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涛
摘 要:《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存在“常从”“常奉车”一类组合,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两个固定名词以表达某种职位。从语法结构上看,“常从”等仍是任意的句法组合,并未凝固成词。至魏晋时期的中古汉语中,“常从”逐渐词汇化,才开始出现表示固定职位的用法。同时,文句中还出现了“复常”结构,这是《史记》新兴的组合方式,口语性较强。它频见于中古的汉译佛典中,经过“又复常”“亦复常”等过渡形式,最终在近现代汉语中演变为“又常”“亦常”的写法。
关键词:《史记》;“常从”;“复常”;语法结构;词汇化;组合演变
一、问题的提出
《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有这样两段话:
A.(樊哙)常从,沛公击章邯军濮阳,攻城先登,斩首二十三级,赐爵列大夫。
B.(夏侯婴)常以太仆奉车从击章邯军东阿、濮阳下,以兵车趣攻战疾,破之,赐爵执珪。复常奉车从击赵贲军开封,杨熊军曲遇。婴从捕虏六十八人,降卒八百五十人,得印一匮。因复常奉车从击秦军雒阳东,以兵车趣攻战疾,赐爵封转为滕公。因复奉车从攻南阳,战于蓝田、芷阳,以兵车趣攻战疾,至霸上。[1](P2651)
2014年中华书局的新点校本对A句的句读进行了修订:
(樊哙)常从沛公击章邯军濮阳,攻城先登,斩首二十三级,赐爵列大夫。[2](P3215)
赵生群、吴新江曾阐述了修订的缘由:“此数句主语皆为樊哙。常,犹尝也,谓曾经如此。《汉书·樊哙传》标点亦误。下《夏侯婴传》曰‘常以太仆奉车从击章邯军东阿、濮阳下,与此同例。”[3](P244)
辛德勇对赵生群、吴新江的修订和解释提出异议。辛氏以与“常从”相类似的“常奉车”一词作对比,认为“常奉车”应该属于一种固定的职位,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固定词汇,其语义与“奉车”一样,都是指“为主人驾车的人”,而“常”字就不能理解为副词“惯常”或者“曾经”。针对B句“奉车”与“常奉车”的交替出现,辛氏亦认为不妥,并主张将B句重新点读,其中的圆括号()表示应该删去,中括号[]表示应该添加。辛德勇的点读为:
(常)以太仆[常]奉车,从击章邯军东阿、濮阳下,以兵车趣攻战疾,破之,赐爵执珪。复常奉车,从击赵贲军开封,杨熊军曲遇。婴从捕虏六十八人,降卒八百五十人,得印一匮。因复常奉车,从击秦军雒阳东,以兵车趣攻战疾,赐爵封,转为滕公。因复[常]奉车,从攻南阳,战于蓝田、芷阳,以兵车趣攻战疾,至霸上。[4](P481)
由于“常从”与“常奉车”类同,“常从”也应该是一个固定结构,表示一种专门的职位或身份,指的是能够与人主(一般是皇帝)亲密接触的随从近臣,因此,A句也应点读为:
常从,[从]沛公击章邯军濮阳,攻城先登,斩首二十三级,赐爵列大夫。[4](P482)
我们不同意辛文的观点,这里的“常从”“常奉车”不能理解为是一种专门的职位,“常”应是普通的副词义“经常”或“曾经”,“常从”“常奉车”的内部成分是状中结构,相应的,A和B的句读也应该维持点校本的做法。此后,“常从”这一组合经历了词汇化过程,至魏晋时期出现了职位名词的用法。此外,B句中的“复常”结构,是《史记》新兴的口语性组合,又在中古及近代汉语中发展出新的面貌,本文也一并论述。
二、“常从”等相关语法结构分析
上古汉语中,“常”是表频率高的时间副词,“从”常用作动词,意为“随从、跟从”。“常从”在先秦时期的典籍中用例较少,到了汉代才逐渐增多。汉语组合的词汇化先决条件之一,便是高频化的使用,这就决定了《史记》中的“常从”只能是一类跨层结构。下面,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论证“常从”的内部结构。
(一)“常”与“从”可以插入各类成分
判断一个语言结构是否属于固定成分,很重要的一点是结构之间能否自由插入其他成分。如果一个自由结构逐渐凝固成词后,那么它的构成成分就会粘合得更加紧密,中间是不允许插入其他成分的。从内部结构分析来看,至少在《史记》时代,“常从”并不是一个固定成分,而是中间能够插入其他成分的自由结构。其插入成分形式多样,既可以用介宾结构来修饰动词“从”,也可以单独用一个形容词作状语来修饰“从”。前者如《史记·陈丞相世家》:“常以护军中尉从定燕王臧荼。”后者如《项羽本纪》:“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还可以插入动宾或动词成分,和“从”形成连动结构,如《史记·淮阴侯列传》:“信知汉王畏恶其能,常称病不朝从。”
最有说服力的仍是《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的相关用例:
(1)(夏侯婴)复常奉车从击赵贲军开封,杨熊军曲遇。
(2)因复常奉车从击秦军雒阳东,以兵车趣攻战疾,赐爵封转为滕公。
(3)复常奉车从击项籍,追至陈,卒定楚,至鲁,益食茲氏。
(4)常以太仆奉车从击章邯军东阿、濮阳下,以兵车趣攻战疾,破之,赐爵执珪。
(5)因复奉车从攻南阳,战于蓝田、芷阳,以兵车趣攻战疾,至霸上。
在例(1)~例(3)中,“常从”之间都插入了“奉车”一词,这里的“奉车”就是一个动宾成分,正如颜师古注《汉书》中同样的“常奉车”之“奉车”,解释为“为沛公御车”,“奉车”与后面的“从击”构成了连动结构。而例(1)中的“常”则充当了“奉车”与“从击”的状语。在例(4)中,“常”和“从”之间插入了一个介宾成分“以太仆奉车”,表示的是夏侯婴参战时的身份,用以修饰“击”。按照点校本的句读,“常”与“从”已经隔开,这说明它们之间的组合是非常松散的。更具有说明力的是例(5),与前几句相比,“复奉车从攻”删去了“常”字,这是因为“常”系副词状语,在句子中充当的是附属成分而不是主要成分,所以可留可去,这也说明了“常从”不可能是固定结构。因此,辛德勇主张将例(4)改为“(常)以太仆[常]奉车”,例(5)改为“因复[常]奉车”,以表示“常奉车”乃一固定职位,是不符合语言运用实际的。
(二)“常”与“从”分属不同的语法层次
通过对文献用例的考察,可以发现,“常”和“从”在语法结构上分属于不同的层次。如果“从”后所带的是谓词性成分,那么“常”的直接语义指向内容是该谓语成分的核心动词。从层次划分的情况来看,可以记作:[常[从+VP1]+VP2],“常”和“从”的语义辖域并不一致。例如:
(6)然萧何常从关中遣军补其处,非上所诏令召,而数万众会上之乏绝者数矣。(《史记·萧相国世家》)
(7)戚姬幸,常從上之关东,日夜啼泣,欲立其子代太子。(《史记·吕太后本纪》)
通常情况下,在“常+从+VP1+VP2”小句中,真正的语义重点是VP2所在的谓语成分,“常”和“从”作为次要信息存在;同时,“常”和“从”的语义辖域并不一致,副词“常”的辖域范围要比“从”的范围大。在例(6)、例(7)中,“常”的直接指向是VP2,同时,它也可以影响到“从+VP1”的语义表达;“常”的辖句范围是整个小句,而“从”的语义辖域仅涉及到“VP1”,并不能涵盖“VP2”。
在这种小句结构中,“从”类结构作为次要信息而存在,《史记》中经常可以看到“以+NP+从+VP”格式,NP可以是官职名称,表示人物凭借某种身份来进行某项行为。例如:
(8)(靳歙)以骑都尉从击代,攻韩信平城下,还军东垣。(《史记·傅靳蒯成列传》)
(9)刘仲子沛侯濞年二十,有气力,以骑将从破布军蕲西会甀,布走。(《史记·吴王濞列传》)
除了各类官职名称之外,“NP”还可以是其他名词成分。例如:
(10)至元鼎五年,南越反,东越王余善上书,请以卒八千人从楼船将军击吕嘉等。(《史记·东越列传》)
在“以+NP+从+VP”格式的句子中,“从”后面还带有一项谓语动词,而句子的语义重心就是该项谓语动词,如例(9)中的“破”,例(10)中的“击”。在例(9)、例(10)中,“从”后都省略了相应的成分,补足成分后,整个格式的层次可以划分为:[[[以+NP3]从+NP2]VP+NP3]]],其中,“以+NP3”表明的是“从”的身份或条件,“从+NP2”说明的是“VP”发生时所附属的对象。无论是“以+NP3”,还是“从+NP2”,都是作为核心谓语“VP”的背景信息而存在,它们在地位上均从属于“VP”,因此,“从”的语义辖域只能是其后相邻的“NP”或者“VP”,而覆盖不到核心动词。
正是由于“从”类结构信息度低,不是核心成分,因此,“从”后的名词成分往往可以省略。在《史记》中,“从+NP”结构中的“NP”一般都在前句中出现,“NP”则使用空位进行回指。例如:
(11)a.鲁王好猎,相常从入苑中。(《史记·田叔列传》)
b.鲁王好猎,相常从(鲁王)入苑中。
如果前文中没有出现NP形式,但已经存在于说话人/听话人的共同知识谱系中,或者可以通过语境推断出具体所指,那么,也可以通过空位形式来指代语境外的内容。例如:
(12)a.群臣知上欲王卢绾,皆言曰:“太尉长安侯卢绾常从平定天下,功最多,可王燕。”(《史记·韩信卢绾列传》)
b.群臣知上欲王卢绾,皆言曰:“太尉长安侯卢绾常从(陛下)平定天下,功最多,可王燕。”
与之对应的是,“常从”后也可以带名词成分作宾语,如《史记·太史公自序》:“欲详知秦楚之事,维周緤常从高祖,平定诸侯。”《高祖本纪》:“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怪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从”后的“NP”成分作为次要信息是可留可删的,并不要求强制出现。也就是说,“常从”这时仍是一个普通的状中结构。
再从组合和聚合关系来看,“常”是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时间副词,和它搭配的动词有很多。在《史记》中,就出现了丰富多样的组合形式,如“常助、常田(打猎)、常使、常全(保全)、常称、常往来、常持、常佐、常置、常举”等,而“从”不过是与“常”搭配的众多动词中的一个。由此可见,不应当将“常从、常奉车”视为一种固定格式。
(三)“常”与“尝”句法分布一致
赵生群、吴新江指出,上述用例中的“常”均可释为“尝”[3](P244),此说可从。通过对相关文献的考察,可以看出,“尝”和“常”的分布基本一致,“尝从”在《史记》中也很常见,中间可以插入其他成分,同时,“从”后能够省略名词成分。例如:
(13)高祖为布衣时,尝数从张耳游,客数月。(《史记·张耳陈馀列传》)
(14)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史记·秦始皇本纪》)
(15)郅都者,杨人也……尝从入上林,贾姬如厕,野彘卒入厕。(《史记·酷吏列传》)
(16)(李广)尝从行,有所冲陷折关及格猛兽,而文帝曰:“惜乎,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帝时,万户侯岂足道哉!”(《史记·李将军列传》)
在例(13)中,“尝从”之间插入了数量状语,在例(14)中,“尝从”之间插入了情态动词,两者都用以修饰“从”。在例(15)、例(16)中,“从”后都省略了名词成分“皇上”。从句法分布情况来看,“常”和“尝”二词可以等同替换。
如果以新点校本的句读来看,“常从沛公击章邯军濮阳”,则可提取为“(主语)+常+VP+VP”的格式,这样的句式在《史记》中十分常见。例如:
(17)陛下虽数亡山东,萧何常全关中以待陛下,此万世之功也。(《史记·萧相国世家》)
(18)勃以织薄曲为生,常为人吹箫给丧事,材官引强。(《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19)吴王子子驹亡走闽越,怨东瓯杀其父,常劝闽越击东瓯。(《史记·东越列传》)
在旧点校本中,此处作“常从,沛公击章邯军濮阳”,就文意的理解来说,这样的句读其实也无很大影响。不过,因为“常从”后面的宾语“沛公”已经出现,所以不用承前省略,相对而言,“常从”直接接上后句对文意理解更佳,因此,“常从”应属后读,不必单独逗开。
三、“常从”的词汇化
至少在《史记》时代,“常从”仍是普通的“副词+动词”偏正结构,中间可以插入其他成分,而不是固定的名词性组合。不过,随着高频化的使用,“常从”逐渐发生了词汇化。至迟在魏晋时期,“常从”已能够表示一种职位称呼,这时的“常从”就由副词性结构转变为名词性的复音词。例如:
(20)又左右常从有罪过者,当以表闻,公付有司,而擅私杀,事不明白。(《三国志·吴书·孙奋传》)
(21)马为虎所伤,权投以双戟,虎却废,常从张世击以戈,获之。(《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22)时天暑热,植因呼常从取水自澡讫,傅粉。(《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值得注意的是,“常从”不仅可以表示随从之义,其后还可以加上各种具体的官职名称,以限定人物所承担的职位。例如:
(23)时常从士徐他等谋为逆,以褚常侍左右,惮之不敢发。(《三国志·魏书·许褚传》)
(24)太子既废非其罪,众情愤怨。右卫督司马雅,宗室之疏属也,与常从督许超并有宠于太子,二人深伤之。(《晋书·愍怀太子传》)
(25)寻又置散骑郎,从五品,二十人,承议郎、通直郎,各三十人,宣德郎、宣义郎,各四十人,从事郎、将仕郎、常从郎、奉信郎,各五十人,是为正员。(《隋书·百官志下》)
需要指出的是,此时的“常从”正处于词汇化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凝固成复音词。在同时期的文献中,“常从”后还能带名词成分,“常”和“从”仍分属两个不同的语法层次,前者是副词而后者为动词或介词。例如:
(26)帝常从文帝猎,见子母鹿。文帝射杀鹿母,使帝射鹿子,帝不从,曰:“陛下已杀其母,臣不忍复杀其子。”(《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
(27)(马)腾少贫无产业,常从彰山中斫材木,负贩诣城市,以自供给。(《蜀书·马超传》裴松之注引《典略》)
(28)秦昭襄王时有一白虎,常从群虎数游秦、蜀、巴、汉之境,伤害千余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
在《史记》中,“常从”主要包括两个含义:一是经常跟从,字形上写作本字;二是曾经跟从,这时可以写作“尝从”,而最终发生词汇化的是“经常跟从”。董秀芳指出,汉语词汇的双音节化有三种路径[5](P143),“常从”应属于线性序列上相邻的跨层结构凝固成词。“常从”之所以能够凝固成复音词表示“侍卫、随从”,由一个副词和动词的跨层结构整合为名词性双音节词,主要原因是在于它的语义转喻和超常规的组合方式。首先是词义的转喻,“常从”原本指“经常跟从”,而能够经常随从君主的人就是其身边的侍从,随侍主人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因此,“常从”和“侍从”语义联系紧密,由谓词性结构向名词性成分的转喻就易于发生,这是“常从”词汇化的语义基础。其次是“常从”的超常规的组合方式,“从”后面的名词成分经常省略,其后往往直接跟谓语动词。如前所述,“从+NP”在小句中是作为次要结构而存在的,真正的核心部分是“从”后的动词,由于“从”的动词性较弱且不受重视,当出现“常从+VP+NP”这样的主谓宾句子结构时,人们的心理组块作用就很自然地将“常从”视为一个整体,并将该部分作为句子的主语。经过长时期高频化的使用,“常从”逐渐向名词性复音词转变。由此可见,句法结构是“常从”词汇化的诱发条件。
我们还注意到,即使“常从”用作名词性称谓,指代随从、近侍,但在语义上仍有一定的限制。“常从”通常是泛指一类群体而不是定指,它在概念上相当泛化,并不能表达一种固定的职位或身份。如果“常从”的指代对象需要具体化,则应在其后加上限定性的官职称谓,如例(23)~例(25)中的“士”“督”“郎”。从形式上看,“常从”在作名词性称谓时,如果带上同指的人名形成同位结构,则人名都紧邻在“常从”的后面,组成“常从+NP人名”格式,如例(21)中的“常从张世”、例(23)中的“常从士徐他”,这种官职名称加人名的组合方式,是符合当时的同位结构常例的。假若像辛德勇所主张的那样,变为“樊哙常从”“夏侯婴常奉车”,则不符合当时的行文惯例。
四、“复常”结构的兴起和发展
与之同时,《史记》中的“复常”结构也值得关注。“复”是常见的表重复的时间副词,在先秦典籍中,我们检索不到“复常”这类两个时间副词相邻的结构,存在的是“复”与其他表重复的时间副词的叠加使用,如《庄子·应帝王》:“又复问,无名人曰:‘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
到了汉代,“复”与其他副词连用逐渐增多,形式上也更为丰富,《史记》中就有“已复”“尽复”“既复”“皆复”“亦复”“复复”“诚复”“无复”“悉复”等,“复常”也是当时新兴的组合方式。何乐士在论述《史记》语法特点时指出,与《左传》相比,多个状语互相配合组成多层状语的形式尤为丰富,并出现了意义相近或相反的两个副词并列作状语的现象[6](P125)。从“复”的组合情况来看,不仅是意义相近的两个副词可以并列,如“又复”“复复”,还有大量的不同意义的副词也可以并列。
据我们统计,“复常”在《史记》中一共出现了4例,均出自《樊郦滕灌列传》。而检校两汉时期的其他文献,如《新书》《淮南子》《鹽铁论》《列女传》《论衡》《吴越春秋》《东观汉记》等,都没有发现“复常”的用例。值得注意的是,与《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相对应的《汉书·樊郦滕灌傅靳周传》,这4处“复常”都被班固删除。其中,a句均引自《樊郦滕灌列传》,b句均引自《樊郦滕灌傅靳周传》:
(29)a.(樊哙)复常从,从攻城阳,先登。下户牖,破李由军,斩首十六级,赐上间爵。
b.(樊哙)从攻城阳,先登。下户牖,破李由军,斩首十六级,赐上闻爵。
(30)a.(夏侯婴)复常奉车从击赵贲军开封,杨熊军曲遇。
b.(夏侯婴)从击赵贲军开封,杨熊军曲遇。
(31)a.因复常奉车从击秦军雒阳东,以兵车趣攻战疾,赐爵封转为滕公。
b.又击秦军雒阳东,以兵车趣攻战疾,赐爵封转为膝令。
(32)a.复常奉车从击项籍,追至陈,卒定楚, 至鲁,益食兹氏。
b.擊项籍下邑,追至陈,卒定楚。至鲁,益食兹氏。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因为司马迁和班固的语言风格不同,从而导致了《史记》和《汉书》的语体差异。《史记》的语体基本能够反映当时的语言实际,融入了大量的口语,而《汉语》的语体更接近上古时期的典谟文体,比较排斥口语,用词更为古雅。赵克勤曾对《史记》《汉书》古今字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探讨,仅在《高祖本纪》中,《史记》中大量的今字都被《汉书》替换为古字,如“蛟”换成“交”,“娠”换成“身”等[7](P189)。我们推测,“复常”是当时刚刚兴起的口语形式,虽然被司马迁吸纳进文本中,但尚未完全被当时的正式语体所接受;同时,由于这种口语体组合不符合“雅洁”的标准,因此,班固在转写《史记》原文时便对此进行了删削。
在中古时期的史传体文献中,“复常”的用例十分罕见,而在汉译佛经或者中土僧人所撰写的佛教典籍中,“复常”的用例却屡见不鲜。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复常”组合具有较强的口语性特征。例如:
(33)是时,萨陀波伦菩萨及五百女人,亦复常经行,七岁不坐不卧。(后汉支娄迦谶译《道行般若波罗蜜经·昙无竭菩萨品》)
(34)云何菩萨复常思惟意止之法?于是菩萨执意御乱心不流驰,有所造作必有所缘。(姚秦竺佛念译《十住断结经·童真品》)
(35)又复常能正护国土,一切国人皆悉知王不令恶人住在国内,则不作恶。(元魏般若流支译《正法念处经·观天品》)
(36)又复常离一切恶业,佛所说戒悉不毁犯,心无嫉妒,已于过去无数佛所,多种善根具足功德,智慧方便成就大愿,心乐寂静勤行精进。(南朝陈月婆首那译《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法界品》)
(37)如汝所说摄受正法,皆是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已说、今说、当说;我得无上正等菩提,亦复常以种种相说摄受正法。(唐代菩提流志译《大宝积经·胜鬘夫人会》)
从上述用例可以看出,“复常”前往往和“又”“亦”等词共现。就结构而言,“又/亦复常”可以分析为:
[又/亦][复][常+VP];就语义而言,“又”“亦”和“复”完全重叠。根据语言的经济性原则,人们在使用中自然要对这一结构进行简化。冯胜利、刘丽媛在论述语体语法的相关概念时,曾提出“形式——功能对应律”,人类有一定的交际需求,就会产生相应的语言形式,这种语言形式就是语距形式,用以调
整人们交流时的说话方式,并且提出了18种语距定律[8](P87-90)。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中古、近代文献中的“复常”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又常”“亦常”,我们推测,这很可能是语距定律中的“融合律”在发挥作用。所谓“融合律”,是指两个相邻的语法单位在韵律压力下发生融合或删除。显然,“又复常”“亦复常”具有较强的口语特征,同时,内部又存在词义冗余,在双音节化的韵律规律作用下,人们在进行成分的简化过程中,往往会把中间的词语省略掉。到了中古晚期至近代汉语时期,“又/亦复常”的用例逐渐减少,“亦常”“又常”的使用频率不断增加,它们同样具有鲜明的口语特征。例如:
(38)又常以衣裳覆盖,不令□露身形,年年裁剪绫罗,岁岁割截绮彩,以遮丑拙,用障□骸。(《敦煌变文集新书·维摩诘经讲经文》)
(39)其后时通中国,世以中国为舅,朝廷每赐书诏,亦常以甥呼之。(《旧五代史·外国传二·回鹘》)
(40)于五行,土实制水,土功兴则水气壅阏,又常为旱。(《新唐书·五行志二》)
(41)观心入定者,亦常游乎十方,此岂可以有心知,岂可以无心会?(南宋赜藏《古尊宿语录·舒州龙门佛眼和尚语录》)
至近现代汉语,“亦常”“又常”的用法仍十分活跃。例如:
(42)他便脱身来家,一径在门首站立。这妇人亦常领着两个丫鬟在门首。(明代兰陵笑笑生《金瓶梅》第十三回)
(43)二姐儿又是水性人儿,在先已和姐夫不妥;又常怨恨当时错许张华,致使后来终身失所。(清代曹雪芹《红楼梦》第六十四回)
在某种程度上说,《史记》的许多用语可以视作后来中古词汇的肇始,中古汉语中相当大数量的词汇和语言现象都能从《史记》中找到源头,本文所论述的“常从”和“复常”就是很好的两个案例。从性质上看,“常从”的词汇化属于词汇的转指,朱德熙曾详细论述了自指和转指的相关问题[9](P571),名词成分和谓词成分所指不一致的即为转指。“常从”在《史记》中只是作为一个临时结构出现,随着它的高频率使用,人们自然就会对其重新分析,由事件本身转向事件的承担者。同时,“复常”的出现很可能是汉代口语在《史记》中的反映,传统文言典籍罕见,在口语性较强的汉译佛经中则屡见不鲜;在之后的演进过程中,通过结构融合的方式发展出新形式,最终演变成词,并且保持了长久的生命力,在近代汉语中仍然十分活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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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Syntactic Structure of “Changcong(常从)” in Shiji(《史记》) and Related Vocabulary Problems
Zhang Yutao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Shangha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44, China)
Absract:In “Shiji: FanLiTengGuanLieZhuan(《史记·樊郦滕灌列传》)”, a combination of “changcong(常从)” and “changfengche(常奉车)” appeared. A scholar think that these are two fixed nouns to express a certain position, but from the grammatical structure point of view, “changcong(常从)” “changfengche(常奉车)” is still an arbitrary syntactic combination, and has not been solidified into a word. As early as the Middle Chinese in the Wei and Jin Dynasties, “Changcong(常从)” was gradually lexicalized, and the usage of expressing a fixed position appeared. At the same time, there is also a structure of “fuchang(復常)” in the relevant texts. This is an emerging combination method of Shiji(《史记》). The transitional form eventually evolved into the writing of “youchang(又常)” and “yichang(亦常)” in Modern Chinese.
Key words:Shiji(《史记》);“changcong(常从)”;“fuchang(复常)”;grammatical structure;lexicalization;combination evol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