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金檐
在元宇宙热潮之下,依靠数字技术运行和建构,虚拟数字人市场得到充分发展。根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1 年,中国虚拟人带动产业市场规模和核心市场规模分别为1074.9 亿元和62.2 亿元,预计2025 年分别达到6402.7 亿元和480.6亿元。[1]虚拟数字人产业增长势头强劲,目前已逐步应用在游戏、媒体、社交、娱乐、教育等领域。2021 年,广电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明确鼓励和支持虚拟数字人技术发展,推动虚拟主播、动画手语广泛应用于新闻播报、天气预报、综艺科教等节目生产,创新节目形态,提高制播效率和智能化水平。[2]此外,虚拟数字人技术也是对用户期待新体验的回应,虚拟数字人的应用类型之一虚拟偶像早在十多年前就开始风靡全球,如今虚拟偶像更是从“偶像”走下神坛,发展到虚拟网红,在多个社交平台上拥有大量拥趸。虚拟数字人作为新兴技术已经不再是电子偶像般的存在,而是能够切实对传媒产业产生一定影响。
目前,针对虚拟数字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概念界定,但可达成共识的是虚拟数字人是综合利用数字技术,对人的生理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全方位模拟,是真实或虚拟的个人数字孪生体。虚拟数字人相关概念有很多,有必要做出一定的区分。由早期的虚拟CG 形象发展而来的“虚拟人”和有真人参照的“数字人”不同,前者是完全虚构创设的形象,而后者是根据真人所作的形象模拟,从“初音未来”“洛天依”到“柳夜熙”“翎Ling”等都是从无到有创设的形象,是二次元形象向超写实形象进化的“虚拟人”,而天猫推出的“千喵”便是以真实明星代言人为参照设计制作的虚拟代言人。而数字虚拟人则是二者的升级和进化,包括真人驱动型和智能驱动两种类型。作为人的虚拟化身,虚拟数字人不是单纯生理意义上的虚拟化身,根据虚拟程度,可划分为仅存在于元宇宙的数字人、本宇宙自然人在元宇宙映射的虚拟分身或虚拟化身等。[3]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传媒领域数字人应用研究开始不久,多为虚拟偶像研究和AI 主播研究,缺乏对传媒领域虚拟数字人的总结和概括。基于此,本文在对传媒领域数字人的应用、特征与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对传媒领域数字人产业链所面临的解构与重构进行分析与总结,以期为虚拟数字人促进传媒产业发展提供思路,推动数字人与传媒产业的初步融合向创新发展阶段迈进。
实现商业价值,打造虚拟偶像。 虚拟偶像并非数字人技术的最新发展,早在20 世纪80 年代,日本TV 动画角色林明美便以虚拟偶像的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她有着完整的人物设定和故事线,参演动画也开演唱会,还有衍生品和周边。虚拟偶像是在互联网中诞生的产物,音乐、动画、CG 等都是其实现方式,通过这些手段塑造虚拟人物以及相应的虚拟场景。最早的虚拟偶像以“歌姬”身份为主,现在发展出了演员、网红、代言人等多种身份,它们在综艺节目、直播平台、社交媒体中积累流量、获得人气,进而完成商业变现。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虚拟数字人逐渐向智能化、精细化等方向发展,虚拟偶像经过“初音未来”等IP 的发展,不再是以单一的二次元形象活跃在公众媒介空间,而是以高仿真的三次元形象参与到社交媒体活动中,进入到虚拟数字人3.0 时代。例如,数字人“AYAYI”在小红书、微博等平台以时尚博主的身份运营账号积攒人气,并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传统明星与品牌进行代言、体验官、展览互动、IP 共同开发等商务合作。“粉丝群体—虚拟偶像—细分产业”三者之间的动态依附关系逐渐成型,区别于传统真人偶像,虚拟偶像与细分产业的融合更为垂直和纵深,产业联系更为紧密。[4]虚拟偶像的打造重在IP 孵化和内容运营,其运营模式更趋向网红化、大众化,以更鲜明的“人格魅力”与粉丝进行多路径互动。[5]人物设定和后期运营紧密结合,虚拟数字人的生命周期完全依靠持续性的运营,而要维持持续性的运营不但需要虚拟数字人有故事、有进化,而且需要虚拟数字人在内容创造上发力,避免因审美疲劳而失去商业价值。
替代人工服务,打造虚拟主播。 虚拟数字人技术应用在传媒领域的一大方向是打造虚拟主播和虚拟记者,与虚拟偶像完成商业价值变现不同,虚拟主播、虚拟记者更多是为了完成服务的替代。一方面,虚拟主播将真人从繁杂、重复、简单的劳动中解脱出来,进而实现更大的价值挖掘。相比于真人主播,虚拟主播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实现24 小时不间断直播,且播报的准确率高,可实现文本输入到视频输出的转化。如手语主播“小聪”,可以基于《国家通用手语词典》,实现健听人语言与听障者手语语言的机器翻译,还可以完整实现手控信息及非手控信息的表达,通过机器翻译生成手语表征信息,覆盖手部动作、面部表情等多个维度,不间断地完成手语翻译任务。[6]另一方面,虚拟记者可以代替人类完成一些难以达成的新闻报道任务,如由新华社媒体融合生产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与腾讯互娱NEXT Studios 共同打造的数字记者“小诤”便代替真人记者,完成了在空间站的报道任务。
优化影视表达,打造数字替身。在影视行业,特效电影中的数字替身就是虚拟数字人技术与影视制作结合的产物。在政策支持和技术发展下,近年来中国影视数字人特效取得快速发展,部分特效大片获得市场认可。虚拟数字人技术不仅通过打造一个“替身”来帮助完成电影拍摄,而且可以辅助进行高难度电影画面的拍摄,对电影的脚本、内容等预先调整。例如,电影《刺杀小说家》通过虚拟预演达到标准工业化流程制作,涉及场景、生物特效的镜头采用虚拟拍摄手法实现,在预演时无法到场的演员通过数字替身完成拍摄,在电影正片当中一些角色也由数字替身代替。在元宇宙视域下,虚拟数字人不仅作为真人的替身代替真人或与真人共同参与影视作品的生成,还作为影片表现主体独立出现在电影中,例如电影《阿丽塔:战斗天使》则是虚拟数字人技术与影视制作相结合的典型应用案例,女主角阿丽塔就是由虚拟数字人技术制作的角色。基于虚拟数字人技术的数字替身不仅满足了影视创作快速生成内容的要求,还能提升影视创作的想象力,为影视行业带来丰富的商业价值和广阔的创作空间。
高度拟人化特点。 进入到3.0 版本的虚拟偶像等不同于“初音未来”“洛天依”等具有明显二次元特征的虚拟数字人,它们活跃在社交媒体上,被认为是具有独立人格和自我个性的虚拟个体,例如活跃在小红书的数字人“AYAYI”,常有用户表示将其错认为真人。虚拟数字人具有高度真实性,与真人别无二致,这种真实的背后是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和一定的资金投入,例如电影《阿丽塔:守护天使》中的女主角阿丽塔就是世界电影史上首次CG 和真人结合的类人类角色。为了达到细节上的逼真,单单是阿丽塔的皮肤,导演团队就做了1000万根头发和500 万个毛孔,还有毛孔里的绒毛。[7]央视网在“两会”期间推出的虚拟主播“小C”,其面部建模采用了4D 扫描和高保真3D 数字人像绑定技术,实现准确的跨人像表情语义迁移。
强交互性特点。虚拟数字人通过外在形象、内在表达、底层意识三个板块的结合来实现各种表情、肢体、语言、动作的变现以及与人的深层交互。外在形象包括数字虚拟人的相貌、发型、穿搭等,内在表达包括虚拟数字人的说话方式、语言情绪、逻辑表达等,而底层意识即是虚拟数字人的“AI 大脑”,通过建构知识图谱和数据库进行深度学习,完成人机交互。此外,虚拟数字人能代替真人应用在广泛的场景中,关键在于“多模态交互”技术,即深度学习神经网络和计算机图形学相结合,充分模拟人与人之间自然真实的交互方式,结合视觉AI 技术完成身份识别、手势识别、情感识别等多项交互任务,通过写实形象与人建立情感温度。[8]虚拟数字人的交互性特征还表现在创作团队可以根据互联网各个渠道收集到的需求反馈对虚拟数字人进行迭代升级,通过对虚拟数字人形象、声音、穿搭等方面的塑造,使虚拟数字人更能匹配受众需求,形成与受众的良性互动。与早期依赖于PGC 创作模式相比,随着技术支撑体系的完善、创作团队的成熟,虚拟数字人与受众的双向互动性进一步增强。用户可以在手机和电脑上下载APP 实现从真人到虚拟主播的变身,虚拟主播门槛大大降低。
媒介属性的特点。正如麦克卢汉所言,“任何媒介的‘内容’都是另一种媒介”,传媒领域虚拟数字人作为“虚拟偶像”“虚拟品牌代言人”“虚拟KOL”,本身就自带媒介属性,它们存在的本质即为传播,是在强弱关系交织的互联网中作为节点连结不同受众群体的媒介,在一定范围内发挥影响力。它们能够把内容传达到某一圈层或特定受众群体,是具有传播功能的仿真图像。
梅洛·庞蒂指出:“身体是在世界上存在的媒介物,拥有一个身体,对一个生物来说就是介入一个确定的环境,参与某些计划和继续置身其中。”在元宇宙视域下,虚拟数字人完成了传播过程的“在场”和传播主体的“离场”,通过虚拟数字人可以进行线上会议、工作代替等传播实践,成为媒介化的存在。2020 年,韩国SM 娱乐公司推出以“真人+虚拟偶像”为组合的新女团,并发布真人与AI 成员的合作概念片,公司设定真人与虚拟偶像通过一定的方式连接,在未来的演出活动中形成互动共同表演。虚拟数字人特有的媒介属性使其作为身体的仿真图像,成为人身体的延伸,与受众进行情感连结,图像成为人们用以“洞察、剖析和揭示事物的秘密、隐含的意图和未用的能力的方式”。[9]当受众在接触虚拟数字人时会倾注全部注意力进入到屏幕背后的语境,即一个逼真且具有沉浸感的虚拟世界,然后才认知到虚拟数字人作为身体的图像叙事。
虚拟数字人的出现主要是对传媒产业链的上游企业产生影响,因为这些企业主要是内容生产制作相关企业,例如一些新闻出版单位、影视制作公司。长远来看,虚拟数字人技术日趋成熟,“虚拟主播”“虚拟主持人”等服务型虚拟数字人的应用能为上游企业节省人力成本,释放劳动生产力,旧的岗位被取代,新的岗位诞生。例如,2023 年网剧《异人之下》中虚拟数字人的亮相说明在影视剧制作领域数字人应用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一旦这项技术成熟,将为影视制作行业带来更低的成本和更多的创新性,因此一些配角角色的出镜也会变得无关紧要。而虚拟数字人应用在影视剧制作领域,对数字人的服化道、动作、神态等也有了更细节的高要求,动作捕捉和表情采集对真人的依赖性更高。而带有IP 性质和偶像特质的身份型虚拟数字人运用到内容生产中将孕育新的报道范式,推动节目形态创新,人机协同的内容创作将成为常态,需要一定的“中之人”参与虚拟数字人的设计与运营。机器在面对新闻工作时的冷静、客观、准确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真人在新闻报道中的理性缺失,数据真实保证了新闻的客观性,人的角色将更多地放在新闻的温度、新闻价值的探索、新闻的把关层面。在内容制作层面,虚拟主播由于按照事先设定的程序进行新闻播报,具有出错率低、抗干扰性强、效率高等优势,新闻的内容生产制作由真实、准确向深度、智慧转向。除此之外,在其他媒体内容生产领域如综艺节目、网剧等内容产品中,从综艺节目《明日之子》中首次出现虚拟数字人参与音乐节目,到江苏卫视推出“虚拟数字人综艺秀+制作人真人秀”节目《2060》,虚拟数字人为内容生产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可能。
从更长远角度来看,随着元宇宙技术的不断发展,虚拟数字人会逐渐成为元宇宙传媒产业链的核心活动主体。服务或从事媒体工作的虚拟数字人、数字孪生人的出现将逐步取代本宇宙传媒产业链中自然人的身份,记者、主播、技术服务商、产品服务商等角色或被高级人工智能融合。[10]在传媒产业链中处于上游的内容生产和处于下游的广告营销企业的一些岗位将逐渐被虚拟数字人取代,但随着虚拟数字人的引入,一批专门从事虚拟数字人工作的岗位也会随之诞生,例如虚拟数字人技术运维、IP 孵化和运营、相关衍生品的生产制作等。此外,传媒业的内容生产如何与虚拟数字人内容市场结合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当下发展阶段,虚拟数字人在传媒业中的应用受限,缺乏环境支持,技术门槛、资金投入、人才成本等都是虚拟数字人在传媒业中发展面临的困境,由此带来的现状是,传媒业中虚拟人的第一阶段技术(形似阶段)已经比较成熟,目前已经处在批量推出的阶段,但虚拟人的个性化程度还远远不够。[11]对虚拟数字人的应用和研究,不仅需要在技术上寻找降低门槛和制作成本的突破口,完善虚拟数字人在传媒业应用中的商业化运营和资本运营,同时更需要在媒介伦理层面上反思人和机器的关系,现实人类如何在虚拟数字人的辅助下实现新型媒介化生存。此外,在新闻生产、信息传播、粉丝互动等方面深入探讨虚拟数字人的技术逻辑,对于推动传媒业向数字化、沉浸式纵深发展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