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萍
价值冲突是必然的存在。这种必然的存在源于价值自身属性、学生成长属性及教育属性。作为教师,要在正确认识学生价值冲突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干预。
接纳和认可学生的价值冲突,提升学生的价值建构能力
学生顺从教师权威的行为模式,貌似聽从教师、而非自我中心,但实际上,单一的被动服从削弱了学生与外界沟通、从外界获取与建构信息的能力,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自我中心。“服从”“自我中心”无法培养学生的价值理性,失去对话能力、理性建构能力的学生也容易走向价值偏颇,与外界产生更多的冲突,无法从自然人走向社会人。
建构了理性意味着学生并不会被动全盘接纳外界的观点,而是能运用科学方法论对其判断真伪,采取积极的步骤去分析和论证。培养学生的理性和质疑能力,需要教师与学生之间平等地讨论与对话、启发与引导、帮助与建构,使学生学会与外界理性协商。
价值冲突是学生逃脱约束和摆脱被动服从的表现,教师应为之感到喜悦,并鼓励学生积极讨论,给予学生正向的支持。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培养自主性和独立人格。
介入与干预学生的价值冲突,避免学生走向价值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
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把握要点:应尊重学生、允许学生自由表达自己的价值观,使学生不再被教师专制所限制;价值的丰富和多元给学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选择机会和选择自由,这些机会和自由恰恰是培养学生价值理性的契机;教师能在学生与外界的价值冲突中看到正在成长的独立个体。这些要点都是价值多元表达、价值冲突的积极方面。然而,脱离与他人对话、协商的“独立”“冲突”极易发展成个人英雄主义、价值虚无主义。因为这种脱离教师管制、脱离社会规约的“独立”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简单欲望以及个人价值的实现,最终也无法培养学生的协商能力。
尊重、对话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教育本身就意味着教师要对学生进行价值引领。学生如果在生活中选择了错误的价值或者找不到正确的价值,就容易走向歧途或者容易得“空心病”。教师在与学生的价值对话中,“善”始终应成为建构价值的根基。只有把握这一根基,才能引导学生过一种良善的生活。
丰富与拓宽学生的交往场域,使学生在“冲突”中学会“协商”
每个人的自我价值建构和实现都离不开周围的人、群体以及生活场域。正是通过与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交往,学生才能不断开阔视野,才有不同的对话空间。为此,教师应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在学校搭建不同的平台来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还要让学生走入社会,利用社会实践基地和博物馆等开阔其视野。
之所以要拓展学生的生活范围,从家庭亲子圈发展到学校师生圈、生生圈,再到陌生人的社会圈,是因为在不同的交往群里,学生会根据群体性质以及群体活动任务而调整自己的认知和行为,而正是在这种不断的调整和适应中,锻炼了学生的理性能力和协作能力。
(节选自《教育科学研究》202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