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咏梅
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是国家繁荣发展的根基。我国有3000多万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人,他们中相当一部分需要使用特殊的语言工具——手语或盲文。手语和盲文不仅是人类语言文字多样性的呈现,也是国家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推动下,一代又一代手语和盲文工作者努力开拓,推动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手语和盲文的规范化建设已成为新时代文化教育事业、语言文字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十三五”时期,手语和盲文工作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残疾人教育条例》将达到手语和盲文等级标准分别作为从事听力残疾人教育和视力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師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时也突出了手语和盲文的重要地位。《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特殊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规章制度也将掌握手语和盲文要求纳入其中。制定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历时8年研制的《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于2018年正式发布,手语有了“普通话”、盲文有了“规范字”。在12个省(区、市)设立手语信息采集点,覆盖我国七大方言区,以聋人为主体采集聋人常用的新词新语并及时加以规范。修订《汉语手指字母方案》,研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家通用手语方案》,实现了聋人手语使用者在奏唱国歌的庄严场合上规范、统一、严肃地使用手语表达国歌的愿望。开展“汉语盲文语料库”建设研究,建成了首个千万级规模的精标注盲文语料库,填补了国内、国际盲文语料库空白。组织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水平等级标准、手语翻译资格(水平)等级标准,研建国家通用盲文测试大纲和题库,细化国家通用手语水平等级考核标准,确保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水平等级考试内容更加规范、科学、合理。
“十四五”时期,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建设踏上新征程。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语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相关目标任务:手语和盲文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全面深化,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提升;手语和盲文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全国招收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学生的特教学校(院)普遍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等。中国残联作为手语和盲文工作的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协调,会同教育部、国家语委等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共商重大问题,将手语和盲文工作纳入语言文字和教育工作大局整体落实。2021年中国残联、国家语委分别依托华夏出版社、中国盲文出版社设立国家通用手语数字推广中心、国家通用盲文研究和推广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通用盲文分词连写规则与词库建设研究”立项。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发布语言文字规范《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呼号、入队誓词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入团誓词国家通用手语方案》。下一步,我们将以特教学校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为重点,在相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不断深化手语和盲文工作,努力开创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建设新局面。
(作者单位: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