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欣然
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刺激消费需求、提升生活福祉都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我国居民养老财富储备有所提升,但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规模不断扩大,居民养老财富储备面临着较大挑战。分析我国老龄化背景下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的现状,发现我国存在居民养老财富储备不足,养老储备意识淡薄,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我国应当积极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推动经济持续增长、培养居民的储备意识、增加居民的管理知识,同时不断探索创新我国养老金融产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以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提高居民生活福祉。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健康状况得到保障,人口平均寿命逐年增长,人口结构出现“倒金字塔”型,出现人口老龄化问题。人口老龄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老年人口数占社会总人口数的比重上升;另一方面是社会人口年龄结构偏老年化状态。根据联合国制定的老龄化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占社会总人口数的比重超过7%或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占社会总人口数的比重超过10%,则意味着该国家或该地区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老龄化依据程度不同,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老龄化、深度老龄化以及超级老龄化。当65岁及以上人口数比重超过14%时,则认为达到了深度老龄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14.86%,表明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且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预计2033年左右我国会进入老年比重超20%的超级老龄化社会”。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规模在不断扩大,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现上升态势,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突破20%,已超世界平均水平,意味着目前我国社会背着沉重的养老负担,“未备先老”的现象逐渐在我国凸显。在社会早期,人们倾向于通过养育儿女以防止自身老年生活无人依靠。但后来受医疗技术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家庭人口结构受到冲击,逐渐呈现出421的家庭模式,当代人的观念也有所改变,人们更倾向于通过聚集经济财富、储备养老资金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同时,居民的养老财富与居民退休后的生活幸福指数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没有足够的养老财富储备,个人退休后的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在此背景下,为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复杂社会问题,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研究老龄化背景下如何加强居民养老财富管理,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二、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的界定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问题,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首次提出了“养老财富储备”一词,强调要通过政府、企业和单位、家庭和个人三方的共同努力,增加全社会养老财富储备,为老年人口的生活提供经济保障。但《规划》中并没有对养老财富储备一词做出明确解释,为进一步分析我国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的现状问题以及解决对策,有必要界定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的内涵。
有学者认为,全社会养老财富储备包含了政府、企业、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其中,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占据了主体地位,其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分别为公共养老金、私人养老金以及其他私人储蓄。其中,公共养老金对标养老第一支柱,私人养老金可以理解为养老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的总称,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养老金,其他私人储蓄包括居民个人所拥有的存款、非流动性资产,例如房产、车产等。也有学者认为,养老财富储备应当既包括三支柱内的养老财富储备,也应当包括三支柱以外的养老财富储备。即可以划分为三支柱税优计划养老金储备、“非税优型”的养老金储备以及退休后的收入所得。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养老财富储备体系可以划分为公共养老财富储备和私人养老财富储备。其中,公共养老财富储备主要来源于公共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全国社保基金等。私人养老财富储备主要来源于职业养老金、个人养老金以及个人的房产、储蓄等。
综上所述,居民养老财富储备与养老三支柱密切相连,因此本文将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界定为全社会养老财富储备的一部分,其可划分为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公共养老金主要来源于由政府主导的养老第一支柱,私人养老金主要来源于以企业单位为主的养老第二支柱和以个人为主的养老第三支柱。其中以个人为主的养老第三支柱包括了税优型个人养老金储备和非税优型养老投资和储蓄。由于非税优型养老投资和储蓄的边界较为模糊且具有较强的隐私性,所以本文不作为研究重点。
三、老龄化背景下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的现状分析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的居民养老财富储备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时也呈现出了储备不足、储备意识淡薄、金融產品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
(一)养老财富储备不足,难以保障基本生活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主导的公共养老金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衔接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体系。但我国当前的三支柱养老体系存在公共养老金占比过大,企业年金发展速度缓慢,个人养老金制度仍处于发展阶段等问题。
公共养老金储备不足。2021年发布的《中国养老财富储备调查报告(2021)》显示,在居民的养老财富来源结构中,公共养老金占比高达83%以上。本文采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存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之比来反映我国公共养老基金现状,称该指标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率。国家人社部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近几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从2015年的124%降至2021年的97%,意味着随着老龄化的深入,我国财政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发布的预测结果显示,2028年,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会出现赤字,至2035年累计结余会耗尽为零。未来我国的老龄化程度会进一步加深,由此看来,居民的养老财富来源如果仅依靠公共养老金,将会难以保障老年人口的生活需求。
私人养老金储备不足。对于养老第二支柱而言,建立养老第二支柱的目的是为补充第一支柱,缓解财政的支付压力,但目前我国企业年金覆盖面不高,并没有充分发挥其补充作用。国家人社部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年末,我国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为2875万人,还不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的6%。对于养老第三支柱而言,公共养老金财政支付压力大,企业年金渗透率低等问题,使得国家迫切需要建立养老第三支柱来补充养老,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口的基本需求。但整体上来看,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体系正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待提高。
此外,《中国养老财富储备调查报告(2021)》表明大部分受访者希望退休后的养老收入水平能够达到退休前的收入水平,但实际中超半数的受访者退休后的养老收入水平不及退休前的收入水平,甚至有近三成受访者的收入不及以往收入的一半。综上所述,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居民的养老财富储备明显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养老储备意识淡薄,长期需求短期错配
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不仅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努力,家庭和个人也应当积极建立养老财富储备。由于公共养老金是政府主导且财政面临较大支付压力,以及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具备企业年金制度,面对一、二支柱的限制性,第三支柱税优型个人养老金制度成为家庭和个人可自行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关键,为高质量养老生活又增添了一道保障。
2022年10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在北京顺利举行,会议发布了《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2)》,调查结果显示,近几年来我国居民有意识开始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人数比例有所增加,但仍存在10.04%的被调查者没有进行任何养老财富储备,其中年轻群体占据绝大部分比例。表明我国居民仍然存在养老财富储备意识淡薄的问题,年轻群体尤甚。
对于可由家庭自主安排的收入,人们可以通过养老理财投资提升养老财富储备。2022年,中信银行联合华夏基金发布《中国居民养老财富管理发展报告(2022)》,报告结果显示,被调查者普遍希望拥有较大规模的养老财富储备,超过七成的被调查者认为在退休之前拥有100万元以上的养老财富储备才能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而在实际养老财富储备规划的过程中,许多理财投资者对理财投资产品并不了解,缺乏专业金融知识、财富管理知识,同时他们不愿意承担较大理财投资风险,所以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短期保守的理财投资方式。因此,有超半数的养老投资、理财者更倾向于选择银行存款,出现了长期需求短期错配、预期与实际不符的现象。
(三)养老金融产品较少,产品体系不够健全
作为居民养老财富储备来源之一的养老第三支柱能否持续发展,不仅依赖于居民的储备意识和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也依赖于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是否充足,是否满足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养老需求。但我国目前在养老金融市场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提供养老金融产品方面还有待加强,产品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
首先是我国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不足,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多款产品缺乏差异性,难以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普遍期望老年时能有高质量的生活,因此对养老金融产品服务的需求变得更加广泛,对个性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20年新发行养老理财产品分析报告》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市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共64228款,其中有149款养老型的理财产品,占总数的比例还不足1%,出现了养老金融产品供需不平衡的现象。
其次是养老产品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是对于老年人而言,他们可能会因为行动不方便、不熟悉投资流程、购买程序复杂等原因而放弃投资。二是缺乏专业性投资规划咨询服务。参与者之间的家庭资金状况、预期收益、投资需求等各不相同,导致他们所适用的养老规划、投资产品也各不相同,而大多数的参与者不具备充分的金融知识,不能很好地做出适合自己的养老财富储备规划。
四、老龄化背景下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的对策
(一)推动经济持续增长,完善养老保险体系
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首先要注重经济的高质量快速发展。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离不开财政的支持,财政又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支撑,经济发展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础。经济的增长能够为政府带来更多收入,可以有效减轻财政在居民养老财富储备中的支付压力。
此外,还要健全我国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一方面对于公共养老金而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使养老金的供给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要保证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运行和公共养老基金的供给。一是可以考虑将我国目前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模式改变为统账分离的模式,以避免社会统筹基金挤占个人账户基金;二是可以进一步推行渐进式推迟退休年龄政策,通过增加养老金缴费年限,缩短养老金领取年限,缓解财政支付压力。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年金而言,要提高企业年金渗透率关键在于加大对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目前,企業年金中企业的缴费比例上限为8%,而税收优惠比例为5%,受缴费和税优差额的影响,再加之企业年金缴费本着自愿的原则,一定程度限制了企业年金中企业的缴费比例。因此,可以考虑将企业年金中企业的税收优惠比例调整至8%,以此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不仅可以缓解企业的缴费压力,还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最后对于个人养老金而言,由于个人养老金制度还处于发展阶段,所以要建立和完善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宣传和解读,同时还要协调金融部门与政府部门共同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长远发展,统筹规划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养财富储备意识,增强财富管理教育
个人养老金制度中参与人可以自行选择养老产品进行投资,由政府给予税收优惠,其具有较强的自愿性和选择性。所以,欲使第三支柱弥补一、二支柱的局限性,达到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的目的,不仅需要增强居民的储备意识,同时也需要参与人做好投资规划。
一是对于没有任何储备规划意识的居民,要注重培养其养老财富储备意识。养老储备意识的培养要着重以年轻群体为目标,通过政策解读、召开讲座、网站宣传、平台信息等方式向居民普及养老财富储备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为其树立养老财富储备是贯穿全生命周期的理念,规划越早开始越好的观念,以更好地享受时间加复利带来的利处。
二是对于有养老财富储备意识但受认知限制的群体。首先,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增强其财富管理能力,普及投保业务、金融产品知识,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金融知识,提升群众的养老金融素养,为进一步养老财富管理规划的实施奠定知识基础,引导居民合理处置自己的养老财富。其次,养老财富储备是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应当引导人们进行长期规划,形成长期投资的理念。
(三)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人口老龄化问题对我国的养老金融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树立为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的理念,以发展养老第三支柱,助力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增长。
首先要创新养老金融产品。从供给侧出发,丰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致力于探索和创新,使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或理财服务具有多样性,充分展现养老金融产品的差异性,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养老产品,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消费能力的群体的基本需求。
其次要建立适老化养老产品服务体系,推出个性化综合服务。一是尊重老年人的使用习惯,可保留人工服务和柜台咨询,便于老年人获取服务和信息,同时还要优化开户、投资流程,使购买产品和服务的程序适老化,方便老年人进行购买投资。二是应当提供优质的专业化规划咨询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平台,以帮助参与人依据自身的资产情况和投资需求进一步做好适合自己的投资规划。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