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对居留意愿的影响
——基于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的分析

2023-08-30 07:45苗海民
西北人口 2023年4期
关键词:户籍流动人口意愿

苗海民,赵 阳

(燕山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一、引 言

家庭化迁移已经成为当前家庭流动的主要方式,家庭化迁移通过影响个人居留意愿,推动了流动人口市民化发展。2021年中国人户分离的人口5.04亿人,流动人口达到3.85亿人。其中,农业户籍流动人口占据主要成分。对于农业户籍流动人口家庭而言,2018年农业户籍流动人口家庭有配偶的占80.2%,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含学前班)88.2%。随着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家庭化迁移已经成为当前流动人口迁移的普遍模式(熊景维、钟涨宝,2016[1];苗海民、朱俊峰,2021[2])。其中,子女随迁更是引起重点关注(吴贾、张俊森,2020[3];魏东霞、谌新民,2018[4]),其与家庭配偶和老年父母状况息息相关(孙鹃娟、冀云,2017[5];李勇辉等,2018[6])。因此,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安居乐业有重要影响,并且具有一定的内在逻辑。

流动人口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和家庭特征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其城市居留意愿(杨雪、魏洪英,2017[7];于潇等,2021[8])。当前流动人口迁移已经逐步从一元经济理性转变为以社会理性为突出特征的多元理性,家庭化迁移即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长期居留具有重要的作用(熊景维、钟涨宝,2016)[1]。在流动人口多元理性发展过程中,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如何?家庭化迁移过程中家属迁移内在逻辑是什么?不同户籍的流动家庭的家庭化存在什么差异?以往研究侧重于描述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儿童迁移问题,对流动人口家属迁移逻辑有待深入探索。本文基于2017年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全国数据,重点分析配偶、父母和子女迁移对流动人口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家属迁移内在逻辑。

二、文献综述

国外研究中,家庭化迁移主要聚焦在父母迁移对子女的影响。父母迁移会增加对儿童的教育投资(Donget al.,2021)[9],对儿童学习成绩有明显的积极影响,但儿童患抑郁症的概率更高(Botezat &Pfeiffer,2020)[10],更易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的问题(Penboonet al.,2019)[11]。同时,儿童也会影响父母的移民行为(Lam & Yeoh,2019)[12]。当前,住房产权状况和子女教育的可获得性是影响技术性劳动力迁出城市决定的关键因素(Hu,2022)[13]。向父母身份过渡的夫妇,会向更高层次城市迁移(Kooiman,2020)[14]。国际移民决策过程取决于家庭结构、家庭规范和移民制度(Jorgensenet al.,2019)[15],只有永久移民才能有效提升后代的生活满意度(Stache & Roeder,2021)[16]。回流移民家庭经历了代际职业变化,进而导致子女的代际流动(Viera,2020)[17]。另外,成年子女国际移民对父母与子女关系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Souralova,2021)[18]。

目前国内对家庭化迁移的研究主要是从家庭家属迁移过程和模式两方面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是当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发展趋势,流动人口家庭化呈现规模扩大化、结构核心化和转化多元化的特征(扈新强、赵玉峰,2017)[19]。同时,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也与家庭户主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及流动地区联系紧密(盛亦男,2017[20];苗海民等,2021[21])。现阶段,家庭迁移状态是从个体迁移到家庭化迁移发展,从短期居留向定居逐级演进(杨菊华,2015[22];何炜,2020[23])。在家庭化迁移演进过程中,流动人口的家属,即配偶、子女和父母,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对迁移产生不同的影响。在面临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经济压力下,流动人口家庭只能通过半家庭化迁移逐步过渡到举家迁移(扈新强、赵玉峰,2021)[24]。

对流动人口家庭配偶而言,配偶在家庭化迁移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配偶是家庭内部的重要角色,对流动人口感情需要、家庭照料和家庭劳动力供给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配偶家庭照料对于家庭发展有着深刻影响,使得子女和配偶共同迁移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吴帆,2016)[25]。另一方面,在家庭外部,家庭生计需要使得越来越多女性在城市参与工作,成为城市劳动供给的重要来源(李强,2014)[26]。因此,这就共同决定了流动人口的家庭化是以携带配偶为主(扈新强、赵玉峰,2017)[19]。而在配偶与子女的“双重迁移”中,女性配偶更加需要在家庭和外出工作之间寻找平衡。如家庭有随迁子女和父母需要照顾时,女性会降低外出就业概率(王伟同等,2021)[27]。

对流动人口家庭子女而言,子女的迁移更多来源于家庭父母感情需要。一方面,是否携带子女进城与子女和流动人口自身特征及家庭特征相关联(杨舸等,2011)[28]。另一方面,子女留守与否也与流动人口所在城市密切相关(魏东霞、谌新民,2018)[3]。当前,城市的教育资源紧缺导致教育机会成本提高,致使流动家庭的子女面临更大的迁移压力(李文利、梁在,2019)[29]。实际上,子女在家庭迁移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与经济约束不完全正相关(Martaet al.,2016)[30]。

对流动人口家庭中父母而言,相对于养老需求,父母迁移更多表现出照顾子女的特征。一方面,流动人口中尤其是农业户籍流动人口的父母多缺乏养老保障(叶敬忠,2019)[31],进城养老将加大流动人口经济压力(李强,2014)[26]。另一方面,在户籍地养老而居,对于流动人口家庭而言是一种相对适宜且低成本的养老选择(高瑞琴、叶敬忠,2017)[32]。实际上,父母不仅会参与隔代照料家庭照料工作(鲍莹莹,2019)[33],还要进一步支持子代进城,在家庭内部形成代际分工式半工半耕(夏柱智、贺雪峰,2017)[34]。因此,父母迁移象征着举家迁移的完成。

基于以上分析发现,家庭化迁移对家庭成员之间造成了不同影响,已有研究主要从父代与子代局部关系进行了分析。流动人口家庭迁移多为半家庭化迁移状态,即部分家庭成员从流出地迁移至流入地。这种半家庭化迁移特征存在多种模式,如配偶单独迁移、或配偶和子女双重迁移等模式。从已有研究来看,不同家属迁移存在一定的内在关联,研究主要聚焦在农业户籍人口上。在家庭化迁移与城镇化背景下,系统探索流动家庭内部迁移逻辑的文献较为缺乏,而进一步比较不同户籍类型流动家庭迁移逻辑也相对不足。因此,本文重点分析和比较不同户籍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的内在动力,并进一步厘清流动人口家属迁移的内在逻辑。

三、数据来源、描述性统计与实证模型设定

(一)数据来源

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China Migrants Dynamic Survey,简称CMDS),是国家卫生健康委自2009年起开展的大规模全国性流动人口年度抽样调查所得数据,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流入地,数据涉及流动人口及家庭成员人口多方面信息。本文在删除部分异常值、缺失值样本后,得到基准样本量为169 898 个。其中,农业户籍样本量为132 475个,非农业户籍样本量为37 423个。

(二)描述性统计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长期居住意愿,根据问卷中“您今后是否打算继续留在本地长期居住?”一题,将“不打算”“没想好”编码为1“,打算留在本地”编码为2“,打算定居在本地”编码为3。

本文的主旨研究是家庭化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所以将流动人口家属迁移作为核心解释变量。考虑到家庭化迁移过程中家属异质性问题,将配偶迁移、父母(包括60岁以上长辈)迁移和子女(16岁及以下)迁移三种类型纳入模型中,分别进行考察和对比。

2017年CMDS调查显示,具有继续居留或定居意愿的家庭多于不打算或没想好的家庭。家庭均有父母,拥有配偶家庭占据四分之三以上,超过一半的家庭拥有子女。在具有继续居留或定居意愿的农业户籍样本中,配偶迁移比例最高(70.0%),其次为子女迁移(46.6%),最后为父母迁移(11.6%)。在具有继续居留或定居意愿的非农业户籍样本中,配偶迁移比例最高(58.4%),其次为子女迁移(40.0%),最后为父母迁移(14.0%)。

在双重和多重家属迁移中,农业户籍中配偶和子女共同迁移的比例最高(38.0%),其次为配偶、父母与子女共同迁移(4.5%),父母与配偶迁移比例最小(1.0%),非农业户籍家庭也是如此。这表明,当前家庭化迁移正在成为流动人口家庭迁移趋势。

样本中流动人口家庭不同居留意愿之间差异见表2,在均值差异中,子女迁移差异最大,均值差异为0.07;其次为父母迁移,均值差异为0.02,配偶迁移不存在显著差异。由此可见,当前流动家庭主要是以子女为中心,进而使得配偶迁移成为必然,父母迁移成为一种使然。根据劳动力流动的相关理论,本文控制变量主要包括流动人口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迁入地和迁出地等控制变量(Stark &Bloom,1985[35];任远、施闻,2017[36])。在个人特征中,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男性人口更愿意在城市长期居留,在婚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较低。职业为经商、餐饮和生产的流动人口更愿意居留在城市,流动时间越长的流动人口越愿意在城市居留。在家庭特征中,家庭收入更高、家庭人口规模更大、抚养压力较高的家庭更倾向在城市居留,拥有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流动人口不倾向在城市居留,东部和西部地区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更为强烈。在省内流动的流动人口相比跨省流动人口更有可能在城市长期居留。办理有效证件的流动人口在城市居留意愿较低,租用私房比自购住房的流动人口更倾向于城市居留。可以看到,具有不同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在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农村与城市特征方面存在显著的不同。

(三)模型设定

本文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推断性统计分析两种方法,主要分析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城市居留意愿的影响。由表2可知,不同居留意愿的家庭之间,各个方面均存在显著不同。考虑到潜在选择性偏误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借鉴已有研究选择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进行分析。

首先,利用Probit模型确定家属迁移的概率。考虑到倾向得分匹配法观测变量设置有误将导致有偏的估计(Heckman & Navarro-Lozano,2004)[37],本文根据推拉理论和新迁移经济学理论(Lee,1966[38];Stark & Bloom,1985[35]),从流动人口个人特征、家庭特征、流入地特征和流出地特征中确定了家属迁移的可观测控制变量。假定家属迁移决定方程为:

其中,JSQYi为因变量,即流动人口家属迁移决策;xi为流动人口个人、家庭、流出地和流入地等可观测的控制变量,δi为流动人口流出省和流入省虚拟变量,以捕捉地区差异带来的影响。由于家属迁移是二元变量,故选择Probit模型估计得到家属迁移的预测概率。

其次,使用不同的匹配方法,根据倾向得分进行匹配,从而消除选择性偏误。

最后,根据匹配后的样本,得到参与者平均处理效应(average treatment effect on treated,ATT),即家属迁移时流动人口的平均居留意愿。

其中,Y1为家属迁移时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Y0为家属未迁移时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

对于倾向得分匹配方法估计的准确性,前提是数据样本量比较大,处理组和控制组在家庭迁移外其他方面基本相同。一方面,本文使用CMDS的大数据。另一方面,本文通过控制家属结构异质性,降低家属结构异质性带来的隐形偏差。如将全样本家庭减少为有配偶家庭样本,考察配偶迁移或其他家庭成员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同时也可检验本文基本结论的稳健性。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

在采用Probit模型估计得到家属迁移的预测概率基础上①限于篇幅限制,未汇报家属迁移影响因素估计结果。同时,本文未汇报居留意愿影响因素估计结果,并与家属迁移影响因素进行对比分析,可向作者索取。,表3为家属迁移的平均处理效应。为更好地实现匹配,本文在匹配前先将样本随机排序,匹配时均采用有放回、允许并列的匹配方法,且仅对共同取值范围内个体进行匹配,表3为五种倾向得分匹配方法的估计结果。表3中分别汇报了农业户籍、非农业户籍子女迁移、配偶迁移和父母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估计结果。

表3 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

PSM方法的有效性依赖于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同支撑假设,要求处理组和对照组的倾向得分有较大的共同支撑域。如果支撑域太小,则会导致偏差。表3中,农业户籍家庭和非农业户籍家庭迁移的共同支撑条件相对较好。二是平衡性假设,要求匹配完成后处理组与对照组在各匹配变量上不存在系统性差异。Caliendo & Kopeinig(2008)指出,匹配后样本估算的倾向得分Logit/Probit模型的Pseudo R2越低,匹配质量越好[39]。Rosenbaum & Rubin(1985)认为,匹配之后控制变量在两组样本之间的标准化偏差(Mean Bias)大于20%,则意味着该匹配过程失败[40]。由表3检验结果可知,基于匹配后样本重新估算的倾向得分Probit模型的Pseudo R2值从0.3下降到几乎为零,匹配后解释变量的标准偏差的均值明显减少,从10%左右下降3%左右。可见,就平衡观测协变量在两组样本之间的分布而言,本文的匹配质量是可以接受的。下文检验基本相同,不再赘述。

表3结果表明,在农业户籍中配偶迁移不利于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增加,子女和父母迁移显著增加其居留意愿。这说明单纯配偶迁移只能在感情和生活上对农业户籍流动人口有所帮助,并不能有效促进农业户籍流动人口在城市安居乐业。在非农业户籍家庭中,配偶迁移也对其居留意愿造成了负面影响,而子女和父母迁移则不具有显著影响。

在家庭迁移过程中,配偶迁移不利于流动人口在城市居留。这与苗海民和朱俊峰(2021)配偶迁移对农民工居留意愿不具有直接显著作用的观点略有不同[2],其背后原因可能是配偶迁移使得家庭留守子女和老人缺乏照料,而家庭隔代照料对于留守子女和留守老人均存在显著不利影响(韩保庆、王胜今,2019)[41],降低配偶迁移后的流动人口城市居留意愿。从家属迁移存在的累积效应和时间顺序来看,短期内配偶迁移引发的家庭照料缺失会降低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倘若从长期来看,配偶迁移后通常会引发子女的迁移,从而有可能整体提升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因此,配偶迁移对家庭化迁移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配偶迁移在短期不能有效促进流动人口在流动城市安居乐业。

不同于农业户籍家庭,非农业户籍家庭子女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不具有显著影响。其可能原因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子女创造好的生活条件、教育条件和成长环境(Bushin,2009)[42],而非农业户籍家庭子女不存在成长教育条件巨大的差异。父母迁移显著提升了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表明父母迁移对家庭完成举家迁移具有重要作用,强化了流动人口居留意愿。

(二)稳健性检验

尽管本文已经具备了相对较为完备的可观测变量以纠正选择性偏差,但是其前提是样本中除家属迁移差别外,其他情况基本相同。现实中家庭有配偶对家庭影响较大,与没有配偶家庭在家属迁移中存在显著不同。因此,家庭结构的异质性可能对估计结果带来隐形偏误。为进一步控制家庭结构异质性带来的偏差,本文对有配偶家庭进行了子样本回归,具体见表4。

表4 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稳健性检验

表4结果表明,在进一步控制家庭结构异质性带来的偏误后,上述结论依然成立。在农业户籍家庭中,配偶迁移降低了家庭居留意愿,子女和父母迁移增强了家庭居留意愿。与表3相比,配偶的作用相对变小,子女和父母迁移作用则得到了增强。在非农业户籍家庭中,配偶迁移对家庭居留意愿的作用依然为负,子女迁移影响不显著,父母迁移则显著为正。这说明家庭结构异质性导致非农户籍家庭父母迁移作用偏低。

五、家属迁移逻辑分析

由上可知,配偶迁移在家庭化迁移中发挥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为验证配偶的这一重要影响以及配偶对家庭其他成员迁移的影响,需进一步分析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内在影响逻辑。为此,本文将通过双重迁移和多重迁移模式的分析,厘清这一影响逻辑。

(一)双重家属迁移内在逻辑分析

现实中,流动人口家庭多为双重迁移,尤其是配偶和子女迁移模式(吴帆,2016)[25]。为考察配偶迁移对其他家属迁移的影响,本文采取了进一步控制家庭迁移结构的方法进行分析。表5中将在不同家属迁移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家庭其他成员迁移的影响。

表5 双重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农业户籍

表5结果表明,在子女已迁移条件下,配偶迁移降低了农业户籍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而父母迁移则增加了其居留意愿。这表明,配偶在家庭照料中有着重要作用,配偶迁移将不利于家庭父母照料,降低了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而父母迁移则降低了流动人口对父母照料的担心,有效促进了其居留意愿的增加。在配偶已迁移条件下,子女和父母迁移均促进了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增加。这意味着,随着配偶迁移,家庭子女和父母照料重心也随之转移,此时子女迁移和父母迁移均显著促进了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增加。在父母已迁移条件下,子女迁移和配偶迁移均降低了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其背后原因可能是父母迁移对流动人口经济生活压力产生了较大影响,挤压了子女和配偶迁移的空间,从而降低了农民工居留意愿的增加。另外,在配偶已迁移模式中子女迁移正向作用大于父母迁移,在父母已迁移模式中子女迁移负向作用小于配偶迁移,这说明农业户籍家庭迁移主要是以子女为中心,其他成员迁移为辅。

表6为非农业户籍家庭样本估计结果。由表6可知,在非农业户籍家庭的双重迁移过程中,基本与农业户籍家庭迁移逻辑一致。略有不同之处的是在父母已迁移过程中,子女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不显著。这意味着非农业户籍家庭子女在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不存在较大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的巨大差异,从而对居留意愿不具有显著影响。

表6 双重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非农业户籍

(二)多重家属迁移内在逻辑分析

为考察多重家属迁移过程中的内在逻辑,本文在双重迁移基础上,对家属进一步迁移的影响进行分析。由表7可知,对于农业户籍家庭而言,在家属双重迁移的基础上,父母迁移有效促进了其居留意愿,配偶迁移则降低了农民工居留意愿。其可能原因是,父母迁移后隔代照料有利于家庭生活便利,形成家属迁移规模效应。配偶迁移则可能意味着对家庭生活压力造成较大影响,一方面可能是农村家庭部分留守成员仍需要配偶照料;另一方面是配偶迁移将对农民工经济生活造成较大压力,降低了其举家迁移的可能,使得配偶在最后一步举家迁移过程中变得步履维艰。而父母迁移则象征着举家迁移的完成,对家庭居留意愿具有较大作用。与农业户籍家庭相比,非农业户籍家庭基本与之相同。

综上可知,无论是双重迁移,还是多重迁移,家庭化迁移过程中配偶扮演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这表明,流动人口家庭在流动城市居留仍面临着较大的经济生活压力,如住房压力、子女教育压力和父母养老压力等,迫使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中家属之间呈现出一定的挤压,使得流动人口家庭更多表现出“半家庭化”迁移现象。

六、结论与政策性建议

本文利用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基于人口迁移理论和家庭的视角,描述了家属迁移与流动人口居留城市意愿的相关性。同时,本文也对比分析了不同户籍家庭的家属迁移逻辑,即不同户籍家庭中不同迁移模式对流动人口长期居留的影响,研究发现:

首先,不同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于农业户籍家庭而言,配偶迁移显著降低了农民工居留城市的意愿,子女和父母迁移则显著增加了农民工居留城市的意愿,父母迁移的影响大于子女。与农业户籍家庭不同,非农业户籍家庭子女迁移对其居留意愿不具有显著影响。其原因可能是配偶在家庭照料中起到重要作用,其迁移不利于家庭其他留守人员的照料,降低了流动人口城市居留意愿。而子女和父母迁移则是满足了感情和家庭照料,更有利于流动人口安居乐业。非农业户籍家庭子女在迁移前后不存在巨大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差异,从而使其影响不显著。

其次,在流动人口家庭双重家属迁移过程中,配偶迁移在家庭化迁移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对于农业户籍家庭而言,在子女已迁移条件下,配偶迁移降低了农民工居留意愿,而父母迁移则增加了农民工居留意愿。在配偶已迁移条件下,子女和父母迁移均促进了农民工居留意愿的增加。在父母已迁移条件下,子女迁移和配偶迁移均降低了农民工居留意愿,其中配偶的影响较大。另外,在配偶已迁移模式中子女迁移作用大于父母迁移,在父母已迁移模式中子女迁移负向作用小于配偶迁移。表明农业户籍家庭主要是以子女迁移为中心,其他家属迁移为基础的迁移逻辑。不同于农业户籍家庭,非农户籍家庭子女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不显著。

最后,在流动人口家庭多重家属迁移中,不同家属迁移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具有不同的影响。在双重迁移的基础上,父母迁移有效促进了其居留意愿,而配偶迁移则降低了其居留意愿。这表明父母迁移作为流动人口家庭举家迁移的象征,有效促进了流动人口安居乐业。

当前中国人口流动普遍表现出家庭化迁移模式,但是流动家庭的家属迁移受到多方面约束,只能进行部分家属迁移,导致家庭成员居住隔离。现阶段,流动人口家庭多为双重迁移模式,并逐步向举家迁移方向发展。而在这个过程中,配偶迁移成为了家庭化迁移“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角色,因迁移成本或家庭照料等原因,使得配偶与其他家属之间存在一定的挤压关系。因此,为了推进中国流动人口市民化,需要在尊重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逻辑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更为精准的家庭迁移政策,才能更好地促进流动人口在城市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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