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逻辑关联、主要挑战与实践进路

2023-07-30 01:02刘倩汝董一冰
现代农业研究 2023年5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农业农村

刘倩汝,马 悦,董一冰

(牡丹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黑龙江,牡丹江 157011)

新发展阶段,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1]”。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时间起点已非常久远,尤其在党中央绘就了共同富裕的时间表、路线图后,学术界开启了研究共同富裕的新篇章,物质富裕逐步向多元富裕拓展,研究的重点难点从过去侧重价值导向转向了实践探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到2035年,“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农村作为我国不充分不平衡的发展的重点区域,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地区的共同富裕,是站在我国实际国情下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1 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逻辑关联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乡村振兴是继脱贫攻坚之后在农村地区进行的又一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首先必须把握好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之间的内在关系。

1.1 乡村振兴是保证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前提条件和坚实基础

我国正在推进的共同富裕,要求社会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获得高度发展。共同富裕必须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提升不同群体发展的包容性。在此过程中优先补齐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最大短板,重点解决好农民问题,特别是脱贫地区脱贫群体的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的问题。可以说,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农民问题呈现出了促进共同富裕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的最广泛最深刻的现实形态。乡村振兴不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单方面问题,而是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多措并举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构建农村与城市融合发展共同体等的有效途径,也是积极推进乡村民风、家风和乡风建设,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和乡村现代化治理能力,培育和强化推动乡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内生力、凝聚力和推动力。显而易见,尽管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但乡村振兴带来的受益范围在空间上已经超越了农村的场域,通过城乡融合促进城市发展,受益主体不仅仅是农民,还会扩至城乡居民,为促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供良好条件和环境。

1.2 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任务和必由之路

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充分证明了我国坚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但乡村地区是中国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关键所在,乡村依然是中国现代化建设最大短板。基于此,正确认识和理解农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最大难点,是理解和把握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逻辑关系的基础。这决定于现阶段乡村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真实状况和共同富裕的目标所向。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和绝对贫困的消除不等同于共同富裕障碍的彻底解决,更不是该目标的实现。相对贫困问题突出、脱贫地区返贫压力大、农民增收渠道不稳定、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困难、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滞后、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民生事业发展缓慢等问题深深嵌入现阶段乡村发展过程并形成多重阻力,这些既是乡村振兴的最大干扰,也是共同富裕的难点,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共同富裕将任重道远。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问题不是不同问题的简单叠加,而是多元问题的相互交错和深刻影响,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解决问题的时间长度和消除程度难以预见。

1.3 共同富裕是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指引和行动指南

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具有高度的目标趋同性,并且以乡村振兴作为必经之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同标准富裕,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分阶段有序推进。乡村作为共同富裕的最大难点,通过多种方式、从多个领域全面推进乡村改革和发展既是必然也是必须,但必须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统筹全局,遵循时间有先后、地区有差异、持续推动的原则,切忌一刀切、齐头并进。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不宜片面发展,而是要统筹兼顾,多领域、全方面同时推进,确保实效。由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以促进共同富裕作为目标指引,着重围绕绕怎么样更好促进共同富裕、如何保障更多人尽快实现富裕进而最大程度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来推进,并最大限度确保成效最大化、持久化。

2 共同富裕目标下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挑战

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低收入人口受到更多关注。农村存在大量低收入人口,相对贫困的重点区域也集中在农村。近年来,虽然我国“三农”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体现,进而影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

2.1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

2.1.1 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仍有较大差距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使得主要人口向城市进行转移,劳动力、生产资料等要素难以在合理的市场配置规律之下实现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双向流动,这一情况也直接导致我国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从最直接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来看,经过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纵深推进,尽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逐年缩小,但仍然处于世界较高水平。据国家统计局2022年10月11日发布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2021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7412元”和“18931元[3]”,差额达到28481元,农村居民收入呈现多层面滞后状态。

2.1.2 乡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时至今日,我国乡村地区民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但以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来看待当前成果,仍存在着一定差距。根据《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统计,截至2021 年底,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711.4 元/人·月”和“530.2元/人·月[4]”,城市比乡村约高34.1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00%全覆盖”,而农村社区为“79.5%[5]”。尽管两者的差距总体不断缩小,但仍然存在明显差距。此外,乡村地区居民发展保障存在不足,全国农村和城市的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的差距也比较突出。尽管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等方面,城市与农村拥有量的比值不断缩小,但总体来看仍面临较大差距。

2.2 乡村产业体系构建不完善

2.2.1 农村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尚未实现高度融合发展

乡村产业是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虽然欠发达地区在脱贫攻坚期间培育了不少扶贫产业,但大多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成熟的产业体系,乡村产业转型发展对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的引领力与可持续支撑力有待增强。

2.2.2 片面追求产业发展的速度化和规模化,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建设滞后

部分地区更加倾向于发展短期内见效快、效益强的产业和项目,过多运用行政手段和过度注重资本力量,一味地追求高精尖技术作为自身的发展目标,未能建立在我国小农户生产为主的客观现实之上,对农民意愿、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律重视不足,限制了产业发展的潜力和空间。

2.3 乡村绿色发展受限

生产生态协调发展的绿色农业生产方式尚未真正建立。在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资金投放侧重于产业的生产经营而对关键低碳循环农业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产生的资源保护、防污减排等投入不足,没有建立农业生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体系,没有解决好生态旅游、现代农业、红色研学等可能导致的乡村资源过度开发、污染物过度排放、高耗能产业向农村转移等新的生态问题;在人居环境改善过程中过于追求现代性和科技性,不同程度破坏了乡村原有的地域风格特色以及蕴含其中的历史民俗文化。

2.4 乡村劳动力供给存在短板

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高素质劳动力供给不足。城市人才净流入且占比仍然呈上升趋势,部分乡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三留守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民工总量和外出农民工都有所增长。据《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研究报告(2021)》显示,我国农村全体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比达到20.04%,其中65 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比为13.82%,完全达到了“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并非常接近“老龄社会”标准。现有的农业从业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学历普遍较低,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学历为初中及以下的占大多数。高素质高技能的专家型人才短缺、人才培养力度总体不足、保障激励机制不完善、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等因素,致使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偏低。

3 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

进入新时代,全体人民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仍要怀揣奋斗理想和前进动力,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为实现共同富裕不懈努力。

3.1 健全城乡融合协调发展机制,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新动能

处理好乡村振兴战略主体之间的关系,推动城乡融合协调发展,促进乡村的聚集经济效应,为乡村振兴和国家发展提供坚实支撑。重点立足农业、着眼农业、聚焦农民,利用好不同地区乡村特有的资源,建设集特色鲜明、富有竞争力的一体化特色产业,引领乡村产业未来发展新方向。在顺应和把握好现代农业发展规模化、专业化趋势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兼顾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的培育与扶持,坚持经济规模与经济质量并重,增强产业竞争力,同时以乡村特色产业进行引领,拓展当地居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坚持通盘谋划,处理好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发挥集体的聪明才智,构建资源整合、分工明确、衔接紧密、成果共享的乡村振兴主体合作协同与互惠机制,不断壮大乡村振兴支撑力量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3.2 加快推进人才有效供给,助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

人才振兴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服务支撑。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中,人才有效供给是指乡村人才供给在数量与质量上都能满足农业全面升级、乡村全面进步以及农民全面发展需要。党和国家提出要充分发挥金融领域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领域,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产业的投资,大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有效供给在助力脱贫地区乡村发展、推动城乡共同富裕、增强农民主体性等方面不可或缺,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内生动力。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脱贫地区为衔接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其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将从精神贫困治理转变为提升新时代乡风文明,是实现乡村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突出政治标准和严把政治关[6]”,不断加强党对人才队伍的领导,彰显人才有效供给在摆脱贫困转向生活富裕中发挥关键作用。

3.3 构建生态保护协同经济增长新格局,探索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模式

由生态扶贫转向生态宜居是实现乡村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中,拆除脱贫地区闲置旧房,整治影响脱贫地区人居环境的污水、垃圾等问题,亟需大力发展乡村本土规划建设事业,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生态文明的重视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美丽乡村建设是国家综合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7]。”乡村振兴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态文明思想,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坚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过程中将生态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步推进乡村的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了资源利用模式更加科学合理,切实保障了农民利益。

3.4 坚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筑牢宜居乡村和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

乡村振兴对民生建设意义深远,通过加强社会保障力度,增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与慈善机构衔接,覆盖乡村,为社会和人民不断提供医疗救助、灾害救济、司法援助、教育助学金等社会救助,并且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截至2021底,全国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人数分别为3474.5万人和437.3万人[8]。我国形成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在内的项目全面、覆盖全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国家相关政策对新背景下乡村振兴的大力支持,提升农村的教育、医疗、社保水平,推动解决了农村居民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依托国家政策的扶持,使乡村振兴的方向更加明确,农业发展更趋于现代化,农村环境更加美丽整洁,农民生活奔向更幸福的状态,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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