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亚南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作用日渐凸显。特别是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对企业资产价值进行客观、合理、可靠的评估,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合理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使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国企公允价值计量的难题
(一)难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传统会计准则体系的形成,是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为导向。但企业的最终会计信息使用者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群体,而是企业所涉及的所有利益群体。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国企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呈现出更广泛的特征,同时也对国企会计信息使用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就决策有用观而言,要求国企向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多、更精确的信息;而从国际比较看,就全球经济治理而言,需要国企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全球经济趋势和发展趋势方面的信息。因此,对于以稳健为特征的国企而言,公允价值计量下提供的企业财务报表信息将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第二,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而言,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更加广泛,既包括股东、政府机构等股东层面的利益相关者,也包括债权人、金融机构债权人及政府监管层面的利益相关者,还包括普通消费者、投资者等。虽然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提供给投资者、债权人的财务信息具有更高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但由于传统会计准则体系下会计信息使用者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其在面对国企时所面临的不确定性也相应增加。例如,国有企业一般通过资产负债表向投资者提供资产价值信息,而对于持有金融资产的国企来说,则可能面临市场波动造成的价值波动风险。
第三,就国企而言,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广泛、数量庞大,需要有专门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之进行规范和约束,而这就需要包括国企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基本准则,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但对于一些特殊的经济事项和复杂事项,如何对之进行规范仍有待探讨。例如,在国企上市过程中,如何确认和计量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中的相关信息,就目前而言尚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有效手段。
(二)国企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执行不到位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很可能因缺乏对公允价值信息的充分披露而无法及时有效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一些国企面临的经营风险加大。因此,如何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来防范国企在公允价值计量下所面临的风险,已经成为国企会计工作的重要议题。
(三)国企外部市场环境不完善,市场交易价格难以公允确定
国企会计人员在面对公允价值计量时,通常会面临以下三个难题:一是如何对企业价值进行合理评估;二是如何将资产价格合理调整;三是如何将会计信息公允地披露。造成这种问题有如下原因。
首先,国企面临的市场环境不完善,在面对市场价格时更容易受到行政干预和主观性的影响,从而使公允价值信息缺乏客观性和可靠性。在这一背景下,对公允价值信息的利用必然会受到一定限制,这无疑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其次,由于国企与市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有些国企会计人员无法通过合理的方式及时获取公允价值信息,从而导致其不能很好地利用公允价值信息。
再者,在公允价值计量下,企业不仅需要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完善的财务报告信息,还需要向市场披露更多的信息以供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决策时参考。而在这一过程中,国企会计人员并未充分利用公允价值信息进行决策,反而是选择按照传统财务报表进行披露,这就很可能导致其在公允价值信息披露方面出现披露不足、缺乏针对性等问题。
最后,由于国企的特殊性质,在对企业进行估值时不仅会受到市场环境、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还会受到国企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如何将市场环境因素和国企自身经营状况相结合,以更好地实现对企业价值的合理评估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国有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不科学
与企业会计准则中其他主体的评估方法相比,国有企业的价值评估方法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即在评估过程中,国有企业不仅需要考虑国有资产的特性,还需考虑到国有资产在企业未来经营发展中所带来的价值增值。而这一方面又与国企的经营特点、财务状况以及历史沿革等密切相关,这些因素都会对国企价值评估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在对国企进行评估时,通常会对国企自身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进行分析。但由于这些因素均为主观判断性因素,因而很可能导致国企的价值评估结果与客观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国企公允价值计量难题的原因分析
(一)国企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具有一定局限性
对于国有企业的价值评估,目前主要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且两种方法均存在一定局限性。
一是成本法。首先,企业在进行价值评估时,往往會选取市场上相关交易价格作为参考对象,但由于资产的流动性差异以及受市场影响程度不同,这就使得评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不具有代表性。其次,成本法一般仅适用于存在活跃交易的资产。而国有企业资产并不属于活跃市场中的资产类别,因此其价值评估中通常不涉及活跃交易的市场价格。最后,成本法一般仅适用于已进行清算评估的情况,在对国有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会涉及实物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评估。而国有企业的清算价值通常并不包含在企业的清算价值中,因此采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时往往会造成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出入。
二是市场法。市场法是将企业或资产与可比案例进行对比,以确定该企业或资产价值的方法。市场法一般是在寻找可比案例时使用的一种方法。然而,由于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差、与可比案例的可比性较差等因素,使得采用市场法对国有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很难找到合适的可比案例,从而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
(二)缺乏专业评估机构的帮助
一方面,根據《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国有企业在进行价值评估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为其提供相关评估服务。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国企存在数量众多、行业跨度大等特点,加之国企会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因素影响,使得专业评估机构难以顺利开展工作。同时,在国企上市过程中,由于一些国企会计人员缺乏证券、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导致专业评估机构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我国尚未建立起成熟的证券市场,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审批程序过多、时间过长等问题,因此专业评估机构在向国企提供价值评估服务时面临重重困难。
另一方面,国企资产结构复杂,评估过程中涉及的数据信息较多,同时也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而,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国有资产价值评估机构与会计人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才能完成此项工作,增加了国企在价值评估时的困难。此外,在国企上市过程中,我国缺乏相应的会计准则,导致会计人员在进行估值时很难准确获取与公允价值相关的信息。同时,我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仍不完善,也导致国企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缺乏相应的信息来源。
(三)缺乏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深入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会计人员是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的重要参与者,同时也是具体会计准则制度的直接执行者,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与会计人员专业素养、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判断水平等密切相关。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需要会计人员拥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需具备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这些均需要会计人员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拥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就当前而言,大多数国有企业仍未设立专门的会计部门,并未配备专业从事价值评估工作的人员,因而在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缺乏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等进行深入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四)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同时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决定企业价值评估结果可靠性的重要因素,而一些国企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相对偏低,这也导致其在面对公允价值计量时存在诸多问题。由于缺乏对国有企业价值评估的专业培训和相关指导,一些国企会计人员缺乏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这导致其在面对公允价值计量时可能出现评估结果与客观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同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公允价值计量的真实有效性。
三、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国企公允价值计量难题的解决思路
(一)优化国内市场环境,尽力做到数据客观共享
尽管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内的较为完备的会计准则体系,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特别是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国内市场环境还不完善,这也导致企业在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披露时还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针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国企公允价值计量难题的解决思路应为:第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国企应积极配合外部市场环境,以适应新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挑战;第二,国有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尽量确保其获取的会计信息更具客观性和可靠性;第三,政府监管机构应通过规范市场环境、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尽可能降低国企在公允价值计量下面临的风险。
(二)树立正确的应用观念,建立完善的框架体系
对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的国企来说,其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企的相关管理者需要对其应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有清晰认知。从国家宏观管理角度出发,国企一方面需要充分认识到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重大风险,并通过引入公允价值信息来完善国企内部控制制度;另一方面,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应审慎判断和考虑其对国企未来发展的影响,尤其是当国有企业面临着较大规模风险或处于高风险状态时,更应慎重对待公允价值的使用。
对于国有企业会计人员来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应积极配合外部市场环境,提高自身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意识;其次,国企应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其管理;最后,国企应建立起完善的框架体系,从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制度安排、操作指引、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规范,从而保证企业能够更好地应用公允价值计量。
(三)注重培养专业人才队伍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会计人员要注重培养自身的专业素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配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升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效果。
首先,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企业管理层要充分认识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建立起“事前分析、事中控制、事后跟踪”的管理体系,保证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顺利进行。
其次,提高员工业务素质。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这就需要国有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认真学习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各项要求,并将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对员工财务素质及能力的培训,如聘请外部专业评估公司来进行辅导、培训授课等方式来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等。
(四)降低实施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但对于具体的应用模式却未有明确规定,这就为会计人员留下了较大的选择空间。为此,国企在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有效降低公允价值计量下企业所面临的实施成本,从而为实现公允价值计量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例如,如果国企的产品或服务能够提供未来现金流的准确数据,且该数据具有可利用性,而企业目前没有其他可替代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企业应选择公允价值模式;如果国企在某项产品或服务中缺乏较强的议价能力和充足的资源,企业仍希望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则国企应选择历史成本模式。因此,只有在充分了解公允价值计量对国企未来发展影响后再确定选择标准才是合理的。
[作者单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