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及培育建议

2023-07-12 05:37林昆祺
乡村论丛 2023年2期
关键词:标志福建省农产品

林昆祺

摘要:地理标志具有证明农产品质量、统一生产标准、保护品牌口碑等积极作用,是促进农民收入提升的重要推手,是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的根本保障,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关键环节。福建省依托其蕴含的丰富山地、海洋等自然农业资源,充分发挥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天然优势,取得了可喜的发展成果。但福建省在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过程中,仍存在着各地市地理标志分布不均、授权企业不足、种类较为单一、维权过程繁杂等问题,亟待进一步优化。因此福建省各级政府及其他相关主体应采取更加主动的措施,充分挖掘潜在地理标志、建立健全产品生产标准、注重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着力打造先进产业集群,以期提升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牌价值,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 地理标志 农產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这充分说明随着我国发展步入新阶段,党和国家进一步认识到了乡村发展的重要价值,“三农”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至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业强国的步伐更加坚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包含着众多关于乡村振兴的新概念、新表述和新要求,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心系农业、农村、农民的国家情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历史担当。实现乡村振兴,其中的重要一环即是助力农村产业升级、推动乡村经济发展,而农产品地理标志具有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效用,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保障。对农产品而言,地理标志能有效保证农产品处于较高的质量水平,进而帮助农产品打入国内外市场,积累良好口碑,实现产业壮大,农民增收;对农业产业而言,地理标志能帮助建设乡村农产品品牌,吸引更多资金与企业的加入,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

福建省拥有丰富的山地、海洋资源,具有运用地理标志、发展特色农业的绝佳条件。但事实上,在全国范围内,福建省的地理标志发展并不突出,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差距,未能满足助力乡村振兴的切实需求。基于此,本文立足于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由其发展现状及成果入手,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方向,以期为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一定参考。

一、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

(一)总体数量稳步增长

截至2022 年2 月,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汇总表》,我国已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共有3510 个。其中,福建省拥有的地理标志数量为115 个,占全国总数的比例为3.2%,居全国第16 位。福建省最早于2009 年开始地理标志登记,在13 年间,福建省拥有的地理标志数量由5 个增长至115 个,提升了23 倍。2020 年更是有27 个地理标志获得登记,创历年之最。可以说,福建省的地理标志培育事业取得了可喜的发展成果。但需要注意的是,2009 年至今,无论是在地理标志的年增长率或是当年登记数的全国占比上,福建省并未取得显著的突破,地理标志年增长率常年浮动在正负30%,偶有断崖式下降或突进式增长;地理标志当年登记数的全国占比长期保持在3% 上下,与2009 年的6.1% 相比,显然存在下滑。上述数据说明,相较于其他省份,福建省的地理标志发展进入了一定的瓶颈期,地理标志数量增长放缓,品牌建设后劲不足。

(二)内部发展欣欣向荣

根据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字服务平台提供的统计数据,从登记数量看,龙岩市以23件居于榜首,占全省地理标志总数的20%,而厦门市未有任何地理标志;从使用情况看,全省共有地理标志授权企业588 家,其中泉州市共有194 家,占全省总数的33%。综合分析来看,福建省内绝大多数的地级市都已拥有登记的地理标志,并积极授权给具有工业化、标准化流水线的生产企业予以使用,通过企业的规范化流程和现代化设备,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效率、改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制作环境、完成对零散生产农户的集中合并。以此稳步扩大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规模,有效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量提升,充分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优化。高产量与优质量进一步拓宽了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占有量,并帮助其积累了良好口碑,使得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销量逐年攀升,助力实现了提升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但各地区拥有的地理标志数量差距较大,且部分地区可能存在授权企业较少,地理标志未得到充分运用等情形。如龙岩市拥有地理标志23 件,却仅有53 家授权企业,二者之间并不匹配。

(三)品牌价值不断提升

福建省依照省级统筹、地市指导、县(市)实施的责任分工,高标准推进省内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2021 年,福建省将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600 万元全额落实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引导各级政府制定配套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超1 亿元。在以政府牵头,由社会推进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背景下,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影响力逐年增长,品牌价值日益凸显。根据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单位联合发布的《2022 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在地理标志品牌方面,福建省共有8 个地理标志上榜,其中“安溪铁观音”凭借1428.46 亿元的品牌价值连续两年位列全国地理标志品牌价值第1 名;“武夷岩茶”以720.66 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全国第4 名;“武夷红茶”以118.58 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全国第27 位。随着品牌价值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本地农户投入到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之中,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规模扩大的同时,农民的就业岗位得到解决,人均收入亦有增长,形成了“地理标志助力富农,农民帮助地理标志增产”的良性循环。截至2021 年,福鼎白茶产业为福鼎市提供超过10 万个就业岗位,全市60 万人口中约有38 万人在从事涉茶工作;建阳建盏的销售额从2018 年的15 亿元逐年提升至38 亿元,实现产业人均收入超10 万元。地理标志在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助农惠农方面的效用可见一斑,福建省通过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并为福建省早日实现全面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地理标志种类集中

福建省以“生态福建绿色农业”为导向,着力打造符合乡村振兴需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体系,将地理标志农产品分为“福茶”“福果”“福菌”“福菜”“福稻”五个大类,并结合各类农产品的不同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发展计划。细化来看,目前福建省地理标志登记种类包括茶叶类、果品类、花卉类、粮食类、肉类产品类、食用菌类、蔬菜类、水产动物类、水生植物类、糖料类、烟草类、药材类、油料类共13 类。其中属于果品类、蔬菜类、茶叶类、肉类食品类的地理标志即占到了全省总数的66%;而剩余种类下的地理标志数量明显少于前者,属于糖料类的地理标志仅有1 个。福建省不负“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美称,拥有丰富的山地资源及适宜的平均海拔、温度,为果品、蔬菜提供了极佳的生长条件;作为茶文化的发源地之一,福建省亦有悠久的产茶历史,名品茶叶层出不穷。可以说,福建省在发展地理标志过程中“稳抓重点、精准把控”,以本省独特的农业结构为重点发展地理标志,当地理标志发展成熟后,又反哺保护本省特色农业,形成了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

二、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存问题

在福建省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的大背景下,地理标志在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品质、增强法律保护、增长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福建省地理标志在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一定问题。

(一)地理标志侵权频发,保护力度不足

地理标志之所以具备提升农产品质量、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助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等功能,其本质在于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法定的认证作用,并能在遭受侵权时提供有力的维权基础。尽管如此,在实践中,受制于乡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侵权取证不易、维权成本较高等因素,针对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的侵权行为仍屡见不鲜。其中最为常见的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即某些商家将地理标志套用于非地理标志农产品上,营造出该产品具备地理标志所代表的优良品质的假象,以此提升产品的价格及销量,甚至于占据真实产品的市场地位,最终导致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如2020 年,厦门市湖里区一商家即将普通茶叶冒充“安溪铁观音”予以销售,销量多达2454 件。值得注意的是,在侵权如此频发的情况下,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维权并不积极。在威科先行数__据库中以“安溪铁观音 地理标志”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仅有13 条搜索结果;以“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仅有1 条搜索结果;以“平和白芽奇兰地理标志”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仅有1 条搜索结果。此外,更有部分地理标志持有人,从未就地理标志展开维权。以上种种无疑助长了针对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侵权浪潮,如在拼多多网络购物平台中搜索“安溪铁观音”,则可搜索出1 万条以上的商品结果,如加上“地理标志”这一限定,则仅有168 条的商品结果,由此足见冒名商品的比例之高。这种真假产品掺卖的市场现状,导致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口碑下降,产品价值进一步缩水。

(二)地理标志数量较少,地区分布不均

地理标志数量作为地理标志产业的基础,是衡量各省份地理标志发展情况的根本标准之一。截至2022 年2 月,福建省拥有的地理标志数量为115 个,仅占全国总数的3.2%。与全国拥有最多地理标志的省份山东相比(297 个),福建省拥有的地理标志数量仅为前者的38.7%,与排名二、三位的四川省(201 个)、湖北省(197 个)也差距较大。于福建省内,龙岩市(23 个)、泉州市(19 个)、三明市(19 个)拥有的地理标志即占据了全省总数的53%,而厦门市却未拥有任何地理标志,莆田市、南平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拥有的地理标志数量也较少。由此可见,在总体数量上,与处于发展前列的省份相比,福建省的地理标志数量仍显不足,具有较大的挖掘空间;在地区分布上,少数地区拥有福建省过半的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仍旧突出。若长期保持地理标志数量分布不均的状态,容易导致同一省内的不同地级市无法同步享受地理标志带来的农业发展红利,最终导致各地的农业发展出现较大差距,不利于实现区域经济的共同提升与齐头并进。

(三)地理标志授权不足,未被充分利用

根据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字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福建省共有地理标志115 个,授权企业588 家,平均每个地理标志仅有5 家授权企业。事实上,泉州市即拥有194家地理标志授权企业,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且其中有144 家是“安溪铁观音”这一地理标志的授权企业。因此福建省地理标志的实际授权企业数量,远小于均值,甚至部分地理标志农产品并无任何授权企业。如三明市,其拥有地理标志19 件,其中有8 件未有任何授权企业,占总数的42% ;泉州市拥有地理标志19 件,其中有5 件未有任何授权企业,占总数的26.3% ;平潭自贸试验区仅有2 件地理标志,且均无任何授权企业。在此情况下,有相当比例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仍采用完全依赖于农户自主生产的模式,但该种生产模式,显然有其局限性。

首先,与运用机械化生产线的企业相比,农户自主生产的规模较小,农产品产量相对局限;其次,与采用标准化作业的企业相比,农户自主生产难以保证产品质量处于同一水平,出现劣质产品的可能有所增加;再者,与把控生产环境的企业相比,农户仍多沿用“自家种植、自家生产”的家庭作坊生产模式,在卫生条件、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隐患。要想真正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量质量,打响品牌知名度,借助现代化企业开展生产是不可或缺的。以平和白芽奇兰为例,2015 年起,平和县开始投入大量资金吸引企业入场;对零散的茶叶初制加工作坊予以整合,推动实现集中化、标准化生产;积极改造茶叶加工厂设备,清洁生产环境,提升现代化茶叶加工能力。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为平和白芽奇兰带来了显著的提升,根据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字服务平台的统计数据,截至2021 年,平和白芽奇兰的年產量已达到12000 吨,种植规模达8333.3 公顷。而作为同一区域内的地理标志茶叶产品,诏安八仙茶的种植规模虽与平和白芽奇兰近似,但后者的年产量却为前者的4.8 倍之多。由此可知,授权企业数量是影响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年产量及种植规模的关键因素,但目前福建省内仍有26%的地理标志未授权任何企业使用,无法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促进农产品增产,助力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

(四)地理标志种类单一,构成有待丰富

分析福建省地理标志的种类构成,果品类、蔬菜类、茶叶类、肉类食品类的地理标志即占到了全省总数的66%,与全国拥有地理标志数量前三的省份山东、四川、湖北相比,后者在各种类的占比上较福建省更为全面和均衡,并拥有福建省未有的畜牧产品、蜂类产品、水产初级加工品等种类的地理标志。同时,福建省作为沿海省份,拥有丰富的渔业资源,2021 年水产品总产量更是高达853 万吨。但福建省却未拥有与之相匹配的水产类地理标志数量,地理标志水产品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福建省目前拥有水产动物类地理标志6 个,水生植物类地理标志2 个,水产初级加工品类地理标志0 个。除福州金鱼为淡水养殖外,剩余地理标志农产品均养殖生产于海水中或河海交界处,可以说福建省具有明显的海产品养殖优势,是优质海产品的天然产地。例如,截至2021 年,福建省海带养殖产量已达到80.31 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49.45%,其中不乏“霞浦海带”等全国知名产品;早在2010 年,漳港海蚌产量已达37 吨,产值2220 万元;2020 年,福建省石斑鱼产量35196 吨,居全国第3 位,而产量低于福建省的广西省及江西省均拥有石斑鱼相关的地理标志;此外,定海湾丁香鱼、石湖红膏鲟、惠安褶牡蛎等品质优良的海产品也已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却苦于没有相应的地理标志来促进生产规模的扩大,推动产业标准的制定,助力假冒商品的打击。

(五)地理标志维权难,管理职能重叠

近年来,为解决地理标志管理混乱,维权不易的困境,我国采取了简化地理标志管理机构等一系列改革与调整措施。目前,我国的地理标志主管部门虽已被精简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农业农村部两个部门,但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体系仍沿用了过去的制度,即地理标志申请人可以通过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登记或地理标志认证三种方式实现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而上述方式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均不相同,且各部门间存在职能重叠,信息不流通等问题,这就导致为使地理标志获得充分保护,避免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地理标志申请人需要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农业农村部递交申请,办理相应手续。如安溪铁观音、福鼎白茶、度尾文旦柚等即采取了此种“全面认定”的法律保护方式。申请人付出极高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的同时,亦造成对行政资源的浪费。同时,并行的法律保护体系,易使对地理标志了解不足的普通消费者陷入困惑,进而放弃购买或替代购买,不利于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推广与销售。

三、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建议

通过地理标志,可以有效把控农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影响力,进而扩大农产品生产规模,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农民收入。要将地理标志作为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弘扬乡村文化、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立足于福建省地理标志的特点,准确定位,深度挖掘,使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充分挖掘潜在地理标志

福建省具有得天独厚的农业条件,其丰富的山地资源使其成为蔬菜、果品及茶叶的优良产地,福建省拥有的茶叶类地理标志数量排名全国前列。但同样,福建省也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其在水产类地理标志的挖掘上却不够充分。若要深入挖掘潜在地理标志,第一,对省内各地农业产业进行调查。充分调查各地农业产业的生产流程、产业规模、品质特征、经济价值等,进而对能否开展地理标志认证进行评估,对调查后的农业产业进行分类,具有认证可行性的按计划推进认证,有待改进的按需求进行整改,最终实现分阶段完成申报认证。第二,建立省内农业产业资源数据库。对农业产业进行调查后,应当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集中转化为数据库并不断更新,实时记录每个农业产业的认证申请进展及改进状况,确保能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及措施。第三,政府部门应发挥统筹职能,将科研院所、企业、农户、销售等有机联合起来,结合市场实际,以现代科技助力农业产业的优化,为农业产业获得地理标志认证保驾护航。第四,应注重对水产类地理标志的开发。福建省作为渔业大省,有多类水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全国领先的产量,客观上具备申请地理标志认证的可能。为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避免由于产品真假混杂影响到某类水产品乃至于福建省水产品的口碑,对水产类地理标志的开发迫在眉睫。第五,加快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理标志开发。对于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更应加大对当地特色农业的扶持力度,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制度与政策优势,以发展地理标志为导向,在上述地区开发出一系列经济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特色农产品,使其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就业的同时也能实现增收,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

(二)建立健全产品生产标准

农产品质量是决定消费者是否购买该产品的关键因素之一,为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其必须具备稳定的质量。第一,制定完备的生产标准。从源头上形成完整的生产规范及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原料的筛选、产品的制作流程到成品的质量标准,实现生产全流程有据可依,以此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第二,坚持严格的流程把控。形成完备生产标准的同时,更应针对各类产品及其全产业链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确保生产标准落到实处。例如不定期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抽检、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地暗访、探索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溯源平台,力争使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原料、生产流程、成品质量、流通、销售等环节均实现数字化收录,保质保量的同时也能有效避免商品纠纷的发生。第三,实现持续的技术创新。建立健全生产标准的本质目的在于提升地理標志农产品的产品质量,为进一步增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地方政府及企业更应该加大投入,加快研发农产品新品种、新生产方法、新种植技术,通过不断优化的现代农业技术切实降低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难度。先进技术使生产标准具备可行性,严格把控使生产标准落到实处,最终形成地理标志品牌品质有保障,市场可扩大,售价能增长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地理标志法律保护

地理标志的重要作用之一即为实现对农产品及其品牌的法律保护,有效遏制市场上农产品真假混杂的尴尬局面,避免因农产品口碑的下降而使农民收入骤减甚至于产业遭到打击,因此如何优化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使其能更为便捷高效地发挥其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第一,简化地理标志认证流程。在优化地理标志主管部门的同时,更应对地理标志认证流程进行简化,避免多种地理标志认证并存的尴尬情况出现,以此达到降低地理标志申请成本、便于消费者理解何为地理标志的目的。例如,可以对《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中的认证规定进行整合,申请人仅须递交一份申请,该申请将流转至各主管部门依据其要求进行审核,最后集中答复申请人审核结果,此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申请人递交多次申请,办理多种手续的窘境。应通过立法重新构建地理标志具有连贯性、唯一性的认证体系,形成集地理标志认证、保护于一体的全链条,真正解决地理标志认证混乱的现状。第二,优化各主管部门职能。若要实现对地理标志认证模式的优化,既需要职能各部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又要求各部门明确各自分管范围及职能,避免重复管理,造成行政资源浪费。例如,若有权认证地理标志的部门间形成信息互通,则地理标志申请人可通过一次申请,获得多种认证。同时,各地理标志认证部门在明确其职能的基础上,要发挥其优势,联合其他部门形成更为全面的保护合力,知识产权局应发挥指导作用,引导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仿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发挥综合管理作用,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仿冒地理标志行为予以查处;农业农村部应结合其主管内容,鼓励地方政府挖掘农村特色农产品,形成地理标志等。如此即可围绕地理标志形成从激励发掘,到引导发展,到注册保护的良好行政体系,为地理标志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积极条件。

(四)着力打造先进产业集群

要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并使其真正成为一地的支柱产业,显然不可能仅依靠小规模的农户作业,形成产业集群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地理标志及其农产品的潜在价值。第一,政府引导产业集群建设。各级政府应当发挥带头作用,明确其区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产业集群发展路径及规划、目标及措施。以福建省政府为例,其或可以出台如《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集群发展指导》等文件,其中以五到十年为一阶段,划定福建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集群的发展步骤,各阶段的目标及为实现目标应当采取的具体措施,以此为今后的工作推进指明方向。2021 年9 月,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健全地理标志特色质量保证体系、优化地理标志保护扶持引导政策、强化地理标志__行政保护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与参考价值。第二,着力培养龙头企业。与零散的农户生产相比,龙头企业更容易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且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可以实现对当地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的再整合。例如龙头企业可以集中收购零散农户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再按统一标准对其进行质检、再加工、包装、销售等,在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的同时,也使得零散农户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不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充分保障其收入的稳定性。近年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形成“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 生产基地”的一体化产业链条,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惠及更多農业人口,使地理标志产品成为提高产业竞争力、打造区域名片、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扩大地理标志企业授权。因零散农户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抗风险能力较弱,若出现如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完全依赖于散户供应的龙头企业极易失去全部供应,最终导致产业链崩溃。因此,仅依靠龙头企业与下游散户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结构并不稳定,需要进一步扩大地理标志的授权企业数量,为地理标农产品产业链提供兜底保障。如上文所述,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能显著带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量增加,帮助扩大产业规模。目前福建省每个地理标志平均仅有5 家不到的授权企业,具有扩大授权的现实需要和实践可能。

(五)多管齐下提升保护意识

想要完全发挥地理标志对农产品的积极促进作用,即要求地理标志的持有人、使用者及所在地政府充分认识到地理标志的潜在价值和迫在眉睫的保护需要。第一,政府应发挥主体效用开展宣传。地理标志所在地政府应积极发挥其行政职能,出台配套政策或采取扶持措施,通过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成功率等手段使地理标志持有人毫无顾虑地开展维权,进而敢于维权、乐于维权。以江苏省为例,其通过财政划拨款项,帮助本省地理标志投保,保险内容涵盖地理标志持有人为维权而产生的法律费用、调查费用及授权企业遭受的经济损失等。如此一来,地理标志在遭受侵权时,持有人能先行获得保险方的赔付,不再困扰于高昂的维权成本和漫长的维权流程,显著提升了地理标志持有人的维权积极性。同时,各地各级政府可以定期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研讨会,分享先进经验,加强工作交流。第二,政府应助力培养地理标志宣讲人才。可以从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中抽调负责地理标志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加强其对地理标志保护的认识与理解,再由他们深入基层尤其是生产地进行宣讲,向广大农业群众传授地理标志相关知识,包括地理标志申报、地理标志维权等。第三,地理标志保护宣传不应局限于乡村。地理标志保护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得以达成的。政府应发挥牵头作用,协同公益组织等开展以地理标志为主体的科普活动,在城市及乡村地区广泛宣传地理标志的内涵、保护途径及其在经济、生态等方面的先进效益,唤起社会各方对地理标志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主动地投身保护。第四,经营主体也应自发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以大企业为代表的龙头经营者更应认识到其肩负的维权重担,对外可以借助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普及地理标志维权知识,对内可以通过产业集群,将地理标志保护知识渗透到下游的中小企业或个体农户,激发全产业链对地理标志的维权意识。通过这一方式,企业在事实上也对品牌进行了宣传,具有一举多得之效。

四、结语

地理标志能够为农产品提供质量保证及法律保护,其能够有效促进产业规模扩大、企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增长、地区经济发展。可以说,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是为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环节,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支持的重要保障。如上文所述,福建省应从自身拥有的山地、海洋资源出发,大力开发潜在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同时也应重视已有的地理标志资源,以茶叶、蔬菜、果品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制定和完成生产标准,加大地理标志法律及行政保护力度,打造产业集群,将优势产业转变为支柱产业,以地理标志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最终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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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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