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原创舞剧音乐创作流变与思考

2023-07-29 08:52蔡艺
艺术大观 2023年20期
关键词:流变原创思考

蔡艺

摘 要:舞剧音乐在整个舞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决定着舞蹈演员的情绪走向和观众的听觉效果,同时也是推动整个舞剧走向的重要动力。中国的舞剧音乐在20世纪下半叶有着较为鲜明的时代性特征,这为后续的舞剧音乐创作指明了民族化的发展道路;而后的几十年间,随着原创舞剧的兴起,舞剧音乐的创作也呈现出了新的流变,本文基于此,以当代中国原创舞剧音乐创作发展为背景,分析舞剧音乐在创作上呈现出的特点,结合当下在创作时面临的难点进行思考,试图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原创;舞剧音乐;流变;思考

中图分类号:J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3)20-00-03

舞剧,是一种将舞蹈与音乐这两种艺术形式高度结合的综合舞台艺术表演形式。舞剧音乐的创作,在整个舞剧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舞剧中音乐与古典音乐、戏曲音乐等姊妹艺术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的舞剧音乐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原创舞剧音乐在这一时期也逐渐得以发展。当代中国原创舞剧音乐在创作上既要兼顾舞蹈的视觉与听觉的感受,还要保证良好的情绪表达,因此,原创舞剧音乐创作需要不断地调整自身的创作观念和手法,来适应舞蹈以及音乐两大领域的发展需求,同时也需要呈现出更多的创作理念变革以及在展现方式上的艺术美感。

一、当代中国原创舞剧音乐发展

舞剧音乐其本质上是一种跨界的创作实践,既属于专业音乐创作的特殊范畴,同时也是舞蹈艺术发展的重要补充表现形式。舞剧音乐的创作是音乐与舞蹈两种艺术领域结合而产生的。舞剧音乐在创作上需要作曲家基于音响设计来引发观众在听觉上的想象能力,舞蹈编导根据音乐的创作情况来进行舞剧动作的实际设计,达到对动作的具象化。同一首乐曲下根据舞蹈编导理解的不同所创作出来的舞蹈动作设计也会存在一定的不同,所以在原创舞剧音乐的选择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舞蹈设计人员对于音乐的主要理解,以及音乐创作者对于舞蹈画面的想象能力。高水平的原创舞剧音乐,能够将舞蹈的张力表现得淋漓尽致,以音响效果来展现舞蹈动作,每一次动作的舒展与紧绷都会在音乐的节奏上得到体现,将舞蹈中力的变化落实到观众的听觉层面,带给观众震撼的聽觉感受。

中国当代的原创舞剧音乐在发展上呈现出以20世纪80年代为转折点的明显特征,在这一时期原创舞剧呈现出明显的创作风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社会上得到广泛认可的舞剧作品,除了芭蕾舞剧《白毛女》的音乐创作是脱胎于歌剧《白毛女》以外,其余的广受好评的舞剧《红色娘子军》《小刀会》《丝路花雨》等都是由集体或是剧团专职的作曲家所创作的,作曲技法上较统一协调,并且在创作风格特点上有着更强的传统文化特色,这是由于当时的作曲家能够深入民间进行采风活动,对戏曲、民歌以及民间音乐有着充分的了解,因此该阶段的原创舞剧音乐创作上呈现出强烈的生活气息、艺术特征鲜明、雅俗共赏的实际特点效果。

20世纪80年代以后,舞剧音乐在创作理念以及创作实践上受外部思潮冲击,迎来了巨大的改变,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创作技法混合使用的现象,中西杂糅古今交织都成为在原创舞剧音乐创作上的常态。在这种形势下,大批的舞剧音乐创作随着舞剧作品走进了大众视野,如《铜雀伎》《大梦敦煌》《杜甫》《昭君出塞》等,都在音乐创作形式上呈现出了明显的不拘一格的创作特点,为观众带来了更加丰富的听感,对观众心理以及情绪的把握也更加到位,音乐表现手法已经不只局限于在不同段落风格性舞蹈音乐的穿插上,更多的是在整个舞剧上的展现,甚至可以达到优秀电影配乐的实际体验效果。但80年代以后的舞剧音乐相较于80年代以前的舞剧音乐在流传度以及社会影响上略有不足,其主要表现出的文化影响力主要局限在舞蹈与音乐等文化圈子之内,没有像80年代以前的优秀舞剧那样吸引广泛的观众走进剧院观看并欣赏舞剧及其音乐,这不仅是舞剧音乐也是舞剧自身在发展上主要面临的实际问题之一[1]。

二、当代中国原创舞剧音乐创作流变的时代特征

(一)原创舞剧音乐的发展契机

随着现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来自不同国家、民族的各种特色音乐资源都在网络上得到了快速的传播,这就为传统的音乐创作者打开了感知新的音乐世界的大门。在传统的音乐创作方式上,作曲家的音乐创作思想和素材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方面是自身民族的传统音乐创作,普遍基于民间乐曲、传统小调、民族乐器等;另一方面则是专业的音乐素质教育所带来的成熟的音乐技法以及理论。例如,西方古典音乐理论以及近现代音乐创作理论和技法。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为作曲家带来了更多的音乐创作资源,民众也能够通过网络资源来接触到更加丰富的音乐资源,这就使得人们在日常的音乐审美上越发追求民族化、国际化的特征,呈现出多元化的音乐品位,民众渴望更加新鲜的听感,作曲家在进行舞剧的音乐创作时面对更加多元化的实际需求以及更加丰富的音乐世界,力求能够获取更多的音乐灵感,现代作曲家面对现实中的实际创作需求进行技法上的创新,以更多非传统的风格配器组合来将各类音色进行重新排列组合,形成更加新奇的音乐效果,呈现出新颖的听感,形成更高厚度的音乐织体[2]。

此外,在当代舞剧音乐创作上,各类新颖的创作媒介与展现方式得以融入与推广,科技手段的应用不断发展,这对于舞剧音乐创作来说具有显著的创新意义。在全球信息化的发展浪潮下,作曲家在进行舞剧音乐创作时需要积极挖掘音乐本身所需要的最适合进行表达的音乐语言,另外,信息化时代音乐听觉资源的丰富也为舞剧音乐创作发展带来新的难题,民众在广泛且丰富的听觉资源的洗礼下,对于音乐的鉴赏能力不断提高,只有不断提高舞剧音乐创作发展水平,才能够满足民众的实际听觉需要。原创音乐中丰富的歌曲采样、音频编辑等信息化科技化的创作手段的使用,极大地丰富了听众的感官体验,也为舞剧音乐自身带来更加丰富的听觉效果,同时长期在丰富音效影响下的听众,内心对于音乐的欣赏阈值会不断地提升,对于新奇音效的适应能力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这就意味着作曲家需要在舞剧音乐创作上通过创作媒介的技术更新来改变传统的音乐创作方式,逐步地适应实际的音乐创作需求。

(二)当代中国原创舞剧音乐创作特点

1.自由度高

当代原创舞剧音乐的创作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艺术自由度。这一方面由于社会环境为作曲家带来了更加活跃且自由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多元的音乐创作技法以及理念的传入,使得作曲家在进行原创舞剧音乐创作时,不再单纯地局限于某一种音乐创作理念,也不过于热衷在舞剧创作上炫耀自己的实际音乐创作技法。作曲家在创作舞剧音乐时,更加注重作品本身,以舞剧中的舞蹈故事情节内容和作品主旨思想为作曲创作的主要出发点,以更加贴合舞剧创作背景的方式进行关键节点的音乐创作,保证较高的创作理念的自由度,从而以更加鲜活的听觉色彩感受来丰富舞剧的场景艺术效果,实现舞剧听觉审美与艺术审美上的有效平衡。例如,在舞剧《边城》的创作上,作曲家凭借自身的音乐功底,对湘西地区的各类山歌、情歌、民间丧葬曲调,以及土家族打击乐等地域特色音乐色彩要素进行使用,并以舞剧音乐创作形式来对湘西音乐素材进行有效加工,以此来做到新音乐创作技法与传统听觉审美之间的平衡。

2.中西结合程度高

在传统的舞剧创作上,创作者主要是以民族传统音乐以及民族传统乐器作为主要的音乐架构,来进行整个舞剧音乐世界的搭建与设计,而在现今的发展风格上逐渐呈现出更加明显的中西结合特征,逐渐形成以中国本土音乐素材为基础以西方作曲技法为支撑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音乐创作框架,在实际的展现形式上,最为显著的就是民族音乐创作上的“交响化”,而民族音乐交响化带动我国原创舞剧音乐的创作实现进一步交响化,因此也诞生了一系列类似《梁祝》《大梦敦煌》《边城》等成功的原创舞剧作品[3]。中央芭蕾舞团的舞剧《红楼梦》中,其舞剧音乐采用了纯西洋乐器乐队编制,进一步实现了原创舞剧音乐中西结合的创新。

三、对当代中国舞剧音乐创作上的思考

(一)创作技法内卷

内卷化,是当代社会文化风貌所呈现出的一种新现象。它指一种文化在形态上发展趋于极限时,往往很难再继续发展下去,同时在一段时间内也难以转化为新的形态,这就会在其内部逐渐地呈现复杂化的特征,使之趋于更加矫饰化。内卷化现象同样出现在当代舞剧音乐的创作中。音乐的创作以及思想受到时代限制和整体的社会思潮限制,已经难以在音乐流派或是创作技法上做出创新,因此在音乐创作技法上只能更加倾向于对音乐创作技法的不断叠加,使音乐在创作上更加精致化。这对于舞剧音乐创作来说,最为明显的就是在创作上难以进行更加有效的突破,舞剧在创作上作者开始更加着重于对自我进行表達,对舞蹈以及音乐这两种艺术形式做出个性化的阐释效果。但往往这种方式对作者个人能力水平的要求较高,一旦创作能力薄弱,那么很难在整个舞剧音乐的艺术构思以及文化质感上进行深刻的解答诠释,出现主题表达不够鲜明、作品立意飘忽不定等问题。同时,内卷化还会带来创作上的单一性特征,创作者往往会更加关注在技术上的堆叠程度,而对于一些创作上的实际内核没有做出应有的改变,这就使得在听众的实际体验上,往往未能表现出较大的差别,只是在细节上会呈现出更多的内容,而这对于听众来说,则会带来较为明显的似曾相识的效果,缺乏创造性,很难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舞剧音乐的创作呈现较为显著的同质化现象[4]。

(二)文化认同与身份认同

近年来,舞剧创作主流仍以传统民族题材为创作主题,随之的舞剧音乐创作也以传统的民族音乐为基础,这在创作上无疑能够增加我国观众对于作品的文化认同以及身份认同,但与此同时,受众群体自身也在不断地变化,观众自身的眼界以及欣赏品位已经有了新的变化,其更加渴望舞剧以及舞剧音乐作为一种艺术作品在创作上有新鲜感,这是在当今全球化视角下,各国文化传播融合与不同民族艺术独特点相互平衡下产生的文化认同需要。因此,在创作上需要更加关注现今创作上的文化倾向性,并以此在大众意义上做到真正的跨越历史,与时代进行对接,展现出中国在艺术创作上独特的艺术形式和对于时代的人文审视与思考,在创作技法上更加不拘泥于一格,以更加活跃的思路使用中西方有效的音乐创作手段,赋予整个作品更加鲜明的活力。在创作方式上也需要建立更加稳定成熟的创作团队,以中西并包的形式架构起稳定的音乐产出模式,从而在艺术上不仅限于本国本民族,更进一步让自己的作品在国际舞台上也能够得到广泛的文化认同和身份认同[5]。

(三)大众审美价值

很多舞剧作品在音乐与舞蹈动作的配合上完美无缺,以强劲的视觉动态和丰富的听感为观众带来愉悦的审美感受,让观众在看过之后能够深刻地感受到“爽”的情绪,但对于舞剧作品来说,其作为一种艺术展现形式,不应当单纯地局限于“爽”,更多的是在完美的视听体验的同时,为观众带来更加明确的思想价值,同时还需要针对现今观众的审美疲劳,在新时代观众的视听领域上挖掘出创新设计点,这样才能够保证在观众审美的过程中,使舞剧作品产生更高的审美价值,让观众的精神世界也能够得到充分的滋养,因此,在舞剧的创作上需要创作者更加深入地思考舞剧音乐创作背后的实际本质,并将其充分地使用在舞剧的创作上,以此来完善舞剧创作的实际体验效果。作曲家在创作上需要进一步展现自身的独立审美意识水平,并积极结合舞蹈自身来在舞剧中构建出一个情感世界,依照大众的审美情趣需要以及社会主要的正向文化导向来设计审美方向,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对舞剧原创音乐的创作形式,以真诚的创作态度来展现出个人的创作理念以及对艺术的深入思考,以更加积极正向的音乐创作与产出形式来构思舞剧作品,创作出更多符合大众审美并带有良好审美价值的作品。

四、结束语

当代中国舞剧的流变过程中,时代的变化使得舞剧音乐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文化审美特点,同时舞剧在音乐上也呈现出更多的创作发展契机。但舞剧音乐创作者应当充分认识到,现场观众的具象审美体验才是确保音乐创作水平以及创作质量的前提和基础。舞剧音乐创作者在实际的创作过程中需要针对舞剧的实际发展需要,创新创作模式,规避内卷化带来的创作发展弊端,进一步优化舞剧音乐的创作技法,深层次分析并接纳社会公众审美,以更加能够展现音乐上文化认同与大众审美价值的方式来创作舞剧音乐,助推舞剧音乐的多元化传播与发展,提高舞剧音乐的创作水平。

参考文献:

[1]李莘.中国当代舞剧音乐创作述评[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2(02):100-106.

[2]杨瑾.丝路题材舞剧音乐创作的流变与反思[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2(02):107-118.

[3]米开敏.课堂音乐实践激发创作潜能——以舞剧音乐《万泉河水清又清》教学为例[J].教育,2020(27):70.

[4]张丽民.论杨天解舞剧音乐创作成就[J].北方音乐,2020(10):81-82.

[5]刘琉,董芳.从“拼贴”与“融合”思维透视当代舞剧音乐创作之特征——以当代民族芭蕾舞剧《牡丹亭》为例[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9(05):1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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