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蒙
202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增加了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责险)的规定,全面推行安责险既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力举措,又是解决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查阅文件以及对部分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模式、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对安责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看法和建议。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 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多年的实践证明,实行安责险有助于提升企业安全自主管控能力,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应急救援和赔偿善后问题,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功能和"稳定器"作用。
一、安责险的政策背景
2006年9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文本首次提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014年12月,第二次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首次被写入法律。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017年12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行工作正式在全国拉开序幕。
202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首次明确了保险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基本原则、服务项目和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的规范性要求。
2021 年9 月1 日,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正式施行,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这意味着从政策指引上升到法律规范的最高层面,安责险也成为高危行业、领域的强制性商业保险。
二 、安责险当前推行应用情况
在国家政策及各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力推动下,全国3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都建立了安责险管理制度,个别省市更是出台地方标准及事故预防服务导则,在指导推行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有关数据显示,2021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实施后,全国安责险投保率不断提高,事故预防服务质量及赔付及时性也同步提升。有效缓解了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薄弱、事故赔付能力不足或不及时的情况,提升了企业抗风险能力,有效减轻了政府安全监管压力及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
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开展情况为例,各省市结合属地经济结构和特点,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如“行业覆盖”+科技+“菜单式”服务的宁波模式、政策引领+科技+精准服务的佛山模式等,充分发挥实现了互联网技术、数字化工具助力安全生产改革的探索实践。
(一)“行业覆盖”+科技+“菜单式”服务的宁波模式
1.模式简介。一是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结合地区企业特点,精准施策,合理扩面。2018年7月,宁波市印发了《关于印发宁波市危险化学品等部分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有效解决了高危行业需要投保安责险、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如何开展、赔付范围及标准、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如何进行等问题。同时针对宁波市一般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企业风险管控能力较低的问题,2019年宁波市在实现高危行业领域全覆盖的基础上,在一般工贸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截至目前,宁波市各区县一般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投保比例接近85%,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效能整体提升。二是依托互联网技术搭建宁波市安责险风险防控服务平台,通过线上派单、服务数据上传、重大事故隐患预警等功能,实现线上、线上数据共享,风险防控、预警与监管融合的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新举措。三是推行“菜单式”服务,充分发挥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实效。2022年7月浙江省應急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联合发布了《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总则(试行)》高标准明确了事故预防服务技术人员能力要求、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时长、服务流程、质量管理等核心问题,对事故预防服务的有效开展、安责险的良性发展、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指明了方向。宁波市在此基础上不断迭代提升,细化行业特点,突出投保、监管重点,推行“一企一案”,投保企业参与安责险服务方案的制定,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在“三个一”服务(即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和一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基础上,“菜单式”选择服务内容,充分实现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管理功能。
2.推广成效。宁波市安责险实施以来,通过政策引导、集中运营管理、服务标准升级、质量监管考核等有力举措,在保险公司、事故预防服务机构、被保企业等各方的配合协作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及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政策引领+科技+精准服务的佛山模式
1.模式简介。2015年11月,佛山市开始探索以安责险为纽带的安全治理模式,坚持边运行、边优化的理念,从最初“政策引导加政府推动”逐步升级为政策引领+科技+精准服务的佛山模式:一是政策引领上,做好顶层设计,建设了“一平台、一中心、六制度” (即安责险信息管理平台,第三方服务运营中心,安责险工作指引、深化实施意见、宣传推广意见、联席会议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风险防范服务标准);建立“五统一”模式(统一保险方案、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投保平台、统一数据标准、统一保险标识)。为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投保单位明确了方向和标准,对安责险的推行和良好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建立互联网信息监管平台、安责险数据库,将服务数据、业务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应用,为全市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提供了基础数据。三是成立运营服务中心,不断优化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标准,同时提取不低于15%的保费用于聘请专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投保企业提供更精准的事故预防服务。
2.推广成效。广东佛山安责险推广以来,累计投保企业数量持续上升,管理逐步优化,由共保制过渡到分散制,引入保险经纪公司作为第三方顾问机构,建立安责险数据库,将服务数据、业务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运用等,充分发挥了安责险事故预防的作用。
三、安责险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安责险从最初提出到明确事故预防服务、再到成为强制性险种快速发展,全国在探索实施过程中也创新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然而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覆盖全行业的统一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仍靠部分省市探索总结和相互借鉴。通过调研了解,将当前安责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一)尚未统一安责险实施标准,推行发展极度不平衡
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尚未在国家层面提出统一的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各地仍处于“百家争鸣”的情况,出台了不少优秀的管理举措和创新实践。但也有部分省市推行发展动作缓慢或照搬照套,政策引领不足,安责险推行发展过程中既有“优等生”、也有“摸鱼躺平生”,从全国层面来看发展不平衡。
(二)各行业仍以监管部门推行为主,统筹发展稍显不足
由于高危行业领域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当前各监管部门推行力度和能力存在明显不同,绝大部分地区仍以应急管理系统、住建系统推行为主,无论是政策指引、实施细则、安责险运营信息平台、服务平台、智控系统等大部分也是由应急、住建主导开发搭建。而即便安责险实施较好的地区,应急管理系统及住建系统大部分也是分为两套标准、两套模式、两套信息平台,甚至只有应急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平台搭建。
(三)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监管缺位
安责险区别于其他安全生产方面险种,显著的特点和首要功能就是企业投保后,由保险机构通过技术措施协助投保企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当前推行发展过程中,绝大部分保险机构通过委托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方式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但相应的考核标准、服务监管、履约评价体系尚不完善或形同虚设。
当前出台相应标准的地区,各行业对应的服务标准绝大部分由监管机构牵头制定,最终的考核话语权也在监管机构。安责险服务标准内容与监管机构日常监管内容高度同频、服务内容广、服务流程设置全面但繁杂。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在执行时,非常容易造成服务标准高、认真据实的机构利润率低,甚至没有利润;而针对性不足、服务标准低的机构利润尚可,如按高标准开展地区要求的服务内容,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一天只能服务一到两家企业,而且还需时间编辑相应的服务报告;而有的机构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一天可服务四到五家企业,服务标准很难保证。在调研过程中部分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甚至因没有利润而主动放弃承接安责险业务,形成恶性循环。
(四)各类监管服务数据未有效融合,资源利用率不高
各地搭建安责险信息平台,录入相关服务信息后,大部分仅供数据展示或服务监管,与地方双重预防机制、监管系统融合度不高,数据资源仍有利用空间。
四、安责险推行的相关对策建议
(一)推动统一的安责险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
建议在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基础上,尽快发布地区优秀示范模式的推广和宣传,并抓紧出台国家层面统一的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对高危行业领域及扩面行业的推行主体、地方信息平台的统筹建设、运营服务中心的监管要求、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标准及费用比例等核心内容予以明确,将对各地安责险的平衡、有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建议地方统筹发展,扩大覆盖面及精准施策
研讨地方安责险统筹发展的可行性,如由地方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高危行业领域监管部门、金融监管局及保险公司共同搭建一个或两个安责险信息系统,将各行业领域纳入到系统进行管理,避免不同监管部门搭建各自的信息系统,造成资源浪费或数据无法共享应用。不同行业间的服务内容或检查标准可针对性制定,但整体安责险服务流程建议尽量统一,避免繁杂多样。
(三)强化服务考核,充分发挥事故预防服务功能
要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的功能,由于安责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具有国内外商业财险风险查勘、保中服务等丰富经验的积累和高质量的服务标准,且部分保险公司内部有科学成套的查勘模型及信息系统。同时保险公司与行业监管机构对安责险的理解和关注点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如行业监管机构更关注行业重点行动的开展、设备设施实体隐患、作业人员违章、内业资料完整性等方面;而保险公司会重点关注企业厂房选址、自然灾害影响、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人员体检等。因此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内容及标准应进行充分论证和研讨,不能由行业监管机构“一言堂”,积极采纳保险公司对于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建议;同时应按投保企业规模及保费数额,分级制定服务内容及标准。并论证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内容及合格标準情况下所需的时间及经济成本,避免费用有限的情况下,无限扩大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要求,造成无法合格完成服务或没有生存利润。
在服务内容及标准合理的前提下,明确考核主体和考核办法,从严服务质量的考核及奖惩,激发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参入度及自主创新提升的意愿。对于服务标准高且自主创新提升服务的机构要利用市场主导的原则,提升业务单量或优先委托相关服务,扶持一批专业能力强、服务标准高、履约评价优的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四)探索服务数据的融合应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探索安责险服务数据与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对接应用的可能,不直接进行行政执法的应用,只进行隐患问题的闭环督促,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时再应用行政执法措施。同时投保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面临多项监管、服务数据,如属地双重预防机制系统、智慧化监管系统、安全标准化评审、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安全现状评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探索相关监管、服务报告及数据的互通互认或融合应用,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信息资源利用率。
五、结语
安责险是强制性商业保险,不仅可提供事故理赔,更重要的是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可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及发展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各地在推进发展过程中仍亟需政策指引及监管部门助推,这也是安责险良性发展的基础。同时也要重点关注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制定,即要充分发挥其风险管控的效能,又要保有一定的微利,逐步培育发展成社会安全风险管理的有效力量。安责险服务数据覆盖面广,对于其数据库的融合应用,对于建设区域智慧安全城市有很大的利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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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保衡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