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2023-09-08 03:41柳国青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解纷纠纷矛盾

柳国青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上海 20008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载《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33页。。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以下简称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公安局推进新型现代警务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会同区司法局、各街道健全完善“虹馨·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发建设“解纷”信息系统,扎实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形成“遇事找法”的法治氛围,提供“法在身边”的法律服务,成为“动态清零”的有力抓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相关工作被《人民日报·内部参阅》刊发,获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市委常委、副市长郭芳等领导重要批示。本文以“三所联动”机制在虹口区探索实践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切入,探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在基层的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破题之策。

一、当前矛盾纠纷表现形式及特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载《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45页。。虹口区面积23.48平方公里,实有人口约74.7万人,人口密度3.18万人/平方公里,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占41%,人口密度和老龄化程度全市最高,日常纠纷较多。在当前疫后综合症交织叠加、社会经济形势严峻情况下,社会矛盾纠纷更加突出,2022年11月至10月,分局接报纠纷类警情近万起,侵犯人身权利类警情数千起,剔除重复报警、偶发纠纷等因素,排查受理矛盾纠纷总量日均近四十起。

(一)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形式

当前矛盾纠纷按照地域分类主要有社区纠纷、商圈纠纷、网络纠纷。一是社区纠纷。纠纷警情中,社区纠纷占比约60%,覆盖所有社区,形式上以家庭婚恋、相邻关系、物业服务为主,且大部分为车辆停放、养宠邻避、生活噪音等琐事引发纠纷,部分涉及公共资源使用的纠纷较难解决。另外,因动迁、施工等引起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例如万安路沿线地块、虹镇老街等因动迁、施工等问题产生相关邻避问题。二是商圈纠纷。随着经济发展,一些老城区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矛盾纠纷态势随之改变。如北外滩滨江地区近年来大量老旧里弄在社会发展中消失,随之而来的是白玉兰、来福士等现代化大型商圈拔地而起,商场、商务楼工作人员多达7000余人,常住人口被“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和就餐购物、“网红打卡”的顾客所代替,矛盾纠纷从里弄中“张家长李家短”的邻里纠纷转化为经济纠纷、劳资纠纷、购物纠纷等,排查发现方式完全不同。三是网络纠纷。网上虚拟社会中,微博等社交APP、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抖音等分享直播平台、热门网络游戏等产生的矛盾纠纷值得高度关注。一方面是网络上传播的发生在本辖区或指向本辖区的突出矛盾纠纷,易引发舆情、谣言而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网上也产生了虚拟交友、直播打赏、游戏交易等网络新型纠纷,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还不完善的当下,排查范围、调解手段、化解标准等方面需要有所突破。

(二)矛盾积聚催生社会稳定风险

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疫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社会群体焦虑、急躁等情绪较为突出,在民生领域产生了五方面矛盾隐患:一是部分商户关停退租,或申请减免租金、物业费等,与管理方产生经济纠纷。如虹口七浦某服饰城、某中心等商城商户提出减租诉求,其中某服饰城受毗邻的静安某服饰市场商户聚集维权影响,出现维权活动。二是被减薪、裁员员工产生维权诉求和涉稳隐患。如疫后解封不久,嘉兴街道所属某工地曾出现70余名工人聚集讨薪。三是工程纠纷凸显演化为涉稳事件。如2022年8月份北外滩某商场内因一店铺拖欠装修费出现拉横幅讨要劳务款项事件。四是就业形势严峻带来的社会问题。青年群体特别是大学毕业生群体就业需求旺盛,而企业招聘需求同比大幅缩水,就业形势处于近年来最严峻时期。五是矛盾激化有“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增加风险。2022年7月以来,分局接报扬言自杀、杀人类警情九十多起,还有五十多起警情涉及持刀滋事,多数为矛盾纠纷激化所致,虽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但整体风险仍然存在。

二、矛盾纠纷化解的难点和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①习近平:《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295页。当前矛盾纠纷对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解纷能力来讲仍是巨大挑战。

(一)法治嵌入有待增强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深入,“遇事找法、法在身边”已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共识,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法”的味道还显不足。一是顶层设计不足。不少纠纷化解方式或实践验证的行之有效的纠纷化解路径未能及时入法,立法层面对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所规定,但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无明确规定,程序上缺少法律依据,制度化的多元纠纷化解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②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践困境与路径探析》,载《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3期,第67页。。二是基层需求旺盛。在基层纠纷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往往以“老娘舅”的传统解纷方式进行纠纷调解,随着法律意识的提升,居民群众还需要律师等第三方法律工作者给予“解惑”和“支招”,但因成本等因素使得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广度和深度显得不够。三是权威认定需要。在涉及大额赔付款的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常常对人民调解的权威和力度存在较多顾虑,需要法院司法确认予以“背书”,为双方履行协议提供充足法律支撑,而诉调对接做得还不够充分。

(二)调解方式有待转变

在矛盾纠纷面广量大的现实情况下,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和治理至关重要,能够调解存有潜在风险的或已初露苗头的对抗和冲突,核心在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被认为是新时期预防矛盾、发现矛盾、化解矛盾、就地解决不上交的最佳路径之一③王洛忠、杨济溶:《国内近五年(2016-2022)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研究:综述与评估》,载《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4期,第76页。。但在实践中,基层单位对于矛盾纠纷源头发现意识和调解手段还不足。一是“坐堂问诊”调解的局限。传统“坐堂问诊”式调解方式以坐等纠纷当事人上门求处为主,难以主动在源头发现社区中的矛盾纠纷。二是“和稀泥式”调解的局限。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很多新兴领域、产业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有些派出所民警缺乏专业知识和技巧,更多采取“和稀泥式”“各打五十大板”调处,难以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双方当事人往往在无奈之下接受调处结果,但积怨未了,容易引起矛盾再次激化。三是“一事一调”调解的局限。传统“一事一调”的调解方式,缺乏对矛盾纠纷整体性把控,对一人多次参与调解、一案反复调解、同一事由多次调解等发现掌控不足,对其中可能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以及辖区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局部性热点、难点问题往往后知后觉,重大矛盾排查能力不足。

(三)渠道资源有待丰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①习近平:《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338页。《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2-2025)》提出:“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整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非诉讼解决机制作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坚持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统一,在治理主体的选择上,除司法部门、公安机关外,更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一是部门联动协调不畅。在调解过程中,向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寻求协作、配合流转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各调解主体之间缺乏畅通、便捷的沟通渠道,相互之间专业支撑难以及时发挥,往往对上级关心的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紧密配合,对一般矛盾纠纷调解的参与度、积极性有所欠缺,并存在分流难等问题。二是群众资源挖掘不深。在人民调解过程中,个别热心于群众事务、具有专业特长的居民群众参与调解工作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在虹口解纷实践中,江湾派出所将辖区一网红微博博主陈某聘请为“人民调解员”,协助化解了居民韩某因反对加装电梯而多次扬言自杀这一矛盾,说明在调解主体方面可进一步发动社会群众,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尤其是具有某些专长、特长的组织或群众,共同参与辖区矛盾纠纷化解,提升解纷工作在某些专业领域的化解水平。三是助老帮扶力度不大。虹口老龄化程度全市最高,矛盾纠纷中也有一大部分涉及老年人。比如居民俞某芬在向社区民警反映其家庭矛盾时提到,儿子儿媳因服装生意失败拖欠货款被法院冻结银行卡还债,故在家中“啃老”,俞某芬生活无望多次想要自杀。民警及时协调人民调解员和居委巡回律师,对相关法律权利义务进行分析,为其提出了向法院申请在冻结银行卡中提取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指导性建议,解决老人难题。因此,在调处矛盾的同时对当事人,特别是老年人实际困难进行帮扶和指导,是避免矛盾升级为个人极端行动的有效手段,将调处与帮扶工作有机衔接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情感心理疏导不多。当前社会负面情绪是经历疫情冲击后的显著社会心理现象,专业心理咨询组织提前介入,提供心理社会支持,进行情绪干预、心理调适和情感关怀,能够消除群众负面情绪,减少对立,有助于从根源上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纠纷。政府等行政力量大多缺乏心理学、教育学、医疗健康等专业培训和知识储备,在情感介入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而这在当前疫后社会矛盾调处过程中不可或缺②李伟清、梁震龙:《后疫情时代社会组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分析》,载《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第32页。。

三、“虹馨·三所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

2021年以来,分局按照上海新型现代警务机制总体框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个人极端可防可控理念,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基层警务专班、治安总队大力支持下,与区司法局、各街道共同建立公安派出所、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虹馨·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把隐患动态清零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聚焦疫后综合症交织叠加、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矛盾纠纷频发等形势,分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延伸触角。历经“大上海保卫战”、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等战役的考验,“虹馨·三所联动”机制茁壮成长、迭代升级,已在全区建成9个矛盾纠纷调处室、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98个居委法律服务室,签约9家律师事务所,共有230名社区民警、310名人民调解员、75名律师参与机制运作。2022年以来,分局依托“虹馨·三所联动”机制,主动排摸纠纷2700余起,化解突出矛盾470余起,全区纠纷类警情从疫后6月份的2991起,逐步下降至10月份的1780起,下降率40.5%,9名关注人员经化解矛盾后解除了关注。该机制已成为预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暴力犯罪的管控吸附平台、排查调处地区突出矛盾的多元化解平台、提供“遇事找法、法在身边”的便民服务平台。

(一)平台牵引,构建解纷“新链路”

一是升级“信息排查链”,纠纷发现更早。各派出所依托综合信息研判平台,每日全量分析“110”警情、窗口接报、12345热线、信访件、网络舆情等,从细微苗子性、倾向性线索中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并通过“社区民警入群”“平安商户联盟”“保安在行动”等工作,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动态排查挖掘隐形矛盾。在此基础上,依托派出所三级综合情报研判系统建设,搭建专门的“解纷模块”,实现处置流转数字化,由派出所法制案管组对矛盾纠纷进行审核把关、风险评估,根据案事件复杂程度、调解难易程度划分为“一般类”“关注类”“重点类”,并按民间纠纷、治安纠纷、刑事治安案件进行分流,将纠纷引入“三所联动”机制调处,对案件开展全力侦办。二是优化“多维处置链”,矛盾化解更实。对于牵扯多方、历史遗留、专业程度高等复杂矛盾纠纷,引入区级层面相关部门资源力量,深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前较多的工地纠纷、动迁纠纷、医患纠纷等矛盾化解中,与区建管委、旧改指挥部、医调委等部门联动紧密,形成专业化解合力,力防群体性隐患。三是形成“责任压实链”,联动协同更紧。强化派出所和司法所三级责任落实制度,派出所责任区队长、司法所专职联络员关注“一般类”纠纷调处,两所分管副所长对“关注类”纠纷进行“提级”调处,两所所长牵头对“重点类”纠纷定向攻坚。区层面、街道层面也建立“一月一商”例会制度,提升各单位参与度、协调性。四是构建“普法用法链”,法治宣传更广。由区司法局定期安排律师走进企业、楼宇和居民小区,开展法治宣讲会和主题讲座,并在派出所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2022年共开展法治宣传8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1600余次,在派出所接待群众1500余人次,并在后续调解跟进中给予专业指导。

(二)机制升级,矛盾纠纷“有处去”

一是衔接升级——“3”变“3+N”。在“三所联动”基础上,依据《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依托政法委“平安虹口”建设,引入教育、民政、住建、卫健、市场、房管、法院诉调中心等多部门,根据纠纷情况联系不同层面专业人员参加,整合部门资源,升级形成“3+N”调解机制。二是触角延伸——“9”变“9+198”。在做强派出所、街道司法所层面9个“虹馨”调解工作室基础上,积极发挥全区198个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社区民警工作点与之联动,并引入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社区矛盾纠纷接待日活动,打造198个社区“虹馨”调解工作室,实现“一家居委有一个工作专班、一家居委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三是维度拓展——“坐堂”变“送调”,“线下”变“线上”。在原有坐堂解答调解模式基础上,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就医治疗、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到场、无法见面等情况,积极开展“送调上门”工作,并依托线上警民沟通平台,提供线上预约调解服务,既拓宽居民反映问题渠道,又提升矛盾清零效率。

(三)强化保障,推动建设“打基础”

一是人员保障“强”。建立司法所和派出所领导、联络员对接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择优选派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原则上每3个居委配1名律师,每个“三所联动”平台至少3名律师参与,每所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有1名律师固定坐班,每周2名律师巡回社区参与调解。建立律师遴选和响应机制,由司法所对律师和律所把关,遇突发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在全区范围内调派相应专业律师,及时响应。二是经费保障“实”。明确各街道安排专项经费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结对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经费保障。对工作中表现优异、成效显著的民警、人民调解员和律师,由区委政法委落实评优奖励。三是场地保障“暖”。按照“一室两用”原则,对派出所纠纷调解室升级,统一挂牌,由街道负责配齐电脑、打印机,并将接待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名字和排班信息上墙,方便群众有针对性预约。通过布置家居风格座椅、摆放鲜花绿植盆栽、张贴普法宣传标语等,将调解室打造成“暖心室”,营造轻松、平和、温馨的环境氛围。

(四)拓展广度,多维调处“新特色”

一是入驻商圈警务站,送法进商场。结合“平安商户联盟”建设,在瑞虹天地太阳宫、北外滩来福士、七浦兴旺市场等网红商圈警务站建立“三所联动”调解室,调处商圈内消费、租赁、劳资、经济等纠纷,并发动物业管理方、商户代表等群防群治力量作为解纷补充力量,配合民警、调解员释法说理,营造共情氛围。截至目前,已依托商圈调解室成功调处商圈纠纷22起。二是走进高端商务楼,送“法”惠企业。结合“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以商务楼集中的北外滩地区为重点,建立派出所和司法所领导每月走访商务楼宇机制,将较多的雇员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等现场调解或引至调解室调解,并联动区商务委对人才及扶持政策答复企业咨询,夯实警企、司企联动基础。三是联动旧改调委会,送“法”到工地。虹口当前大型工地、工人生活区有55处,务工人员近1万人,“三所联动”与上海市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旧改基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强联合,会同区建管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共同开展动拆迁和建筑工地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纠纷调处效能。目前该机制已化解工地集体讨薪矛盾不安定隐患3起。

(五)延展深度,为民解忧“新功能”

一是聚焦弱势群体,“送调上门”纾民困。坚持“以民为本”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三所联动”与公安派出所的“金盾服务热线”“助老先锋队”相结合,在化解老年群体矛盾的同时主动助老帮困,并在继承、赡养、房产等涉及户籍和居住权问题的纠纷化解中,由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开展组团式上门服务,累计上门96次,解决老年人身份证办理、物资求助等问题62件。二是针对特殊情况,“线上调解”解难题。针对当事人不愿见面、无法见面或见面后情绪异常激动的情况,通过腾讯会议APP开展线上调解服务,成功调处70余起婚恋、家庭成员经济纠纷,避免见面尴尬。三是围绕赔付难题,“诉调对接”破桎梏。分局、司法局与区法院建立“重点类”纠纷“一事一议”机制,打通调解、诉讼、兑付赔偿的“一站式”渠道,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已办理56件司法确认,实现全程法律保障。

四、“三所联动”机制的价值追求

(一)形成“遇事找法”的法治氛围

“三所联动”机制改变了“和稀泥”“撸撸平”式治标不治本的解纷方式,由律师等第三方法律工作者共同参与,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力助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2022年6月以来,“三所联动”机制处置纠纷数逐月攀升,纠纷警情接报稳步下降。目前,一些社区居民有事就会主动来找派出所,求助“三所联动”机制解决,不再盲目拨打“110”或无止境地争吵,“遇事找法”的意识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二)提供“法在身边”的法律服务

“三所联动”机制现已覆盖社区居委、工地、商圈、园区等处,群众出门就有法,能够得到律师免费、专业的法律保障,获得公安民警、人民调解员的解纷服务,法律触手可及、就在身边,极大方便百姓,广受欢迎。

(三)成为“动态清零”的有力抓手

矛盾纠纷激化极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或群体性事件。“三所联动”机制坚持“动态清零”原则,一件事一件事化解、一个风险一个风险清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2022年以来,源头化解个人极端、久拖不决以及有激化风险的重点矛盾38起,七浦兴旺市场因租赁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矛盾得到化解,确保了大局稳定。

(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三所联动”机制为化解各领域矛盾提供了联动解纷平台,街道、居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有所需、各有资源,既能依托公安、司法、律师等力量化解矛盾,也能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相互帮助、互为支撑,形成解纷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五、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进一步思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依靠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围绕“人口密度最大、老龄化程度最高、社区矛盾最繁杂”的虹口地域特点,进一步谋划升级“虹馨·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握公安职责定位和职能边界,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治理措施、多元化解机制,确保辖区长期稳定。

(一)系统谋划

一是坚持“政”治。加强党委对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专班化推进此项工作,并将其纳入实事项目和依法治区项目,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领导力、统筹力和组织力,成为解纷工作战斗堡垒和主心骨,有效协调各矛盾纠纷治理主体力量,全过程、全环节引导全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①褚宸舸著:《我国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的地方实践及完善路径分析》,载《领导科学》2022年第7期,第140页。,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部门参与、街道主体、社区自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法”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下沉,为群众提供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提高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化解矛盾、依法应对风险的能力①任建通著:《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矛盾纠纷转型及化解机制研究》,载《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第104页。。三是坚持“德”治。中国传统社会将治理需求道德化,促使个体以自律形式形成社会共识,实现社会认同,成为自觉维护法律道德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因此在化解家庭和社区内部矛盾时,要进一步提升文化“柔性”引领力,注意发挥传统文化等本土资源的引领作用,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文化氛围,鼓励居民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四是坚持“自”治。充分挖掘和利用辖区内生资源,基层精英、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等都是社区重要力量,在社区面对疫情挑战时弥补了政府和社区不足②田毅鹏著:《治理视域下城市社区抗击疫情体系构建》,载《社会科学辑刊》,2020年第1期,第27页。,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也具有业缘、地缘、趣缘优势和人际关系权威,可承担“中间人”角色,推动解纷工作开展,弥补政府部门不足。五是坚持“智”治。积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科技含量,采用腾讯会议APP等网络技术开展纠纷视频调处,进一步利用大数据、微信、微博、QQ等技术手段推进解纷智能化。

(二)立体布局

一是广泛布点撒网。依托“平安屋”“平安商户联盟”建设,研究辖区内矛盾多发、易发的点位,更有针对性地布设“三所联动”调解点。尤其是对商圈警务站、高端商务楼宇、大型建筑工地等区域,要做到“应设尽设”,并且确定好化解责任人,让机制作用更加广泛。二是合理布局成面。结合本地区人员居住、要素分布等特点,选择“三所联动”机制的侧重点。例如北外滩地区,要持续推广商圈、商务楼宇及工地调解室,进一步加强与区建管委、商务委、市场监管局、虹房集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沟通,为化解区域性矛盾奠定好基础,形成具有地域特点的“三所联动”工作体系。三是拓展网上布局。围绕当前网络线上矛盾纠纷现状,不断熟悉网络环境、语境,了解网络文化、惯例,积累同网络应用管理方打交道的经验,探索网络矛盾纠纷调处规则。注重专群结合,在各大网站、平台注意发掘“第三方”资源,同时进一步利用三所联动平台资源,尤其是律师群体,在因矛盾纠纷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时,在媒体上客观、正面发表法律意见,加强正向引导。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法”的力量在矛盾纠纷化解全流程中作用,定期安排律师走进企业、楼宇和居民小区,组织开展法治宣讲会和主题讲座,在宣讲现场和“9+198”点位上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同时,派驻律师参与调解接待,给予专业法律咨询答复,并在后续调解跟进中给予专业指导。

(三)流程规范

一是规范各方职责。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吸取基层意见,对矛盾纠纷发现、流转、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形成规范的工作指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条件,开展相应工作,划定好“三所联动”机制各方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管、管到底”,保证化解的公平性、规范性。二是规范化解流程。研究各类矛盾纠纷适用的调解方式,按照当场和解、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刑事和解及民事诉讼等轻重层次,给出不同化解方式的规范化建议,确保整个化解过程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行,避免造成“倒反水”等后遗症。三是规范提级流程。对于派出所、司法所层面无法解决的复杂矛盾,由街道综治中心牵头提级至区委政法委层面,牵头各相关部门资源和力量进行化解,有效增强复杂矛盾的化解力度。

(四)手段多元

一是强化诉调对接。在围绕大额赔付款民事纠纷,初步建立诉调对接绿色通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诉调对接范围,优化机制、简便流程,利用好法院专业力量,避免出现当事人情绪波动、不服调解等情况,在最短法定期限内为当事人双方提供司法确认服务,提升化解成功后执行效率问题。二是强化协同连线。结合解决商业纠纷、预防家庭暴力、关爱老年群体、保护未成年人、维护妇女权益等工作,与区商务委、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联动响应的工作链路,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三是强化资源利用。加强同街道职能部门、居委的协作联动,积极发挥各领域专业资源优势,注重发现有专业技能、群众基础并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将其吸纳入“三所联动”运行机制,提升排查、调处、化解能力。四是强化心理关爱。矛盾纠纷有激化风险的一方往往存在抑郁、偏执、暴躁或不信任感极强等心理问题,对此需要加以心理辅导,可积极协调具有心理辅导资质的调解员、社工参与化解,对其开展“面对面”引导,缓解对立情绪,讲清问题症结,促进矛盾化解。同时,开展商业心理咨询工作室排摸工作,尽力协调引入专业心理辅导资源,形成更大社会合力。

(五)数字转型

一是参与解纷“一件事”试点。为推进“一网通办”和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2022年8月18日市司法局、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方案》,依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信息化平台,通过“一件事”流程再造,集聚全市解纷力量,做到矛盾“一口申请、一口受理、一体管理”,推动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虹口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积极参与相关试点工作,结合解纷工作实际,积极参与业务流程优化,提供“虹口”再造方案。二是强化信息平台联动。充分利用公安信息平台汇聚矛盾纠纷数据资源,并积极对接各级城运中心,在进一步汇聚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围绕“110”警情、12345市民热线、信访反映等信息,分别设置研判“阈值”,达到“阈值”的则对关联信息开展全量分析,通过数字化手段,对“隐性”隐患及易被忽视的“小隐患”开展全量分析挖掘,确保及时发现。三是拓展数据调解应用。加强同各职能单位沟通联系,搭建可统计、可分析、可流转、可评估的智慧调解平台,尝试建构调解数学模型,实现第一时间确定调解类型、分析矛盾起因、评估严重程度、预估发展趋势和调解可能结果,针对每一起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形推荐可以尝试采用的调解方法,量身定做调解方案智能研判,后续叠加线上责任单位流转、生成电子调解协议、跟踪后续结果等。四是固化线上调解机制。在通过腾讯会议APP等开展“三所联动”调解基础上,针对在纠纷调处工作中当事人不愿见面、无法见面或见面后情绪异常激动的情况,进一步固化“线上调解”模式,在调解生效、当事人确认、台账记录等方面优化运行机制,打破时空的局限性,突破调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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