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价值链的空间格局及其动态演进

2023-09-27 09:25周彦霞赖嘉豪
财贸研究 2023年7期
关键词:参与度增加值价值链

周彦霞 赖嘉豪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充分利用自身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提升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及资源配置效率,中国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2019年中国GDP占世界的比重超过16%,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及世界经济逐渐走向低迷给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中,畅通和完善国内大循环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抓手(黄群慧,2020),而畅通和完善国内大循环的当务之急是要全面准确地了解国家价值链(National Value Chain,NVC)体系状况及其动态演进,洞悉NVC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本文从NVC参与度、NVC复杂度、NVC合作度、NVC地位及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5个维度全面系统地考察中国NVC的空间格局及其动态演进。

与GVC不同,NVC主要关注一国内部的地区专业化,即NVC由国内不同地区企业凭借核心技术、要素禀赋、品牌或营销渠道等优势,依托国内市场需求,充分整合利用国内不同地区的研发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成品组装、市场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形成的国内生产分工体系(刘志彪 等,2008;苏丹妮 等,2019)。长期以来,学术界借鉴GVC的测度框架定量分析NVC,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张少军(2009)最先尝试利用投入产出方法考察中国NVC,借鉴Hummels et al.(2001)构建垂直专业化率指数的思想,构建并测算NVC嵌入度指数,借此分析中国各区域嵌入NVC的程度。为全面客观地考察NVC内在特征与外在表现,后续学者纷纷借鉴GVC的分析框架和分析工具考察中国NVC状况。苏庆义(2016)发现,内陆省份拥有较高的本地增加值份额、较高的国内垂直专业化份额和较低的回流增加值份额,地理位置相近的省份之间的价值链联系更加紧密。遗憾的是,苏庆义(2016)仅对中国省级出口增加值来源进行分解,考察了中国各省份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及价值链联系,并未利用分解结果来构建系统描述NVC特征的指标体系,也就难以全面系统地考察NVC的内在特征。利用八大地区出口增加值来源的分解结果,黎峰(2016a,2016b)通过构建NVC分工水平、NVC参与度、NVC定位、NVC收益率、NVC广度、NVC深度及NVC匹配度等指标考察中国NVC空间格局演化;李跟强等(2016)从垂直专业化生产、增加值供给偏好和区域再流出3个维度考察中国各区域对GVC的嵌入模式;潘文卿(2018)通过构建中间品关联度、增加值关联度和投入产出关联度及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等指标考察不同地区的NVC分工特征、价值关联特征及变动趋势。进一步地,潘文卿等(2018)利用亚太地区12个区域出口增加值来源的分解结果,构建并测算垂直专业化指数、增加值供给地域分布比例和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三个指标,考察了中国各区域在NVC中扮演的角色、中国沿海和内陆与其他经济体如何进行分工协作以及中国各区域在参与GVC和NVC的过程中获得了怎样的增加值收益等问题。

由于中国在产业链空间分布格局、产业政策、经济体制机制、经济发展历史、区域要素禀赋优势差异等方面与全球其他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学术界较为关注中国NVC是否遵循GVC的“微笑曲线”(即“U”形曲线)规律。倪红福(2016)、高翔等(2020)认为中国制造业的价值链“微笑曲线”不具有普遍意义,即有些产业部门存在“微笑曲线”,但有些产业的价值链形状并非如此。潘文卿等(2018)认为中国制造业价值链存在“微笑曲线”,张卓颖等(2019)则认为中国制造业价值链形状为倒“U”形曲线。由此可见,学术界就中国制造业NVC形状问题至今仍未达成共识。

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尽管已有研究在描述NVC的指标体系构建方面作出了有益尝试,但相关指标体系遗漏了用于度量NVC复杂度和NVC合作度的重要指标。本文构建包含NVC参与度、NVC复杂度、NVC合作度、NVC地位及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等5个指标的NVC测度指标体系,并对其进行测度分析。第二,从省级层面深入考察除港、澳、台、西藏外的中国30省份的NVC空间格局及动态演进。

二、模型设定、指标构建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定

借鉴李根强等(2016)利用中国区域间投入产出表构建出口增加值核算框架的思路,本文所采用的中国区域间投入产出表将中国除港、澳、台和西藏以外的30省(市、自治区)组成一个经济系统,而将除此之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外生化处理,系统内地区和系统外地区之间的经济关系由“出口”和“进口”刻画。假设世界被划分为(G+1)个地区,一个国家内G个省份组成一个内生的投入产出经济系统,“1”是该系统外的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本文使用的中国区域间投入产出表而言,该内生的投入产出系统包括中国的30省份,记ω={P1,P2,…,PG}。

假设一国有G个省份,N个行业,那么该国跨地区间的投入产出平衡关系为:

(1)

(2)

设Zij为i省份向j省份的中间品流出价值,则直接消耗系数为Aij=Zij/Xj,故直接消耗系数矩阵为:

(3)

进而完全消耗系数矩阵为:

(4)

设Vi为i省份的直接增加值系数1×G行向量,其计算公式为Vi=VAi(Xi)-1;设Mi为i省份的直接中间品进口系数1×G行向量,其计算公式为Mi=IMi(Xi)-1,可得到:

(5)

(6)

其中:VB表示各省份价值流出中系统内增加值来源的份额,对角线部分表示该省份流出中属于本省份增加值的份额,非对角线部分则表示为流出中系统内其他省份的份额。MB表示各省份价值流出中系统外增加值来源的份额,即国外成分,每列之和表示该省份价值流出中系统外增加值来源的份额的总和。

(二)指标构建

1.NVC参与度与GVC参与度

(7)

(8)

(9)

2.NVC复杂度

根据Wang et al.(2017)对全球价值链复杂度的定义,我们认为当某一省份所参与的NVC包含的生产环节越多,即NVC长度越长,那么,该省份所参与的NVC就越复杂。

(1)基于产出的NVC复杂度指数

借鉴Wang et al.(2017)的思路,本文构建各省份的上游度指数PLνNVC,计算公式表示为:

(10)

(2)基于投入的NVC复杂度

借鉴Antras et al.(2013),本文构建各省份的下游度指数PLyNVC,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11)

其中:PLyNVC表示某省份基于投入的NVC复杂度指数,可度量某中间品从首次投入价值链到用于本省份投入使用所间隔的生产阶段的加权平均数。该值越大,表明该省份所处的生产环节与初始要素投入环节之间所间隔的生产环节越多,基于投入的NVC长度越长,该省份与价值链上游省份之间的价值链分工联系也越为复杂。

3.NVC合作度

通常而言,两省份之间的价值链合作主要借助于中间品流入流出得以实现,因而,两省份间的中间品贸易强度可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它们之间的价值链合作程度。借鉴张志明等(2019)构建GVC合作度的思路,本文构建两省份间的价值链合作度指标,具体计算公式为:

(12)

Cij(Cji)越大,意味着i省份与j省份之间的NVC合作程度越高,两省份之间的生产协作越密切,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省份间的经济协调发展程度越高。

4.NVC地位

有关GVC地位方面的文献多采用上游度或者下游度指数来度量某一行业(省份)的GVC地位状况(Fally,2011;Antras et al.,2013;潘文卿,2018)。然而,Wang et al.(2017)认为,Fally(2011)构建的上游度指数和Antras et al.(2013)构建的下游度指数,仅能度量某一行业(省份)在全球生产链上的绝对位置,即度量了该行业(省份)所在的生产环节与最终品生产环节或初始要素投入环节之间相隔的生产环节数量。由于不同行业(省份)的生产链长度差异显著,其所反映的生产链位置可能并不相同,即不同行业(省份)的上游度和下游度指数不具有可比性,这显然极大限制了该指数的使用范围。为此,本文借鉴Wang et al.(2017),构建产业相对价值链位置指数NVCPos,用基于产出的NVC复杂度指数(PLνNVC)与基于投入的NVC复杂度指数(PLyNVC)之比来度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3)

该指数越大,该省份越处在NVC的上游位置,其NVC地位也就越高。

5.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

(14)

Ri越大,i省份参与NVC分工所获得的增加值收益率越高,该省份在NVC体系中的增加值创造能力越高。

(三)数据说明

本文的数据来源一是石敏俊编制的2002年中国30省份21部门区域间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二是中国科学院区域可持续发展分析与模拟重点实验室编制的2007年中国30省份30部门区域间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2010年中国30省份30部门区域间投入产出表和2012年中国31省份42部门区域间投入产出表。为确保实证结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本文仅给出了除港、澳、台、西藏外的中国30省份的测算结果。

三、测算结果分析

(一)NVC参与度与GVC参与度

根据式(7)~(9),我们分别测算中国各省份的国家价值链参与度指数、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及总体价值链参与度指数,借此考察NVC参与度的空间格局演变。(1)为便于分析,本文将除港、澳、台、西藏外的中国30省份划分为:东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四川、重庆、广西、云南、贵州。其中东部地区又细分为: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京津地区(北京、天津)、北部沿海地区(河北、山东)、东部沿海地区(江苏、上海、浙江)、南部沿海地区(福建、广东、海南);西部地区又细分为:西北地区(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南地区(四川、重庆、广西、云南、贵州)。由表1可知:

表1 2002年、2007年与2012年中国30省份的价值链参与度指数

第一, 东部地区省份的总体价值链参与程度相对较高,而中部地区则相对较低。由表1列(7)~(9)可知,在2002—2012年间,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东部地区省份的总体价值链参与度相对较高,多在30%以上,其中上海最高,其总体价值链参与度高达45%以上,随后依次为广东、天津、北京、江苏、浙江及辽宁。相反,山西、河南、湖南与湖北等中部地区省份及四川和青海等少数西部地区省份的总体价值链参与度相对较低,大多在20%以下,其中湖北的总体价值链参与度最低,仅为15%左右。这说明中国各省份参与国内外价值链分工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地区省份凭借着区位优势、技术优势和制度优势较深入地参与到价值链分工体系,西部地区省份凭借着资源禀赋优势也成为价值链分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反,中部地区省份由于在区位优势、技术优势、制度优势及资源禀赋优势方面并不突出,故其参与价值链分工的内生动力不足,总体价值链参与度相对较低。

第二, 东部地区省份主要参与GVC分工,中西部地区省份主要参与NVC分工,全国大部分省份的NVC参与度大于GVC参与度。对比表1列(1)~(6)可以发现,在样本期,GVC参与度大于NVC参与度的8个省份全部来自东部地区,分别为上海、广东、北京、天津、辽宁、江苏、福建和山东,其中广东和上海的GVC参与度与NVC参与度之间的差异最为明显,两个省份的GVC参与度达30%以上。这说明东部地区13个省份中的8个省份已成为外部依赖强于内部依赖的外向型省份,主要通过进口国外中间品深度嵌入到GVC之中,而生产过程中对国内其他地区的中间品使用程度相对有限。相反,其他22个省份的NVC参与度大于GVC参与度,其中甘肃、陕西、云南、贵州、重庆、江西、安徽、青海、宁夏、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等省份尤为凸显。说明大部分省份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国内其他地区提供的中间品而非进口品,尤其是宁夏、陕西、甘肃、安徽和吉林等省份的NVC参与程度更为深入,其NVC参与度均在14%以上,而GVC参与度相对较低,不足10%。

第三,从动态演进来看,全国大部分省份的总体价值链参与度趋于下降,而NVC参与度却趋于上升,GVC参与度下降是引致总体价值链参与度下降的主要动因。2002—2012年,20个省份的总体价值链参与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仅10个省份的总体价值链参与度有所上升,分别为浙江、福建、山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新疆、山西和河南。进一步从NVC与GVC参与度来看,25个省份的GVC参与度呈现出不同幅度的下降态势,其中有8个为GVC参与度较高的东部地区省份;16个省份的NVC参与度却呈现出不同幅度的上升态势,其中东部地区省份占据半数,这说明大部分东部地区省份在降低GVC参与度的同时却不断提高NVC参与度,意味着其生产过程中的中间品投入需求逐渐由进口依赖转向增加国内其他地区供给,NVC分工体系逐渐趋于完善。可能的解释为,加入WTO以来,大多数省份在生产过程中逐步弱化对国外的中间品依赖,生产过程中的中间品投入逐步实现国内供给,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随着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增加,各省份逐渐涉足对外依赖性较强的中间品研发和生产活动,加强中间品投入的自我供给能力,在打造独立、完整的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分工体系上已取得一定成效。需特别说明的是,由于总体价值链参与度下降的20个省份中,有18个省份的GVC参与度也出现不同程度下降,故我们判断中国各省份的总体价值链参与度下降主要是由GVC参与度下降引致。

(二)NVC复杂度

基于式(10)、(11)可分别测算2002年与2012年各省份的上游度指数和下游度指数,具体测算结果分别如图1和图2所示。根据测算结果,我们发现中国各省份在基于产出和投入的NVC复杂度方面具有如下特点:

图1 2002年与2012年中国30个省份下游度指数

图2 2002年与2012年中国30个省份上游度指数

第一,基于投入的NVC复杂度总体较高且呈现出持续深化的发展态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份的下游度指数相对较大,但呈现持续下降的变动态势,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省份(2)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省份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份的判断标准是人均GDP排名,人均GDP排名靠前的省份即为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省份,反之亦然。的情形恰好相反。由图1可知,在2002年,各省份的下游度指数均大于2,其中宁夏、青海、海南、广西、江西、甘肃、贵州及山西等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份的下游度指数相对较大,而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的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北京、上海及四川等省份的下游度指数则相对较小。这说明,平均而言,中国所有省份的生产环节与初始要素投入环节之间至少隔了2个生产环节,尤其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份大都位于NVC相对下游的生产环节,与位居NVC相对上游环节的其他省份开展了较为复杂的NVC分工合作。从变动趋势来看,总体而言,基于投入的NVC复杂度呈现出持续深化的发展态势,但不同省份的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相对于2002年,2012年,广东、浙江、江苏、天津、湖南、重庆、内蒙古及陕西等19个经济相对发达省份的下游度指数呈现出不同幅度的上升态势,而甘肃、新疆、云南、山西及青海等11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份的下游度指数则呈现出不同幅度的下降态势,这说明大部分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省份与NVC上游环节省份之间的价值链合作逐渐复杂化,而大部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份的情形则恰好相反。

第二,基于产出的NVC复杂度总体较高且呈现出持续深化的发展态势,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省份与资源相对丰裕省份的上游度指数较大,上游度指数较大省份的上游度指数呈现出逐渐下降态势,而上游度指数较小省份的上游度指数则呈现出逐渐上升态势。由图2可知,2002年,除黑龙江、陕西、云南和海南外,其他26个省份的上游度指数均大于2,尤其是吉林、山西、浙江、江苏、广东、重庆、福建、山东及新疆等省份的上游度指数更是达到甚至超过了2.5,说明大多数省份所在的生产环节与最终品生产环节之间至少间隔了2个生产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各省份与其他NVC下游省份之间有着较为复杂的价值链分工协作。尤其是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和重庆,凭借先进技术优势从事研发设计和核心零部件生产,为更多的NVC下游省份提供中间品。此外,资源相对丰富的山西、吉林和新疆通过向其他省份提供原材料深度嵌入NVC,并与NVC下游省份保持复杂而深入的价值链合作。从变动趋势来看,22个省份的上游度指数呈现出上升趋势,其中江西、陕西、上海、黑龙江、海南及宁夏等省份的上游度指数增幅较大,这说明样本期间中国大部分省份与NVC下游省份的价值链合作日益复杂,国家价值链分工体系日趋完善。仅吉林、湖北、浙江、江苏、广东、重庆、福建及新疆等8个省份的上游度指数出现不同幅度下降,需特别说明的是,这8个省份的上游度指数均相对较大,这说明上游度指数越大的省份,其上游度指数越倾向于下降,即这8个省份与NVC下游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复杂度趋于下降。

(三)NVC合作度

根据式(12)可测算各省份之间的价值链合作度,为使测算结果更为客观准确,首先,分别测算2002年、2007年、2010年和2012年各省份之间的价值链合作度;然后,对这4年的价值链合作度取算术平均值,得到样本期省际间价值链合作度的平均值(如表2对角线右侧数据所示)。此外,表2的最后一列给出了各省份与其他省份价值链合作度的平均值,以从静态视角考察NVC合作度的空间格局;最后,将2012年与2002年各省份之间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减,得到样本期间各省份与其他省份价值链合作度的变动值(如表2对角线左侧数据所示)。表2的最后一行给出了各省份与其他省份价值链合作度变动值的平均值,可以发现:

表2 2002—2012年省际间价值链合作度/%

第一,中部、东部沿海地区与北部沿海地区省份的NVC合作度相对较高,且一半以上的省份与其他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也相对较高,南部沿海与京津地区省份的NVC合作度相对较低。由表2可知,中部地区省份与其他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对较高,其中湖北最为显著,与各省份的平均价值链合作度高达48%,且与13个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超过50%。北部沿海地区省份的NVC合作度仅次于中部地区省份,地区内两个省份与其他省份的平均价值链合作度均为46%。此外,在东部沿海地区,浙江的平均NVC合作度最高(46%),与9个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超过50%,江苏次之(43%),与6个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超过50%,上海最低(37%),与各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均不足50%。与以上三个地区不同,东北、西南、西北、京津及南部沿海等5个地区的平均NVC合作度不仅相对较低,且大部分地区内省份与其他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也相对较低,尤其是京津和南部沿海地区省份的NVC合作度更低。除西北地区的内蒙古和甘肃、西南地区的四川以及东北地区的辽宁与其他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对较高外,以上五个地区的其他省份的NVC合作度均相对较低。

第二,多数省份的NVC合作度表现出明显的邻近“向极性”,NVC合作的地区非均等性特征明显。表2显示,除南部沿海地区外,其他各地区的多数省份与邻近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对较高,尤其是内陆地区省份与地区内省份及邻近地区省份的价值链合作更为紧密,而与距离较远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对较低。例如,就平均NVC合作度较高的湖北而言,其与邻近的湖南、河南、江西、山西、陕西、江苏及浙江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对较高(均高于50%),但与距离较远的西南、西北地区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对较低。相反,南部沿海地区省份的邻近“向极性”特征并不明显,例如广东既与邻近的湖北、重庆及江西的价值链合作度较高,也与距离较远的山西、山东、河北、青海及辽宁等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较高,福建和海南的情形与广东基本相似。此外,长三角经济带区域内省份之间的NVC合作存在较明显的邻近“向极性”特征,如浙江不仅与同处长三角地区的江苏、安徽开展密切的NVC合作(合作度分别为48%和46%),还同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的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及四川等省份开展较深入的NVC合作(合作度分别为52%、52%、48%、44%和48%),这说明公路、铁路、航运等基础设施联通建设的快速推进,可有效降低区域内省份开展价值链合作的成本,进而促进区域内价值链合作的深入发展。

第三,大部分省份的NVC合作度存在明显的省份异质性变动趋势。由表2最后一行可知,2002—2012年,除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四川、青海和新疆等7个省份的平均NVC合作度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以及辽宁、云南和湖南3个省份的平均NVC合作度为零增长外,其余20个省份的平均NVC合作度均呈现出不同幅度的上升趋势。由此可见,加入WTO以来,中国各省份之间的价值链分工协作日益显著,NVC合作程度逐步深化。具体而言,海南、陕西和江西与其他省份的平均NVC合作度增长尤为凸显,均超过10%,其中,陕西与27个省份的NVC合作度实现不同幅度增长,相反,与福建的NVC合作度出现下降的省份最多,多达21个,这说明各省份与其他省份的NVC合作度动态演进存在显著差异。

(四)NVC地位

根据式(13)可测算各省份2002年与2012年的NVC地位指数,以此考察各省份NVC地位的空间格局及其动态演进。由图3给出的测算结果可得到:

图3 2002年与2012年中国30个省份相对价值链地位指数

第一,与中西部地区省份相比,东部地区省份的NVC地位相对较高,NVC地位空间格局呈现出“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NVC地位较高,中部地区省份NVC地位居中,西部地区省份NVC地位较低”的特征。由图3可知,2002年NVC地位指数大于1的8个省份中,东部地区省份占据7个,且均为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这说明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省份借助于先进技术优势和雄厚资本积累优势主要从事NVC的研发设计与核心零部件生产活动,位居NVC高端环节。东部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份的NVC地位指数相对较小,例如宁夏、青海、海南、贵州、陕西及甘肃等省份的NVC地位均相对较低,NVC地位指数均不足0.7,这说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省份主要凭借劳动力禀赋优势和资源环境约束较低的优势从事NVC的加工制造生产活动,位居NVC的低端环节。除以上省份外的其他省份大都位于NVC的中游环节,凭借高技能劳动力禀赋、雄厚资本及优越的区位优势从事NVC核心中间品的生产活动。

第二,大部分省份的NVC地位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态势,与此同时,NVC地位较高省份的NVC地位趋于下降,而NVC地位较低省份的NVC地位趋于上升。由图3可知,20个省份的NVC地位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上升态势,仅10个省份的NVC地位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下降态势。这说明加入WTO以来,中国大多数省份实现了向NVC高端攀升,尤其是江西、陕西、河南、内蒙古及贵州等省份的攀升速度相对较快。需特别说明的是,2002年NVC地位指数大于1的8个省份中,有5个省份的NVC地位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东部地区NVC地位较高的辽宁、福建、浙江和广东等省份,中部地区NVC地位较高的湖北以及西部地区NVC地位较高的新疆、云南、四川和重庆等省份的NVC地位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这说明加入WTO以来,中国各省份的NVC地位空间格局发生了显著重构,NVC地位较高省份的NVC地位趋于下降,而NVC地位较低省份的NVC地位趋于上升。

(五)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

表3 各省份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

第一,中国各省份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呈现出“中部地区较高、西部地区居中、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较低”的空间格局。由表3列(5)可知,增加值收益率超过75%的省份仅有7个,其中中部地区有湖北、湖南、河南、山西,西部地区仅有内蒙古、四川和青海,而东部地区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普遍较低,均不到73%,尤其是广东、上海、江苏、北京、天津及浙江等NVC地位较高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更低,不足67%。中国各省份增加值收益率的空间格局同其NVC地位的空间格局存在较大差异,即NVC地位较高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相对较低,而NVC地位居中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反而较高。这同张卓颖等(2019)、倪红福(2016)及王茜(2013)等的研究结论相似,但同传统的“微笑曲线”结论相悖。然而,本文基于NVC的研究却发现,NVC地位较高的东部地区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却显著低于NVC地位较低的中西部地区省份。出现这一现象的可能原因是,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参与GVC程度相对较高(如表3列(7)所示),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主要借助于加工贸易模式嵌入GVC分工体系,加工贸易模式的低附加值率特征导致各省份增加值流出占比相对较低。

第二,从变动趋势来看,大部分省份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趋于上升,且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U”形变动轨迹。由表3列(6)可知,相比于2002年,2012年,21个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呈现出上升态势,尤其是天津(27.4%)、陕西(15.8%)、上海(13.3%)、辽宁(11%)及广东(10.6%)等省份的上升幅度更为明显。这说明,随着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速度加快,大部分省份的NVC地位不断攀升,相应地,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也随之提高。尤其是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通过嵌入GVC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了向NVC和GVC中高端攀升,其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得以大幅提升。相反,山西(-5.4%)、福建(-3.6%)、河南(-4.4%)、江西(-0.4%)、海南(-22.6%)、四川(-1.1%)、重庆(-15.8%)、云南(-9.6%)及新疆(-15.7%)等9个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却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尤其是海南、重庆和新疆的下降态势更为明显。可能的原因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随着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其逐步将低附加值、高耗能的加工组装环节向劳动力与自然资源相对丰裕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省份转移,进而导致加工组装环节转入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趋于下降,而广东、上海、天津、辽宁等转出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得以大幅提升。从具体变动轨迹来看,2002—2012年,21个省份的增加值收益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U”形变动轨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使得各省份企业的融资约束趋紧、收入状况急剧恶化以及整体盈利能力下降,进一步,企业对先进技术的使用不断减少,最终导致众多省份企业参与NVC的增加值创造能力和收益率出现显著下降,但随着国际金融危机负面冲击的消退,增加值收益率又逐渐企稳回升。

第三,各省份价值链收益来源具有显著的区域集聚特征。根据式(7)、(8)可计算国内三大经济区内各省份的价值链收益来源构成(3)国内三大经济区主要为长三角经济区、京津冀经济区和珠江三角经济区,其中,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主要包括广东省的广州、深圳、清远、佛山、茂名、东莞、汕头、中山、揭阳、珠海、汕尾、江门、肇庆、阳江和惠州等15个城市。由于省份区域间投入产出表只给出了省级层面数据,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15个城市的价值链收益来源数据难以测度,故我们使用广东省来代表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结果如表4所示。横向来看,三大经济区各省份的价值链收益主要来源于本地区。这说明从价值链收益来源构成来看,中国国家价值链具有显著的区域集聚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存在坚实的价值链产业链基础。

表4 2012年国内部分地区的价值链收益来源/%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中国省份区域间投入产出表,从NVC参与度、NVC复杂度、NVC合作度、NVC地位及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5个维度考察了中国NVC的内在特征、空间格局及其动态演进。研究发现,中国NVC的空间格局存在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东部地区省份的总体价值链参与程度与NVC地位均相对较高,且主要参与GVC分工,而中西部地区省份的总体价值链参与程度与NVC地位均相对较低,主要参与NVC分工。从演变趋势来看,大部分省份的GVC参与度趋于下降,而NVC参与度与NVC地位却趋于上升,这说明中国NVC分工体系日益完善。此外,NVC地位较高省份的NVC地位趋于下降,而NVC地位较低省份的NVC地位趋于上升。

第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份多位居NVC相对下游的生产环节,与位居NVC相对上游的其他省份开展了较为复杂的NVC分工合作,但呈现出持续向NVC相对上游环节攀升的变动态势。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省份与资源相对丰裕省份大都位居NVC相对上游的生产环节,与位居NVC相对下游的其他省份开展了较为复杂的NVC分工合作,但呈现出持续向NVC相对下游环节降落的变动态势。

第三,总体而言,中部、东部沿海地区与北部沿海地区省份的NVC合作度相对较高,而南部沿海与京津地区省份的NVC合作度相对较低,此外,大部分省份的NVC合作度呈上升趋势。多数省份的NVC合作度表现出明显的邻近“向极性”,除南部沿海地区外,其他各地区的多数省份与邻近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对较高,尤其是内陆地区省份与地区内省份及邻近地区省份的价值链合作更为紧密。

第四,中国各省份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呈现出“中部地区较高、西部地区居中、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较低”的空间格局,而其NVC地位空间格局呈现出“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较高,中部地区省份居中,西部地区省份较低”的特征,这意味着,位居NVC中间环节的省份可获得较高的NVC增加值收益率,而NVC地位较高省份所得的NVC增加值收益率相对较低。此外,大部分省份参与NVC的增加值收益率趋于提升,且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U”形变动轨迹。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得到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对国家价值链的控制力,巩固并强化其国家价值链的领导者和控制者角色。畅通并完善国家价值链体系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培育国家价值链的领导者和控制者。然而,尽管上海、广东、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和山东等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的国家价值链地位较高,但其国家价值链参与度较低,且国家价值链地位及参与度均呈现出不断下降的态势,这说明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对国家价值链的控制力相对有限且持续走向弱化。因此,大力提升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的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向国家价值链更高端攀升的关键核心技术,巩固并增强其在国家价值链体系中的领导者和控制者角色,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关键。

第二,坚决破除阻碍产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鼓励和支持各省积极参与国家价值链分工体系,助推各省之间开展紧密而深入的国家价值链合作。目前,中国各省的国家价值链参与度普遍较低,20个省份的平均国家价值链参与度不足15%,尤其是山西、内蒙古、福建、河南、湖北、四川、湖南、山东和青海等省份的平均国家价值链参与度更低,均不足11%。此外,南部沿海与京津地区省份与其他省份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对较低。这无疑说明当前中国各省份之间的价值链联系仍较为松散,如何增强各省份之间的价值链合作度将成为畅通国内大循序的重要抓手。为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打破地方保护壁垒,逐步消除阻碍产品与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限制;不断完善流通设施建设管理,畅通流通渠道,有效降低流通成本;鼓励和支持南部沿海与京津地区省份同中西部地区省份开展国家价值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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