时间条件以及对邻里生活的兴趣外,往往也与居委会干部的面子有关,因为他们很多都是在居委会干部的再三动员下担任这一工作的。他们会反复上门做工作,直到自己物色的对象答应出来。”[18]同时,居民小组长也会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以做“接班人”或楼栋长的候补人。如在R街道S社区,被访谈的一位小组长讲到,她在2000年被选举担任小组长之前,老组长就经常叫她帮忙。可见,积极分子之所以可能被吸纳为半正式人员,人际关系网络和人情动员十分重要。

第二,选举吸纳。合法的选举程序可以赋予被选举人或被举荐之人合法性身份,为小组长和楼栋长的工作赋予合法性。在城市社区,居民小组具有“半熟人社会”[19]特性,居民之间相互不很熟悉,选举基本上建立在社区干部或老组长推荐的基础上。被推荐的人一定是有热情、有公益心的积极分子,因为大家都知道小组长是苦差事,待遇差、易受气,因而被推荐人都能顺利当选。“选举影响了积极分子,积极分子通过自身的参与也影响了选举的结构与模式。国家的基层民主自治政策在社区里通过积极分子得以顺利执行下去,而积极分子也在这个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得到了社会报酬。”[20]积极分子当选为居民小组长或被推选为楼栋长,就被吸纳到社区治理体系中,成为社区半正式工作人员。

第三,激励机制。社区中的半正式人员在面临社区复杂、动态、多样的治理任务和环境时,并不总是激情高涨,特别是当他们感觉付出与所得不成正比时,这就需要对他们进行激励。一是经济激励。对于低收入群体化的城市老旧社区,被吸纳到社区治理体系中的半正式人员,社区为其提供一定的工作补贴,金额虽不多,但对于低收入群体却很重要,是社区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动力。在F街道,小组长每月有500元补贴,楼栋长和巡逻员每月有220元补贴。二是社会激励,包括社区的考核激励、荣誉激励等,这些激励能大大提升他们的获得感、荣誉感、自豪感。美国社会学家布劳认为:“人的某些行动具有表现意义而不是打算获取特殊利益,这一事实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的行动是无理性的,而可能意味着它是价值合理的,不是意图合理的,就是说,它取向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而不是对直接报酬的追求。”[21]半正式人员在工作中得到社区干部和居民的认可,证明了自己,从而获得了价值感。正如R街道X社区一位小组长所言,她原本生活很困难,经常得到社区干部的帮助,后来情况好转后开始热心社区事务。成为小组长后,只要是小组的事她都积极上心,组内的居民都非常认同她,社区书记主任也对她赞不绝口。她自己说很喜欢这份工作,每次帮居民解决一点问题她就觉得非常满足,能帮社区做一点事都觉得很有意义。

总之,通过人情动员、选举吸纳和激励机制,将社区中的居民积极分子动员起来并吸纳为社区中的半正式人员,增加了社区治理的组织力量。同时,半正式人员在社区中感受到的期待、责任、获得感和归属感也越来越强。工作变成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变成一种习惯。这样,积极的人更积极,普通居民也会在他们的感召、动员、示范下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四、加强积极分子参与城市社区治理保护机制建设

动员与吸纳积极分子不仅极大地缓解了社区行政和社区自治的资源困境,而且发挥了积极分子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示范和动员作用,提高了居民的社区治理参与度。但是,城市社区是陌生人社会,积极分子会面临动力消解问题,他们的工作容易遭到一些消极分子的抵制,许多积极分子在多次遭遇消极分子的抵制且缺乏支援后会选择退出,这将严重影响社区对积极分子的持续动员与吸纳。当前,提升城市社区的治理效果,需要进一步强化对积极分子的动员与吸纳,尤其要在注重发挥积极分子作用的同时,加强积极分子保护机制建设,让积极分子在工作中既有获得感又有荣誉感,以提高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治理的可持续性。

第一,营造保护积极分子的舆论氛围。城市社区是一个异质性、复杂化和流动性的社会,缺乏内生的、大众认可的社区规范。社区治理是对一定地域居民公共生活的重构,涉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社区治理事务是具体的、琐碎的,分散于社区生活和服务的各个层面,因此,构建保护积极分子的舆论氛围需从小事着手,小处着眼。一方面,要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公约》等法律和制度,凝聚社区基本共识;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活动表彰模范,倡导公益,如评选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组织卫生、帮扶志愿活动,提升人们的文明素养和公益观念,形成“良好的楼风”[22]和社会氛围。此外,要通过营造维护公益的舆论氛围,为积极分子开展工作构建良好的社区环境。

第二,构建保护积极分子的组织网络。在社区治理中,除街道党工委、街道办、驻区单位、群团组织外,社区内也存在各种各样的组织,有正式组织如社区党支部、党小组、居委会、居民小组、业委会、物业公司等,有非正式组织如老年人协会和各类志愿组织、趣缘组织,它们如毛细血管一样渗透在社区内部,融合在社区生活中。但是,目前这些渗透在社区生活中的各类组织没有在对积极分子的保护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如在小区治理中,因為小区的陌生人社会属性,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遇到少数消极分子不配合,作为积极分子的业委会成员难以有效回应消极舆论,而居委会又不愿介入小区事务,业委会成员的公共性身份缺乏组织保护,使得业委会中的积极分子不再有做事动力,从而导致业委会无法解决小区里的公共事务,甚至业委会解体。因此,在各类组织建设中,既要强化社会公德意识、社区共同体意识,更要强调组织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

第三,完善对社区内破坏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行为制裁机制,增强法律与制度执行力。在社区治理中,虽然有《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等制度,但执行力比较弱,没有对居民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其根本原因在于:对于居民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如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的维权成本很高;对于居民的不合作行为,如乱扔乱丢垃圾、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等行为,缺乏明确的执行主体,由此对积极分子的行动造成困境,若“通过行政执法力量制裁和矫正社区中少数居民不当行为对社区秩序造成的破坏,给予社区公共规则以硬支撑,给规则武装上牙齿,让违规违法行为真正付出代价”[23],形成社区依法治理的制度环境,就能抑制消极分子的违法违规和不合作行为,提高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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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ization and Absorption of Activists  in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Luo Xingzuo,He Xiaolong

Abstract:Urban communities have abundant resources of activists and they are a key minority in community governance.Through the“Circle of acquaintances”party branch,materialization of the Party branch,the function expansion of the party branch and the personalization of organizational life are the ways to mobilize and absorb party members and activists,and through human mobilization,election absorption and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other semi-formal governance mechanisms,communities can effectively alleviate the resource dilemma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and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that mobilizing and absorbing activists into the community governance system.In order to enhance the degree and effect of activists' participation in community governance,communities also need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protection mechanisms for activists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that build a public opinion atmosphere and organizational network to protect activists and improve the sanctions mechanism for behaviors that disrupt public order and harm public interests in the community,enhance the enforcement power of laws and systems,so that communities can motivate activists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constantly,and improve their sense of honor,gain and sustainability of participation.

Key words:community governance;activists;party building mobilization;semi-formal governance;protection mechanis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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