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视域下的家庭教育

2023-06-08 21:27何宇锋
幸福家庭 2023年3期
关键词:阶段家长孩子

何宇锋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庭教育促进法》阐释了家庭教育中家庭主体责任、国家支持指导和社会协同的体系和要求,明确规定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家庭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是连接社会和个人的纽带。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在《爱弥儿》一书的自序中写道:“对人的教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在他不会说话和听别人说话之前,他就已经受到教育了。”由此可以看出,家长的教育理念关乎着家庭教育的成败。笔者发现,目前仍有部分家长未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这些家长可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放任教育型和过激教育型。放任教育型的家长选择将孩子的教育交给学校,自己很少参与孩子的成长。过激教育型的家长则过于重视孩子的考试成绩,将家庭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学校,忽略了对孩子道德品质方面的培养。无论是放任教育型家长还是过激教育型家长,他们的教育理念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家庭教育的定义

北京师范大学赵忠心教授主编的《家庭教育学》是我国第一部系统介绍家庭教育基础理论方法的综合性学术著作,其中写道:“家长对于子女的态度、家庭环境、家长自身的素养、家庭社会背景等共同构成影响家庭教育质量的因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大众的文化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父母应当特别关注并且高度注意孩子的青春期生理、心理方面的发展状况,要找到合适的机会对其进行教育,要寓教育于日常生活之中,家长的言传与身教要相结合。这对家长的素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也有学者认为家庭教育始于父母教育。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社会教育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三者共同构成公共教育体系。目前,不同学者对家庭教育概念的界定仍未统一。笔者认为家庭教育从本质上可以划分为单向家庭教育和双向家庭教育两种类型。

(一)单向家庭教育

《辞海》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其他长者在家里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的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不同学者对于家庭教育的看法各不相同,有的认为家庭教育是指父母向子女传授正确的知识和价值观,有的认为家庭教育是为学校教育打基础的,但总体而言,他们阐述的都是单向家庭教育。单向家庭教育强调父母对子女产生的正向影响,其教育传递方式是单向的。

(二)双向家庭教育

由于经济快速发展、信息来源多样化,传统的单向家庭教育已经无法满足当下对于儿童的教育要求。双向家庭教育强调的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相互教育,以家庭环境为信息的载体,以交流为信息的传播方式,以父母和子女都能形成可持续的发展为最终目标。

二、家庭教育的特点

家庭教育有三个特点:一是早期性,幼儿阶段是孩子发展的关键期,人的语言技能和生活习惯是在这个阶段开始形成的,所以家庭教育要把握好这个时期;二是长期性,孩子从出生开始,就在家庭中生活、成长,家庭教育通常是在不自觉中进行的,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他们,且这种影响对孩子而言是长久的、深刻的;三是随机性,家庭教育往往寓于生活中,不受地点和时间的限制,所以家长要相机而教、遇物而诲。

三、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家长缺乏先进的教育理念

家庭教育是以亲子关系为中心、以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为目的的教育活动。家庭教育会对孩子产生深远的影响,家长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需要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式。笔者发现,部分家长不知道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既没有设定家庭教育的目标,又没有认识到家庭教育会对孩子起到怎样的作用。还有部分家长在家庭日常活动中,不注重規范自身的言行举止,无法给孩子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家长过度重视孩子的成绩

部分家长将注意力放在孩子的考试成绩上,只关注其学习情况,不重视对孩子精神方面的培养,这会对孩子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三)家长忽略了孩子真实的需求

在传统的家庭教育模式中,部分家长过于重视物质方面,认为只要给孩子提供最好的物质条件,就能让孩子健康成长,这类家长忽视了孩子内心潜在的真实需求。

四、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的策略

(一)遵循孩子的心理发展规律

发展心理学家埃里克森认为,人的发展是按阶段依次进行的。他提出,人在每一阶段都有特殊社会心理任务,并且每一阶段都有一个特殊矛盾,矛盾的顺利解决是人格健康发展的前提。0~1周岁是婴儿期,这是孩子获得基本信任感、克服基本不信任感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家长应该多与孩子进行亲密互动,使其对外界产生信任感。1~3周岁是幼儿期,这是孩子获得自主感而避免怀疑感与羞耻感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孩子开始产生自主意识,想要自己穿衣、吃饭、走路、拿玩具等,他们开始探索周围的世界。这时,家长应该允许孩子自由探索,并给予适当的保护。同时,这一阶段需要家长对孩子进行适当鼓励,培养他们的意志力,使其形成独立的人格,并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到了3~6周岁,孩子已经可以在家庭以外的范围活动,在这一阶段,家长应当对孩子的行为予以鼓励,这有利于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创造力。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长要为孩子创造积极、健康的生活环境,遵循孩子的心理发展规律,使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孩子在快乐生活的同时学习基本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孩子进入小学后,家长在注重孩子文化知识学习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其道德品质的培养,同时要督促孩子锻炼身体,增强身体素质。在这一阶段,孩子的思想和自我意识基本成形,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要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

先进的教育理念是指现代教育教学方法。家长应当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培养孩子的创新能力、自主能力和合作能力。首先,家长要学会倾听。倾听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素质。学会倾听孩子说话,可以帮助家长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增加孩子对家长的信任感,进而真实地了解孩子的情况。其次,家长要尊重孩子。在沟通的时候,家长应认真、全神贯注地听孩子说话,尊重孩子的想法,创造一个和谐、平等的聊天环境。家长在聊天时要避免打断孩子说话,认真倾听孩子的发言,再说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最后,家长要注重沟通的有效性。有效沟通的关键在于家长需要具备与孩子共情的能力,家长应该找到与孩子相处的正确方式,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像朋友一样与孩子进行沟通,以了解孩子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三)积极发挥榜样作用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言行举止会被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孩子尚未形成明确的自我意识和是非观的时候,他们会模仿家长的言行举止,因此,家长应当以身作则,规范自己的言行,成为孩子的榜样。家长可以采用形象感召法,使孩子受到榜样的影响,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形象感召法包含两方面:一是家长要以身作则,给孩子作示范;二是家长要引导孩子学习优秀人物的品质和行为,让孩子了解优秀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引起孩子的情感共鸣。

结语

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多种多样。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运用合理的方式增强对孩子的影响力,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进行教育,帮助孩子确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做新时代的合格家长。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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