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梦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
方 晴 (广 陵 书 社)
汉晋时期,西南地区十分流行崖墓,即一种开凿在山崖和岩层上的特殊墓葬。崖墓在山体内水平开凿,被认为是一种模仿生人居室的横穴式墓葬。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崖墓广泛分布于巴蜀地区,分布范围北至陕南山地,南达云贵高原。四川盆地是崖墓分布的中心区域,发现的崖墓数量最多,形制最为复杂。四川地区崖墓的规模和技艺在东汉中晚期达到顶峰。崖墓多经盗扰,部分还经过再利用,难以看出其本来面貌。但即便如此,崖墓所存留的形制结构、石刻画像、文字题刻甚至开凿痕迹等仍值得深入研究和解读。相比传统土葬,营建崖墓需要耗费更多人力物力。关于为何要在山石中开凿墓穴,不同学者持不同看法。最早色伽兰认为崖墓是受到西亚地区墓葬形式的影响[1],罗二虎则认为是受到中原地区横穴墓的影响[2],唐长寿认为是本地巴蜀土著汉人在西迁中原汉人使用砖室墓的影响下,开始开凿和使用崖墓[3]。种种说法,不一而足。但无论如何,可以确定两汉之际巴蜀地区对崖墓的需求已经产生。
崖墓数量庞大,分布地域广泛,不同地区崖墓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形态。崖墓内留存的石刻画像十分丰富,只是铭刻榜题较少。由于材料丰富,目前关于崖墓的研究也多集中在崖墓中的石刻画像,罗二虎[4]、唐长寿[5]等学者致力于阐释崖墓内石刻画像的含义并对其题材进行分类研究。利用题记对崖墓进行的研究目前所见较少,陈轩根据崖墓题记和崖墓结构推断崖墓是一项世代传承的工程,子孙会对其家族崖墓不断扩建,使得崖墓成为家族凝聚力的象征[6]。在崖墓营建方面,罗二虎根据崖墓中留下的凿痕和小孔,认为古人开凿崖墓采用的是冲击式顿钻法,这种方法至今仍被羌民使用[7]。邹后曦等通过观察崖墓表面的人工痕迹,对古代工匠建造崖墓所使用的工具、工作程序等进行了研究[8]。随着考古发现增多及相关文献的进一步收集,对崖墓的解读也可以更加深入。本文试通过崖墓结构和内部装饰画像,结合崖墓题记,从墓主与石工的关系、崖墓使用情况和祭祀空间的形成三个方面分析崖墓从开凿到使用可能经历的一系列流程。
对于崖墓墓主和开凿崖墓石工之间关系的分析,最早由商承祚作出。他认为东汉时可能已经形成作坊性质的石工团体组织,事先凿好崖墓以待售卖[9]。此后也多有学者赞同该观点[10]。开凿一座崖墓并非一朝一夕之工,往往耗费数月甚至数年,乐山柿子湾Ⅱ区M26墓内题记“延熹一年造,三年七月成”[11],说明此墓费时两年多。另外,时常有多座崖墓距离甚近,墓室呈犬牙交错状,但彼此间却无打破关系,据此可以认为墓地应为统一安排。但这种耗时长又需统一安排的工程,是否一定是由匠人作坊造好后售卖给墓主或墓主家族则有待商榷。
秦汉时,生前造墓已十分普遍。自秦始皇在位即修建陵园始,这种做法逐渐成为后世传统。东汉时,即有“(赵岐)年九十余,建安六年卒。先自为寿藏,图季札、子产、晏婴、叔向四像居宾位,又自画其像居主位,皆为赞讼”[12]的例子。另外,汉时人自始死至葬,并非所有程序都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短则数日,长则一年多[13]。长时间不入藏的原因复杂多样,根本在于汉人对死后安葬之所的重视,不仅在陵墓营建上极尽机巧,还有求择吉地之风。《太平御览》引孔灵符《会稽记》云:“永兴县东五十里有洛思山,汉太尉朱隽为光禄大夫时,遭母哀,欲卜墓此山,将洛下冢师归,登山相地。”[14]可见汉人尤其是中上层阶级,对墓地的选择是十分慎重的。四川崖墓的使用者多为有一定身份和财富的人,在这种社会风气下,不太可能接受统一安排的墓地与墓室,其墓葬应为“量身订制”。
崖墓题记中也反映出汉代造冢的部分程序。《四川历代碑刻》收录一则出自四川巴州江口乡的石刻题记:“地节二年□月,巴州民杨量买山,直钱千百作业冢,子孙永保,其毋替。”[15]上述题记记录了巴州人杨量在建墓之前,花钱买了一片山地作为墓地,说明汉代民间墓地可以通过买卖获得,而墓地的选择与获得这一步通常是由墓主或墓主亲属完成的。根据《益部汉隶集录》所载“蚕崖碑”碑文可窥石工与墓主方的关系,“建平五年六月,郫五官掾范功平,史(使)石工徒要本长廿五丈,贾二万五千”[16]。主人雇请石工造碑,碑上铭刻价钱。由此可推知开凿崖墓也应是同样的流程,即先由墓主方选好墓地,再雇请石工开凿,完成后付给石工工钱。石工团体的作用仅限于营建墓室。对比同时代处于东部地区的石祠堂,也有类似铭刻记载。山东嘉祥安国祠堂题记载:“……以其余财,造立此堂,募使名工,高平王叔、王坚、江胡、栾石、连车,采石县西南小山/阳山……,作治连月,功扶无亟,贾钱二万/七千,……□以永寿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大岁在□酉成。”[17]可见山东祠堂也是同样由造祠堂者请石工建造,比四川崖墓更甚的是祠堂营建不用本地石工,而是雇请外地高平的有名工匠前来,可想而知花费更加巨大。从东部山东、苏北地区到西南四川地区,均采用墓主人雇佣石工的方式,说明这种方式应是汉代通行全国的做法,并非由石工团体建好出售。关于出售崖墓,也有一例题记,1982年发现于贵州习水三岔乡蜀汉崖墓旁,题刻“章武三年七月十日,姚立从曾意买大父曾孝梁右一门,七十万,毕知者廖诚、杜六,葬姚胡(父)及母”[18]。题记记载姚立购买了本应是曾意家族墓地的一方崖墓作为姚立父母的墓,花费七十万,这笔交易还有廖诚、杜六两个见证人。这处题记表明至少在东汉末期,崖墓是可以买卖的,但交易双方均为对崖墓有需求者,其性质的交易就如同常见的土地、田宅交易等,反过来也可以佐证东汉时应尚未形成石工开凿并售卖崖墓的模式,否则姚氏完全可以从石工处购得崖墓,而不必求购曾氏家族墓地。
从墓主人遗体安置进墓室开始,崖墓即进入使用阶段。对于崖墓这种特殊形式的墓葬,此阶段会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崖墓从凿好到投入使用当中存在间隔时间问题;二是由于崖墓常为家族几代人使用,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后世使用者如何安排的问题。
上文已述及,由于汉人对死亡和死后居所的重视,生前造墓的现象十分普遍,从死亡到入葬往往也需要一段时间。不同于土坑墓,崖墓适宜多次开合。从目前已发现的崖墓题记来看,不是所有崖墓都会在开凿后立刻投入使用,还存在开凿完成空置多年后才投入使用的情况。如四川青神大云坳崖墓群M76的两处题记,“建初元年十月造”,“元初五年十一月廿七日杨得采藏”[19]。第一处题记记录崖墓开凿或完工时间,为汉章帝建初元年(76年)。第二处记录墓主人入藏墓室时间,为汉安帝元初五年(118年),两处题记时间相隔42年。但由于未刊发简报,两处题记位于该崖墓何处尚不得而知。又如重庆綦江鸳鸯村崖墓,墓外刻“光和六年三月十二日□□为作石”,墓内壁上刻“建安十五年二月十日陈元盛葬”[20]。墓外题记为汉灵帝光和六年(183年),墓内题记为汉献帝建安十五年(210年),内外时隔27年。有学者认为这是在墓主人下葬后,其家族子孙死后继续使用此座崖墓,并铭刻使用者姓名和下葬时间[21]。但仔细考虑,这种情况下崖墓中不应仅刻一例入藏题记,应存在至少两则书写不同时间、不同入藏者姓名的题记,除非另外的题记恰好都风化消失。由于目前此类题记发现极少,难以断言此种观点正确与否。但另有一种可能,即崖墓完工后,墓主还在世,或者只使用了同一时间开凿的数座崖墓中的一座,崖墓空置至多年后墓主去世或者家族里再次有人去世时才得以使用。考虑到上述两处题记所在的崖墓均处于位置靠近的崖墓群中,后一种可能性更大。另外上文所引贵州习水三岔乡崖墓题记记载购买崖墓的事例,姚氏从曾氏处购买一方本为曾氏家族墓的崖墓,可知曾氏家族是早先就已凿下数座崖墓以备后代或族人使用的,曾意才能将其大父曾孝梁右边的一门未使用的崖墓卖与姚立。同样,该处带题记的崖墓也处在一群五座崖墓之中[22]。可以看出至少有部分崖墓从开凿完工到墓主入藏进入使用阶段,其间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经历一大段空置时间。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与汉人追求家族合葬的思想观念有关,更重要的是崖墓在山石间开凿,具备多次开合的条件。
根据目前发现的崖墓题记来看,较少记录官职信息,多见时间和墓主人姓名的记录,以汉代人对死者生前身份地位的重视程度而言,这些墓主很有可能大多是没有担任过官吏的平民。但也存在有身份地位的崖墓使用者,如四川中江县塔梁子崖墓M3墓室墨书榜题追溯了先祖为“汉太鸿芦”(大鸿胪)的家世,同时也出现“县官啬夫”“诸书掾史”等职名[23],学界一般认为墓主人出身官宦之家[24]。通过对比崖墓与砖室墓中发现的墓主官阶记录,陈轩推测崖墓主人的身份等级相较同时期砖室墓主人的身份要低[25]。崖墓中目前发现身份相对较高的有四川彭山M900崖墓中所刻“蓝田令杨子舆所处内”[26],以及文献中记载乐山方壶洞崖墓“晋刺史姚思永神墓”[27]。前者为东汉时的蓝田县令,后者为晋代的刺史,身份等级差异大,但两者时代间隔较远。以同一时代的维度来看,东汉时崖墓墓主仍是以低阶官吏和无官阶的平民为主。砖室墓中,身份地位较高者当属高颐墓的墓主人,曾担任益州太守[28]。同时,目前发现的川渝地区出现带单体阙的墓葬基本为砖室墓。总体来讲,崖墓的使用者身份相较砖室墓使用者等级要低一些,但对于普通阶层的大家庭来说,开凿崖墓既不占用土地,又能够持续使用,更具有经济适用性,这也是崖墓得以流行的基础。
除崖墓使用者身份等级不高外,由于崖墓自身的独特性,常常为家族使用,使得崖墓或者崖墓群往往有较长的延续性。在这种长时间的使用中,崖墓的面貌也变得更加复杂。
崖墓多为多室结构,其结构之所以看起来如此复杂,主要在于中央主墓室两侧和后壁常常开凿出各类形制不同、数量不一、功能各异的侧室、后室以及龛室,这种安排上的不同,也成为区分不同地区崖墓特征的依据之一。棺室通常位于崖墓主墓室两侧,有的是开凿出空间放置棺,有的是直接开凿成龛形石棺,这两种形式可以在一座崖墓中并存,典型的如中江塔梁子崖墓M4(图一)[29]。从塔梁子M4可以看出其墓室的安排十分紧凑,几乎将主墓室两侧壁面全部利用,开凿成不同功能的空间,其中棺室和龛形石棺空间占比最大。塔梁子M4由于墓室被盗,棺的摆放位置和随葬品均已不明,难以看出墓室内的时代差异。但位于同一墓群的塔梁子M3(图二),其三室左侧室壁面经过改绘,原为石刻人物画像,后来在石刻人像上彩绘宴饮图和墨书榜题(图三)[30]。塔梁子M3的这次改绘集中在三室左侧室,不涉及崖墓内其他部分,应是后世子孙入藏时改绘。造成此次改绘的原因或许是社会风尚发生变化,也可能仅为墓主后人个人喜好,具体原因还需进一步研究。塔梁子M3墓室结构同M4类似,均为长墓道连接主室,主室两侧开设侧室,仅主室和侧室数量不同。以塔梁子M3和M4为代表的这类规划缜密、墓内空间互不打破的崖墓,应是在最开始设计墓室时就将后代家庭成员考虑在内,一次开凿完成,待日后墓主后代去世时可直接入藏预留的棺室或者石棺,虽有可能在后世利用中对墓内装饰进行改造,但此类改造不涉及墓室结构。
图一 塔梁子M4 平、剖视图
图二 塔梁子M3 平面图
图三 塔梁子M3 宴饮图第三、六幅
另一种情况是后代对崖墓进行二次开凿。《隶释》卷一三《张宾公妻穿中二柱文》,其一云:“张伟伯子长仲以建初二年六月十二日与少子叔元俱下世。长子元益为之祖父冥中造内,栖柱作崖棺。葬父及弟叔元”[31],即记录了东汉章帝时张元益在其祖父的崖墓内为去世的父亲和弟弟新造墓室的事件。同样,在考古发现中也有二次开凿的例子,典型的如四川三台柏林坡崖墓群M1(图四),中室右后侧室打破右前耳室西壁和后室东壁。据发掘报告描述,右后侧室开凿痕迹和整个墓葬所遗开凿痕迹迥然不同,布局安排也破坏了整个墓葬的布局,加工痕迹也比其他墓室粗糙[32]。该室应是墓葬整体完工后,墓主后人再次开凿而成,甚至可能二次开凿时时间紧迫,导致该处墓室仓促完成。另外,在乐山地区也有发现后代对崖墓进行扩建的例子。乐山地区的崖墓与上述崖墓在结构上差异较大,典型有麻浩崖墓M1(图五)[33]和柿子湾崖墓B区M1(图六)[34]。两墓墓室平面均呈长条形,而墓室两壁所开龛室或棺室却十分稀少。这类崖墓的设计思路是在共有的前堂后面开凿多条墓室。可以看到麻浩M1南墓室前部甚至加开一条墓室,不像柏林坡M1一样开凿侧室,而柿子湾B区M1的第三道墓室已经凿出墓门和部分画像,但未能向内凿出墓室。这种加开墓室的做法必定比只加开侧室更加费时费工,但也因为空间的扩大能够容纳更多人入藏。以麻浩M1和柿子湾B区M1的棺室数量来看,这里容纳的很有可能是一个家族,而家族里的不同家庭分支则分别占据不同墓室,这一点从不同墓室中均安设有一眼灶也可以看出。陈轩认为麻浩崖墓中的灶代表着家族的裂变与繁衍,一口灶便是一个家庭作为相对独立单元的标志[35]。麻浩M1的发掘者通过墓室形状和雕刻画像判断三条墓室并非同时开凿,南墓室为迁就北墓室和中墓室,形状甚至发生弯曲,说明南墓室年代要晚于北墓室和中墓室,在南墓室前部加开的M5年代则应该更晚。上述例子表明这一地区的崖墓设计思路是由家族事先选定好墓地位置,开凿出家庭成员共享的前堂,预留后代墓室空间,以供需要时开凿。前堂的不同门道数量对应家族中不同的分支家庭,同一家族下的独立家庭共享一个前堂,但不同家庭经济情况不一,家庭成员去世时间也不一致,这就有可能出现家族后来没落,无力再扩建崖墓的情况。这也可以解释如柿子湾B区M1此类并没有按照事先设计的前堂门道开凿对应墓室的情况。
图四 柏林坡M1 平、剖视图
图五 麻浩M1 平面图
图六 柿子湾B 区M1 平面图
因此,根据目前的考古发现,可以认为崖墓在家庭或家族使用过程至少存在三种不同方式:一是以塔梁子M3、M4为代表,在一座崖墓内一次性开凿完成所有家庭成员的棺室;二是以柏林坡M1为代表,在完成好的墓室内经行二次开凿;三是以麻浩M1为代表,在共享前堂的前提下,预留后代外部开凿空间。塔梁子崖墓群和柏林坡崖墓群位于川中地区,涪江沿郪江流域;麻浩崖墓位于川西地区,岷江流域[36]。两地区崖墓形制差异较大,产生上述三种不同使用思路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地域因素的影响。由于崖墓自身延续时间长的特点,加之盗扰严重,崖墓的时代跨度往往较一般墓葬大,三种不同方式是否有时代更迭的影响,还需进一步研究。
在以往的研究中,一般将乐山地区崖墓前这种特殊开放空间称为前堂或者享堂,比较普遍的看法认为前堂或者享堂为祭祀场所,也有学者认为此类空间是象征生人住宅的庭院[37]。信立祥认为汉代的大型画像石墓一般都有两个“堂”,一个堂是地下墓室中紧靠后室、位于后室之前的中室或前室;另一个堂是墓地祠堂[38]。将崖墓对比画像石墓,可以发现崖墓中的享堂是十分明显的祭祀空间,具有画像石墓前祠堂的性质。崖墓中的前堂均位于墓室正前方,与墓室相连。但拥有这种前堂的崖墓并不普遍,多存在于乐山地区。以麻浩崖墓群为例,前堂一直是开放空间,仅这一点就区别于封闭的墓室。罗二虎认为这种前堂可以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石室祠堂[39]。从上文麻浩M1和柿子湾B区M1的例子可以看出,两座崖墓的雕刻画像全部集中于前堂部分,后面墓室部分则完全不见画像,这种集中分布石刻画像又开放的设置,使得前室在承担祭祀空间作用的同时还具有展示功能,或者可以说观看石刻画像也是祭祀活动的一部分。这与山东地区祠堂尤其是以武梁祠为代表的内部装饰大量精美石刻画像的做法[40]类似,可以认为两者性质是一样的。
前堂这种祭祀空间流行于乐山地区,未见其他地区崖墓开凿,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地区的崖墓中便不存在祭祀空间。东汉蔡邕在《独断》中记述“古不墓祭,至秦始皇出,寝起之于墓侧,汉因而不改”[41]。祭祀活动最早是集中在宗庙建筑内进行的,到了秦汉时期,墓祭形成并逐渐走向成熟。除了墓祭出现时间还存在争议外,目前学界对古代祭祀存在从庙祭向墓祭转变的情况基本形成共识。黄晓芬认为东汉以后,地方豪族墓相继效仿帝王陵墓,在墓地前造墓园及寝殿建筑,中小型汉墓也开始在墓地建造祠堂建筑,并且指出东汉时的坟墓祭祀进入极端成熟阶段[42]。祭祀场所从庙宇转移至坟墓的情况,在乐山以外的崖墓中也有发现。位于绵阳三台地区的柏林坡M2是一座未经盗扰的崖墓,从考古报告中可以看到正对墓主棺室前摆放有陶案,案上并置耳杯5件(图七)[43]。这种棺前设案的祭祀成为后世晋墓中常见的墓祭作法,其源头或可在东汉墓中窥见一二。但因绝大部分崖墓都遭到过盗掘,墓葬的原始状态难以得见。另一处是中江塔梁子崖墓M7(图八),该处崖墓虽被盗,但墓室后室右侧龛形石棺前开凿出一处圆形石案,案上器物已不存[44],依据柏林坡M2的情况可推知此处石案也应为祭祀之用。上述两例均为崖墓中的墓祭现象,目前尚未发现墓内祭祀的例子。但这种墓内祭祀究竟是一次性祭祀,还是会开启墓门多次祭祀难以判断。
图七 柏林坡M2 平面图
图八 塔梁子M7 后室右侧龛形石棺与石案台
由此可知,乐山地区的崖墓祭祀场所为墓室外的前堂,而乐山地区以外崖墓的祭祀活动多在墓室内举行。这种墓外祭祀和墓内祭祀的地区差异是如何产生的,目前尚不得知,但可以明确的是,崖墓内外都有可能存在祭祀场所,只是在不同地区表现形式不一样。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彭山崖墓中曾经有过部分崖墓在墓前存在祭祀空间的记录。陈明达曾提及彭山崖墓中部分存在墓外设“坛场、穿、穴”等可能为祭祀设施的现象[45]。其中“坛场”指崖墓前狭长的平地,“穿”为坛后所设的横穴,用以瘗埋祭物,陈文更提到在发掘彭山M600时发现一穿中藏有碗和五铢钱,当为祭祀后留下的。至于“穴”则是指位于崖墓前部的竖穴,或圆或方,对其用途除了祭祀设施外还有多种猜测。但由于陈文书稿和绘图多有遗失,其文章中的所举案例虽不算少,却没有原图与之一一对应,导致这些祭祀设施的具体形制不够清晰。此外,在目前正式发表的崖墓发掘报告中也少见存在墓外祭祀设施的案例,这也是导致此类现象少有讨论的重要原因。由彭山崖墓中的“坛场、穿、穴”等墓外祭祀设施可推及其他地区,是否也存在类似情况还需进一步探索。在发掘和研究过程中,崖墓前部的露天场域同样不容忽视。
从一座崖墓诞生到墓门彻底封闭,这期间经历的流程因其特殊的材质和结构形式,往往比一般墓葬复杂得多。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初步认为崖墓开凿和使用的流程大致如图九。即最先由墓主选定合适的墓地,而后墓主招请石工开凿。开凿的时间根据墓室的复杂程度和不同地区岩体硬度而有所不同。崖墓开凿完工之后,一部分崖墓可能会很快被使用。但因为很多崖墓是在墓主生前开凿,完工时墓主可能还在世,另一种情况是开凿完成的是一片崖墓群或多室崖墓,而第一代墓主只使用其中一座或一间,因此出现一部分崖墓空置多年的情况。这部分空置崖墓在空置多年后会被墓主或墓主后代使用,也有可能会被卖给他人。墓主后代在使用家族原有崖墓的过程中又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入藏崖墓中预留的墓室,一种是扩建新墓室,两种都有可能会对墓内原有装饰进行改绘。在扩建时,也存在内部扩建和外部扩建的情况,内部扩建即是在原有崖墓内部开凿新墓室,或仅扩大原有空间,外部扩建则是在原有崖墓旁新开一条崖墓。墓主入藏后,崖墓并没有结束使用,还承担着祭祀场所的功能。理论上讲,只要崖墓墓主亲人还会前来拜祭,崖墓的使用就没有停止。
图九 崖墓开凿和使用流程图
综上,崖墓的开凿并非由石工主导,而是墓主雇请石工的模式。在崖墓开凿完工后,部分会因为种种原因空置一段时间才得以使用,空置的崖墓和田宅一样都是属于墓主家族的财富,可以进行买卖。崖墓的使用往往会经历几代人,若崖墓内部没有事先安排好合适的空间,墓主后代子孙入藏家族崖墓时,会对墓室进行扩建。这种扩建在乐山地区采用的是墓外扩建的方式,在乐山以外地区多见墓内扩建的方式,墓主后代入藏时也可能带来墓室装饰的改变。另外,崖墓还具有祭祀场所的功能,同样可以区分出墓内祭祀和墓外祭祀两种,这也是崖墓使用的重要部分。
注释:
[1][法]色伽兰撰,冯承钧译:《中国西部考古记》,第2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2]罗二虎:《四川崖墓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88年第2期。
[3]唐长寿著:《乐山崖墓和彭山崖墓》,第129~130页,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4年。
[4]a.罗二虎:《西南汉代画像与画像墓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四川大学,2001年;b.罗二虎:《长宁七个洞崖墓群汉画像研究》,《考古学报》2005年第3期。
[5]a.唐长寿:《彭山画像崖墓墓门石刻画像试论》,《四川文物》2008年第4期;b.唐长寿:《乐山柿子湾崖墓画像石刻研究》,《四川文物》2002年第1期;c.唐长寿:《岷江流域汉画像崖墓分期及其它》,《中原文物》1993年第2期。
[6]陈轩:《四川东汉崖墓铭文与崖墓结构功能研究》,《考古》2017年第5期。
[7]罗二虎:《四川崖墓开凿技术探索》,《四川文物》1987年第2期。
[8]邹后曦等:《重庆插旗山崖墓(M1)人工开凿与装饰痕迹观察》,《江汉考古》2013年第3期。
[9]商承祚:《四川新津等地汉崖墓砖墓考略》,《金陵学报》第十卷,第一、二期,1940年。
[10]王子岗认为崖墓多成群分布,排列整齐,结构也基本相似,当时很有可能存在一批从事凿墓的工匠和专门的管理人员。参见王子岗:《试论四川东汉崖墓的研究价值》,《四川文物》1987年第2期。唐光孝也赞同此观点,参见唐光孝:《绵阳崖墓的初步研究》,《四川文物》2000年第6期。
[11]唐长寿著:《乐山崖墓和彭山崖墓》,第79页。
[12]《后汉书》卷六四《吴延史卢赵列传》,第2124页,中华书局,1965年。
[13]杨树达撰:《汉代婚丧礼俗考》,第87~9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14]〔宋〕李昉:《太平御览》卷四七《地部一二》,第227~228页,中华书局,2000年。
[15]转引自高文、高成刚编:《四川历代碑刻》,第3页,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
[16]高文、高成刚编:《四川历代碑刻》,第5页。其释文中缺失“月”一字,而摹本图有,应为遗漏。
[17]a.济宁地区文物组、嘉祥县文管所:《山东嘉祥宋山1980年出土的汉画像石》,《文物》1982年第5期;b.赵超:《山东嘉祥出土东汉永寿三年画像石题记补考》,《文物》1990年第9期。
[18]黄泗亭:《贵州习水县发现的蜀汉岩墓和摩崖题记及岩画》,《四川文物》1986年第1期。
[19]唐长寿著:《乐山崖墓和彭山崖墓》,第151页。
[20]高文、高成刚编:《四川历代碑刻》,第34页。
[21]同[6]。
[22]同[18]。
[23]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著:《中江塔梁子崖墓》,第57~61页,文物出版社,2008年。
[24]关于墓主身份的讨论,参见:a.宋治民:《四川中江县塔梁子M3部分壁画考释》,《考古与文物》2005年第5期;b.刘乐贤:《中江塔梁子崖墓榜题补释》,《四川文物》2008年第6期;c.赵瑞民:《中江塔梁子崖墓壁画榜题补释》,《四川文物》2009年第4期。
[25]Xuan Chen,Eastern Han(AD 25-220)Tombs in Sichuan, Archaeopress, 2015, pp.29-30.
[26]南京博物院编:《四川彭山汉代崖墓》,第12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27]〔宋〕王象之编著,赵一生点校:《舆地纪胜》第九册《成都府路》,第3098页,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
[28]赵彤:《四川省雅安高颐阙考释》,《四川文物》1989年第2期。
[29]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著:《中江塔梁子崖墓》,第34~38页。
[30]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著:《中江塔梁子崖墓》,第57~61页。
[31]〔宋〕洪适撰:《隶释·隶续》卷一三《张宾公妻穿中二柱文》,第148~149页,中华书局,1985年。
[32]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著:《三台郪江崖墓》,第153~180页,文物出版社,2007年。
[33]乐山市文化局:《四川乐山麻浩一号崖墓》,《考古》1990年第2期。
[34]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四川乐山市柿子湾崖墓B区M1调查简报》,《四川文物》2016年第5期。
[35]同[6]。
[36]范小平将四川崖墓分为四个区域,分别为涪江沿郪江流域川中地区、岷江流域的川西地区、长江上游的川东南地区以及嘉陵江、长江中上游的巴渝地区。参见范小平著:《四川崖墓艺术》,第40~41页,巴蜀书社,2006年。
[37]唐长寿:《乐山麻浩崖墓研究》,《四川文物》1987年第2期。
[38]信立祥著:《汉代画像石综合研究》,第323页,文物出版社,2000年。
[39]同[2]。
[40]蒋英炬、杨爱国著:《汉代画像石与画像砖》,第94~96页,文物出版社,2001年。
[41]〔汉〕蔡邕撰:《独断》卷下,第1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42]黄晓芬著:《汉墓的考古学研究》,第271、274页,岳麓书社,2003年。
[43]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著:《三台郪江崖墓》,第180~182页。
[44]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著:《中江塔梁子崖墓》,第47~50页。
[45]陈明达:《崖墓建筑(上)——彭山发掘报告之一》,张复合主编:《建筑史论文集》第17辑,第71~75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