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克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文学所,长春130032)
红罗女的传说,是满族叙事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形成于渤海时期,是反映渤海前期政治、经济、文化等面貌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红罗女的传说,流传时间很长,流传地域也很广,在吉林省的敦化、珲春,黑龙江省的宁安等地,均有红罗女的故事在流传。满族说部中的《红罗女三打契丹》《比剑联姻》《绿罗秀演义》(残本)是红罗女传奇的重要文本。
《红罗女三打契丹》讲述的是渤海王大钦茂的义女红罗女三打契丹保家卫国、铲除朝中奸相大英士,却因爱侣乌巴图为奸人所害,最终投湖殉情的悲剧故事。《比剑联姻》讲述的是渤海国公主红罗女女扮男装充任遣唐使、护送贡品朝唐的经历,及朝唐后参加科举、与晋王比剑联姻、沉重打击唐朝以杨国忠为首的恶势力的传奇故事。《绿罗秀演义》今传为残本,讲述的是渤海第二代王大武艺时期与大唐初兴时期的纷争,现有部分仅重点介绍了唐朝汉将的女儿马文琼四姐妹,未及呈现红罗女、绿罗秀的形象。三篇说部相较,《红罗女三打契丹》偏重于历史叙述,其卫国女将的红罗女形象更接近原始形态。而《比剑联姻》则更多受明清时期历史演义小说影响,传奇成分更盛。所以红罗女英雄形象的构建,在三打契丹中更具历史真实性,在《比剑联姻》中更具传奇性。
虽然红罗女的故事版本众多,但故事的背景都是发生在渤海时期。渤海的社会文化,继承了靺鞨族固有的文化传统,又曾受到高句丽文化的影响,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中原汉族高度发达的封建文化的濡染之下,终于融入了唐朝文化的行列。渤海文化实质上是具有一定民族特点和地方色彩的唐朝文化的组成部分。渤海时期,效仿唐朝修建新都、学习唐朝科考制度和礼仪、网罗名士、四海纳贤等举措,使渤海形成了较为开放的社会文化观念。《红罗女三打契丹》和《比剑联姻》等文本中反映的社会文化观,就体现了渤海文化主要受唐朝文化影响,又兼有与本土文化融合的特征。
《红罗女三打契丹》的故事背景是渤海第三代王大钦茂时期。据史书记载,大钦茂是一位具有开放意识的君王,他积极学习汉文化、主动与外邦交好、学习进步制度等举措,使得渤海越发兴盛,并一度享有“海东盛国”的美誉。此外,从地理位置上看,渤海的内外交通四通八达,“对外有通唐朝的营州道和朝贡道,通契丹的契丹道,通日本的日本道,通新罗的新罗道,将渤海与四邻连接起来,对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起重要作用。”[1]随着渤海社会发展的日益兴盛,其特色鲜明的文化观念也逐渐形成。
在原始社会早期的母系氏族时代,女性主宰社会生活。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性逐渐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在以武力和勇猛来角逐胜负的战争中,女性更因体能上的弱势而基本失去参战的资格,即使偶尔出现一位有能力参与战斗的女性,也只能作为男性的配角存在。
然而,在红罗女的英雄传说中,却一改传统,女性不仅作为主角参与战争,还是很多男性战将的领导者,并能够在战争中带领男性取得最终的胜利。从女性参战情节和女性对待战争的态度上可以看出,渤海的女性地位较高,所受束缚相对较少。
当然,女性地位再怎么提高,也无以动摇男性主宰社会的绝对权力。无论当时的唐王朝还是渤海,女子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并非说明女性地位高于男子。唐初,靺鞨部男子为部落骨干力量,确立了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主导地位。由夫妻关系组成的家庭已全面建立,与中原封建社会的婚姻关系一样,妻子是丈夫的附庸,男人穿皮衣,女人穿布服。男性是社会生活的主宰,且渤海“男子多智谋,骁勇出他国右,至有‘三人渤海当一虎’之语”[2]。红罗女传说中的将军也多为男性,只是满族说部为了突显红罗女的英雄形象,才将这位巾帼英雄塑造得出神入化。在《比剑联姻》中,这种塑造是通过将红罗女等人女扮男装完成的,其他几位巾帼英雄如东门芙蓉、赫连英等,也几乎是性别模糊的存在。不只在满族说部的故事中,在其他中国古代战争小说中的女英雄,也多具有男性化的特征,作者基本按照男性英雄的标准塑造女性英雄的形象,尤其是战场拼杀的环节,女性除与男性外表不同外,其余基本雷同。但不管怎样,女性英雄走出闺房奔向战场,与男性共同保家卫国,是对传统性别文化的一种反叛,是对女权思想的一种强化,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两汉以来,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主体思想是儒家思想。因统治者的重视与提倡,唐代的儒学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对儒家经典的钦定让众说纷纭的诸家思想逐渐平息,科举取士让读书人意识到只有专攻儒学才能走上入仕为官的正途。在这种崇儒之风的影响下,从内地到边疆,儒学得到更广泛的传播。时值渤海正在向封建社会的转变时期,鉴于本土固有文化较中原汉族文化落后,为巩固其王权统治,统治者自然加强与唐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尤其是主流意识形态层面,宣传封建伦理道德的儒学成为渤海学习、移植唐朝文化的中心内容,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灌输于普通民众中。
以渤海时期为背景的满族说部作品,表现了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义利观。
渤海第三代王大钦茂时期是儒学兴起的肇始,大钦茂派遣使臣、留学生到唐朝求学、学习儒家经典、古今制度,他们回国后带回许多汉文化的典籍,成为儒家思想的积极传播者。在《红罗女三打契丹》的第一回中,渤海遣唐使讲述出使唐朝的见闻,充分表现出对唐朝先进的礼仪制度的赞美和向往,并向大祚荣提出一系列学习和改革建议。遣唐使认为渤海国“虽武功迭兴,然文治多缺。今签约制度,通商聘使,酬答应对,国事日繁,如上不明天文地理,下不知纲纪人伦,何以同诸强并列周旋?故需多读诗书以知礼义……往者大邦常轻我为化外之民,而怠慢不恭。国内府州吏役,亦多各行其是,摸额曲膝,芜杂粗俗,故需修朝仪以示威严……”。渤海朝中老臣还建议大钦茂效仿唐朝开科取士的制度以招揽人才,大钦茂不仅采纳了臣子的建议,还命令相关官员起草告谕,通令府州县选拔、推荐举子,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贤才。总而言之,当时的渤海上下,从制度、礼仪、文化等方面,多方学习、效仿唐朝,儒家思想与文化也通过各种渠道渗透到渤海当地的文化中,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渤海用儒学教育贵族子弟,培养统治人才,其中很多在唐朝学成归来的使臣和留学生都坐上高位,连掌管渤海行政最高机关政堂省的六部,都以忠、仁、义、智、礼、信命名,可见儒学在渤海的盛行。
《红罗女三打契丹》中,无论是红罗女、乌巴图等英雄的父母、师傅,还是其父生前好友、朝廷将帅,都谆谆教诲他们要以“保家卫国、不负祖先”为己任,待学成扬名后,更是上至君王、下至群臣,甚至普通民众,都对他们寄予“为国争光、扬名四海”的厚望。英雄们自己也从来都是胸怀天下、为国为民、大公无私。英雄的这种观念,可以说来源于他们所接受的儒家思想。
在儒家思想的先导下,“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的义利观在说部中得到彰显。以《比剑联姻》为例,其中收服英雄的主角,一般都具有超凡的凝聚力,而被收服的英雄,往往是基于信仰的力量而归附。“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帝王不识货,流落于行侠”,一个“流落”,尽道无奈。这是《比剑联姻》中一再强调的义利观,也是被收服英雄深深信仰的一种观念。多数人的观念中,只有“货卖帝王家”,博个封侯拜相、仕途通达,自身所学的文才武艺才算没被埋没。亦即传统思想中所谓的“入庙堂之高”,才是正道。若一身文武艺,只能走江湖行侠仗义,那就是偏门左道不入正统,终究只能算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能“入庙堂之高”,谁又愿“涉江湖之险”呢?这也是当时儒家思想影响下的义利观所致。
自然观是指人们对自然界认知的总和,也是人们对整个世界认识的基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们不是在消极地适应自然界,而是积极地去改变自然环境。在这一相互作用过程中,人们形成了对自然界本质的认识。
对自然的敬畏几乎是所有原始先民的共性特征,满族先民也不例外,他们早期生活在密林、河谷中,主要以渔猎为生。这种生活方式决定了人们只能从自然界获取想要的生活资料,所以人们会严重依赖自然环境。这种依赖性,必然导致人们对自然产生敬畏、崇拜的心理,逐渐形成了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期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观。
在《红罗女三打契丹》和《比剑联姻》等满族说部中,这种自然观首先表现为自然崇拜。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文化程度不高的部落和民族,祈求神灵保佑、祛病禳灾、驱祸避邪,是人们的心理需求。渤海民众的自然崇拜主要表现为动植物崇拜。
原始先民对植物的崇拜,主要是对森林、树木的崇拜,由于南北方植物物种的差别,不同地区崇拜的树种也存在差别。北方民族崇拜的树木主要是柳树、桃树、槐树、枣树等。肃慎时期,东北亚民族已经赋予了柳树三大功能,“被‘伐’祭成为神杆所赋予的人神中介功能;被‘帝’祭成为生殖神所具备的生命缔造功能;被‘取衣’所规定的遮羞与庇护生命功能。”[3]满族有崇柳、祭柳的习俗,认为柳是雨露的象征,民间多用柳枝祈雨。《红罗女三打契丹》中就有长白圣母用柳树枝替人治病禳灾以及人们跪在大柳树下打鼓祈祷的情节,可见渤海有崇拜柳树神的原始自然观。
动物崇拜也很明显。鹰是萨满神力——魂魄翔天术的象征,满族创世神话中记载“宇宙初始,天母阿布卡赫赫打败了恶神耶鲁里,派下了身边的鹰首女侍从卧勒顿做了人世间第一个女萨满”,卧勒顿女神已明确是女萨满,女神奇异的鹰首象征她萨满神术的高强。《红罗女三打契丹》中,红罗女小时候即是被长白圣母的神鹰带到山上学艺的,其后又多次得到神鹰救护。《比剑联姻》中,悟玄寺高僧圆觉养着两只斑斓猛虎和两只黑鹰守卫寺院。守山老虎从不吃人,而且还会救误入此山迷路的人,小孩重生就经常骑着老虎巡山。黑鹰也不吃小鸟,专吃周围山上的獐狍野猪,吃不了还叼回来给小孩重生烤着吃,还用两只大爪“抓”着重生去山里玩。骑猛虎巡山、驾黑鹰玩耍,表明人类与动物的关系亲密。其余如西门再生骑熊带猴、夹谷猛生骑豹带卷毛狮子狗、东门庆生骑豹带老鸠,以及“犴达犴”“四不像”等动物,也都被描述为通灵的灵禽异兽。可见渤海时期有动物崇拜的自然观。满族忌杀狗、吃狗肉、用狗皮。因为满族原是渔猎民族,在长期的狩猎过程中,狗是不可或缺的帮手,又是拉爬犁的主要劳力,所以满族有敬犬之俗,他们从不打狗、杀狗,不吃狗肉、不戴狗皮帽子、不铺狗皮褥子,狗死了要埋葬,等等。这也可视为动物崇拜的一种表现。
在渔猎、农耕生活中,人们用原始的觉悟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形成了敬畏自然、尊重生命的自然观。
探索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是人类一直在思考、研究和追寻的目标。每个人的生命价值观,都会根据自身的经历、理解、认知的不同而各有差异。
在《红罗女三打契丹》中,正义之士都是在保家卫国、惩奸除恶中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作为主角的红罗女是以巾帼英雄的形象出现的,她自幼跟随长白圣母苦学本领,学成后即担负起抵御契丹入侵、保家卫国的重任。在爱侣乌巴图被奸人所害的情况下,她仍然忍辱负重,三打契丹,铲除奸相,救回渤海王。最终,投入镜泊湖殉情,与爱侣化作两颗星,飞升而去。红罗女的生命价值观,在危难来临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当得知契丹人包围了敖东城时,她焦急万分,“虽说自己重孝在身,可关乎社稷江山安危,黎民福祸之事,比个人悲伤要重”,直接披挂上马,飞奔驰援敖东城,解除江山危困,让百姓免受战乱之苦。可见,大义当前,个人安危、情爱名利都不重要,江山安危、百姓疾苦才是英雄们追寻的生命价值。
在《比剑联姻》中,红罗女是作为公主形象出现的。作为渤海郡王大祚荣的女儿,她跟随红衣道姑学艺十二年,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还熟读三韬六略、孙子兵书,可谓文武全才。她上阵杀敌、抵抗外来侵略;她与大唐王子联姻,让自己一方的势力越来越强大。她的生命价值在战场上实现、她的使命在联姻中完成,最终达到惩奸除恶的目的,并结成佳偶荣归渤海。
综上,渤海文化在继承了满族先民固有文化的基础上,又与中原高度文明的汉文化相融合,形成了具有民族特征的、相对开放的社会文化观。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文化长河中,它是一段色彩丰富的篇章,也是勇敢的渤海人努力奋斗的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