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0月8日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今年9月20日在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时再次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等各方面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化解大量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陈文清书记讲话要求,坚持党对调解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治建设和调解工作深度融合,确保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作为根本任务,在预防排查上采取硬实措施,抓好基层、重点行业领域、涉企涉外等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分类指导,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制度规则,进一步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提升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全国调解工作信息平台,实现调解业务“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因地制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商事调解、律师调解,加大保障力度,强化专业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培育高素质调解员队伍。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深化访调对接、警调对接,探索检调对接,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资源,合力推动调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是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务实举措,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