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苏洋,闫振龙,应晨林
在体育锻炼中往往存在人身损害的风险,这些风险因素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健康开展。为推进西安市民办院校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促进体教融合,调查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现状。本文对西安市民办院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现状及产生原因等问题展开研究,对促进西安市民办院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作用。
本文以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现状及致因分析为研究对象。运用了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西安市5所民办院校的100名大学生及20名体育教师及专家进行问卷调查,最终获取88份学生有效问卷,20份专家有效问卷。
每周锻炼的频率是评价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指标之一[1]庄逸方,庄永达.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社会治理研究[J].浙江体育科学,2021,43(04):83-87.,从图1可以看出, 西安市院校大学生每周进行三次及以上锻炼的男生人数为4人,每周进行三次及以上锻炼的女生人数为26人,进行三次及以上锻炼的总人数为30人,占所调查总人数的34%,每周进行两次锻炼的男生人数为7人,女生人数为26人,进行两次锻炼的总人数为33人,占所调查总人数的38%,说明西安市民办院校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每周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更高。从图1可以看出,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每周参加一次或没有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分别为14人和11人,占总人数的28%。从数据分析, 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不高。
图1 学生每周参与体育锻炼频次(n=88)
大学生在进行文体活动时有可能发生人身损害,比如打篮球,踢足球这些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尽管大多数情况下风险是可控的,但在体育锻炼中是无法完全避免体育伤害的发生。从图2可以看出,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人数为21人,超过两成的学生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其中:发生过一次体育伤害事故人数为11人,占发生体育伤害事故人数的12.5%,发生过两次体育伤害事故人数为8人,占发生体育伤害事故人数的9%,发生过三次及以上体育伤害事故人数为2人,占发生体育伤害事故人数的2%。调查结果显示,女大学生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人数略高于男生,这与图1中调查的每周锻炼频次大致相同,两者成正相关。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西安市民办院校要求非体育学院学生必修体育课。对低年级(大一、大二)学生安排公共必修课;对发生伤害事故的21名学生按照年级划分,大一学生发生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有7人,占体育伤害事故人数的33.33%,大二学生有14名发生过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占体育伤害事故人数的66.67%。
图2 学生发生体育伤害事故次数(n=88)
从图3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在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的学生中,有12名学生在个人进行的课外体育活动中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占受伤学生人数的46%;有3名学生在学校组织的运动会中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占受伤学生人数的11%;有8名学生在体育课中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占受伤学生人数的31%;有3名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占受伤学生总人数的12%。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发生体育伤害的比例最高的是学生个人进行的课外体育活动,其次是体育课,而学校运动会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发生体育伤害的比例最低。学生个人进行的课外活动是体育伤害事故高发区。主要原因是学生在课外体育活动均以团体项目、对抗类项目为主。此类项目的竞争性较强,学生在体育活动前缺乏有效的准备活动,在体育活动中缺乏自我保护,从而引发事故[2]闫振龙,苏洋.男女大学生体育锻炼及运动伤害事故现状比较研究[J].文体用品与科技,2019,13(13).。
图3 不同组织形式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比例(n=21)
图4 不同运动项目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人数(n=21)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在所调查的9项运动项目中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在田径、篮球和足球项目中容易发生体育伤害。其中,学生在田径项目中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比例最高,有11人;其次,在足球项目中受伤的学生人数有9人;有8名学生在篮球项目中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在跳绳项目中受伤人数为3人;游泳项目中受伤人数为3人;武术项目中受伤人数为1人;羽毛球项目中受伤人数为1人;乒乓球项目中受伤人数为1人;舞蹈项目中受伤人数为2人;另有2人选择了其他项目。结果表明:对于篮球、田径、足球等学生参加人数较多而又易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运动项目,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加强防范。
2.5.1 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个体性特点
大学生正处在青春活跃的阶段,步入大学生后拥有相对自由独立的活动时间,加之其精力旺盛,空暇时间较多,热衷于参与体育锻炼,而这种天性的展现与年轻人冲动而行的表达则往往以体育活动为载体。通过体育活动,大学生能够获得相对独立、自由的空间,在此也能够充分的张扬自我、展现个性,但是也正因为如此,大学生在闲暇参与文体活动时活泼好动,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缺乏安全防护技能,再者文体活动往往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例如足球和篮球等同场对抗性的运动项目碰撞激烈,加之大学生安全防护技能不足导致体育伤害事故频发,是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典型特征[3]葛金琰,闫振龙,何昌珂.全国民办高校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及风险防控现状研究[J].当代体育科技,2020,10(34):241-243.。进入大学后,大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较高,但同时由于缺乏相关的专业指导,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相对薄弱,甚至很多人不自觉的忽略了运动中的危险性,因此他们在激烈的体育运动中极易受到损伤。
2.5.2 对所从事运动项目的危险性不够了解
体育活动风险认知是指“在体育活动中,参与者对不同体育活动项目所存在的各种潜在客观风险的直观判断和主观感受”[4]苏洋,闫振龙,何昌珂.我国普通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及赔偿责任研究[J].文体用品与科技,2018(15):24-25,46.。从图5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能全部意识到自己所从事体育运动项目危险性的大学生为4人,占所调查总人数的4.5%;有47名大学生大部分能意识到自己所从事体育运动项目危险性,占所调查总人数的53.4%;有36名大学生小部分能意识到自己所从事体育运动项目危险性,占所调查总人数的40.9%。
图5 对所从事体育项目危险性认知的调查结果(n=88)
2.5.3 在体育锻炼中缺少自我保护意识
有研究表明,在体育课中94.4%的大学生是因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导致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5]张敏昊,张恩利.体育院校运动伤害事故中自甘风险原则的法律适用——以《民法典》第1176条为例[C]//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第十二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专题报告(体育管理分会).第十二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专题报告(体育管理分会),2022:248-250.。通过调查发现,如图6所示:在体育锻炼中,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完全掌握自我保护方法的人数为4人,所占百分比为4.5%;有48名大学生基本掌握了自我保护方法,所占百分比为54.5%;有33名大学生掌握了部分自我保护方法,所占百分比为37.5%。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 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在体育锻炼中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仅有4.5%的大学生完全掌握了体育运动损伤的自我保护方法。大学生在体育运动过程中缺少自我保护方法成为诱发体育伤害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图6 掌握自我保护方法的调查结果(n=88)
2.5.4 学生因素
通过对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做准备活动情况调查发现,如图7所示: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每次认真做准备活动的人数为32人,占所调查总人数的36.40%;偶尔认真做热身运动学生人数为48人,占学生总人数的54.40%;极少认真做准备活动的人数为8人,占学生总人数的9.10%。调查结果显示,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做准备活动的参与度较高,但认真程度不够,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体育锻炼前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预防体育伤害的意识。在体育锻炼前进行准备活动,可以有效提高神经和肌肉的兴奋性,使人体的体温上升,从而使人体在运动时能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减小了在后续运动过程中受伤的可能性[6]于田生,汤卫东.《民法典》视域下经营性体育场所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21,35(04):35-41.。
图7 学生对待准备活动认真程度的调查结果(n=88)
2.5.5 教师因素
体育课是学校开展体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体育教师向学生传授安全防护措施的关键渠道。通过调查发现,如图8所示:西安市民办院校老师向学生传授体育伤害紧急处理方法的百分比为65%,未向学生传授体育伤害紧急处理方法的百分比为35%。由此可以看出,部分体育教师不重视学生在运动中的安全问题,部分教师的责任心不强,忽视了向学生普及体育安全知识的重要环节。高校体育教师作为体育课上唯一的管理者,是防护体育伤害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向学生普及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如何向学生传授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技能,在学生发生体育伤害事故后将危害减少到最低点,起着关键作用,因此,体育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是每一位高校体育教师所必须掌握的技能[7]杨果.高校体育教学中运动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理研究——评《我国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预防理论与实践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21,31(01):201-202.。
图8 教师是否向学生教授运动损伤处理方法的调查结果(n=88)
2.5.6 学校因素
通过调查发现,如图9所示:西安市民办院校学校对学生进行体育安全教育的百分比为43.2%,偶尔对学生进行体育安全教育的百分比为40.9%,发生伤害事故后进行体育安全教育的占3.4%,没有进行过体育安全教育的占12.5%。由此可以看出,被调查的5所西安市民办院校体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开展的较为一般,只有四成左右的学校基本上能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体育安全教育工作。
图9 学校对学生进行体育安全教育的调查结果(n=88)
(1)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意愿较低,大部分学生参与锻炼的积极性较低,未达到国家要求每周参与体育锻炼三次的目标。
(2)仅有少部分学生能深刻的认识到所从事运动项目的危险性,大部分学生对自己所从事体育运动项目危险性认识不够。部分体育教师不重视学生在运动中的安全问题,责任心不强,不重视向学生普及体育安全知识。
(3)在体育锻炼中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做准备活动的参与度较高,但认真程度不够。在体育活动中,有接近一成的学生极少认真做准备活动。
(4)西安市民办院校不够重视体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大学生发生过体育伤害事故人数比例接近三成,其中部分学生发生过多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体育伤害的比例较高。
(5)在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形式中,学校运动会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发生体育伤害的比例最低,而学生个人进行的课外体育活动发生体育伤害的比例最高,其次是体育课,而学生个人进行的课外活动是体育伤害事故高发区。
(6)西安市民办院校大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没有掌握安全防护措施,仅有少数的大学生完全掌握了体育运动损伤的自我保护方法。
(1)西安市民办院校应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落实国家下发的各项政策法规,以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为目标,加强学生参与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频率。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风险防控意识。
(2)强化学校、教师、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西安市民办院校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应提高对体育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学生创造安全的体育锻炼环境,在检查体育活动场地及设施时应当制定严格的定期排查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维护,若暂不能维修,应告知学生并停止使用。其次,大学生在参加体育锻炼时提高对安全隐患的认知,可以有效减少甚至避免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专业素质,定期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培训,以增强体育伤害事故的预防质量。西安市民办院校应健全高效实用的安全保障工作的管理机制,在日常教学中向学生普及关于体育伤害事故的预防以及体育伤害自我保护方法等内容,有效提高学生的体育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多种措施和手段,增加学生对体育安全知识的了解。例如在校园里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知识讲座、宣传画等举措,让学生全方位的学习体育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