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ICU 医务人员器官捐献认知、态度及意愿研究进展

2023-06-02 09:12马雅婕王鹏杨立明孙永康何湘湘江文诗武小桐
器官移植 2023年6期
关键词:脑死亡供者器官

马雅婕 王鹏 杨立明 孙永康 何湘湘 江文诗 武小桐

经过10 多年各级政府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广大行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我国的器官捐献与移植已经处于稳定发展的阶段。尽管如此,移植器官来源短缺、器官供需矛盾突出仍是实现世界卫生组织所倡导“实现器官移植自给自足”的瓶颈[1]。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器官捐献关键路径”中阐述的供者丢失的关键原因包括潜在供者的识别和转介以及器官的维护与修复问题[2]。而重症监护室(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发现潜在器官供者的主要场所[3-4],ICU 医务人员参与供者管理,主导的器官功能支持及优化可以最大化器官产出率,从而提高器官利用率和器官质量[5]。由此可见,提高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认知、认可及参与程度是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及高效率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本文就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认知、态度、意愿、实际参与情况进行综述,讨论相关影响因素,并就现状尝试给出建议。

1 ICU 医务人员在器官捐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由于ICU 医务人员的专业身份,其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很容易影响患者家属甚至公众对器官捐献的态度和意愿。另一方面,ICU 医务人员对于发现潜在器官供者和促进器官捐献与移植的发展也有着重要作用。

在数量上,器官捐献和移植的临床工作始于潜在供者的识别,潜在供者识别率的高低决定了当地器官捐献的总规模[6]。供者的识别和转介需要捐献医院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积极参与[7-8],ICU 医务人员相较其他科室医务人员拥有的专业基础及经验优势更有利于发现潜在供者。在质量上,供者的临床管理与器官功能维护决定了供器官质量及移植受者的预后,是整个捐献流程中持续时间最长的环节[9]。由于ICU 医务人员的医学背景和临床工作经验,他们具备开展器官功能维护的专业优势[5],ICU 医务人员参与供者管理,主导的器官功能维护及优化可以最大化器官产出率[10],从而提高器官利用率和器官质量。此外,信任是捐献关系可以达成的关键纽带[11],ICU 医务人员由于对患者病情的熟悉程度以及与家属建立的信任关系,更容易向家属引介器官捐献相关谈话[12]。由而可知,ICU 医务人员在器官捐献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 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认知、态度及意愿

2.1 ICU 医务人员对脑死亡的态度和相关认知

多个研究表明,“接受脑死亡诊断是有效的死亡判定”是医务人员坦然接受并对器官捐献相关工作应对自如的基础和关键[13-15]。也有研究指出,一个国家的器官捐献率和器官获取效率与本国ICU 医务人员对脑死亡器官捐献的接受程度及其专业自信程度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研究ICU 医务人员器官捐献认知及认可度之前,分析其对脑死亡的态度及其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很有必要的[16]。

从职业属性来看,研究显示,与医师相比,护士对脑死亡概念的接受度相对较低,而对脑死亡持消极态度大多是由于缺乏脑死亡的相关知识。此外,国内外的多项研究在调查ICU 医务人员的培训需求时发现,无论是医师还是护士,最想加强的器官捐献相关知识之一就是脑死亡的临床判定相关标准等[16-17]。

由此可见,无论是对脑死亡的态度,还是对脑死亡相关知识的缺乏,亦或是对相关培训的需求,都表明ICU 医务人员对脑死亡的态度和相关认知与其对器官捐献的态度、认知和意愿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2.2 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及态度

通过对研究ICU 医务人员器官捐献认知文献的纵向分析可知,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认知水平普遍呈逐年提高趋势,由此可见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发展水平以及对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度。就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相关知识的掌握水平而言,其对临床医学类知识掌握程度较高,而对器官捐献的原则、标准及流程类相关知识的掌握相对较为薄弱[18-19]。此外,国内外研究均表明ICU 医师的器官捐献认知水平普遍高于护士,综合各类研究得知,ICU 医务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从事岗位、职称及接受专业培训程度等都会影响其对相关知识的获取。

知识是态度的基础,就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态度这一维度,研究结果显示,器官捐献认知水平越高,态度越正向[18,20-21]。认可并支持器官捐献的ICU 医务人员大多是认同器官捐献挽救生命、造福他人的重大意义。而不认同器官捐献则是由于不了解不熟悉器官捐献的原则、程序或移植预后等知识而怀疑器官捐献价值[17-19,21-22]。多个研究均指出,年龄作为一个影响因素与受访者的工作经历、家庭状况或对待生死的态度有直接关系,进而会进一步影响其对器官捐献的态度[17,22-24]。此外,传统文化与习俗、宗教信仰、社会主流价值观以及家属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认可度[25-30]。

2.3 ICU 医务人员的器官捐献意愿

认识、认知、认可、认同到行动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对器官捐献的认知、态度和意愿也是层层递进的。当问题越偏向于个人化,ICU 医务人员的态度就会变得不甚乐观[16]。研究表明,认可并支持器官捐献的ICU 医务人员其自身捐献意愿或者捐献亲属器官意愿不一定积极[25]。因此,相较于器官捐献的认知水平不断提升和态度积极转变,ICU 医务人员自身捐献意愿及参与捐献工作的意愿仍有待提高。

3 文化对ICU 医务人员器官捐献态度的影响

中国作为“家本位”的社会,家庭责任、家庭利益、家庭观念和家庭情感对个人有着极大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大多数受访者签署捐献同意书时会考虑家属的意见[17,22],因此家属的态度很大程度影响ICU 医务人员的捐献意愿和决定。此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身体完整观、丧葬习俗礼仪、生命价值观、孝道伦理及重生忌死的生死观和特定的宗教学说在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群体中有着不同的呈现,都会或多或少影响不同文化背景的ICU 医务人员的捐献意愿。部分研究指出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完尸观念、死亡观念、孝道等都是ICU 医务人员不愿意捐献器官的原因[17,22]。类似的国外调研也表明ICU 医务人员因为担心器官获取手术导致的“残毁身体”而拒绝捐献器官[28-29],宗教观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受访人群的器官捐献意愿[25-26]。

其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刮骨疗毒”“割股疗亲”等典故都表明为救治他人和自我,身体是可以被损伤的。儒家思想中的“博施济众”“爱人利物”“仁者爱人”等思想也更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思想并非器官捐献的阻碍。

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习俗也在与时俱进,科学的生死观、丧葬观、身体观、生命价值观也逐步成为器官捐献的促进因素[31]。“生命接力·大爱传递”(器官捐献)项目在2021 年首次被纳入中央文明委“重点项目”,并被编入《2022 中国精神文明建设年鉴》[32]。在当今生命教育的大背景下,器官捐献始终奉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是树立新型死亡观、身体观、生命价值观的有效路径[31]。

如上文所述,文化观念或宗教信仰以及生命价值观等在一定程度影响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态度,态度又进一步影响其意愿和实践。因此,需要以积极正面的传统文化和宗教思想引导ICU 医务人员,使其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和共情共感的同理心,进一步具备良好的生死素养,掌握生死教育的技能。一方面对于自身而言,树立接纳死亡、生死自然的生死观,把死亡看作生命转变的自然过程。另一方面,面对终末期患者,掌握危重预后或死亡判定等相关沟通的技巧,帮助患者减轻恐惧,与死亡和解,同时可以为家属提供哀伤辅导,帮助其增加面对丧亲的勇气,最终促进自身生死素养的提升和自己人格与心灵的成长[33]。

4 改善ICU 医务人员器官捐献认知、态度及意愿的相关建议

参与并助力器官捐献并不是ICU 医务人员的首要责任,其工作的首要目标仍是尽力挽救危重患者的生命。但当患者的生命已走到尽头,ICU 医务人员应尽所能维护临终患者及其家属的身心健康、权益和尊严。器官捐献是我国《民法典》赋予公民及潜在供者家属的一项自主选择权利,ICU 医务人员参与器官捐献工作并不只是为了促成器官捐献,也是为了帮助临终患者及其家属获悉法律赋予的权利,保障其合法合理的权益,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更为人性化的临终关怀服务,帮助其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主做出合适的决定。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针对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范文件中,也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积极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并须按照规定主动向划定的器官获取组织以及省级红十字会报告潜在供者的信息[34]。

此外,有关研究结果显示,器官捐献流程繁琐、器官捐献的经济补偿是否有悖于“无偿”原则、器官获取手术对遗体的不尊重、器官分配不公问题等是ICU 医务人员提出的或怀疑或担忧而拒绝支持器官捐献的原因[35]。若从本质上看,这些因素都是由于缺乏系统专业的相关培训而对器官捐献相关知识了解不够全面。

综合各类研究结果发现,国内外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都存在一定的欠缺,认知又会影响其态度,态度又进一步影响其意愿和实践。因此,本文就如何改善这一困境给出以下建议。

4.1 普及ICU 医务人员器官捐献知识的宣传

首先,要使ICU 医务人员明确,人体细胞、组织、器官、遗体捐献是我国《民法典》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自主选择权利,遵循无偿自愿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的具体描述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6]。无论是器官捐献协调员、ICU 或其它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角色应十分明确,其义务和责任是帮助家属获悉这一权利及相关信息,而非向家属“劝捐”。

器官捐献工作的顺利开展有赖于多个关键因素,其中之一就是提高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认可及参与程度[16]。因此,不少的国家已将器官捐献纳入重症医学的一部分,或倡议通过国家或各级重症医学协会的推动,让更多ICU 专家参与到器官捐献工作当中。

4.2 加强ICU 医务人员器官捐献技能培训

有关研究结果显示受访者对于器官捐献相关技能的培训需求集中于供者管理、脑死亡和寻求供者家属同意几个环节[16]。除了器官捐献基本原则和基础知识的宣传科普,针对性的加强ICU 医务人员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知识储备,定期开展系统化的器官捐献技能培训,对于提升其相关技术水平以及重症医学多学科交叉协作人才团队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器官捐献都必须遵循“死亡在先,捐献在后”(Dead Donor Rule)的伦理原则,器官获取不是造成患者死亡的原因,器官获取必须在供者被判定死亡后进行。临床常见的死亡判定标准包括经循环标准判定的死亡,俗称“心死亡标准”[37],以及经神经学标准判定的死亡,俗称“脑死亡标准”。无论采用哪种判定标准,死亡判定的实施都必须符合临床操作规范和法律及伦理要求[38]。虽然在死亡判定这一环节必须由脑死亡判定专业团队执行,但ICU 医务人员也应对死亡判定的基本概念和流程有所了解。

此外,有研究指出ICU 医务人员有责任与患者家属就预后、治疗过程及方案选择进行充分、坦诚和开放性的沟通。我国及亚洲首部重点针对器官和组织捐献家属沟通的专家共识也指出,供者家属更希望从ICU 主管医师口中获悉捐献的相关信息,并且凡参与沟通的人员都应接受专业培训,确保能向家属传递准确的信息,并为家属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关怀服务[31]。因此,ICU 医务人员也应当掌握与家属沟通时的态度、方式、语言、内容等相关心理学知识和传播学知识,从而与各相关方“组合作战”,达成有效沟通。

5 小 结

在理论上,重症医学在潜在供者的识别、病情评估、无自主呼吸判定及器官功能维护等器官捐献全流程的重要环节有着天然的专业优势,是器官捐献的基石[39-42]。在实践中,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认知、认可及参与程度对器官捐献的专业化发展有重要的作用,重症医学从业者在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近年来由于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稳步发展,社会及医学各界范围内对捐献与移植宣传工作的优化和深化,ICU 医务人员对器官捐献的认知水平不断提升,态度积极转变,然而其自身捐献意愿及参与捐献工作的意愿亟待提高。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的基础上,本文也尝试就一些困境给出相关建议,以期激发器官捐献与移植、重症医学以及多学科专家学者更为广泛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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