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性研究学者看来,母性不仅是一种制度,还是一种经历。作为一种制度,母性体现出性别、种族、宗教以及阶级等不同体制對女性/母亲的交互压制性,同时也为消解与改变各种制度提供了契机。作为一种经历,母亲在与子女互动的过程中不仅能够自我赋权,还可以引导子女成长与发展。”[1]父权社会下的母亲常常受到束缚,难以逃脱被物化以及被他者化的命运,进而丧失了自身的主体性,但在父权社会的压力下,仍有一批母亲敢于突破束缚,争夺话语权,她们的形象为父权社会下母亲主体性的重构提供了策略。
汤亭亭是当代著名的华裔女作家,祖籍为广东新会,1940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汤亭亭的父母为第一代华裔移民,汤亭亭自幼便从父母那里了解了许多中国传统文化故事,如聊斋志异、花木兰传奇、精卫填海等。如此,汤亭亭在父母的熏陶下对文学产生了浓厚兴趣。《女勇士》为汤亭亭的处女作,一经发表便获得巨大成功。除《女勇士》外,汤亭亭还发表了《孙行者》,均讲述了华裔美国人在美国的生活经历,确立了汤亭亭在华裔文学中的重要地位。
《女勇士》讲述了华裔女孩在华人圈的成长历程以及周围女性的经历,中国神话故事贯穿其中。全书共分为五部分,包括“无名女人”“白虎山学道”“乡村医生”“西门宫外”“羌笛野曲”。“无名女人”讲述了姑姑的悲剧,在丈夫去美国几年后,姑姑怀孕了,姑姑因此被村民抄了家,走投无路的姑姑在生产当晚抱着婴儿投井自尽;“白虎山学道”讲述了“我”将自己想象成花木兰,拜师学艺并带兵打仗,最终成为英雄的故事;“乡村医生”讲述了母亲勇兰在中国的学医经历与捉鬼故事;“西门宫外”讲述了姑妈月兰被丈夫抛弃的悲惨故事;“羌笛野曲”讲述了“我”在美国的上学与成长经历。《女勇士》受到美国文学界与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并选入美国大学中的华裔文学阅读书单。
一、父权社会下的母亲主体性的缺失
“长期以来在父权文化仍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环境下,母亲仅仅被看作是繁衍后代的生物体,是缺席的在场,她们不断成为言说对象却往往没有自己的声音。”[2]《女勇士》中有两位受到压迫的母亲,即无名女人与月兰姨妈。她们有许多共同点,如沉默、软弱、逆来顺受等,她们都受到了父权社会的压迫,丧失了自身的主体性,被剥夺了话语权,最终走向了沉默与灭亡。
《女勇士》中的“无名女人”,即“我”的姑姑,即父权社会下受到迫害而丧失自身主体性的母亲形象。从对姑姑的描述中,可以了解到姑姑与其丈夫的婚姻是包办的,为的是村里的年轻人在去美国后“能在该回家时回家”。[3]姑姑与其丈夫在结婚前包括拜堂时从未见过面,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新婚当夜。姑姑在父权社会下的包办婚姻中扮演了工具角色,丧失了自主权。结婚后不久,姑姑的丈夫便去了美国,一去便是几年,从未回过家,姑姑甚至忘记了丈夫的模样。从此,姑姑在父权社会的束缚下,不能再打扮自己,也无法追求爱情。两年后,姑姑怀孕了,面对新到来的小生命,姑姑也许开始抱有期待,期待着成为母亲。然而,姑姑怀孕的消息传到了村里,村民抄了姑姑的家,姑姑的家人将待产的姑姑赶出门外。 孩子出生后,姑姑怜爱地看着怀中的小生命,给孩子喂奶。也许在当时,姑姑十分渴望能够成为母亲,能够将怀中的孩子养育成人。然而,姑姑的美好愿望在父权社会下不可能实现。由于她的孩子被村民认为是私生子,不仅她将受到村里人的唾弃,她的孩子也逃脱不了干系。于是在第二天,姑姑带着刚出生的孩子投井自尽,酿成悲剧。姑姑是父权社会下受到压迫的母亲形象,在父权社会的控制下,姑姑丧失了话语权与作为母亲的主体性,最终走向了灭亡。
在《女勇士》中,还有一位受到父权社会压迫的母亲形象,即月兰姨妈。月兰姨妈与无名女人的经历十分相似,她们都遭受了父权社会下包办婚姻的压迫,而且她们的丈夫都在婚后移民去了美国,再也没有回来。月兰姨妈的丈夫在美国找到工作后成立了新的家庭,将月兰姨妈抛弃。月兰姨妈从此便处在了父权社会的束缚下,紧靠着抚养金独自将女儿养大成人。月兰在七十岁时鼓起勇气带着女儿踏上了美国寻夫之旅,然而却遭到了丈夫的嫌弃与排斥。精神上的打击将月兰姨妈彻底压垮了,最终月兰姨妈走向了疯癫,在一家精神病院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在父权社会下,母亲经常会成为受压迫的存在,她们受到父权制的束缚,丧失了自身的话语权与主体性,成为父权社会的牺牲者。
二、父权社会下母亲主体性的重构
(一)全新的母亲形象
作品中母亲勇兰可以说是一位全新的母亲形象,她的形象代表着父权社会下母性主体性的重构。“‘母亲是女强人,是最早觉醒的、受过现代教育的一代新女性,她的奋斗经历,是对传统女性价值观的否决和解构。”[4]母亲勇兰是一位坚强、勇敢、勤劳、有主见的母亲形象,她不仅是母亲,也是一位女勇士。这样的母亲形象不仅对子女来说是可以模仿的榜样,而且是对压迫女性与母亲的父权社会的反抗。母亲勇兰不仅十分勤奋,而且敢于突破父权社会的束缚。在母亲勇兰的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一个三岁,一个两岁,都会说话了。”)夭折后,她却没有过长时间沉浸在悲伤中,而是决定去学医。到了学校后,母亲勇兰学习十分勤奋,课本可以背得一字不差。最终母亲学成回乡,受到村里人的热情接待,并成为了名医。“离家时她平凡无奇,回来时却令人刮目相看,如同古代进山归来的得道高人。”[3]由此可以看出,母亲勇兰未被父权社会的种种规约束缚,即使已经结婚生子,即使已经年近四十,勇兰仍然勇于追逐自己的理想,最后衣锦还乡,得到了人们的肯定与爱戴。勇兰的丈夫去了美国,勇兰留在中国行医,但勇兰并没有像无名女子一样一直留在家乡等丈夫归来,而是去了美国与丈夫团聚。去了美国后,勇兰无法继续行医,便与丈夫一起在洗衣店干活,但勇兰丝毫没有气馁,反而全心投入洗衣店的工作中,为子女树立了乐观勤劳的榜样。母亲勇兰的形象与父权社会下传统的母亲形象十分不同,她代表的母亲形象代表着对父权社会的颠覆与反抗。
(二)教育子女的主体
母亲勇兰成为了教育子女的主体,发挥了作为母亲的主体性与能动性。“母亲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其重要不僅仅是因为她是生命的给予者,更重要的是她在生命的养育过程中作用显著,无可替代。”[5]母亲勇兰的知识与经验十分丰富,而这些知识与经验则成为抚育子女的养料,在母亲的养育下,子女得以茁壮成长,成为社会的人才。可以说,社会的健康发展与母亲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母亲通过自身的经验养育子女,是自身能动性与主体性的体现。
母亲勇兰给“我”讲了许多在中国的经历以及中国的神话故事,这些经历与故事代表着作为中国母亲的价值观,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母亲勇兰给“我”讲了她在中国学医的经历,这些经历代表了母亲勤奋、勇敢、智慧的美好特质,这些经历贯穿了母亲的人生智慧与体悟,对于“我”而言是相当珍贵的养分。比如母亲在讲述学医经历时告诉我,“勤奋的汗水不是拿来炫耀的,显得天资聪颖才更潇洒”。[3]此外,母亲给“我”讲述了许多中国传统故事,包括花木兰替父从军、岳飞精忠报国等,这些故事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埋下了种子,为“我”以后的成长积累了宝贵经验。勇兰作为中国母亲,承担了养育子女的重要角色,并通过自身独特经验向子女传递价值观,发挥了自身的主体性与能动性。
(三)母亲话语权的夺回与对父权社会的反抗
《女勇士》中的“无名女人”篇讲述了“我”的姑姑因违反父权社会的伦理道德而被迫自杀的故事,在整个故事中,姑姑几乎都处于失语的状态。作为惩罚,姑姑从此被家族遗忘。母亲在讲述姑姑的故事时,对“我”说:“我要对你说的话,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3]“对姑妈的深切同情和对父权制度的强烈憎恨化作了‘我战斗的动力与勇气,催‘我拿起纸和笔,作为武器向父权权威发出挑战,用文字和语言为她祭奠立传。”[6]“我”站在姑姑的角度,站在母性的角度,对姑姑的故事进行了重构,尝试为失语的姑姑夺回话语权。“语言代表一种权力,存在于历史的、特定的叙述中,是政治斗争的一个场所。”[7]“我”通过自己的想象,为姑姑的行为与处境作出了合理的解释,站在姑姑的立场对父权社会的压迫进行了抗诉。根据“我”的想象,姑姑是一位在父权社会下受到迫害而丧失自身主体性的母亲形象。通过“我”对姑姑的形象的重构,可以看出父权社会对于母亲形象的不公与压迫。处在父权社会压迫下的姑姑,不仅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而且因为私生子的出现而失去了生命,被家族遗忘,姑姑的经历体现了父权社会对于母性的压迫。在文中,“我”对姑姑生孩子与抱着孩子投井的情节进行了细节性的想象。姑姑选择在猪圈分娩,为的是哄骗神灵,这一行为是出于母亲对于孩子的保护。后来,姑姑选择抱着孩子投井自尽,也是出于对自己与孩子的保护。如果姑姑与孩子冒着压力生存下去,他们必将受到村里人的轻视与唾弃,必将受到来自父权社会更深的伤害,与其让自己与孩子受到更深的伤害,姑姑决定抱着孩子投井自尽。这一做法,体现了姑姑作为母亲对自己与孩子的保护,体现了姑姑对于父权社会压迫的拒绝与反抗,凸显了姑姑作为母亲的主体性。通过“我”对姑姑的故事的重构,不仅赋予了姑姑以话语权,而且体现了姑姑作为母亲主体性的凸显与对父权社会的反抗。
三、结语
在父权社会下,母亲总是成为被压迫的对象,父权社会对母亲的种种规约迫使母亲丧失其主体性。《女勇士》中的无名女人便是在父权社会的压迫下丧失自身主体性的母亲形象,而母亲勇兰的形象以及“我”站在姑姑立场的想象性书写,为被压迫的母亲夺回了话语权,为父权社会下母亲的主体性进行了重构,对具有压迫性的父权社会进行了批判与反抗。
作者简介:马金明(1997—),女,汉族,山东邹平人,文学学士,研究方向为华裔文学、黑人文学。
注释:
〔1〕毛艳华.流动的母性——莫里森《慈悲》对母亲身份的反思[J].国外文学,2018(2):92-98.
〔2〕李芳.美国当代女性小说家的母性书写[D].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
〔3〕汤亭亭.女勇士[M].王爱燕,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18.
〔4〕华裔美国女作家对中国传统的男权文化的解构——论汤婷婷的女权主义小说《女勇士》[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63-68.
〔5〕张秀兰,王恒杰.母亲在家庭子女教育中的作用[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3(6):81-83.
〔6〕郑庆庆.站在边缘的女勇士——对汤亭亭《女勇士》的跨文化观读解[J].外国语言文学,2005,22(1):59-64.
〔7〕罗婷.女性主义文学评判在西方与中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