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为好反成恶

2023-08-20 22:15赵文建
读写月报(高中版) 2023年4期
关键词:焦家焦母焦仲卿

赵文建

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下册选编了汉乐府著名长诗《孔雀东南飞》,传统解读认为该诗反对儒家思想束缚和腐朽礼教制度,追求自由自主的婚姻,在为焦仲卿刘兰芝掬一把同情之泪的同时,对悲剧制造者焦母、刘兄予以严厉谴责。正是焦母“逼离”和刘兄“逼嫁”,把一对有情人“逼”上了黄泉路。不过,细读全诗,我们发现虽然同是“逼”,焦母与刘兄的区别却很大。用今天的话来说焦母有点“作”。对刘兄的“逼”,我们认为不应该盲从前人的定论,把他当作一个抽象的概念来理解,或者拿着蹈空逞辩者的道义标尺高高地俯瞰刘兄,而应该把他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设身处地、客观平等地去审视并理解他的言行,或许就能看到一个别样的刘兄。

一、阿妹无辜遭休弃,刘兄愤懑又无奈

东汉时期,地方郡守县令为加强统治根基,一般会从当地的大小豪族中挑选子弟做自己衙门的佐吏,或者与地方豪族联姻,借此拉拢地方势力,这在《后汉书》《三国志》及各种典籍中都有记载。男主人公焦仲卿是庐江府小吏,刘兰芝被驱遣回家后县令、太守随即派人上门求亲,可以看出焦刘两家应该不是底层的普通家庭,而是庐江郡的豪族一类。不过,刘兰芝在婆家侍奉婆婆之外,“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在娘家,“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出嫁的夹裙罗衫需要自制,由此可以看出焦刘两家属于普通的地方豪族,不是高门强族。《后汉书》与《三国志》中也没见庐江府有像当时颍川荀氏陈氏、弘农杨氏、江东陆氏那样的高门强族。在儿女婚嫁离异这样的大事面前,两家的父亲始终没有露面,显然他们已经故去,家中没有年高德劭的男性长辈撑门面,两家的势力相对来说也就有所没落。刘兰芝作为焦家媳妇“女行无偏斜”,焦母却敢“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如此无所顾忌,焦母一面还劝儿子“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鄙薄之意溢于言表。面对焦家无端的肆意欺侮竟没有任何反击的行动。据此又可以推定两家虽然同属豪族但刘家不及焦家清贵,社会势力也不会强于焦家,刘兄即便有官位也不会高于焦仲卿。“縣令遣媒来”时刘母婉言拒绝说“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这应该不是过分谦抑的客套话。

刘兰芝被焦家驱遣沦为弃妇,无处可去,只能满怀羞愤地回娘家寻求庇护。这不仅是对刘兰芝本人更是对刘姓家族的极大羞辱和伤害。“不图子自归”,失去丈夫倚仗的刘母“大拊掌”“大悲摧”,足见其内心极度悲愤却又无奈无助。这时的刘家处境可谓惨淡!父亲不在,长兄为父,当仁不让成为一家之主的刘兄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美丽能干又知书达理的胞妹无辜被夫家驱遣回来,却又无可奈何,真是奇耻大辱,恐贻人笑话,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其内心的愤懑懊丧可想而知!

二、刘兄逼嫁,态度粗暴,情有可原

刘兰芝“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刘母婉言拒绝后,“媒人去数日,……遣丞为媒人,主簿通语言。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真可谓世上不乏识玉的慧眼,美玉总会招人青睐。一个被婆家踹出门的弃妇,刚回娘家十多天,地方权势人物县令与太守竟然如此急不可耐地相继遣媒登门为自家郎君提亲,不仅即刻刷新刘兰芝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迅速推涨弃妇刘兰芝的身价,也一扫刘家人满脸的晦气,大长了脸面。这对焦家的欺辱更是极好的反击,痛痛快快地让刘兄出了郁积的满腔恶气。

刘母出于对女儿“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的理解与怜惜,两番拒绝了媒人的提亲。然而做兄长的耐不住了,“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刘兄“烦”的应该是妹妹经历婚变无辜受欺侮竟然执迷不悟。民谣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物质生活的基本保证,是婚姻温情脉脉、生死相依的必要前提。本以为从小受过良好教育,“十六诵诗书”“十六知礼仪”,知书达理的妹妹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审时度势,理智客观地抉择自己的人生,然而她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的处境,却对焦仲卿“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的虚言妄语抱有幻想。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作为家长他必须在家庭大事上把准方向,必须对妹妹的人生负责,不能由着妹妹的性子来,让悲剧继续演下去,所以他开导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刘兄本就“性暴”,加上手足情深、十指连心,怕妹妹再吃二茬苦重受二茬罪,所以他焦躁;因为焦躁,所以他口不择言,语气粗暴。对此,刘兰芝心知肚明,是理解的。凡人世界底层社会芸芸众生的生存哲学从来都是一切为了脸面和活着。人世艰难,所以必须要“争”。一辈子忙碌奔波,讲实际求实惠是其第一考量。现在有人说“爱情追求的是浪漫,婚姻遵循的法则是现实”,其实从来都是如此。爱情无论多么神圣浪漫,它终究要沾上几分烟火气。必须承认,爱情无论怎样轰轰烈烈,它终究要回归于平凡的生活中去。生活就是俗务,就是“仕途经济”,不沾烟火气的西方式浪漫爱情、中国传统的“似水柔情”,其实都属于《红楼梦》中的“意淫”类型。“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人必须先有生活,爱才有所附丽”[1]。刘兄这番话是非常清醒实在的,既然焦家做事不仁不义,已经恩断情绝,为了今后人生出路考虑,有改写命运的机会为什么不抓住!谴责刘兄的人历来抓住了刘兄的“性行暴如雷”“怅然心中烦”和他开导妹妹的这几句话,清人沈德潜甚至说“小人但慕富贵,不顾礼义,实有此口吻”。[2]人们普遍认定刘兄性情暴躁、面孔市侩、嫌贫爱富、趋炎附势,他心目中只有利益没有亲情,以牺牲妹妹的幸福作为自己攀龙附凤的资本与日后进身的阶梯。一句“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对亲人冷血,尖酸刻薄,暗示驱逐用意,一手把胞妹逼向死路。

其实,有这样看法的人是站在不食人间烟火的道义制高点上,绑架深陷尴尬与无奈泥淖中的凡人。这里,我们姑且用凡人处世的平常心,为处在人生十字路口徘徊的刘兰芝设想今后可能的几种选择。第一,焦母改变主意或者早死,刘兰芝重回焦家。第二,与焦仲卿藕断丝连继续情人关系,或者焦仲卿敢冒焦母的淫威在别处另置一室,背着焦母坚持与刘兰芝做露水夫妻。第三,刘兰芝不再改嫁,依附阿兄在娘家终老。第四,刘兰芝遵从母兄安排改嫁,做太守的儿媳妇,开始新的人生。刘兰芝说“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焦仲卿又说“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可见焦家长子新婚不久,小女尚幼,焦母应该处在壮年,指望她死,不知要等到何年。再说焦母正在张罗着求娶东家贤女秦罗敷,她是决计不让刘兰芝回去。两汉近400年,从汉初孝惠帝、孝文帝开始就身体力行孝道,推行“以孝治天下”的教化模式,使得以“孝”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逐渐成熟。范晔著《后汉书》还专门为孝子孝义立传。作为家中独子的焦仲卿是断不敢公开违逆母亲的意愿,强行迎回刘兰芝,他劝刘兰芝“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刘兰芝则早就看透焦母的用心,“勿复重纷纭”“何言复来还”,对“君家妇难为”有深刻的认识,她清醒地自请驱遣,抱定了有去无回的决心。因此第一种选择虽然期望美好,但不可能。第二种选择,千年后的陆游与唐婉曾经尝试过,可是很快就被陆母发觉拆散,不久唐婉忧郁而终,空留下一曲哀歌《钗头凤》千秋传唱。再说,即使焦母不及陆母精明,不能发觉并干涉,但这种不合礼制的私下苟合,不仅不会长久不得善终,更是顾及门第脸面和教养的刘家所不允许的。男女双方结成“婚姻”,“姻”者“因”也,是说男方是女方一辈子的依靠。老话又说“男子无妻不成家,女子无夫是没笼头的马”。在传统社会,一个心智正常、体格健壮的女子是不可能在娘家独身终老的,娘家是父兄的家,夫家才是女子的正当归宿。汉代,“女有家,男有室”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为了增殖人口还制定了女子到适婚年龄不嫁的惩罚措施。《汉书·惠帝纪》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3]以刘兰芝独立要强的个性,她也绝不肯长期寄身娘家,因而第三种选择也不可能。这样刘兰芝的人生只有改嫁一条路可走。刘兰芝的再嫁还得由刘母与刘兄做主,向来家长为子女人生出路作打算时,往往都着眼深远,家世背景是第一考量,何况刘兰芝新经婚姻失败,有幸改嫁高门权贵,飞上枝头变凤凰,刘家母兄是绝不会错过机会的。反复权衡,无论怎样说,第四种选择才是最稳妥可靠的。

三、循礼制,违妹情,事与愿违,悔恨不及

用现代人的观点来说,没有爱情做基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中国传统社会则不然,《礼记·婚义》说“昏礼者,礼之本也”“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4]。古人对婚礼“敬慎重正”,所以缔结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是古人慎重对待婚姻,所以能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婚姻的稳定,保证男女双方的权益。过来人都晓得,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传统的婚姻把两个彼此陌生的人直接变成亲人,太多的人就是这样先成婚再恋爱。焦仲卿与刘兰芝的婚姻也是这样走过来的,他们婚后尽管“相见常日稀”,也培养起了真挚的亲情爱情。相反,那些男女从私下相好而走进婚姻殿堂的结合,尽管合乎人情却不合礼制,也不被社会支持。人情是变化的,婚前再热烈的爱情也禁不住婚后柴米油盐庸凡生活的长年消磨,日久爱弛是必然的。随着爱情的退热降温,彼此之间剩下的就是厌倦嫌弃。如果没有礼制的强力约束,婚姻能维持多久只有天知道,《诗经·氓》中的女主人公的遭遇就是一面镜子。所以刘兄发话劝妹妹,刘母也就不再坚持为女儿站台,他们都清楚焦仲卿的誓言不可靠,再回焦家不可能,让刘兰芝改嫁太守郎君,暂时刘兰芝不乐意,但现实明摆着这是最好的选择。从太守家迎亲的铺张排场可以看出,男方非常看好这门亲事。凭着刘兰芝的达理能干,她在新家一定会过得很好,这顺人情合礼法的联姻正是刘家母兄所期望的。就刘兰芝本人来说,尽管一时不能丢下对焦仲卿的爱情去接受一个陌生的男人,但只要太守家是真心实意待她好,不用多久,知书明理的刘兰芝就会回过味来,接受这个别无选择的最好的归宿,这在过往的生活中不乏其例。

固然,刘兰芝嫁给太守郎君,刘姓家族跟着沾光,是这桩婚姻带来的附加值,但如果就此认定刘兄积极促成刘兰芝改嫁太守郎君是他一心攀附权贵,未免难以服人。因为刘兄如果真是一心为自己着想,以他的“性行暴如雷”,在刘母拒绝县令的求亲时就该出面阻拦,而不是等到刘母拒绝太守求亲,除非刘兄早已预料县令之后会有太守到来,所以他要忍耐,以寻机钓大鱼,或者这两家的求亲本来就是刘兄一手导演的。至于沈德潜说刘兄“小人但慕富贵,不顾礼义”,可能是指责刘兄逼嫁,不顾念刘兰芝与焦仲卿的忠贞誓言。其实焦家的一纸休书已经让两人恩断义绝,如果两人再坚守誓言,就是藕断丝连,即便在今天,这也是不被社会赞成的。刘兰芝被驱遣回家,作为一家之主的刘兄接纳妹妹,并且为妹妹选择一个可靠的归宿,才是他最大的礼义。我们认为沈德潜的话语不自觉地暴露了其“好女不嫁二夫”的道学尾巴。

性情暴躁的刘兄得到妹妹“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的回答,自以為刘兰芝接受了他义正词严的一番训教,思想转变了,也就无所顾忌、不再犹豫地接受了太守家的求亲。两家都奔着美好的祝愿,热闹地忙碌着筹办迫近的婚事,再没人理会刘兰芝“徐徐更谓之”的乞求,给她一个从离婚到再嫁的心理调适期。孰料事与愿违,刘兰芝远比刘兄想象的刚烈有主见,她“内怀死志,外示顺从”[5],以自己的慨然赴死来表达不愿再被别人摆布的决绝。“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可以确定,焦仲卿与刘兰芝用双死双亡的残酷事实警醒了双方的家长并永远告诫后人。出于好心却办了坏事,脾气暴躁的刘兄一定在为自己因一时兴起放纵情绪,不顾及别人感受,独断专行造成无可挽救的惨剧而追悔不及。所以说刘兄的性情可恶,然其用心可体谅,刘兄形象不是一般人说的那样扁平,而是丰富立体的,值得读者细心揣摩,不能仅仅给他贴一个封建家长的标签,把他当作一个抽象概念来理解。

【参考文献】

[1]鲁迅.伤逝[A].彷徨[M].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12.

[2](清)沈德潜.古诗源[M].哈尔滨出版社.2011.11.

[3]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6.

[4]周礼.仪礼.礼记[M].岳麓书社.1989年7月第1版.

[5]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第一卷)[M].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7.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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