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探源

2023-10-02 10:19文根第
银行家 2023年9期
关键词:银号票号钱庄

文根第

Origin of “Bank”

对于“银行”这一概念的溯源,为数不多的文献中存在着“见仁见智”的争议,需要引入一种新的史学研究范式——“概念史”来阐释。概念史发端于德国,代表人物为科塞雷克,代表作为《历史基本概念》,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其建构于语言学、语义学、翻译学、传播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但仅仅将这些理论聚合为一种分析工具。概念史最重要的任务是探究历史的选择机制,或者说重新思考在历史的进程中,特别是在某些重要的转折时刻,人们为什么会选择与接受概念的某种含义,并使其变为主导性的唯一可接受的概念。

“银行”一词古已有之

据《淳熙三山志》(取自《宋元方志丛刊》第八册)卷三十九记载,“嘉祐二年十月,乡老于翰等,请纪密学蔡公(按:北宋四大家之一的蔡襄,在第二次担任福州知府之前被授予枢密院直学士,时人称其为密学蔡公)教民十六事,立碑于虎节门下……五、市行现行铜钱,如有夹杂砂蜡新钱,许人告。六、银行辄造次银出卖,许人捉。”这是中国目前现存史料中“银行”一词出现的最早时间,嘉祐是北宋时宋仁宗的年号,嘉祐二年即公元1057年。

部分学者据此将“银行”在中国的出现追溯至1057年。笔者认为这样的追溯过于草率。概念史方法论在应用上首先要区分词语与概念的差别。“银行”的概念内涵该如何把握呢?民国时期,经济学家 李权时在《交易论》(1929年)里认为“现在一般人之所谓的银行,并不是保管金钱的行家,实在是制造和介绍信用的机关。”这就简明扼要地揭示了银行的概念内涵。既然要制造和介绍信用,首要的前提是经手的必须是货币。但是在宋朝,社会公认的货币是铜钱。这一点从蔡襄《教民十六事》的第五点——“五、市行现行铜钱,如有夹杂砂蜡新钱,许人告。”也可清晰看出。因此,1057年出现的“银行”与“制造和介绍信用”无关,而只是作为一个词语,表征的是制造或出售银器的店铺。

《宋元方志丛刊》第二册中的《景定建康志》卷第十六记载:“今银行、花行、鸡行,镇淮桥、新桥、笪桥、清化市,皆市也。”《景定建康志》成书于景定二年(南宋时宋理宗的年号,即公元1261年),也就是说直到南宋时期,“银行”一词在使用上仍然与花行和鸡行并列。这也印证了宋代的“银行”是作为两个单字结合使用的词语,还未凝固成一个不可分割的复合词,更谈不上成为一个新概念。

“历史的惯性——浩浩荡荡”和“习惯的力量——潜移默化”都足以使“银行”仅作为词语在后续朝代的社会生活中延续。两宋之后的例子比比皆是,仅以明朝晚期成书的《金瓶梅》为例。在《金瓶梅》(崇祯本)的第九十回中有记载,“我便投在城内顾银铺,学会了此银行手艺,各样生活。”可以看出,即使在白银已经货币化了的明朝晚期,银行仍然是作为两个单字结合的词语被使用的,并且可以与银铺通用。

“银行”一词的新概念

究竟是什么样的契机使“银行”一词能对抗历史的惯性和习惯的力量,开始凝固成复合词继而发展成为概念的呢?

王尔敏在《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中提到,“自1840至1900的六十年间,是酝酿近代思想的一个重要的过渡时代,同时也是一个独特的思潮发展段落。这里包括全部新概念之吸收、融会、萌芽、蜕变的过程。”梁启超1901年在《过渡时代论》说“今日之中国,过渡时代之中国也。”王国维1905年在《论新学语之输入》说“况西洋之学术骎骎而入中国,则言语之不足用,固自然之势也……讲一学、治一艺,则非增新语不可。”清末民初这个历史阶段,中国社会遭遇的是“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最大的外力扰动因素是“西学东渐”。

今天只要一提到“银行”就能想到英文翻译是“Bank”,一看到“Bank”就能想到中文对应的是“银行”,就好像“Bank”和“银行”是天生的一对,但在历史长河中它们找到彼此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根据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的《英汉历》中的记载,第一家进入中国的“Bank”是1845年在香港、广州建立分支机构的英国的Oriental Bank。而“Bank”进入中国时,既有音译的也有对译的。清末被誉为“中国西学第一人”的严复在翻译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严复译本名为《原富》)时,“Bank”被翻译成“版克”。但即使声名如此显赫的西学大家,他的这一翻译很快就被淹没在历史长河中未起任何波澜,音译方式在当时社会未得到普遍的认同和响应。

自唐朝的柜坊出现算起,中国的各类民间信用机关就一直存在。至清末,“制造和介绍信用的机关”的存在形式主要集中于票号、钱庄和银号。票号是以经营汇兑业务为主的同时经营存放款的信用机构,而据彭信威的《中国货币史》记载,“清初另一种信用机关出现,叫做银号……由于银号和钱庄业务差不多,一般人对两种机关不大加以区别,有人把规模较大的称为银号。”可见在当时的民间认知层面,银号是比钱庄更具资金实力的信用机关。

由于本土已有票号、钱庄和银号这三个同等概念内涵的事物,将三者进行比较,选取最为贴切的一个来对译“Bank”就成为可能。票号是以汇兑为主,强调的是“汇通天下”(“天下”指全国),而英国的Bank是鸦片战争之后基于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实行五口通商)进入中国的,业务范围在初期仅限于香港、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六个地方。因此,票号在三者之中与“Bank”对译的贴切度最低。按照彭信威在《中国货币史》中阐述的银号与钱庄的区别,民间认知层面上银号更具资金实力,与“Bank”最具贴切度。

但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强大的外部冲击与几千年灿烂文明深度交织,使得近代中国进入了一种“半自信”的状态。在这种背景下,中西结合的创造性重构成为了概念吸收的主流方式。本土的“银号”与西式商业机构“洋行”合并重构出“银行”一词,成为“Bank”的译法。

在清同治五年(1866年)香港出版的《英华字典》中Bank词条下,第一个译语就是银行。也就是在同一年,英国Oriental Bank发行的钞票中,中文名为东藩汇理银行(参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这是“银行”对译“Bank”第一次出现在辞典中的记录。

1896年,恭亲王奕在奏折中说:“银行之名昉于西俗,盖合中国票号钱庄而变通尽利者也……博考西俗银行之例,详稽中国票号之法,近察日本折阅复兴之故,远征欧美颠扑不破之章,参互考证,融会贯通,拟定中国银行办法。”(参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1辑〕:清政府统治时期〔1840—1911〕》)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政府在颁布《大清银行则例》的同时,又颁布了《银行通行则例》,规定银行的九项业务,即票據贴现、短期拆款、存款、放款、买卖生金银、兑换、代收票据、发行票据、发行银钱票。凡是经营这九种业务的店铺,都称之为银行。

至此,“银行”完成了复合词的凝结,成为习以为常、无需赘言的固有概念,一直延续至今。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

(作者单位:江苏银行北京分行)

责任编辑:杨生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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