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胜澜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财会服务中心)
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申报是中央部门每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在当年预算正式批复之前,预算单位开展工作支付资金主要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和少部分当年预算资金。以往,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申报工作由主管部门将财政部下发的结余核定数据拆分下发到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进行核实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主管部门统一通过国库支付专用软件汇总上报财政部,极大地降低了出错概率,审核效率较高。根据财政部中央预算单位一体化推广实施相关部署和统一要求,农业农村部于2023 年1 月1 日起全面上线一体化系统。考虑到2022 年年中上线部门切换前业务和2023 年上线部门全部预算执行业务均在原国库系统办理,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结果无法直接在一体化系统生成结余,因此,2022 年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申报核批工作全部采取线下方式办理。依据财政部提供的原始数据和一体化系统基础信息,对所属预算单位申报的结余情况进行认真核对。由于2023 年是切换一体化系统的第一年,各项制度尚在探索阶段,各单位财务人员对新的制度要求和填报口径不熟悉,审核过程中发现在填报规范性、数据准确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文就各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进建议,为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的衔接工作打好基础,以确保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的正常使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数字中国战略,从2019 年6 月开始,中央和地方一直在大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2021 年3 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中央和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自改革以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大致经历了从地方试点、推广,到中央试点、扩围的四个阶段[1]。这次改革是国家对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的具体实践,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财政部通过改变以往财政信息化系统建设分散、分级的不利状况,打破统筹整合难的不利局面,对各类项目在生命周期的各个发展阶段实行全过程管理,从而解决以往财政系统中存在的信息不能衔接、无法共享等问题,应用数字化手段有力推动了财政业务与信息化的有机融合,有利于各级政府缩小一般性支出规模,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障重点支出领域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监测预算执行并实现对财政支出资金的管控,为完善预算管理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约束财政支出规模、统筹财力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2]。
部分单位领导层对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缺乏重视,并且认为预算管理一体化不需要其他业务部门的辅助协作,没有形成从上到下的重视,导致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对此项改革举措秉持消极配合而不是积极参与的态度,使预算管理一体化浮于表面,没有达到其应有的效果。
基础信息包括单位信息、项目信息、科目信息、采购标识等。各类基础信息均需与一体化系统衔接一致,确保经财政部核批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能完整、准确导入一体化系统。否则因单位填报错误无法将相关结余导入一体化系统,将影响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有关填报要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单位编码和单位名称填写有误
单位编码即对应的预算代码,但部分单位把国库代码当成单位编码,或者使用了正确的单位编码,但涉及多条信息时采用向下填充的方式,导致代码发生变化。部分单位因撤并、转企等涉及名称变更的,仍使用原来的单位名称;二级预算单位在汇总基层预算单位信息时填串行。
2.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错填或漏填
基本支出2022 年度年末剩余指标不为零时,需将原国库系统的基本支出拆分成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将原18 位项目编码对应转换为一体化系统项目库中21 位项目编码,如找不到对应的项目,需在一体化系统项目库中手工补录。2022 年度年末剩余指标为零的无须对应。项目支出2022 年度年末剩余指标不为零时,填写一体化系统项目库中21 位项目编码。2022 年度年末剩余指标为零的,按2022 年项目信息(18 位)填写。部分单位有剩余指标但项目编码填成18 位或未填,或是无剩余指标但项目编码填成21 位的。部分单位项目名称与一体化系统项目库不完全对应,如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事业类和机关类,笼统填成人员经费或公用经费。涉密项目的项目名称应与预算一致,部分单位填写的是项目编码。部分单位因理解错误,认为无剩余指标就可以不用填写,导致整条项目信息漏填。部分单位项目编码填写位数正确,但因人工输入未仔细审核填错其中具体数字。部分单位有项目编码无项目名称等。
3.科目名称和科目编码不匹配
科目名称和科目编码指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对应的代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填列到项级,2022 年度年末剩余指标不为零的还需对应填写新年度科目。新年度科目名称和编码原则上不涉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取消或科目用途发生改变的不需要调整,按旧科目名称和编码填列。填列的新年度科目应与一体化系统项目库中的2023年度新科目保持一致。部分单位将科目编码填成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代码或项目编码;有剩余指标未填写新年度科目;科目名称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不一致。
4.政府经济分类代码和名称不匹配
2022 年度年末剩余指标不为零的,需将结余数的政府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填列至款级。部分单位将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填成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或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名称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不一致;新旧经济分类科目不一致。
5.政府采购标识填写不规范
此次结余申报要求政府采购标识栏均填“否”,后期需要变更采购标识再执行预算调剂程序报财政部审批。部分单位未填写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的均不规范。
数据信息包括指标数据、实际支出数、剩余指标、单位申请数。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单位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部有关填报要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有剩余指标未填单位申请数
无论单位是否拟将2022 年末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申报财政拨款结余缴回中央财政或涉及在京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待缴中央财政的国库内资金,本次均需完整申报,否则结余资金将无法正常批复。2022 年度年末剩余指标不为零时需填写单位申请数。单位申请数应与2022 年度年末剩余指标一致。
此外,部分单位未区分当年预算和上年结转,把所有指标填到一列或把当年预算列填到上年结转列,此次申报暂按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口径(即剩余指标),区分当年和上年,不区分预算结转和结余,表中仅设置结转列。
2.有剩余指标单位申请数未按经济分类进行拆分
2022 年度年末剩余指标不为零的,需根据实际情况将结余数的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填列到款级。单位在自行核对和部门复核过程中也要与预算核对,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情况。且填报时应注意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信息的规范性。一是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的主要涉及50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科目,不能填列事业单位涉及的50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6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等科目。二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与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信息准确对应填报。如2210201 住房公积金只能填报50103(行政单位)或50501(事业单位)。三是按项目性质准确填报。如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只能填报504(行政单位)或50602(事业单位)。
3.无剩余指标按经济分类拆开填列
无剩余指标不必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拆开填列。
4.错填、漏填导致指标数、实际支出数、剩余指标数、单位申请数总数存在问题
指标数、实际支出数、剩余指标各栏数据应与财政部下发的国库支出集中支付结余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汇总数(项级科目)核对一致。
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由之路。单位财务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持续更新财务和业务知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申报工作,保障单位的用款需求。同时,单位领导层要高度重视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身作则,加强单位内部培训宣传,营造良好的一体化建设环境,严格规范一体化建设流程。另外,业务活动和安排是预算编制的依据,财务人员要了解业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需求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业务人员要积极参与年度预算管理工作,熟悉一体化系统和预算执行全流程,从而形成从上到下的反馈机制,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积极作用,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3]。
2023 年是一体化系统与国库系统衔接的第一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申报和审核流程较为复杂,今后将结余资金导入一体化系统,申报将通过一体化系统开展。因此,应深入开展系统内预算管理一体化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业务经办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一体化系统各个模块的操作流程,培养既懂财务又懂业务的综合型人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覆盖部属单位各级次,开展针对性培训,邀请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专班成员深入系统地讲授,全流程演示,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实际操作[4]。另外,可以建立覆盖基层单位的微信工作群,及时解答疑问。并运用电子表单等方式,对任务完成情况、信息核对情况逐个单位进行核实确认。各级预算单位经办和审核人员通过“问卷星”等微信小程序,直接填报问卷上传问题,经过专业人员统计分析后统一对接财政部管理一体化专班提供技术支持,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问题解决措施进行信息共享,集中批量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减少逐级反馈时间。同时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情况也要定期开展专门的考核,建立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对预算管理结果展开专门的评价,奖励表扬优秀员工,以此提升财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财务培训工作,尽快掌握新型的工作方式[5]。
现阶段,财政部已陆续出台《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指导文件,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将来系统内各单位也应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预算管理一体化操作手册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业务交流座谈的形式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分享学习心得,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6]。同时,强化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一体化贯彻于预算全过程,内部控制作为单位内部管理的有力监管机制,也贯穿于单位管理全过程,因此在内部控制规范中,加大对预算管理、资产、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强调各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在一体化系统融合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要求,有利于规范和管控预算编制、执行和考核的风险,促进单位健康有序发展[7]。
通过梳理2022 年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审核申报工作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各单位财务人员仍存在对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参训人员没有深入了解培训内容、不熟悉制度等问题,需要自上而下提高相关人员对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的重视程度、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培训、加强制度的约束作用。2023 年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关键一年,各项工作都是全新的,因此,更要鼓足精神,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笃行不怠、久久为功,为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建言献策,助力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