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 楠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台州 318000)
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最早可追溯到1953 年清华大学蒋南翔校长设立的“高校政治辅导员”,当时主要是选拔高年级学生负责低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后选拔范围逐步扩大到研究生和青年教师。
1984 年中宣部、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第一次提出要“实行正规化培训”,设置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开启了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的进程。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高校辅导员仍以兼职为主,要求高校辅导员既能教学又能科研还能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双肩挑”的特征,直到2004 年,“政治辅导员”改为“辅导员”。专业化建设是当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趋势,当前,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如专业归属不明确、政策支持不够系统、职业愿景模糊、职业文化薄弱等,需要更多的实践与政策研究提供支持[1]。
刘力为比较了美国、德国、日本高校的学生事务工作者和中国的高校辅导员,发现美国高校的相关工作有更细致的内部分工,各个分工有专门人员负责;德国则由社会团体承担相应的“大学生服务中心”,学校内部只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日本高校也有专门的“学生支援部”负责课内外的帮扶工作,但不包括思想引导[2]。
相比之下,我国高校辅导员最突出的特色则是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统筹兼顾心理咨询、就业指导、日常管理,组织身份上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接受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院系的双重领导,不仅身兼数职,还需要主动了解接近学生[3]。在这一定位下,我国高校辅导员表现出样样能干却样样不够精通的局限,因此在专业化方面存在着现实的困境。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中的特殊类型,其对于辅导员的定位和要求与普通高校相比,既存在共性,也有特殊性。共性是同为高校辅导员,在高等教育机构中的岗位性质、职能定位基本一致;特殊性则指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学业、心理、行为上存在更多问题,对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更高。因此,聚焦“高职辅导员”的专业化研究是构建“高校辅导员”专业化队伍的基础。
商宪春和黄晶聚焦高职辅导员工作实际情况和政策定位之间的差距,认为高职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主要存在三方面困难:①高职辅导员着重学生事务管理,与政策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定位有一定差距;②高职辅导员学科背景多样,但距离专业化训练的定位还有差距;③高职辅导员的工作内容涵盖面广,专业发展的轨道和目标不够清晰[4]。
陈玲和黄燕从高职辅导员主观工作状态的角度出发,对于其工作中存在的专业化发展障碍也有类似的判断:①事务性工作繁多导致高职辅导员工作成就感不高;②角色定位模糊和工作职责过重导致高职辅导员职业归属感不强;③职称晋升体系不健全导致高职辅导员对职业前景不乐观;④学习培训机会少导致高职辅导员自我提升期望得不到满足[5]。
赵健的研究为了解高职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情况提供了最新的实证资料参考。调查显示,77.6%的高职辅导员需要担任政策规定以外的学院规定的工作内容,90%的高职辅导员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国家法定的8 小时,且难以自主安排时间用于理论学习和自我提升,造成了79.4%的高职辅导员存在工作压力导致的亚健康问题,超过30%的高职辅导员对于岗位建设存在不满,81.6%的高职辅导员曾经或即将计划转岗、离职[6]。
从现有研究来看,高职辅导员的专业化存在广而不精的瓶颈,这并非高职辅导员队伍自身的能力或素质问题,而是职能范围的划分和定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矛盾和冲突。如何才能合理、有效地重新界定和划分高职辅导员的职能范围,以便能促进其队伍建设和专业化发展,是本研究重点关注的问题。
结合高职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对其专业化现状进行探究,文章以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案例,抽样选择了四位不同学科背景、不同工龄的辅导员,结合问卷和访谈对其工作时间分配、工作内容协调,以及专业发展需求进行研究。研究参与者基本信息如表1 所示。
表1 研究参与者基本信息
四位辅导员均以学生事务为工作重心,但每个人根据专业和工作经验有不同的侧重。如A 老师侧重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B老师侧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属于学生事务中需要更多专业素养、经验和能力的工作范畴。这类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内容需要辅导员自主安排工作内容和进度,并依靠自身专业理论对工作质量进行内部监督和管理,具有较大的专业自主权。此外,A 老师和B 老师仍然需要兼顾一部分事务性行政工作,如学籍管理、毕业手续管理、奖学金申请、宣传工作等,约占总工作量的20%。
C 老师和D 老师作为初级辅导员,更多侧重事务性工作,如宿舍检查、学风建设、晚自习监督、学生干部培训、校园安全、反诈宣传、活动报道等。此外,C 老师和D 老师也需要兼任部分行政事务,主要是配合学校下发通知、协调统筹各部门活动。相比于A 老师和B 老师的工作,C 老师和D老师不管是学生事务还是行政事务,都更偏向事务性而非专业性,更多受外部要求影响而非专业自主,其中行政工作量也约占总工作量的20%。
在日间工作时间内,辅导员同其他行政人员一样需要在办公室完成事务性工作,因此大部分学生事务、宣传工作、教学准备、科研工作和专业发展都只能在下班工作时间内完成,平均加班时间为2—3 小时,隐性工作负荷较大。学生事务中,宿舍管理、晚自习管理、学生活动管理都需要配合学生时间,因而固定发生在日间工作时间之外。宣传工作需要等一日工作完成后撰写,且需要定期、及时更新,因此需要下班后加以整理。不同于专任教师可以在日间工作时间内备课、科研和安排专业发展,辅导员由于被事务性工作占满了日间工作时间,因此这些工作也必须在下班后投入,加重了隐性工作负荷,实际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由于工作内容涵盖方面特别广,所有参与研究的辅导员都提及了工作内容时间的互相干扰。例如A 老师提到学籍管理和毕业生管理等行政事务占用了原本可以投入就业指导、企业调查、教学科研和专业发展的时间,B 老师提到学生活动管理、宣传工作和应急事件处理会导致与学生谈心谈话的时间被严重压缩。C 老师和D 老师则提到大部分学生事务和行政事务具有时效性和碎片化的特点,以至于每件工作疲于应对而无法投入连贯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更重要的是,工作内容互相干扰的问题并非因辅导员自身时间管理能力不足而导致,而是因为其工作性质和职能定位所决定的。其中,事务性的工作与行政工作往往需要与其他部门相互协调,因而工作时间的起止往往由外部因素决定,而辅导员工作中需要自主安排和投入时间的专业性工作,都必须以完成事务性工作为前提再自主投入。这就导致当事务性工作占据大部分工作时间的情况下,辅导员无法保障专业性工作内容的投入,也就无法保障工作质量和个人的专业发展。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规定辅导员工作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九大领域,但实际上在职辅导员只能在其中某一方面进行专业化,无法面面俱到。如A 老师在职业生涯指导方面积累了多年的工作和科研经验,对产业动向、人才需求和生涯规划有着一定的专业素养,能够自主安排工作并主动提高工作质量。相比之下,D 老师作为初级辅导员,在职业生涯指导方面经验不足,只能在学生有困惑时被动答疑,无法主动诊断学生需求和企业需求。再如B 老师基于心理学背景,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主动预防心理问题,积极找学生谈心谈话,而C老师也只能做到在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参与危机干预。
专业发展一方面受辅导员自身背景和选择的影响,另一方面学校对于相关领域的工作质量提高有着切实的需求,因而允许资深辅导员从其他事务中适当减轻负担,以便能够在亟须提高的工作领域为学生和学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而对于尚未在某一领域进行专业化的初级辅导员来说,大部分时间被事务性工作占据,专业发展时间和动力不充足,工作满意度和成就感也较低。这样的事实进一步说明,高职辅导员的专业化应当允许具体的个人在宽泛的工作范畴中选择具体的领域进行术业专攻,而不是一味停留在广而不精的瓶颈。
实际工作中辅导员往往被认为是对行政人员队伍的后援或补充,要求在其在学生事务之外兼任一定比例的行政工作,且由于辅导员直接面向学生,一些琐碎的涉及学生档案和资料的行政性工作就会被分配给辅导员,属于分工上的便利。然而,行政工作的时效性会严重挤占学生事务的核心工作,将教学、科研、指导等工作限定在低水平的完成上。因此,应当在专业定位上将辅导员从行政后备队伍中解放出来,视其为承担专项德育和心理工作的教学专业人员,使其在核心的学生事务上能够有专业化的时间和空间。
当下少数资深辅导员能够在细分工作领域进行专业化发展,很大程度上是被动工作积累和非正式工作协调的结果,并无正式的制度保障和引导。而对于新手辅导员来说,全面事务性的工作完全堵塞了专业发展的空间,容易造成人才流失和发展停滞。高校应该根据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需求,主动引导新手辅导员进行差异化的专业化发展,并在考核、晋升等制度上为这种差异化发展提供弹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