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月
(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在三个选择性必修模块中地位独特,在新高考省份思想政治学科试卷中占分较高,本模块涉及的内容多、知识新,其中合同专题更是学生较为陌生、不易得分的顽点,我们该如何破解?个人认为在本轮复习中要针对学生在上一轮复习中已暴露的能力薄弱问题,秉承整体构建、有序衔接、依次递进的原则,坚持大单元、大概念的理念,对本专题的知识进行筹划,并设计迁移性情境和活动,有计划、有目的的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
结合教材正文和辅助文部分,本专题对知识分层优选后,可以确立合同成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四个大概念,这些大概念涉及的重难点知识主要集中在:
1.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如:“正宗的扬州老鹅,走过的,路过的,都来尝,都来买。”
2.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明确,包含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如:“正宗的扬州老鹅,38 元一只,走过的,路过的,不要错过。”
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变更过程重点注意内容和时间的变化。
【情境活动1】周某邀请王某等多人于2 月16 日在办公室初步商谈合作共建船舶零件铸造厂事宜,17 日周某单独邀请王某就合作的具体事项再次商谈,期间周某希望王某马上表态。王某经过深思熟虑,18 日作出同意共建的承诺。判断三日内周某与王某的行为是要约还是承诺。
情境活动迁移过程:
1.合同成立应具备的条件:合同经历要约和承诺阶段,当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的订立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合同成立除了上述要件我们还需要提醒学生在复习中注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即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合同生效应具备的要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我们可以判断订立合同不等于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有效,合同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合法。
【情境活动2】初中女生仲某(13 岁)用自己的压岁钱在一家商超购买了一串价格为3 500 元的标明为“天然水晶”材质的项链。回家后,仲某父母找到一家珠宝鉴定中心鉴定该项链,鉴定书写明该项链的材质是玻璃,因此仲某父母要求该商超退货,与商超经理产生纠纷。仲某父母认为,只要项链的材质与宣传不符,就涉嫌欺诈,购买合同不成立;商超经理认为,只要仲某自愿购买项链,购买合同就有效,概不退还。运用订立合同的有关知识,评析仲某父母和商店经理的观点。
情境活动迁移过程:
1.合同履行原则主要有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绿色原则,履行合同的四个原则在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2.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但是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这三样,否则合同不成立。
3.合同的变更: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但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情境活动3】(2022·浙江6 月选考·41)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将其经营的丝绸门店转卖给李某。合同约定:李某需要在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向张某付清门店费用;李某将自家一件名贵古董交给张某予以质押。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一个月的款项后,又与他人签订丝绸门店(该门店与张某门店同街相望)购买合同。嗣后,李某不再按约向张某支付款项。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私下将名贵古董卖给了王某,王某当场取走该名贵古董。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思考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角度,说明张某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合法性。
情境活动迁移过程:
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依法成立的合同;
(2)一方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3)无免责事由:包括约定免责事由和法定免责事由。
对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教师在带领学生复习中要重点关注法定免责事由即不可抗力,提醒学生注意: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此处的免责是指免除违约责任,而非免除合同义务。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因疫情的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责任,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再如,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们要着重关注三“金”的适用性:即定金、违约金和违约赔偿“金”(违约损失)。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与定金是三种不同的责任形式。为了维护公平、等价的交易秩序,防止权利人得到过多的额外利益,一般情况下,赔偿金的使用以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实际损失为条件,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使用,只能选择其一,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违约金可以与损害赔偿并用,并有一定的限制即惩罚性违约金可以与赔偿损失并用;补偿性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宜并用。
【情境活动4】张某与村民李某订了一份蔬菜购销合同,约定李某向张某交付10 万千克蔬菜,货款为30 万元,张某向李某支付定金5 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 万元。李某后因雷某出价更高将蔬菜卖给雷某而无法向张某交付,在张某提出的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哪种方式最佳。
情境活动迁移过程:
梳理本专题重难点的同时,要树立大单元教学理念,站在更高的角度,把选择性必修2 作为整体通盘考虑,由此及彼,提炼融合点,跨单元进行知识的有效迁移,重构符合教学实际的新知识系统,使课堂教学环节更紧凑,提高复习效率。本专题与其他单元的知识融合点主要表现为合同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合同与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合同与劳动争议、合同与仲裁、合同与举证原则等。以合同与举证原则为例,合同与举证原则的融合主要集中于对合同内容的积极主张与消极主张的举证责任问题。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纠纷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一原则又可以进一步细化为“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主张消极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而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则形成抗辩,是“积极事实”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情境迁移5】(原创)某运输公司与砂石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在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后,就货款产生争议,砂石公司认为该运输公司拖欠货款20 万元。运输公司提出已支付其中的10 万元,砂石公司否认运输公司已支付10 万元的事实。于是砂石公司把运输公司告上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关于货款争议的举证责任理应由该砂石公司完全承担
②运输公司应承担自己支付货款10 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③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为货款争议未经仲裁程序
④该运输合同对货款的归还,可以经协商补充条款说明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情境迁移过程:
高考真题体现的是高考的出题趋势,站在教学一线的教师要静下心做真题,沉下心研真题,以新课标为抓手,把握好高考出题动向,精准抓住重点,构建复习课教学新样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引领和点拨作用,提高课堂教学实效,综观近几年涉及本专题的高考真题,命题点集中于要约与承诺、合同的法律效力、违约责任与免责情形等知识的交叉考查,瞄准这些命题点,做好这些试题的转化、延伸和推广。可以帮助我们在复习中明确高考方向,领会命题意图。如:
例1.(2022·北京·14)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 万元。7 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 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 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 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解题分析】材料中,甲7 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 错误;甲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 错误;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 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 错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 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答案为D。
例2.(2022·山东·15)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题分析】案例中,甲公司网站的弹窗内容不包括合同主要条款,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符合题意;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③错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者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案例中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答案为B。
例3.(2022·辽宁·15)“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 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题分析】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错误;根据承诺成立的要件,玲妈回复“好的”,是承诺,合同成立并生效,②正确,③错误;法律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④正确。答案为C。
例4.(2022·浙江1 月选考·36)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解题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答案为D。
总之,在合同专题的复习过程中教师要带领学生坚持以理论逻辑和生活逻辑为主线,从事前(合同订立),事中(合同履行),事后(违约责任)三个维度重构知识框架,梳理重难点。帮助学生综合运用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找准融合点。与学生一起做真题,悟真题,引导学生瞄准高考命题点,创设时代情境,研制变式训练,把握解题方法,方能变“顽点”为“得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