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非遗名录中民俗类数量占全省非遗数量比例的16.69%,其中国家级10项、省级64项、市(州)级329项,总计403项。河西走廊地区的非遗名录数量共计1693项,占全省非遗名录总数的25.06%。[1]目前还存在着:服务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基礎保障力度还需加大,民众组织的作用有待发挥;民众参与度有待提升,民众参与途径有待畅通,民众参与制度有待健全;非遗传承人亟待培养,民众的文化归属感有待提升,传承人及传习模式有待延展,民俗的特性决定其保护难度较大;数字化保护传承体系有待建立等困难和挑战。要实现民俗类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传承优秀民俗文化,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一)树立多元的科学的民俗文化观
一是要树立多元民俗文化观,全面、辩证、动态地分析和选择各种民俗事象,在实践中,要充分认识民俗文化,深刻理解其文化丰富内涵和价值作用。在保护中,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积极加以引导,既要尊重民众的民风民俗,也要满足民众的精神需求;二是要树立开放的民俗文化观,既要保护和传承好各民族的优秀民俗文化,又要能在与异质民俗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中,[2]不断对中华优秀民俗文化进行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
(二)完善民俗类非遗文化空间的维护和建设
一是要建立良好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建立非遗传承和保护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出台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度和办法;二是要多方合作,保障资金支持,动员和融合政府、企业、非遗传承人、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加大对非遗传承和旅游利用的资金投入;三是建立和完善民俗博物馆,广泛收集和整理民俗物品,借助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模拟和展示民俗活动场景,再现优秀传统民俗文化,同时适当增强现代性、趣味性和娱乐性。
(三)强化公共生活领域中的民俗功能
一是将民俗生活纳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以节促旅、以旅促会,在民俗活动中促进非遗的挖掘,在非遗挖掘中推动传承人的保护,在传承人中推动传承产品的不断更新和推广,继而带动传承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非遗传承的生态链;二是将民俗生活引入农村公共文化生活中。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营建农村社区的过程中引入民俗,不断丰富农民的农闲生活,提升农村的公共文化水平,满足农民的文化需要,从而拓展农村社区的文化功能,加强农村共同体建设,共同促进农村文化振兴。[3]
(四)推动优秀民俗文化融入现代文明
一是政府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保护民俗文化,增强广大民众对本地民俗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提升文化自觉的意识,在农村普遍形成浓厚的保护传承民俗文化的文化氛围;二是要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的发展,引导广大民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参与,利用乡贤等良好形象带动形成乡(家)规、乡(家)训、乡(家)风;三是应该重点保护好区域内的特色民俗文化空间,重视区域特色传统文化中的社会构成、环境构成、人口构成和经济构成等生态关系。
二、完善制度保障体系,畅通民众参与通道
(一)加大资金投入和制度保障
一是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投入资金,将其合理运用于从事田野调查、学术研究、对外交流,建设民俗类非遗的宣传平台和交流活动,用于保障民俗类非遗传承人的生活等;二是政府要努力构建完整的资金投入链,主动出台如税收、商业审批优待、旅游业开发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三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和利用,扩大民俗类非遗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加强对企业和组织的监管,不断推动和提升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实效。
(二)完善民众参与的社会组织
一是拓宽民众组织的参与途径,通过分析社会组织成员的社会背景、知识结构、学历层次来优化和创新参与方式,同时大力支持民众组织开展民俗活动,加强宣传和扶持,并对有特殊贡献的民众组织实行资助;二是加强对民间组织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在各地区产生较大影响力、具有一定号召力,并且传承能力较强的民众组织,应积极给予资金的支持,并制定相应优惠的财政政策支持民众组织参与。
(三)完善民众参与民俗类非遗保护的制度建设
一是应完善公共文化的供给方式,突出地域性。可以通过网上问卷、调研座谈等形式,定期开展民众参与非遗保护认识与评价的民意调查;运用现代多媒体手段宣传和推广区域性民俗文化特色;二是完善民众参与的监督和反馈制度。完善非遗保护的网络平台,创办民俗专栏,开通民众对于民俗类非遗保护的意见反馈热线;同时举办各类研讨会,邀请非遗传承人、非遗保护的民间组织、非遗保护协会、从事非遗研究的专家学者参加,共同探讨非遗保护传承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前景。
(四)拓展民众参与度和文化认同
一是开展“传统民俗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中小学生对于传统民俗文化的认知,借助开展民俗活动,提升广大中小学生对民俗文化的感知,在高等院校设立“非遗”课程,编写“乡土教材”,聘请民俗传承人开展教学,创办非遗保护学生社团;二是促进“互联网+民俗文化”的有机结合,规范网络舆论,正确认识传统民俗,利用AR技术、App软件等新兴技术,以更加便捷、灵活的方式让民俗文化贴近民众生活,推动民众在学习和娱乐中了解传统民俗的文化内涵。
三、提升民俗项目存续力,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
(一)重视非遗项目的存续和推广
一是要重视非遗项目的存续力。非遗项目的存续力是非遗传承的核心。要让非遗传承人在传承中受益,让非遗传承的生命力得到不断延续,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在工作中明确并在不同环节予以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多种途径的宣传与推广,充分挖掘整理非遗项目,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通过集中展示、分类宣传、增设项目、丰富活动形式、结合教育实践等多种手段,积极加以推广和宣传。
(二)完善非遗传承人机制
一是要配齐和配强基层文化队伍,健全和完善传承人认定和保护制度,鼓励更多年轻人投身非遗传承的队伍,扩大传承人群体,加大对其传承活动的扶持力度;二是完善民俗传承人的认定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对特定民俗文化延续所必需的技艺与技巧持有者的特殊认可;三是要定期对民俗传承人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建立完善退出制度,强化利益分享机制;四是政府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增加民俗精神层面的利益补偿,注重公法与知识产权的衔接,确保民俗传承人利益得到合法的维护。[4]
(三)搭建非遗生态网络
一是借助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举办非遗公益培训班、传习班(包括手工体验,也包括研学),开展非遗进社区、进课堂、进礼堂等活动,打造多元化的旅游体验项目,让非遗的传承与旅游的利用之间形成良性的循环机制;二是搭建“产、学、研、销”链条体系。通过“非遗+”的方式,延伸和拓展非遗同扶贫、旅游、景点、特色街区、特色小镇、博物馆、会展、养生等之间的融合发展,让非遗在实现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发展特色民俗文化旅游,促进非遗项目组团发展
(一)发展特色民俗文化旅游
一是充分利用当地民俗资源,发展特色民族(如肃南裕固族)旅游,体现民俗旅游的差异性和区域性,提高游客对不同地域特色文化的体验感;二是充分利用当地风俗习惯和民俗文化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园,结合民俗地区风景秀丽的自然景观和风格独具的民俗民居推动民俗文化迁移扩散;三是打造特色文创产品,以非遗工坊、非遗博物馆、非遗文化产业园、非遗主题景区为主,展示非遗文创产品,通过创意性和应用性的设计,开发出具备文化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用性的文创商品。[5]
(二)开展体验式旅游开发
一是精心设计体验感强的旅游项目,可以进行展演服饰表演等,让游客参与其中,体会表演艺术的精妙,提炼特色鲜明的旅游文化体验主题,同时也要避免民俗旅游开发中的过度商业化、同质化、功利化和随意化;二是对区域性特色民俗文化积极实施推介,提高当地民俗类非遗的知名度;加大投入资金,开发系列体验型民俗旅游产品,树立非遗良好的形象和口碑;加强旅游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和优化服务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和非遗保护。
(三)促进非遗项目组团发展
一是加强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科学利用,打造甘肃非遗文化保护传承联盟,统一协调、规划、研讨、推进非遗文化项目优质资源的整合发展,并向中亚、西亚“走出去”的战略平台建设;二是建设河西走廊非遗文化展览中心,构建网状平台,形成集观光、体验、学习于一体的产业集群;三是深入挖掘民俗类、民族歌舞类、服饰类、工艺类等项目所蕴含的历史内容、人物故事和神话传说,科学论证、精心挑选,打造一批可以传世的特色文化精品。[6]
(四)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一是通过政府提供资金支持,民间社区主导,采用节庆赛事等旅游开发模式,广泛动员当地民众参与,借助节庆赛事、民俗民间活动等,不断创新民俗类非遗旅游的体验项目,丰富体验方式,让游客在吃、住、游、乐中切身体验民俗文化的魅力;二是由政府主导建立民俗文化生态园,对濒临灭绝、价值独特、旅游开发产品单一的民俗文化进行集中保护,以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7]三是政府和企业应重视社区或村寨民众的诉求和利益,赢得当地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在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社区群体的共同参与下,推动文旅纵深发展。
五、运用现代科技,构建多元化数字保护传承体系
(一)推动非遗数字化整理和可视化表达
一是确定民俗类非遗数字化的分类采集标准,实施资料数据的数字化录入,确定资料采集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和资料存储的规格,确定科学统一的非遗数据采集标准和采集技术;二是建设民俗类非遗数字化博物馆,为游客提供交流分享与知识应用的平台;通过个人电脑、智慧手机等移动终端访问存储数据库,并进行交流互动;[8]三是开发非遗App,采用开放式运作,多元化内容,实现互动功能的运用与动态信息的维护,加快推动非遗知识资源的可视化表达。
(二)创建虚拟与实体传播的交互平台
一是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从图文声像等方面记录和存储非遗生产、使用、消费、传承的全过程。同时,利用多维动画、虚拟现实、情景建模、可视化等多媒体技术,全面构建民俗类非遗的展示平台;二是以民俗类非遗数字资源库为基础,利用移动电脑、手机平板等终端,建立民俗类非遗展示和传播的移动网络,利用非遗App、非遗微信公众号等受众广泛接受和参与的新媒体,进行数字资源和资料信息的互动共享,形成虚拟与实体展示传播和交换互动的平台和资源共享机制。
(三)重塑科技和创意融合的民俗文化
一是采用三维动漫、卡通动画,让民俗类非遗贴近生活,走近大众。拓展微信、QQ等数据化工具的使用功能,创新传播途径和方式,融入创意理念,赋能非遗市场价值的孵化与开发;二是通过开展非遗短视频传播力提升公益项目,推动非遗相关视频号与公众号、小程序、直播、小商店等数字化工具相结合,加快非遺产品的开发与市场的培育,运用科技和创意重塑民族文化的栖居之所。
注释:
[1][7]赵鹏霞,石惠春,谢敏慧,宋媛.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异及旅游开发模式探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9.10.本文讨论非遗类型划分依据主要是以2008年国家《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分类为标准.
[2]李荣启.民俗类非遗在当代的保护与传承[J].艺术百家:2018(6).
[3]李双幼.农村地区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研究——以福建省泉州市为例[J].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3.
[4]廖禹.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民众参与研究——以广西壮族麻拐节为例[D].西南政法大学.2017.
[5]让非遗在旅游中活起来[J].西部旅游:2020(8).
[6]李志强.关于推进河西走廊非遗保护传承的几点建议.民主协商报.2015.
[8]叶颖.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6.
参考文献:
[1]陈紫君.海丰纪念钟敬文诞辰110周年[J].文化月刊:2013(4).
[2]陈立朴.民俗类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研究[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9.6.
[3]文静.池州市民俗类非遗体验式旅游开发策略研究[J].河北企业:2019(6).
[4]葛芳.数媒视域下民俗类非遗数字化传播研究[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9(3).
[5]牧青.“非遗+旅游”,活态传承的“薪火”.中国文化报.2020.8.15.
[6]毛琛,王淇莹,张超君,刘雅婷,许戈.中国(韶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文旅融合特色研究[J].旅游纵览:2021.5.
作者简介:
买小英,女,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