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历史哲学争论的再审思

2023-09-01 05:31:07闵超
江苏社会科学 2023年2期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

内容提要 学术界对马克思历史哲学存在与否这一问题曾有争论,争议点在于如何理解思辨历史哲学、历史科学以及历史唯物主义三者与马克思历史哲学之间的关系。从马克思历史观动态性和发展性的视角予以辨析,马克思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直指其唯心主义的理论本质,并通过反思德国现实历史和扬弃黑格尔辩证法,实现了历史哲学性质的唯物主义变革。马克思注重发展自身理论的历史科学性,主动深入人类史以探寻历史发展规律,有效地回应了思想史上“使历史成为科学”的问题,这实际上是对以往历史哲学的话语革新。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历史科学的“最后成果”,在历史阐释的起点、过程和目标中具体化为分析历史的方法体系,进而给予马克思历史哲学以方法论指导。

关键词 马克思 历史哲学 历史科学 历史唯物主义

闵超,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历史哲学是对人类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哲学反思[1]。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是否存在可以被归纳为历史哲学的部分?这一问题关涉马克思哲学的性质、体系,历来争议不断。相关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理解思辨历史哲学、历史科学以及历史唯物主义三者与马克思历史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通过对相关研究成果的吸收、总结与反思,笔者认为,以上三者与马克思历史哲学的关系应置于马克思历史观动态发展的过程之中进行系统考察。历史科学、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哲学是马克思历史观的不同理论表达,不能静止地将马克思历史观的多重样态与历史哲学解读为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1]。思辨历史哲学是马克思进行历史哲学研究的理论渊源,但绝不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最终形态。正是在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和对历史科学的探索及界定中,马克思确立了从“一定经济状况”的现实出发,以“从后思索”方法探究历史发展一般过程和普遍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形态。回归文本审思马克思历史哲学是否存在的问题,既有助于整体呈现马克思科学历史观的致思理路,也有助于深化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理解,从而推动马克思历史哲学理论体系的积极建构。

一、马克思批判思辨历史哲学:不是否定历史哲学而是变革理论性质

批判性构成马克思哲学的重要理论特质,马克思通过批判思辨历史哲学实现了历史哲学理论性质的唯物主义变革。学界有观点依据马克思从未在积极意义上使用“历史哲学”概念,尤其是基于马克思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从而判定马克思没有历史哲学。回到马克思文本语境中审思,马克思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意在揭示其唯心主义的理论本质,并通过对德国现实历史的反思和对黑格尔辩证法“头足倒置”的改造,实质上建构出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形态。

学界存在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批判思辨历史哲学就蕴含着马克思对历史哲学的否定立场。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在完成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批判的时候,并不是用一种历史哲学代替另一种历史哲学”,指出在马克思理论视域中“历史哲学已经终结”[2]。还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对历史哲学持否定态度,即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哲学“被认作一种具有形而上学思辨性的意识形态”,是一种“超历史性”的“意识的空话”,而马克思在给俄国《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对“历史哲学”持批判和讽刺的态度[3]。也有学者认为,一切历史哲学都是将主观的东西(如公式)强加给千差万别的历史现实,以此“提供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而这一观点在马克思对蒲鲁东等人的批判中就已经得到充分展现,由此认为马克思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就是拒斥一切历史哲学理论[4]。如果仅仅从字面上理解马克思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那么“似乎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不应看作一种历史哲学。其实,无论马克思还是恩格斯的话,都是针对黑格尔式的思辨历史哲学和全部历史唯心主义理论的”[5]。笔者认为,要深入理解具体文本语境和时代环境对马克思思想生成的作用,才能准确把握马克思使用历史哲学以及批判思辨历史哲学的本真意涵,才能对马克思历史哲学与思辨历史哲学的关系予以中肯评价。

回归文本厘清马克思批判思辨历史哲学的多维语境,是解读马克思批判思辨历史哲学本真意涵的必要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直接批判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指出黑格尔本人在《历史哲学》的结尾已然承认自己“所考察的仅仅是概念的前进运动”,对历史的描述是一种“真正的神正论”[6]。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在贬义上使用历史哲学,认为“蒲鲁东等人自然乐于用编造神话的办法,来对一种他不知道历史来源的经济关系的起源作历史哲学的说明,说什么亚当或普罗米修斯已经有了现成的想法,后来这种想法就被实行了等等”[1]。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回应了米海洛夫斯基对自己理论的一般历史哲学定性的误解,即在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的问题上,米海洛夫斯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2],但“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3]。总体上看,历史哲学在马克思的文本中主要在三种语境中出现:一是批判黑格尔历史哲学的语境;二是讽刺蒲鲁东、巴师夏和凯里等人所使用的历史哲学的语境,指认其完全是出于主观意图的神学编造;三是拒斥一般历史哲学的语境,回應对其理论进行一般历史哲学定性以及教条化、公式化误解。这三种语境在基本内涵上都指向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

不论是直接批判黑格尔历史哲学,讽刺蒲鲁东等人所使用的历史哲学,还是拒斥米海洛夫斯基强加给他的一般历史哲学,马克思都旨在批判并揭示思辨历史哲学的唯心主义性质,而非否定对历史进行哲学思考。在理论层面,马克思一方面直接揭示黑格尔历史哲学“思想决定现实”的唯心主义本质,另一方面则讽刺蒲鲁东等人使用历史哲学进行理论解释的神秘形式。在具体运用中,马克思严厉驳斥米海洛夫斯基将自己的理论视为一般历史哲学,认为一般历史哲学抛弃具体历史环境而空谈俄国社会走向,从精神世界出发构造社会历史发展普遍适用的万能公式,以“超历史的”观点反观现实社会,具有明显的唯心主义色彩。马克思强调俄国社会历史发展道路的选择必须依据俄国的现实历史环境,并指出马克思历史哲学与一般历史哲学的区别在于:从现实历史条件出发探寻历史发展走向,而不是出于某种目的论预设来寻找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马克思直指思辨历史哲学唯心主义的理论性质,在反思德国现实历史和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实质性地建构出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

马克思对德国现实历史的哲学反思推动其建构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就致力于“哲学的世俗化”研究,但囿于黑格尔绝对精神的理性观念束缚,他只能在精神构造的世界里“兜圈子”。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遭遇“物质利益难题”后,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信仰开始动摇,对待思辨理性的态度逐渐从坚定走向怀疑。在克罗茨纳赫时期,马克思深入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意识到德国与现代各国之间的巨大差距,这促使他进一步厘清黑格尔理性王国的本质,认识到哲学应该积极发挥对现实历史的拯救作用。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第一次将哲学与历史真正结合起来进行探讨,认为现在的革命是“从哲学家的头脑开始”,德国可以通过诉诸哲学触及当代现实问题的中心,由此展开了对德国“时代错乱”[4]的哲学思考。马克思得出拯救德国现实历史的哲学方案,即“为历史服务的哲学”,这种哲学是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最初理论表达。马克思对德国历史的哲学思考具有超越德国现实的思维境界,蕴含着“人的解放”的哲学式构想,因为马克思不仅希望将德国社会发展推进到“现代国家”水平,而且试图诉诸批判德国制度来弥补国家自身的缺陷以克服政治解放的局限性,从而发动一场超越“现代国家”水平的“人的高度的革命”[5]。由此,马克思对历史的反思真正从纯粹精神领域进入具体的现实社会,实现了自身历史观的阶段性转变,逐步走向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

在对德国现实问题展开历史哲学思考的基础上,马克思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切中黑格尔历史哲学的辩证法内核,并通过对“头足倒置”的黑格尔辩证法的改造实现对历史哲学的唯物主义变革。黑格尔历史哲学中最“值得钦佩”的“基本观点”就是辩证法,即尽管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许多东西现在在我们看来十分古怪,如果把他的前辈,甚至把那些在他以后敢于对历史作总的思考的人同他相比,他的基本观点的宏伟,就是在今天也还值得钦佩”[1]。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核心在于对辩证法的扬弃,“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形式的简单形态上建立起来”[2]。马克思认为,黑格尔历史哲学颠倒了思想与现实之间的逻辑理路,使现实历史的发展屈从于主体的精神之维,不仅使得历史进程作为自我意识的主观性展开,还把历史规律视为“无人身的理性”的绝对精神过程。与黑格尔相反,马克思“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3]。他将历史从黑格尔“理性王国”拉回“异化”的现实世界,从“现实的人”及其活动出发来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指出一切历史都是人的活动史,揭露现实的“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并力求在对异化现实社会的剖析与关注中寻求社会解放的方案,由此完成了对黑格尔辯证法的改造,建构出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

马克思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并不是否定历史哲学,而是扬弃一种唯心主义的一般历史哲学,确立起关于具体现实历史的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解读马克思对思辨历史哲学的批判,不能仅仅从字面来理解,而应当注重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整体逻辑,深入文本语境和德国现实历史中把握其本真意蕴。在马克思看来,批判思辨历史哲学而生成的唯物主义性质的历史哲学可以被称为历史科学。

二、马克思提出历史科学:不是反对历史哲学而是革新话语表达

在批判思辨历史哲学的基础上,马克思创造性地建构出历史哲学的新话语,即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是“历史科学”[4],学界也主要依据《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文本论证马克思反对历史哲学且没有历史哲学的观点。笔者认为,历史科学处于马克思历史哲学的理论视域中。历史科学的提出源于马克思在自然科学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从科学层面对历史观的思考,是马克思在深刻洞悉历史哲学史的前提下推动历史哲学真正深入人类史中研究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表现,回答了思想史上“使历史成为科学”的问题。马克思提出历史科学并非反对历史哲学,而是对以往历史哲学的话语革新,这是马克思“哲学创新的重要环节”[5]。

马克思历史科学的生成具有深厚的思想史背景,并且深受18世纪自然科学和工业革命的环境影响。历史科学的思想史渊源可以追溯至意大利学者维柯,他力图建立“一种理想的永恒的历史”的“新科学”,认为“每个民族在时间上都要经历过这种理想的永恒历史,从兴起、发展、成熟以至衰败和灭亡”[6]。维柯还将真理(即普遍永恒的原则)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指出追求真理的科学就是哲学[7]。这样,维柯就把追求“理想的永恒的历史”的科学视为哲学,首次实现了历史与哲学这两个领域的结合,明确提出了“使历史成为科学”的问题[8],开始建立起历史哲学的理论形态。实际上,维柯所追求的“理想的永恒的历史”就是一种历史规律,由此设定了历史哲学的核心主题。延续维柯的思路,以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家,从不同视角展开对历史规律的系统性反思。康德采取先验理性的形式认识历史,将历史视为感性世界的行进过程,认为历史只属于经验现象的范畴;与康德不同,黑格尔则认为只有思想本身的进程才是真正的历史,历史始终是思辨理性的产物。康德和黑格尔都囿于自身理论建构的维度探求历史规律,没有真正深入“人类史”之中,因而最终只能将历史归于先验假设或自我意识的理性认识,回避了“使历史成为科学”的问题,而这恰恰构成了马克思历史科学思想生成的问题域。此外,马克思历史科学话语的形成还深受18世纪自然科学和工业革命的世界历史大环境的影响。18世纪以前,“哲学对自然科学始终是疏远的,正像自然科学对哲学也始终是疏远的一样。过去把它们暂时结合起来,不过是离奇的幻想。存在着结合的意志,但缺少结合的能力”[1]。进入18世纪,以能量转化学说、进化论等为代表的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迅速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与进步,并通过工业实践影响并改造人们的生活。由此,历史开始向世界历史转变,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马克思正是在此时代背景下开始从科学层面思考历史发展,走上了不断探寻科学历史观的道路。

学界有观点认为,马克思历史科学的提出是马克思反对历史哲学的表现,意在说明马克思没有历史哲学。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历史哲学作为哲学的一个部类具有超验性与思辨性,它与历史科学具有“形上”与“形下”的根本区别,而马克思力图实现与一切“历史哲学”的“决裂”[2]。还有学者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历史科学“就是马克思此时所建构的哲学”,但绝不是历史哲学,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在1846年使用“历史科学”这一概念的用意就在于反对以往的历史哲学[3]。还有学者阐述了阿尔都塞的观点,在阿爾都塞看来,马克思主义是历史科学,是科学而非哲学,马克思所论述的历史观、社会结构观、辩证法等观念不是哲学,更不是历史哲学,而是历史科学[4]。这些观点主要依据《德意志意识形态》来阐发历史科学与历史哲学之间的关系,但相对忽视了历史科学“出场”的理论逻辑以及其他文本中对“历史科学”的阐发与运用。实际上,马克思历史科学仍处于历史哲学的研究视域。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历史科学”与马克思历史哲学具有理论逻辑的内在一致性。马克思、恩格斯在提出历史科学的同时,明确将历史区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两个方面进行考察,指出要深入研究“人类史”,而以往哲学家“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5]。但马克思也意识到“自然史”与“人类史”之所以具有不可分割性,关键在于“人”将两者有机联系起来。与以往历史哲学家不同,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系统追溯与阐释人类社会历史。他主张任何历史研究都应当从“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6],以探明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的双重关系这一关涉人类历史发展的前提性问题。马克思还对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历史展开初步研究,根据分工的不同发展阶段区分出人类社会历史的“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这表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历史进行哲学反思的研究视野,从聚焦于德国现实历史转向整个“人类史”。此时,马克思历史科学的贡献在于推进与深化了对“人类史”的研究,其在理论逻辑上内在统一于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探寻。

对历史科学的解读还应从马克思直接使用“历史科学”一词以及历史科学具体运用的其他文本语境展开系统性分析。历史科学在马克思那里首先是一个理论范畴。马克思在独立写作的文本中,曾两次提到历史科学:一是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在回答工厂起源的问题时强调,“在历史科学中,专靠一些公式是办不了什么事的”[1],对工厂起源问题的考察必须先探究工厂手工业形成的历史,这表明在历史科学视域中的理论研究不是靠固定僵化的公式而应具备历史性思维;二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将“历史科学、社会科学”[2]并列使用,旨在说明资产阶级社会是其理论研究的主体对象。“历史科学”多次出现在恩格斯的文本中,恩格斯主要在学科属性上予以界定:第一,历史科学是与自然科学不同的学说,即“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3];第二,历史科学是研究人的活动及其社会的“第三类科学”,即“在按历史顺序和现今结果来研究人的生活条件、社会关系、法的形式和国家形式及其由哲学、宗教、艺术等等组成的观念上层建筑的历史科学”[4]。

马克思在运用历史科学进行分析时,延续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聚焦“人类史”来研究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思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从人与物关系的视角描绘出人类社会形态从“人的依赖性”社会到“物的依赖性”社会再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还详细论述了“亚细亚的、斯拉夫的、古代的、日耳曼的形式”[5]等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阐明了从前资本主义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演变的原始积累问题。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基于“生产的经济条件”将人类社会“经济的社会形态”大体划分出“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并认为“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以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告终[6]。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考察和划分,是对人类历史发展内在规律的具体表现的概括与凝练,是其关于人类历史演进总体现象的历史哲学思考。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以资本主义社会为典型性代表所展开的对社会形态的具体分析,是其历史哲学的具体化。马克思通过对工业生产活动的现状与历史的考察,洞悉了资本在雇佣劳动关系下不断依靠活劳动自我增殖的秘密,以及由此导致的“现实的人”受抽象统治的实际生存状况,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以及资本主义因其内在矛盾必然走向灭亡的历史趋势,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典型分析阐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彰显出历史科学的科学性,回应了思想史上“使历史成为科学”的问题。基于马克思“历史科学”的文本语境,笔者认为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研究目标是发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马克思历史科学依然处于历史哲学的研究视域。

马克思历史科学的提出实现了历史哲学的话语创新。“话语”不仅具有主观理性的含义,而且具有指涉客观规律的意蕴,是主客观的有机统一[7]。历史科学使得马克思历史哲学区别于以往的全部历史哲学,并且使马克思历史哲学植根于深厚的唯物主义的现实历史基础。历史科学不同于历史学,历史学作为以人类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与历史科学存在研究对象上的“交集”;历史科学重视对人类历史规律的揭示,与历史学强调对过去历史事件(即历史事实)的客观描述和把握具有本质区别。马克思的历史科学不是反对历史哲学,也不是历史学的“翻版”,而是对以往历史哲学的话语创新,是马克思自身历史哲学的话语表达。马克思历史科学与历史哲学一脉相承,是“探寻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与趋势的‘历史科学,即一种新历史哲学形态”[8]。历史科学作为马克思对历史哲学的话语创新,是马克思对科学历史观的追求,但在对科学历史观的持续深耕与具体运用中,这种科学历史观的构想深化为一种历史阐释的方法论,即历史唯物主义。

三、马克思建构历史唯物主义:不是终结历史哲学而是给予方法论指导

马克思从未命名自己所创立的唯物主义新世界观,是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以后将马克思一生的理论探索总结为唯物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学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历史哲学之间关系的研究具有较为丰富的成果,其中有两种代表性观点:一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终结了历史哲学,因而在马克思那里不存在历史哲学;二是认为马克思有历史哲学,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历史哲学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基于思想的关联性,笔者认同后者。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历史科学的“最后成果”[1],是在歷史阐释过程中深化的“改变世界”的方法论。只有通过“回到马克思”研究马克思历史哲学,我们才能洞察马克思历史观的思想真谛,破除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哲学非此即彼的解释模式。

学界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终结了历史哲学,从而得出马克思没有历史哲学的结论。持此观点的学者从多个维度阐释历史唯物主义何以终结了历史哲学,主要有以下三种代表性的论证方式。第一,从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历史哲学与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的联系出发,认为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哲学已然终结,马克思用历史唯物主义代替历史哲学,并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展开关于人的历史活动的分析和研究[2]。第二,基于沃尔什和柯林伍德对历史哲学的界定,认为把历史唯物主义划到历史哲学范围的做法是错误的,原因在于历史唯物主义没有所谓的“历史计划”,从整体上进行研究也并不是哲学的专利,进而在本质上否定了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哲学的理论联系[3]。第三,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书信为文本依据,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坚决反对把“历史哲学”的帽子扣到他们头上,坚决反对“历史哲学”式的推演和臆造未来的哲学“把戏”[4]。这些论断从不同视角得出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终结了历史哲学。

但是,从马克思对以往历史观的继承发展以及马克思历史观的发展逻辑来看,“终结论”的观点值得反思。从思想的关联性看,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历史哲学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学界对两者具有何种联系的研究,存在“等同论”“交叉论”“包含论”三种观点。“等同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5]。“交叉论”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历史哲学是交叉关系而非等同关系,其原因在于马克思历史哲学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但并不包含历史唯物主义的所有观点[6]。而“包含论”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属于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但学界就“包含”的范围也未形成统一看法,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本体论基础和方法论来源[1];二是指出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作为马克思历史哲学的历史本体论而存在[2];三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方法论[3]。

笔者赞同“包含论”的逻辑理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给予马克思历史哲学以方法论指导。从马克思历史观的发展视角看,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哲学在理论发展上前后递进,在思想内核上有机统一。“对立论”和“等同论”忽视了马克思历史观的动态性与发展性,“交叉论”虽然看到了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但没有将其置于马克思历史观的生成性视野之中予以分析,因而相对缺乏解释力和说服力。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科学历史观,是在具体历史阐释过程中为分析历史事实、总结历史经验、探寻历史规律提供方法指导,使马克思历史哲学得以有效分析与认识历史的科学方法论[4]。历史唯物主义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指导功能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展现出来:在历史阐释的起点上从“一定经济状况”出发理解历史,在历史阐释的过程中以“从后思索”的方法揭示历史发展的内在联系,在历史阐释的目标上运用分析典型性历史事件的方式探寻出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

在研究起点上,马克思诉诸从“一定经济状况”出发的方法进行历史阐释。恩格斯明确指出,《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以下简称《法兰西阶级斗争》)是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从一定经济状况出发来说明一段现代历史的初次尝试”[5]。马克思在《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总结法国1848年革命的经验教训,认为无产阶级革命的时机成熟与否取决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状况。1848年法国革命中历时性的政治斗争背后是各阶级共时性的利益诉求,不同阶级在政治斗争中的不同表现实质上是不同阶级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历史的研究,始终聚焦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6],这也表明马克思尤为关注与重视对经济状况及其发展变化的研究。马克思晚年将研究视域进一步拓展到东方社会,其《人类学笔记》就是对非欧洲国家经济和社会制度历史的研究。英国学者波普尔坦言,“通常被称作‘历史唯物主义的,才是马克思本人的历史哲学”[7]。波普尔认为作为方法论的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区分为历史主义与经济主义两种,他详细分析了历史主义的理论局限与经济主义的进步之处,肯定了“经济条件”之于历史发展的基础性地位[8]。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从“一定经济状况”出发构成马克思历史阐释的方法论起点。

在研究过程上,马克思运用“从后思索”法揭示历史发展的内在关联。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拜物教的历史时明确提出“从后思索”的研究方法,他认为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9]。早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便提出“人体解剖”与“猴体解剖”的形象比喻,认为只有在充分认识高等动物生理结构的基础之上,剖析本身蕴含在低等动物身上的征兆,才能洞悉生物进化的历史奥秘。这种方式对人类历史同样适用,依据历史发展的时间次序,以“进行时”或“完成时”解读“过去时”,能够发现人类历史发展之间的种种联系。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现存高级社会形态“自我反思”的基础上,系统考察人类社会的低级形态或原始形态,揭示出历史发展演进的内在关联。以对过去历史与现实历史的深刻把握与认知为前提,探索历史发展的内生性动因,这是马克思进行历史阐释的独特方式。马克思晚年依旧运用这一方法剖析资本主义起源的问题,借助摩尔根、柯瓦列夫斯基、梅恩等人类学家、民族学家提供的科学事实与成果,“揭示国家与文明时代的起源的一般规律、模式和道路及其他历史哲学意义上的理论问题”[1]。“从后思索”法是马克思在进行历史阐释过程中探索出来的一种分析历史事实与揭示历史联系等研究历史哲学问题的科学方法论。

在研究目标上,马克思通过分析典型性历史事件的方式探寻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德国学者本雅明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在理解历史的方式上提供了一种从俯瞰整个历史过程的历史哲学转向分析典型性历史事件的哲学,即“在分析小的、个别的因素时,发现总体事件的结晶”[2]。历史唯物主义既注重历史的宏大叙事,也致力于从典型性历史事件透视历史发展的规律,这为马克思历史哲学探索历史规律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马克思在《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首次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1848年法国革命这一无产阶级运动的重要历史事件,阐明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详细分析“路易·波拿巴的政变”这一典型历史事件,不仅揭示出历史运动规律,而且总结出评价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科学方法,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战斗经历和历史经验”,强调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专政性质及其在无产阶级革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马克思《资本论》主要研究的是以英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4]。马克思晚年专门对东方社会历史进行研究,著有《人类学笔记》和《历史学笔记》,旨在“通过对世界历史的再次审读,对他提出的历史发展规律,特别是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演进的规律的共同性和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理论体系做一番系统的检验和升华”[5]。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化运用,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依靠历史阐释的分析方法来揭示社会历史的规律,从而给予历史哲学以方法论指导。

在马克思历史观的发展演进中厘清思辨历史哲学、历史科学以及历史唯物主义三者与马克思历史哲学的关系,是确证马克思历史哲学无法回避的理论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深入具体文本和时代背景之中展开系统研究,既要揭示出它们之间的内在理论关联,又要对其进行明确的区分与界定,从而阐明马克思历史哲学之于以往历史哲学所实现的性质变革、话语创新和方法论指导。对马克思历史哲学争论的再审思,不仅是对马克思有没有历史哲学、是否拒斥历史哲学的辨析,而且是持续深耕马克思文本、洞悉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真面貌、发展马克思历史哲学的理论前提。

〔责任编辑:洪峰〕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及其当代价值研究”(22CKS012)的阶段性成果。

[1]有学者认为历史哲学最早由18世纪意大利思想家维柯提出,维柯把“历史发展规律”作为研究专题,并由此发展出一种新形态的“哲学”,即历史哲学(参见韩震:《西方历史哲学导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页)。依循该学者观点,笔者认为历史哲学是从哲学维度对人类历史的批判性反思与建构,在阐释和总结过去的历史中透视其与现实历史的内在联系,并探寻和揭秘历史发展演进的规律以通往未来的历史景象,即历史哲学是对人类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哲学反思。

[1]历史观实际上属于哲学研究的范畴,是关于历史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马克思哲学变革了历史观因此区别于以往哲学,还以历史观统摄马克思哲学的其他部分。历史观与历史哲学的区别在于,历史哲学是哲学历史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参见庄国雄:《历史哲学和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而历史科学是马克思从科学层面对历史观的思考,旨在追求一种具有科学性的历史观。马克思探索科学历史观的最终成果就是唯物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关于社会历史本质和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既是一种历史观也是一种世界观,本质上是实践的、辩证的、唯物的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观(参见郝立新:《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本质和发展形态》,《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2]王晓升:《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扬弃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化》,《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3]游兆和:《论历史哲学的本质及其与历史科学的区别——兼评学界同仁对马克思有关论述的误解》,《学术研究》2016年第7期。

[4]俞吾金:《实践诠释学: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与一般哲学理论》,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5—46页。

[5]庄国雄、马拥军、孙承叔:《历史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3页。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6页,第467页。

[4]马克思认为,与同时代的英国和法国相比,德国虽然在经济与政治上低于当时历史的水平,但“德国人在思想中、在哲学中经历了自己未来的历史”,德国是“当代的哲学同时代人,而不是当代的历史同时代人”。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页。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2页,第603页。

[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4页,第516页注。

[5]丰子义:《从话语体系建设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哲学研究》2017年第7期。

[6][7]维柯:《新科学》上册,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32页,“英译者的引论”第31页。

[8]韩震:《西方历史哲学导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

[1][5][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3页,第519页“编者注”,第519页。

[2]游兆和:《论历史哲学的本质及其与历史科学的区别——兼评学界同仁对马克思有关论述的误解》,《学术研究》2016年第7期。

[3]黄鑫权、程广丽:《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哲学关系的再思考》,《山东社会科学》2022年第8期。

[4]张一兵:《阿尔都塞: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理论探讨》2002年第5期。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66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页。

[3][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7页,第592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4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8页。

[7]邓晓芒、赵林:《西方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0页。

[8]胡刘:《论马克思历史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

[1]俄国马克思主义思想家普列汉诺夫曾系统考察了从古希腊到马克思时代一千多年间历史观的发展,他把这段历史大致划分为神学史观、理性史观、利益史观、辩证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五大阶段。有学者把中间三段合并为唯心史观,得出历史观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中世纪到17世纪的神学史观、18—19世纪40年代的近代唯心史观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参见王荫庭编:《普列汉诺夫读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序言”第24页)。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历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实现了对以往历史观的批判性扬弃与历史性建构,是马克思历史观的最终理论形式,这一形式也是他从科学层面对具有科学性历史观探索的最后成果。正如有学者所说,关于历史的“科学”的“最高成就”和“最后成果”,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参见韩震:《西方历史哲学导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

[2]王晓升:《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扬弃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化》,《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3]郑永扣、潘中伟:《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质》,《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4]旷三平:《历史唯物主义的未来性向度》,《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11期。

[5]赵家祥:《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第1卷,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总序”第7—8页。

[6]周世敏:《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再认识》,《江西社会科学》1991年第6期。

[1]杨耕、张立波:《历史哲学:从缘起到后现代》,《学术月刊》2008年第4期。

[2]胡刘:《论马克思历史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

[3]钟慧容:《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形态定位与建构》,《哲学动态》2021年第5期。

[4]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功能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的文本中都有迹可循。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顾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过程与理论性质,指出其研究成果“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页);恩格斯晚年在致韦尔纳·桑巴特的信中明确提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91页);列宁也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从来没有“企求说明一切,而只企求指出‘唯一科学的(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话来说)说明历史的方法”(《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页)。整体而言,笔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作为历史哲学的方法论而存在的,其依托于历史哲学的核心即“历史阐释”,历史唯物主义在历史阐释中深化为一种方法论。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2页。

[6][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第93页。

[7][8]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2卷,郑一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4页,第180页。

[1]王东、林锋:《“人类学笔记”,还是“国家与文明起源笔记”——与西方学者的学术对话》,《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10期。

[2]瓦爾特·本雅明:《作为生产者的作者》,王炳钧、陈永国、郭军等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18页。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70—471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

[5]庞卓恒:《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四次论说及历史哲学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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