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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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新经济”的兴起、“新经济”的活跃程度明显提高,涌现出了大批的创新创业主体,并形成了多元化的群体,使得上市企业数量与规模呈几何级数增长,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需要更高的会计信息质量。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盈余管理是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指的是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通过调整公司向外部报告的会计利润信息,以实现公司自身的利益或公司的市值最大化。但一些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对盈余管理内涵的认识与其实际含义存在着很大的偏差。
在新会计准则开始实施之后,部分上市企业对盈余管理的概念和方法有一定的滞后,导致目前的盈余管理是不合理的,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必然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各上市公司应该采取措施防止滥用盈余管理,并营造企业内部良好的财务环境,为上市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达成助力。
虽然盈余管理已经成为国内外会计学和经济学领域的一个广泛课题,但国内外学者对它的定义仍然没有达成一致。
国外学者对盈余管理有两种较为权威的界定:一是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将其界定为:在GAAP允许的条件下,为了实现公司市值或公司股东的个人利益,而采取的会计政策[1]。
二是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珀提出的,她认为,盈余管理就是一种“披露管理”,它可以让公司的管理人员有意识地控制公司的外部财务报告,从而获得一定的私人收益。从这两个定义的基本区别来看,人们对盈余管理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这一行为是否“符合会计原则”。这也是我国学术界对盈余管理概念界定产生分歧的原因。
但是,从当前我国学术界关于盈余管理的定义来看,大部分的学者都更加注重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盈余管理行为进行评价和认定,并把这一点作为将盈余管理与财务舞弊区别开来的关键,在此背景下,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程度是很明显的。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大多是按照2007年来进行新旧划分的。从2005年开始,财政部开始对22个新的会计准则拟定发布了征求意见。经过对以往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的梳理与修改,我国有关部门最后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与国际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正式在上市公司实施。修改时参照的16个会计准则,大部分都涉及了收益和支出的确认。同时,新的会计准则的出台也将影响到上市公司对盈余的确认。
上述内容证明,我国制订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对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但是,随后的事实表明,虽然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将其控制在了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但是并没有彻底消除这一现象。
具体而言,在新的会计准则的约束下,公司仍然有盈余管理的可操作性。总之,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是一种积极的、良性的、相互的关系。自新会计准则颁布以来,有关盈余管理的规定已被修正,因此,上市公司相应的行为必然会受到影响[2]。
1.财务分析法
(1)趋势分析法
趋势分析方法是将一家上市公司在两个或连续的时间周期中的主要数据或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并直观地观察其变化,对其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该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没有显著的改变,但主要的财务指标却出现了异常的波动,则能够对企业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判断,从而对企业对盈余交易活动的操纵进行判断。
(2)同行比较法
同行比较法指的是将实体财务指标的真实值与同行业的平均坏账值相对比,再找出那些与行业平均水平有差异的财务指标,并对财务报告中的异常因素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对被调查企业所在的行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其次,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绩效管理进行研究。最后,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或者在行业中有一定规模的公司作为对比,计算出行业平均值以及主要财务指标的极大与极小,并与被调查企业进行对比分析。
(3)现金流量分析法
对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最有效手段是对其进行现金流分析。在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的关键。一家公司在一段时间内,在投资,融资,运营,分配等方面的资金流入和流出。本文主要研究了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的数据,以此判断上市公司是否进行了盈余管理。
2.非财务分析法
(1)动机分析法
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各不相同,在不同动机的基础上,管理者会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盈余管理的动因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必须对企业管理当局在那个时候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他们所面对的压力有充分的认识,对经理人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因进行分析,从而对公司中存在的盈余管理进行识别。
(2)审计识别法
当注册会计师对一家公司进行审计时,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其审计结果对其进行有效的识别。因此,审计人员必须通过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主要会议的查阅,以了解公司近期的重大决定;另外,从外部环境(如国家经济政策、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入手,考察上市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并从内外两个角度对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因及可能发生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分析。
在企业合并方面,新的会计标准将其分为两种类型,并明确指出,同一控制下的兼并方在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以合并当日被兼并方的账面价值为基准进行核算。根据不同的情形,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可以有效地约束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中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所增加的资产,减少盈余管理的空间。
在合并报表方面,新的会计准则一开始将母公司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都纳入合并报表中。这样,会计报表就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出公司整体的盈利和财务状况。虽然后来对合并范围做了一些修改,但是合并范围的改变对于盈余管理的抑制效果仍然是相当显著的。在最近的一次修改中,《会计准则》引入了实质控制这一新的概念。新修改的《会计准则》也吸收了其他会计准则对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这进一步限制了企业对非会计原则所要求的交易的处理。
从1998年开始到现在,对债务重组的指导方针一共进行了三次修改。在最近的一次修订中,我国财政部对债务重组的界定和实践中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部分会计处理作了新的规定。通过对“债务重组”概念的重新界定,使“债务重组”的认定标准逐渐明晰,从而降低了企业对“债务重组”的滥用。而在某些有利于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的领域,如股权交易等受到规范的约束,更是极大地压缩了盈余管理的空间。
在其他会计准则方面,诸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借款成本等会计准则的变动,亦会对公司盈余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在固定资产会计中,对发运定价方法进行了修改,从而避免了因改变发运定价方法而导致的成本降低和利润虚增的风险。但是,由于无形资产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方式和时间的可选择和借款支出资本化的范围的扩展,使得公司有了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3]。
新的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中的会计信息和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该准则也明确了资产减值损失一旦计提,不得再转回的原则。而资产减值所涉及的长期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等,都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新的会计准则的出台,使会计人员利用计提减值准备的机会消失殆尽。上市公司不能在短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具体经营状况,随意地对资产减值进行计提和转回,这会对企业的财务报告信息产生影响。
低收入和费用是影响盈余管理的两个重要因素,这也是上市公司管理层非常喜欢采用的一种盈余管理方式,利用操纵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帮助上市公司实现粉饰财务业绩的目的。
从收入角度来看,上市公司可采用提前或延期确认利润的方法进行盈余管理。如对不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交易进行提前确认,或者销售金额尽管将来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但仍将其确认为收入。
在当期收益没有达到预期的情况下,一些上市公司采用了降价促销的方式来销售商品,但仍按照商品的原价格来确定收入,或是降低信用准入条件、放宽账期,进行赊销,在提高销售额的同时,还隐藏了应收账款加大的减值风险,从而来改善收益情况。
在一些以新经济为主导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着大量的无形资产,因此就需要将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支出计量分开来,然而,在许多研发项目中,对于两个阶段的定义并不明确。常常利用无形资产确认、摊销方法和年限等方面,对收入和费用进行盈余管理,使一些本该计入损益的支出,变成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从而实现资本化,这对上市公司的费用确认造成了直接的影响,使得收入和费用确定的可靠性大打折扣。
因为我国的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弹性,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管理层的利益目标,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从而使得上市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可以任意变更,而对于变更管理,则没有对应的要求,而且也不会带来额外的费用。
无论是在存货成本计量,还是在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还是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都可以通过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来实现盈余管理。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上市公司要在期末对固定资产的年限、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重新审核,从而确定固定资产与真实状况的区别,如果有区别,就必须调整折旧方法,很多上市公司都是以这一点为突破口来做文章的。
除此之外,经常使用的存货计量方法包括了三种: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这三种方法的计价会导致期末存货、利润以及税负的差异。上市公司管理层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在定价方式上做出一些改变,以达到提高利润和减少纳税的目的[4]。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对这类变动的管理并不严格,这给了管理层操纵盈余的机会。
大部分上市公司都会通过关联交易来实现盈余关联,而此类交易的规范往往不够完善,包括一些代理、租赁和购销业务,这很有可能导致交易价格比正常的市场交易价高或低。大多数上市公司都会对此类交易进行合规检查,但这并不能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对自身不良资产的处理,通常情况下,通过关联方交易可以增加不良资产的回报率,增加财务报表账面的利润。
同样的情形也会发生在固定资产报废时,若透过关联交易,则可调整公司盈余。在某些情况下,关联交易并没有产生实际的现金流量,反而会对关联企业的权益造成损害。
在上市公司内部,应当经常开展诚信宣传和诚信教育,并将其作为公司内部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并通过诚信文化的建设,使其成为上市公司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从而促进会计文化的建设,从而将企业中助长盈余管理的风气扼杀在萌芽状态。
与此同时,在企业中建立起一种诚信文化,这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透明度也是有帮助的,这样可以让企业的管理层不再只关注自己的利益,而是更多地从公司的全局和外部形象出发,尽可能地减少对公司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当然,通过对企业内部文化的延伸,也可以让公司从上到下,对各种经营和会计行为进行规范,从而将过度盈余管理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在上市公司内部形成监督与权力制衡,它是企业内部监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从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角度来讲,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独立性的原则,制定好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选聘等相关制度、规范。此外,还应采取期权激励、社会黑名单制等措施,使独立董事既能尽职尽责,又能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新的会计准则框架下,实施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规范化战略,需要通过企业的内控制度与外部审计监督的配合来实现。以构建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为前提,重视系统的运行和系统的执行,将内部审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保证其在公司的盈余管理中起到监督作用,尽量避免过多的盈余管理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与此同时,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绩效考核体系进行改革,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来代替现金激励,让企业管理层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不是用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来获取自己的个人利益。
因为新会计准则仍然给上市公司留出了一些盈余管理的操作空间,所以,政府相关部门与第三方监管机构必须相互配合,共同监督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特别是要强化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监管。
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会计信息违规披露的法律制度体系和大数据库,重点对那些会计政策变更频繁、亏损异常的企业开展深入的监管,避免这些企业由于过度使用盈余管理而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要加大对此类企业的处罚力度,使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对过度盈余管理产生恐惧心理。与此同时,国家应加快对会计标准漏洞的修复速度,使其与新的经济形态相适应。
当然,公司得到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也要定期公布,让社会各界都能看到。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需要通过审计、监管的方式,重点审计上市公司是否使用关联交易、并购等方式,操纵企业的收入和费用确认,进行过度的盈余管理。
综上,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不仅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起到了制约作用,而且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盈余管理具有一定的弹性。只有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进行规范,才能使其在合法、合规和合理的基础上,不会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还可以帮助其解决短期困境。我们相信,如果上市公司能够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盈余管理手段进行规范、科学的使用,一定可以确保公司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并且还可以创造出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