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探析

2023-09-12 13:50郑王梁
科教导刊 2023年15期

郑王梁

摘要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迎来了对外发展的新阶段。涉外法治人才能为国家建设更好地把握发展机遇。除了国内一些高校开展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部分外语类高校学校也纷纷作出面向非法学专业群体培育涉外法治人才的具体举措。然而,在现阶段也显现了目标虚化、规模有限、资源不足等问题。对此,文章提出应从内化培养目标、重视基础教育、完善资源助力等方面优化此类群体的培养路径。

关键词 涉外法治人才;外语类高校;非法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2023.15.022

近年来,针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实践主要在高校的法学专业学生中开展。除了要具有家国情怀、精通国内外法律规则等素养,涉外法治人才还需要高水平的外语能力作为支撑。外语类高校在引导学生成长为有扎实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高水平语言人才中,更应回应国家对外发展战略需求,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有所作为。

1“一带一路”背景下外语类高校非法学专业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意义

“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背景下,我国已与151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1]。通过在共建合作文件中明晰共建方权责,涉外法治人才起到的风险预防、纠纷处理等作用,能更好地巩固并进一步扩大这一成果。然而,当下仍存在着不能满足国家发展战略的短板,即相关涉外法治人才仍存在严重短缺和能力不足的情况。外语类高校面向非法学专业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探索回应了发展需求。

1.1有利于扩大涉外法治人才基数

据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42号建议的答复,彼时全国已有632所普通高等学校依法依规开设法学本科专业。近两年来仍实际运行的大规模法学教育,出现了法学就业难的现实困境。与此同时,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有的涉外法治人才储备还远远不能够满足新时代扩大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2]。换言之,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无法有效供给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所需的后备力量。外语类高校因办学定位和人才培養导向,具有成为涉外法治人才所必备语言优势的学生群体更多。因此,对外语类高校非法学专业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育能扩大这一队伍的蓄水池,进而引导更多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成长为满足国家发展需要的专业化涉外法治人才。

1.2有助于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更好地开展对外共建合作,离不开一批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目前中国籍雇员在联合国系统仅占1.12%的比例,体现了国际舞台上相关专业人才的匮乏[3]。当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官方语言就已超过60种。“一带一路”沿线涉及全球多个地区,各国发展程度、宗教信仰、历史发展、人文地理、法律规定等方面各不相同[4]。对外高质量合作的实现,要以语言沟通为基础。而在具有一批跨文化沟通能力学生群体的外语类高校对非法学专业开展专业人才培育,能弱化语言关、国别风俗带来的难度,集中资源开展法学基础教育,更能培育成为精通国际法律规则、有效处理纠纷事务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2外语类高校非法学专业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状

2.1外语类高校非法学专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概况

依据教育部在2022年6月17日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22年5月31日,全国共有2759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校名冠以“外语”“外国语”“语言”的本科高校共有24所,包括10所公办和14所民办。以“是否开设法学相关专业”“有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定位”对上述范围内高校进行逐一梳理,当前外语类高校非法学专业涉外法治培养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为开设微专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面向非法学专业开设了“法学”微专业。为培养“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的通语言、懂文化、熟悉相关领域知识的高端复合型人才,该校在2021年面向小语种专业试点开设法学“微专业”,通过设置5门共10个学分的法学核心课程引导小语种专业学生成长为涉外法治人才。在完成微专业教学计划后,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微专业证书”。此外,大连外国语大学发出了围绕涉外法治领域开展微专业人才培养的规划。

第二类以成立人才创新实验班。以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验班”为例,其致力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以培育学生成长为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国际法律规则和涉外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国际型、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为培养目标。面向全校大一本科生选拔,从入学后第三学期至第六学期开展教学与实践,学生在实验班完成30个学分的课程和考核要求,方可结业。

第三类为开设法学辅修。这主要集中于本校设有法学院的外语类高校。以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为例,其面向成绩优良的全日制语言类专业大二本科生开展法学专业辅修教育。引导语言类学生群体以熟练掌握的外语知识(尤其是非通用语种)为背景,重点学习、掌握中国与特定语言所覆盖的国或地区,在开展各项交往活动中所涉及的重点法律制度,争取成为具有鲜明能力特色、适应实战需要的高端法律、经营人才。该培养方案设有法学基础课程27学分、专业课程14学分。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需要在辅修中完成不应少于27个总学分可获得辅修证书。如修读课程成绩达到更高要求,还可以申请双学位(双专业)证书。

2.2相关高校在非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比上述高校在非法学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做法,以及学界公开发表的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定位和期待的文献后发现,虽然外语类高校也做出了面向非法学专业尤其是语言类专业学生开展涉外法治培养的具体举措,但从这些人才培养目标、面向群体、课程要求等实际实施情况来看,仍有着较大的提升空间:

2.2.1培养目标虚化

已开展非法学专业相关培育的外语类高校,都分别提出了自身结合服务“一带一路”等时代背景主题、引导非法学专業学生成长为“高端”“复合型”人才等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然而,现阶段从相关高校开展的培养方案来看,学生在完成方案教育培训后,与成长为符合定位要求的涉外法治人才还有较大的距离。受限于起步、试点等阶段制约,相关培养目标也都大多流于形式。这同时反映了这一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理念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当下培养理念仍是高校基于时代发展、国家战略需求导向下,对外发展需要涉外法治人才从无到有的初步的转变,而对于如何培育涉外法治人才符合目标定位,实现从有到精还需要结合外语类高校自身优势和区域发展进一步找准定位。

2.2.2试点规模有限

相关人才培育的不足还体现在外语类高校开展此类人才培养的院校少及覆盖群体面小。在上述通过关键词搜索的24所高校中,开设法学学士学位类别的法学本科及相关专业的仅有8所。以在外语类高校建立较早的9所传统外语类高校为范围,有3所没有开展涉外法治教育培育,2所外语类高校通过结合校内语言专业与政法类高校开展联合学士学位的培养项目也在各区域试点。1所仅提出了开展涉外法治微专业的规划,但至今仍未将法学专业纳入可供学生选择的范围中。在已开展模式的探索中,面向群体覆盖面有限、非通用语培育引导力度不强等情况也进一步成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限制因素。

2.2.3支撑资源不足

有学者指出国内高校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育资源存在着师资、国际交流方面的封闭性[5]。微专业、人才实验班是外语类高校引导本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成长为涉外法治人才的创新模式。相关外语类院校回应国家战略需要的这一教育改革具体举措,促进了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而在这些模式下远低于主专业的培养学分,也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新模式在师资上的缺乏。与此同时,涉外法治的课程设置往往安排在大二年级才开始,也反映了上述高校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试验下方案培养呈现出涉外法治专业培养与思政课程阶段分裂、专业课程以国内法为主等局限性。

3外语类高校非法学专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的优化

3.1内化培养目标

上文中试点模式对于非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多是基于社会发展需求角度的反映。法的滞后性和涉外法治对人才素质的高要求,决定了培养出能服务建设“一带一路”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是一个分阶段而漫长的系统工程。结合专业教育特点、有效培养时间等因素,在培养目标中进一步增加学生成长需求导向。应当将“培养学生形成终身学习意识”的相关表述增加到人才培养目标中。此外,不同办学层次的高校应当打造不同的示范样本。如地方外语类院校也应当适当结合所处区域发展情况,从小到大,着眼于地方发展对外需要,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可持续化发展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并将其纳入培育目标中,进而提供可借鉴发展的外语类高校非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样本,进一步带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模化发展。

3.2重视基础教育

融入家国情怀的思政教育是培育涉外法治人才的应有之义。在当前教育实践中,在大一启蒙教育与思想政治课程中会融入家国情怀,但面向非法学专业开展涉外法治培养往往集中在大二才开设,且课程安排集中于法学专业学习。有鉴于此,相关高校应当重视启蒙教育阶段,精心设计普及涉外法治人才的课程教育内容,扣好家国情怀树立的第一颗纽扣,并衔接好大二专业学习内容,在专业教育中融入思政元素,强化对此类人才培养中的家国情怀培育。与此同时,还应当重视法理学等基础课程的教育。涉外法治人才的规范学习需要适应现行法律规范的变化,关注国际规则的修订。然而,在有限时间开展专业课程教育中,无法对法律规则进行大面积学习,也难以有效深入掌握。因此,从专业性来说,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思维能力。涉外法治人才因国际化工作性质,需要与国际组织、英美法系国家人员进行交涉,也需要熟悉国际法体系规则、案例法培养模式,进一步具备不同模式下的纠纷处理思维。

3.3完善资源助力

应当整合升学、职业资格考试等国内职业规划和国际办学资源。聚焦相应课程结业后,引导学生结合现实的成长选择,鼓励相应人群通过攻读法律(非法学)硕士课程、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由于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非法学本科生需要取得法律硕士、第二学位、双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方可报考。而在此备考过程也将助力这类群体更好地认知学习国内部门法。此外,在与政法类院校合作教育的基础上,外语类高校要利用好国际化办学资源,加强与国外高校的合作办学。不仅仅是引导学生通过国内本科+国外硕士的渠道升学,还应当积极引进国际化师资,合理构建一个法律专业外语课程群[6]。

4结语

涉外法治人才是“一带一路”倡议下服务我国对外高速发展的中坚力量。本文以外语类高校开展非法学专业群体涉外法治人才培育为视角,提出优化这一类群体的培育优化路径,以期这支队伍增量提质,适应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白波,吴娜.“一带一路”迎来十周年:推动全球共同发展[N].北京日报,2023-02-09(04).

[2]黄进.完善法学学科体系,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J].国际法研究,2020(3):7-10.

[3]杜焕芳.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及实现路径[J].中国大学教学,2020(6):22-30.

[4]张博.“一带一路”倡议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究[J].民族高等教育研究,2022,10(4):53-57.

[5]崔晓静.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理念与模式创新[J].中国大学教学,2022(11):23-34.

[6]张法连.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J].新文科教育研究,202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