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敏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广东 广州 510260)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
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推进科技研发的发展战略目标,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先后推出了一系列降费减税的优惠政策。
2008年首次出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并经过多次系统化和体系化完善,逐步扩大了研发活动的范围。2018年首次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到75%的优惠政策扩大至所有企业。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7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我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经济形势变化不断作出优化调整和完善。
近年来在全球抗击通胀以及新冠疫情等综合因素影响下,全球经济衰退风险有所增加,行业需求增速放缓,全球货运量减少,供需格局转为宽裕。企业化运作、自收自支的交通部下属大型事业单位G局(以某船舶管理二级单位业务为例)单纯依靠传统业务并不能在激烈的竞争形势下站稳脚跟,必须把重点放在技术升级问题上,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拓展多元化的业务模式。
在各种内外形势的综合研判下,G局认清发展形势,明确战略目标和业务转型升级方向,从以往投入大量自筹资金对船舶设备进行单纯的升级改造,同时研发费税前扣除等优惠应用不足的状况,逐步向专项技术升级、发展拖轮及半潜船业务独特应用技术,并充分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税收政策优惠的发展方向转变。因此,加强研发费用管理在推进实施科研项目和提高单位利润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G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公益二类国家事业单位。自2003年救捞体制改革以来,G局主要救捞装备由国家投资,主要经费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运作,主要承担国家赋予的南海海域的环境救助、财产救助、应急抢险打捞等八大职责,兼营海洋工程、拖航及半潜船运输、隧道与港航工程、国家级风电项目、水工与市政工程、船舶修造等,多年来曾合作参与过如“南海一号”沉船打捞、深中通道沉管浮运等大型国家级工程项目活动,2022年末资产总额超81亿。近年来,G局为提升设备性能和打造专项技术,正致力于开展多项科研项目,为此,探索加强研发费管理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对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面对当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考验下,G局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升发展质量的决心不减反增。
围绕提升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核心,无论是重大基础科研项目,还是拖轮及半潜船等新兴专项专利技术,单位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的发展方针定位和落实推进各项科研任务。
在逐步打造高素质科研团队,针对某些“卡脖子”领域进行攻坚克难的同时,逐步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研发经费管理机制进行更合理化、科学化、精准化管理,是激发和释放研发创新活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行科研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是G局科研管理工作的重点,通过加强成本效益管理、挖掘财务数据价值与防范财务风险、组建业财团队、流程再造与信息平台构建、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等多维度研发管理措施,深度推进业财融合,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事实上,转型的核心既是从高消耗、低效益向低消耗、高效益的产业结构升级,也是走向高端的、先进的产业融合最终实现交叉渗透,形成新的健康动态发展的过程,通过对关键技术研究、改进和创新,结合研发费用科学精准管理,进一步实现技术升级、管理升级、市场升级。
在国家大力聚焦实施研发费加计扣除“早、实、准”的政策背景下,G局以控本降费为抓手,推进各项科研项目落地实施,逐步探索建立既能推进组织精健化、管理精细化和经营精益化,又能持续优化税负管理、盘活经营资金,全方位减负赋能、提质增效的管理模式。
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是属于税基式的减免,符合规定的研发费通过认定可进行税前扣除。用好、用足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有效降低税负、增加现金流,同时也有利于单位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为单位研发创新活动增添强大动力。
2021至2022年期间,G局通过立项审查会或立项的包括大型深水导管架和半潜船沉管关键技术、海上风电专项施工技术等科研项目共有15个,涉及项目投入预算资金约1.1亿元。以局内某二级单位某单项船舶施工关键技术及示范应用科研项目为例,税前研发费扣除指标约为500万,可通过节省企业所得税盘活资金近125万,且预计目标营运成本可降低达20%以上。
在开展研发费用管理方面,G局在科研项目立项、业财数据与信息管理、项目预算管理、税收筹划经验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在国家发展政策引导下,在交通运输部大力支持下,局内总体科研投入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基础科研项目研发周期长、投入金额大、产出效果跨年滞后,且之前某些管理机制存在不尽合理之处,研发经费管理与应用仍存在一些缺陷,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在落实研发费管理进程初期,局内面临着扩大研发投入初期如何调整战略布局、组织结构和相关工作流程,如何定岗定责以及匹配与之对应的薪酬制度制定等多方面的新问题。
如研发过程与核心流程如何统筹规划和设计,组织机构如何构建和管理,发生的费用如何进行核算与归集,各环节负责部门与具体岗位职责如何评定,相关的绩效考核如何进行等问题贯穿着研发项目与费用管理的全过程。
以往局内缺少相关研发费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实施细则文件,导致在研发管理初期出现管理职责不明确,业务流和工作流卡壳,费用归集不及时不够细化导致对项目信息反馈不够及时等相关问题,管理体系与制度不完善,管理体系基础不够稳固扎实,研发项目管理往往处于“雷大雨小”的尴尬进程。研发过程中缺少相关内控制度的约束,风险把控不到位,易出现项目管控风险以及税会差异涉税风险等问题。
在研发活动实务工作中,各个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与相互间配合非常重要。研发活动的相关工作通常由技术部负责落实推进,其他业务部门负责相关需求执行,财务部门负责做好费用归集以及提供数据支持等。在核心流程方面,业财部门间融合度较低,财务部门对研发立项和过程控制参与较少,对研发进度时点的把握不及时。
除此之外,业务部门对研发费税收优惠政策不清楚,对研发费税前扣除项目不理解,财务部门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后,相关的投入情况及财务分析数据也不能及时准确反馈给技术部,对研发项目的相关资金预算也难以实施及时有效的管控,业财部门之间存在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业务部门为完成研发费指标或少纳税,对可归集的费用判断不准确、审批不严谨,或对某些异议费用处理上笼统地采取“一刀切”等等,易导致产生涉税风险。
在研发费用管理实务中,要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做好前期的基础工作,需要及时地、准确地、科学地对研发费用进行划分归类、归集分摊以及账务处理。但随着单位近几年科研立项越来越多,在研发费管理中逐渐浮现出一些问题。
1.人工成本归集范围及标准不明确
一般情况下,单位会安排同时进行多项研发活动,同一研发人员同一时段有可能参与到不同的研发活动中,或因多项研发活动结束时间有所不同,同一研发活动有可能滚动涉及多个部门相关人员。因此,归集范围及标准缺乏正确性和准确度会导致难以划分日常管理和研发活动的人工成本费用,不利于研发成本管理和控制。
为避免技术人才流失,单位提升了人才薪资待遇,这使得人工成本占比较高,加上部分研发项目周期较长,如不合理确定人工研发成本费用,可能导致研发成本数据缺乏真实性和准确性,相关费用调整处理难以在当期实现。人工成本的归集范围与标准的确定应考虑该涉研人员从事或参与研发活动的关联程度,采取合理的划分与核算口径并统一落实。
2.会计科目与项目设置不够细化,账务处理不够规范
在最初立项的几个研发项目的实施初期,针对研发费用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不多,也不够具体细化,包括第二、三级及以上会计科目的设置、费用性质的区分规则、项目核算如何进行等等,财务人员往往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经验进行判断和处理,这样的入账方式缺乏可靠性和准确性,容易导致部分研发项目数据失真,不利于研发费管理和项目效益监控。
尽管国家税务部门及时更新费用处理政策,但会计人员因日常工作较为零碎烦琐,并没有足够时间去深入了解和学习。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缺乏适时评估的研发费用,容易被第一时间误判定为非研发项目的成本费用,或者是一些被用于公共项目的研发费用未进行合理区分。
3.信息披露力度不足,数据共享不到位
平台信息不对称、数据信息披露力度不足与共享性差等问题均有碍各研发项目的发展。例如,由技术部门统计的部门人员参与科研项目的考勤情况,往往滞后于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计发工资的时间,且单靠人工统计的方式容易出错;财务数据的解读也存在个人理解偏差,部分账面信息数据可能发生滞后,数据提供的参考性不足;部门间信息沟通方式固化,各职能部门间各自为政,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不够完善,各项信息数据难以整合共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运营效率。
局在大力推进各项研发工作进程的同时,致力于完善修订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重塑制度框架为夯实管理体系基础提供动能。
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局制定发布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采取职能部门、项目承担部门两级管理方式,列明了项目立项和申报程序,在项目管理和实施、经费管理以及验收管理、归档和保密、考核与奖惩、成果管理和使用方面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组织机构管理方面,局进一步修订《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制定《科技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对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方式、人员比例和分布、委员任期、选举办法等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职责与权利,包括研究发展战略、审议发展规划、研究审议科研立项、审议和批准科技进步相关评审及奖励办法、协调各科技部门工作、检查和监督项目运行情况、评选科技干部、审批项目经费开支、检查干部履职情况等。
在财务核算方面,为统筹资源强化管理职能,进一步有效解决研发费管理体系基础薄弱的问题,局内经讨论制定并通过了《研发经费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研发战略定位及管理目的,规范了经费来源,在使用计划编制、付款流程梳理、审批权限及费用的划分归集核算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科研考核绩效方面,局制定了《科技进步奖励实施办法》和修订了《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对在科技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大型工程项目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授予奖励。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进行的技术改进,实施后可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通过评审后也相应给予嘉奖或奖励。
为进一步解决组织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在组织结构层面,局按规定成立了各项目—专家组由规划科技处、财审处、局领导以及相关二级单位等主管领导及专业人员组建而成,负责参与局内所有项目的专家讨论与立项审查。
各二级单位成立各项目组,由财务部门、科技部门的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财务部门参与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研发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并负责税前扣除资料的收集查核及整理、研发费税前扣除申报填报等工作,科技部门负责编制计划、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开展研究活动、鉴定验收等工作。
为提升财务部的参与度,局进一步完善了研发项目立项环节,充分发挥了财务部在各重要环节的重要作用(详情见图1)。
图1 研发项目立项流程图
以二级单位某研发立项为例,首先由技术部拟定立项计划及准备各项前期工作,其次交由局专家组开展讨论及立项审查,在专家组讨论中,强调必须派出财务专员参与并提供专业意见。
经由专家组讨论后,交局科技处提供修改意见并进行立项公示,公示结束后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财务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参与议题讨论,审议通过立项事宜,最后正式立项发文后开始实施。
在实施阶段,强调了财务部在项目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如项目资金监管,研发费用归集等,并定期召开项目进度评估会议,业财部门各派出相关负责人参与讨论,加强信息沟通,加深业财部门间合作。
1.准确划分人工成本归集范围及分配标准
在办法制定和实际操作上,单位进一步细化了研发人工成本的划分范围与核算口径,明确按人员考勤工时占比准确区分日常管理与研发活动的人员人工费用,将两者进行分类核算,便于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列支研发支出的人工成本费用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工资、绩效、住房补贴、单位部分的三险二金等等,所统计的数据由人力资源部、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联合核实审查,确保准确无误后及时提交财务部做项目间分配和相应账务处理。此外,进一步完善科研人员参与各项目的工时管理基础工作,提高了研发人工成本费用加计范围和标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细化设置科目及核算项目,规范账务处理
在财审制度层面,《研发经费财务核算管理办法》中对规范研发费核算管理和科目设置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研发费归集应根据单项目统一核算,成本费用应当包括直接人工费用等六大类,每大类下列明了具体内容和划分标准,并分别对研究与开发阶段的费用发生时和期末的会计处理做了详细说明。
在单位工作层面,经财务部门研讨在研发支出末级科目下根据不同科研项目设置核算项目,明确涉及公共项目的成本费用区分原则、评估和处理办法。此外,丰富内部学习交流渠道,及时更新政策性文件供大家学习,对财务人员进行理论培训,积极与税务机关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并配合做好各项财务数据上报工作,降低财务工作违规风险,争取研发成本应列尽列,政策优惠应享尽享。
3.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数据共享性能,发挥重要信息数据价值,加大各项会计信息的披露力度。
如有效整合科研系统、人力资源系统与财务信息共享系统,通过技术部录入的项目人员出勤情况,人力资源部及时统计考勤数据,有效减少人力资源部先计发工资后统计各研发项目薪酬成本的重复工作并降低出错率,只需通过简单的复核即可生成相关数据,财务部接收到数据后即可完成会计核算,使各项研发成本管理工作更规范化和标准化。
通过可视化的报表内和外的研发项目会计数据信息披露,让项目负责人等方便查看参考,并可对成本费用管理、政策落实成效、预算管理把控等进行动态监督。此外,以定期举办项目交流督查会议、项目部门会议、座谈会、集体学习讨论组等形式增加沟通频率,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动向,增强对各项政策的渗透理解与实践应用。
国家领导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在科研技术攻坚战中,做好研发费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本文论述了大型事业单位加强研发费管理的实践价值和基础,通过揭示G局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机制以及具体管理操作方面的内在机理和外部表现,分析总结出通过科研项目、组织机构、财务核算以及绩效考核方面的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完善组织机制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的深度融合,通过规范成本费用划分标准和账务处理、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有效实践措施,提高了研发费用的管理实践成效,为大型事业单位研发费用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