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理论基础”课程标准与教材建设思路

2023-06-10 12:23○高
中国音乐 2023年1期
关键词:乐派体系教材

○高 缨

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①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8”是指8门核心的专业基础课,即音乐基础理论(包括视唱练耳)、和声、曲式、复调、配器、中国音乐史、世界音乐史、民歌与戏曲;“1”是指包括专业主课和专业实践课的各类专业课;“思政+X”是指国家规定的思想政治类课程与人文通识类课程,如英语、体育、第二课堂等共同构成的文化课板块。建设,是以学校“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办学理念,以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②“中国乐派”是以中国音乐元素为依托,以中国风格为基调,以中国音乐(家)人为载体,以中国音乐作品为体现,以中国人民公共生活为母体的音乐流派与音乐学派的合称。“中国乐派”这一概念,最初是由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王黎光在2015年10月首次提出。为办学定位,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办学目标,以“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办学类型,以“建设中国音乐教育体系”为己任而进行的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旨在构建独立设置音乐学院本科层次教育教学国家课程实施标准。

“音乐理论基础”是这次课程体系建设进程中8门专业音乐基础课之一,它包括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作为培养学生音乐基础素质与能力的核心技能课,如同理科中的“数学”,是音乐类所有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其水准关乎音乐能力综合发展全局。其课程目标是发展学生音乐听觉,加强音乐记忆能力,培养学生的音乐感知与文化认同;以科学方法提高学生的读谱能力,积累丰富的音乐语汇;培养健康的艺术品位,促进综合音乐能力的和谐发展,并自觉将这些能力运用到演唱、演奏和创作实践中去,为可持续的发展音乐才能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一、课程标准建设

(一)课程标准建立的基础

“音乐理论基础”课程标准建立在分级制教学基础上。分级制教学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以李重光、许敬行、孙虹、彭世端教授为代表的音乐理论基础教学前辈,就已经在借鉴苏联与法国视唱练耳教学等国外先进教学体系基础上,并结合我国视唱练耳教学现状和实际情况,率先在全国专业音乐院校提出了视唱练耳分级制教学的改革方案,开始进行“视唱练耳分级课程”的改革探索。初期试点自作曲系、声歌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等专业入手,经十几年教学实践,针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和其他理论专业,从实际出发,量身定制不同程度的教学内容与标准,令分级制教学体系具备雏形。

21世纪初,在历届院领导支持下,开始将分级制教学体系进一步系统化与规范化。先后制订分级制教学大纲,规划各级教学内容,规定评价标准、考试规范、考试样题,编写各级视唱教材,并对全院所有专业逐步推广与实施。之后的十几年间,在教研室全体教师努力下,课程体系逐步完善化和系统化,并于2004年出版该课程配套教材《视唱练耳分级教程》(1—8级),自此,“视唱练耳分级课程”步入全新发展阶段。2005年,中国音乐学院的视唱练耳《分级课程》与《分级教程》获得“北京市精品课程”“北京市精品教材”的“双精品”称号。同年,中国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的称号”。

2016年,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王黎光提出并倡导建设“中国乐派”,进而提出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建设。依据学校总体建设目标,将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作为音乐理论基础课程的理论与实践容纳到同一课程之中,统称为“音乐理论基础”课程。

“音乐理论基础”课程在原有分级制课程基础上,围绕中国音乐元素,将其系统地纳入整个教学内容中展开。通过大量学习和吸收本民族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使中西方音乐在本课程教学中相得益彰,成为一个更为稳定而完善的体系。与此同时,在主干课程内容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先后开设出与之匹配的《多声音乐听觉与实践》《声乐与器乐合作读谱实践》《管弦乐队音色听觉技能训练》《管弦乐作品综合听辨训练》《民族器乐的读谱与视奏》《复杂节奏训练》《乐感训练》《有声乐理》等富于实践类特点的选修课程,打造包括主干课程与拓展课程在内的音乐理论基础课程群,丰富和拓宽了课程的内涵与外延,并将这些课程部分内容优化整合于课程标准建设之中。

(二)课程标准的内容及评价体系

分级制教学的优势是面对不同音乐专业、不同程度,有效地解决了个体差异性,使之统一在一个标准下,易于分类评价。课程特点是将音乐基础学科的教学内容纳入五个级别中,每一级别既具相对独立、系统与完整的内在关系,同时相互之间又具有层递性、连续性、提升性的结构特点,充分体现了系统内不同阶段、相对独立而自洽的目标。课程以“节拍—节奏”“音程—和弦”“旋律—调式”三个板块为核心教学内容,遵循“理论提示—技能训练—音乐实践”三个训练层次来认知与体会音乐诸要素的表现功能,将全部知识点纵向贯穿于五个级别十六周的每一课内容之中,并在教学大纲中明确不同专业修读程度与标准。

“音乐理论基础”课程分级教学的评价范围,主要由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两部分组合而成,包括了创作和表演、感知与分析、文化和历史背景的理解三大类,它涵盖了音乐学科的基本活动动态以及学生学习音乐的基本心理过程。(见表1)

表1 课程评价标准

每学期期末,由教研室统一组织,统一出题、统一考试。学生亦可根据自身音乐基础程度,参加每学期期末考免跳级考试,未达到级别学生需重修。视唱练耳分级课程的教学评价,量化、可测量的操作方式保证了评价的实施,显示出其科学、公正,同时又具备灵活性与开放性的特点。

二、音乐理论基础教材建设

(一)教材定位

《音乐理论基础》(1—5级),是以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标准建设下编写的音乐基础课教材,全套教材共分五册。每册均根据一学期十六周的教学周期设计为十六课内容。根据课程定位,教材内容把握基础性、系统性、实用性、科学性、艺术性的基本原则,注重基本乐理知识与基本技能训练的有机结合,以音乐听觉发展为先导,依据内心音乐听觉发展的心理顺序,向学生呈现音乐学科最基本的概念和原理。围绕这一课程内容的核心,展开螺旋式分层、分级教学,并探索建立中国音乐学院、中国的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教育的本科音乐理论基础课教学标准,培养具有全面、综合音乐素质的高质量专业人才。

(二)教材内容

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王黎光在《中国乐派及其话语体系建设》一文中指出:音乐是人类共同的语言,是文化传承中最能保持其传统的一种文化。中国乐派可以通过深入研究中国音乐的语言、色彩、特征及其内在的逻辑关系,让中国音乐‘说中国话’,彰显中华民族音乐艺术的独特性,为丰富世界音乐艺术多样性作出应有贡献。更重要的是,中国乐派还旨在使中国音乐成为‘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成为生成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资源。③王黎光:《中国乐派及其话语体系建设》,《音乐艺术》,2020年,第4期,第8页。在此思想指导下,教材在理解和掌握西方音乐语言的同时,吸收和使用部分中国优秀传统音乐内容。这对于中国音乐理论基础教育,特别是高等音乐院校本科系统教材内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教材关注以音乐艺术共性基础上的听力发展为目的,结合个性差异作对比,让学生从听觉上体验到不同文化中音乐形态多样性的存在,使中西方音乐在本课程的教学中相得益彰,更具中国特色,让中国音乐的教学成为一个相对稳定的体系,与西方音乐的教学形成良好的对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调式音高体系

本教材在西方大小调式体系内容的安排是按照大小调及其变体的顺序从一级到五级、从无升降号调到七个升降号调;音高体系也从自然音体系到变化音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教材有意识、有目的地将调式体系与音高体系相互渗透、同步交叉进行。例如:一级一个升降号调为自然音体系,二级两个升降号大、小调内加入变化辅助音,三级三个升降号开始加入变化经过音,四级四个升降号进入变化邻音,五级5—7个升降号内完成各类跳进变化音。与此同时,调的关系也依据变化音程度,随着级别的不断进阶,从自然大小调式交替进入到近关系转调,直至同主音转调。

中国音乐在调式思维逻辑上与西方不同,自成体系。以往教材编写的做法,基本上将中国调式的部分与西方大、小调式按照升降号顺序编织在一起,而该教材为了更好地体现中国五声性调式④中国各民族的音乐所采用的调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无半音的五声调式与以五声为骨干音的七声调式运用最为普遍,音乐学术界通称之为五声性调式。(参见樊祖荫:《中国五声性调式和声写作教程》,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3年,第1页)体系,将其专门放在每级最后三课作为专项内容进行训练。从五声调式到七声调式,在调式类型与名称、调式内部结构、五声性旋律的音调与旋法特点、调式的交替与转调等方面,通过中国民歌、器乐曲、戏曲等音乐素材进行全面的听觉分析与读谱训练,强调其独特的认知规律,使学习者对中国调式有更集中、更深入的认识。例如:二级、四级教材中运用中国传统民歌素材,强调地域方言所呈现出来的“色彩音”对七声调式形成的作用与影响;又如第五级教材中,关于中国五声性调式转调中的“同音列五声调式转调”⑤在中国传统乐理中,“调”即调式。在同一宫调系统范围内的各调式转换,由于宫音、调号、音列均相同,因此被称为“同宫转调”“同音列转调”等。当同音列转调发生在乐段内部时,又常被称为“调式交替”。(参见《音乐理论基础教材—第五级第十三课》)“同主音五声调式转调”⑥主音相同的调式转换,称为“同主音转调”。如果宫音改变、调高转移,五声音阶或七声音阶的各音级也将随之移动。古代称之为“旋宫”,也称“旋宫转调”。同主音转调是旋宫转调中最为常见的一类,其宫音、调号、音列均会改变。(参见《音乐理论基础教材—第五级第十四课》)“不同音列、不同主音的五声调式转调”⑦不同音列、不同主音的转调,其主音、宫音、调号、音列均会改变。从调式结构来看,可分为同调式与异调式两种;从调关系来看,可分为近关系与远关系两种。(参见《音乐理论基础教材—第五级第十四课》)这三种不同的转调类别,从理论到实践均体现出有别于西方大、小调体系的理论构架、逻辑思维与训练方法。(见表2)

表2 调式音高体系内容一览表

表3 节拍节奏体系内容一览表

2.节拍节奏体系

“节奏,是音乐诸要素中最重要的元素之一,从音乐的起源来看,可称为第一要素。节奏感的培养和训练也是音乐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音乐训练的基础。”⑧彭世端:《视唱练耳节奏训练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页。教材在节拍、节奏、律动、强拍、重音等各个音乐时间的维度上均观照中西方在音乐时间观念上的不同思维。

又如:四级中的混合五拍、七拍子,更是将匈牙利作曲家巴托克创作的《小宇宙—七首保加利亚舞曲》与中国少数民族新疆库尔勒民歌进行了充分的比对,尝试从节拍感、节奏感、速度感等基本能力出发,感受其不规则律动所带来的音乐动力性,在掌握音乐技能与实践的同时,更深入认识其风格与文化的差异。

(三)教材特色

《音乐理论基础》教材的特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原有体例框架下,将综合音乐听辨形式与内容体系化和规范化,使元素训练与音乐作品相结合,使之有进阶、有标准,成为一种课程体制;二是将中国音乐作品以可操作的训练形式与内容纳入课程标准中,创新性地作为一个整体融入教材中,使之有体系、有进阶;三是将音乐基础课程所学元素与其他专业基础课以及主课教学内容之间形成有效的课程知识系统链接,相互支撑,配套实施,从横向到纵向、从感性到理性形成一个集成化的完整系统。

1.实际音乐作品的听觉训练

实际音乐作品的听觉分析与运用,主要包含两种形式:一种是在音乐元素训练中进行,目的是让学生在理解和学习这一元素时能够结合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片段来体会其特点与用法;另一种是以作品学习为主体,使用相对完整的音乐作品进行实例分析、听辨及实践,将音乐元素训练内容进行整合,强化在音乐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两种不同层次与形式的学习内容被安排在每一级别不同的课例中,使之既有独立性又具完整性,对提高学生音乐听觉分析能力以及对作品整体风格把握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一部分内容也是与专业基础课、专业主课教学联系最紧密的部分,无论是和声的进阶、曲式结构还是主课教学内容均在教学中涉猎甚至同步。

2.中国音乐作品的听觉分析

众所周知,我国100多年来一直沿用西方音乐教学模式,虽然它有一套较为完整而又严谨的体系,但是它的标准是建立在西方文化和艺术审美基础之上的。而我们在培养学生专业学习的过程中,除了能够让学生理解和掌握西方音乐语言,学习和吸收西方优秀文化以外,理应肩负培养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中国人受西方音乐理论惯性思维的影响,对于自身的音乐语言反而是模糊和陌生的,这也让我们在中国音乐听觉训练教学探索中面临挑战。如何解决这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去面对的。

为此,学校和作曲系多次邀请全国专业院校相关领域专家召开关于课程标准与教材建设的研讨会与论证会,得到了我院孙虹、彭世端、范建明教授,星海音乐学院雷光耀教授,上海音乐学院周温玉教授,中央音乐学院郝卓亚、裴聿茹教授,西安音乐学院王高飞教授,武汉音乐学院李丽娜教授,四川音乐学院陈大苍教授,浙江音乐学院唐俊岩教授等来自全国各专业音乐院校该领域权威专家的支持,专家们就音乐理论基础课程与教材建设中的中国音乐部分展开激烈的讨论,从专业发展的历史、观念、思路和具体的操作路径、手段等多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原院长王黎光在谈到中国乐派及其话语体系建设问题时指出:“继承与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化自信,不能纸上谈兵,也不能搭建那种空中楼阁般的音乐理论,而应建立一个有利于中国音乐发展的话语体系及一些具有操作性的行动方案。这就意味着,中国乐派及其话语体系建设也需要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方法与步骤,切实解决现实音乐生活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目的在于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在实处。当然,这需要追本溯源,在时间与空间不同维度中进行梳理比较,找出一些问题的症结,撷取异世同调、可资参考的既有规律,并将其与音乐文化发展的现实相结合,使中国文化及其话语体系建设具有文化建设的继承性、独特性与针对性。”⑨同注③。前期充分的调研与讨论、所有专家的意见与建议,在内容、教学、教法等方面为我们撰写教材中国音乐的部分提供了思路。

(1)谱例的选择

选择既符合学科特点,又能在实际教学中具有可操作性的音乐素材是写好这一部分内容的重要前提。教材选用了部分中国民歌、民间锣鼓、戏曲、少数民族民间音乐等音乐元素进行单声部、多声部训练。为更好地体现这部分内容在教材中的呈现,教研室还特别邀请了中国戏曲学院费玉平教授、孙晓洁教授,中央民族大学的文红宣、龙晓匀、牛小凤教授以及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国乐系的教授们,就教材中国音乐部分内容的结构设计、谱例选材、实践操作与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咨询与研讨,后经过教研室全体教师的反复推敲,最终成书。

(2)编写原则

一是从学科特点出发,从听觉分析、听辨与听写、读谱与视唱三个训练层面来理解、掌握中国音乐在音高组织和音值组织方面的特点,使其在教学中具有可操作性。二是音响的配备,作品谱例大多配备音响供学习者聆听感受,帮助他们从感性上更加深入地认识中国音乐的基本风格特征,学习者应在聆听与欣赏的基础上,尽可能根据教材提供的音响模仿演唱这些作品,以深入体验、把握音乐的感性特点,积累丰富的音乐语汇。三是符合学科操作规律,关于音高组织方面的教学,其重点是帮助学习者了解中国调式在音高组织上的基本逻辑,感受不同调式旋律所产生的不同色彩,在此基础上发展学习者的调式感;关于音值组织方面的教学,则重点需要学习者感受、了解中国音乐在音值方面不同于西方古典音乐的组织逻辑,掌握关于速度、板式等音值组织上的基本特征与相关知识。

3.中国多声音乐的训练与实践

多声部民歌是我国各民族民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多样的形态、丰富的多声手法和独特的审美情趣而成为教材多声音乐训练的重要选材内容之一。在音乐理论基础教学中使用多声部民歌作为视唱曲目,旨在培养学生建立良好的多声音乐听觉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主动地去听辨、去思考,做到“求同存异”,兼顾主体意识与群体意识并存。通过多声部民歌视唱训练,在音准、节奏、语言、演唱法以及音乐风格等方面进行强化,建立具有中国多声音乐特点的内心音乐听觉的同时,激发他们对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热爱,增强文化自豪感。

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音乐理论基础”课程标准与教材建设历时近三年,它是在学校的顶层设计与支持下,全体教研室老中青三代教师在多年本科教学中不断摸索与实践共同奋进的结果。其间教研室老一辈专家们和分级主编赵苏、高缨、张忠平、梁珂、左佳老师以及课程团队全体成员在疫情期间召开线上会议四十余次、线下会议十余次,研究课程标准制定、教材体例设计、教材谱例的选择、教法的更新等方面内容,在繁重的基础课教学之余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教材书稿达16万多字,在体现基础课中西方音乐包容性的同时,还进一步加深了课程的思想性与文化内涵,在弘扬民族精神、张扬民族个性、体现民族特色、深化文化自信方面,充分发挥音乐基础课在构建中国主体性音乐话语体系建设中的底盘和基石作用,彰显该课程在中国音乐的传播与发展过程中,在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化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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