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绚,陈致敏
(1.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333403;2.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333403)
新文化地理学从二十世纪 70 年代开始,就着眼于从空间研究出发,提供社会文化变迁的解释,致力于阐明建立文化体验的意义地图——空间与场所如何成为核心力量。从列婓伏尔的“空间生产”到苏贾的“第三空间”、卡斯泰尔斯的“流动空间”,再到詹姆逊的后现代空间理论,“空间转向”使人文地理学思潮摆脱了对实证主义的依赖,更关注空间机制的研究[1-3]。
新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法国亨利•列斐伏尔对“空间”做了新的哲学注解,他认为“空间是一种社会产物”[4],每一个社会、每一种生产方式都会把自己独特的空间“生产”出来。他的空间理论提出“空间表征”“空间实践”“表征空间”三个概念,其中“空间表征”是当权者强调权力化支配空间的意识形态的体现,是社会关系总结出来的权力对比,并由此而产生的意识形态的体现。空间是当权阶层通过“空间实践”所构建的生活空间,是强势阶层话语和权力浇灌而成的“表征空间”。
陈学英研究了福建土楼空间的权力策略,发现福建土楼的设计深受等级尊卑思想的影响[5]。姜雷基于空间权力理论对纽约苏荷等创意型城市的路径更新进行了研究[6],韩国新罗大学的任红宇研究了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如何体现微观权力[7],丁燕燕研究了“五四”乡土小说中庙宇祠堂中的空间隐喻和权力[8],上述研究表明空间是权力实施的有效手段。
景德镇陶瓷文化景观空间由多元差异原则构成,呈现出位置关联性,并具备相对独立的逻辑等级体系。本文从权力空间视角分析陶瓷文化景观社会空间位置、权力和行动者位置感知等三者的关系,揭示了景德镇陶瓷文化景观社会空间中被隐藏的符号权力及其运行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社会空间与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中国一般皇权是不下乡镇的,但通过御窑厂的设置,实现了国家政权和意识形态的渗透,使得政府的权力触角延伸到了陶瓷行业。会馆和帮会通过宗教信仰、行规和宗法制观念成为民窑行业管理和思想教化的主体空间。研究管理者如何以权力的形式划分对自己有利的社会空间区域和位置关系,并将管理者的意识强加到被管理者的身上。
御窑是明清两代政府在景德镇建立的,是专门负责和组织生产供皇家使用的瓷器的管理机构,其产品专为皇家使用。明朝的政治格局逐步演变为绝对的君主专制,各个层级的统治者都坚信皇帝和皇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正因为这样的社会背景和思想观念,御窑厂在洪武时期得以建立。
景德镇属于四周高,中间低的盆地地形,加上河流多,但排水量小,使得四月到九月是水灾的高发期。洪水常常淹没珠山边上的窑厂、作坊。珠山在昌江边上,但地势较高,御窑厂设置在珠山既有利于原材料和成品的运输,又能避免水患。
御窑厂不光是御用瓷器生产的场所,还具行政功能,这从御窑厂中设有狱房等衙门机构可以看出。御窑厂的空间布局与中国古代的基层县衙署在空间布局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强调宗士礼仪和教化的重要性,这不仅为空间设计提供了规范,还通过空间来“驯服”人们的行为。御窑厂可分为“仪礼宣教之所”“治事之所”“宴息之所”和“陶瓷生产之所”四个部分。御窑厂前部包括阜安门、照墙、头门、佑陶灵祠等,将其归纳为“仪礼宣教之所”,主要功能是作为宣讲圣谕、行规民约的场所;“治事之所”主要指官署大堂和景德司署中,官署大堂是督陶官发布御用陶瓷生产指令、处理陶瓷生产事务之场所,景德司署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局;“宴息之所”坐落在官署大堂后方,其中包括供督陶官居住的寝室和花厅;“陶瓷生产之所”包括了御窑厂后部,有二十三作以及窑厂。官署大堂的建筑规制在景德镇是最高级别的,也预示着御窑厂地位。
“珠山献瑞”和“昌水朝宗”这两个石坊坐落在御窑厂的主要交通节点上。这样的布局主要是为了能够随时向大众传递重要的教诲和劝诫。其空间功能主要是以象征性的方式向人们传达一个明确的信息:“普天之下,皆是王土,四海之内,皆是王臣。”御窑厂同样属于皇帝之家。当人们抬头望向牌坊时,他们能深切地感受到这两座牌坊所蕴含的权威,同时也能感受到上层社会的权威和下层人民的压迫,牌坊上深刻地刻画了权力、利益和社会等级。御窑厂有着多层的空间深度,通过门的多重阻隔以及距离来削弱御窑厂外民众对御窑厂内的陶瓷生产的影响,也使得内与外在权力上是不平等的。御窑的中轴线两侧是生产建筑的集中地区,陶瓷作坊、窑炉分布在中轴线的两侧。根据考古发现,在御窑东北部有7 座葫芦形窑炉、西侧有15 座馒头形窑炉,同时,在御窑西部有6 个辘护坑,证明了御窑厂是一个完整的生产单位。这种模式也反映了御窑厂生产的严密性,不用和其他部门进行分工合作,是进行自我完成生产的单位。这样的格局使得御窑厂外民众对御窑厂内的监视行为被极大削弱,能够做到保持御窑厂的权威。
景德镇御窑厂生产制度成为皇权文化的另外一个象征,这一体系从京城最高的统治者,经过极具中转意义符号代表——督陶官,再到每一个具体工序上的瓷业从业人员,完成整个象征符号过程,包括了匠籍制与雇役制、颜色专属制度、官员惩处制度、次品处理制度等。匠籍制与雇役制保障了御窑厂能将及时招募到全国具有专门技术的人才,有了一支稳定的专业队伍。颜色专属制度体现了皇家权威,只有御窑厂才能使用某些颜色,而民窑是不能使用的。御窑生产制度外在表现为陶瓷生产追求精品,生产讲求质量,对于任何残次品有着自己独特的处理模式;其内在决定因素在于皇权的完美性和高高在上的优越性。
会馆实际上是具有相同籍贯的官员、绅士和商人共同在与籍贯不同的城市创建的馆舍,它是一个致力于连接乡土情感和深厚乡谊的同乡组织。从历史角度看,景德镇是一个原住民仅占十之二三的城市,而外来居民则占据了十之七八的比例。来自外地的工匠不只是为景德镇带来了其它各地独特的制瓷技艺,他们还带来了不同地域丰富的文化传统和当地的风俗传统。外来人口在逐利的过程中,与本地人产生利益冲突,而冲突则让制度产生成为必然。景德镇在过去的社会结构中,宗族共同体是基于血缘和地理位置来组织的,它既对族人施加控制又提供保护。有时,宗法族权的影响力甚至超越了政府机构,这种权威是通过传统的“世俗”祭祀活动和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审判来实现的。在御窑厂周围明末至民国分布着24 座会馆,景德镇陶瓷业中烧窑业和圆器业为都昌人把持,被称为“都帮”。而大部分的商业和金融业则是由徽州人经营,被称为“徽帮”。除此之外,琢器业和其他一些行业则是由都、徽两帮之外的人经营,被称为“杂帮”。从社会意义上来说,会馆宣示着宗族政治制度的权力与威严,从现实意义上来说,这种将权力物质化、正当化于具体建筑物的方式,对维护宗族地位与管理族人生活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景德镇会馆的权力空间中,祭祀性空间主要是为了纪念祖先和体现族群地缘的凝聚力,祭祀的对象主要包括古代的圣贤、神祇以及帝王和将领,有追思之意和期盼神明保佑之意。如徽州会馆就祭祀先贤朱熹的祠堂,抚州有祭祀关羽的关公殿,福建会馆就设于天后宫.南昌会馆设有祖先堂、观音堂等。在对祖先进行祭拜的仪式中,徽州的祭祀活动受到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的约束。祠堂的空间设计中,门槛是一个关键因素,它代表了权力和社会规范的分界线,将男性和女性分隔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当男性感受到祭祖的权利和荣誉时,女性甚至不被允许进入大门。宗族中以男性为中心的权力结构和女性的低微地位都在祠堂的仪式中得到了确认。
景德镇会馆内的教化性空间主要分为两大类型:书馆空间和具有教化性的构筑物。例如福建会馆也是福建籍工商人士的子弟就读同乡义学的所在,也被称作“三山书院”。徽州会馆也为办学提供场所,苏湖会馆也称为“苏湖书院”。在这些特定的空间里,教师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并通过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来塑造和影响学生,在规训、监视和惩罚之间建立了一种相互关联的关系。
教化性构筑物在景德镇会馆中主要是指雕刻精美的照壁,器宇轩昂的门楼,雄壮的前殿大厅.到华丽的戏台中的装饰。装饰题材多样,画面内容多为民间流传的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大致可以归类为两大类,一是以人物为主,内容有神话故事、人物传奇和民间习俗;二是以动物花鸟为题材表达福禄寿吉祥类。这是一种歌颂封建社会伦理道德标准下的杰出人物和楷模的表达方式,目的是建立符合社会风尚、稳定社会秩序以及维护封建传统伦理制度和社会形态。为此,精心选择了教化方式,并将其用来传达君主的治世思想和统治意图,以表达社会的整体价值观。
景德镇会馆的主要职责是处理社会公益事务以及调解民事纠纷,同时还承担一些民间诉讼的工作。会馆的调解工作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解决商业纠纷、调解内部矛盾、租赁店铺、合股拆伙、买卖房屋以及典押房产等商业活动。在这些商业活动中,会馆会邀请会首前来作证,以防止不必要的商业纠纷发生。
景德镇陶瓷业在长期的生产和利益博弈中,为了确保生存需要和正常的生产运营,从业者和相关团体都致力于规范交际关系、社会关系和行业关系,使其成为约束和指导、规范相关人员的规定,到明清时期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备,逐步形成了一套涉及陶瓷生产方方面面的行规习俗。相比于景德镇官窑制度,景德镇民窑的行规和习俗已经失去了明显的政治性和强制性,更多地呈现出地方特色、宗族印记和民间行为的特点,更具习惯法的特色,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成熟的行业运作机制、高度的分工和协作、行业自律意识、完善的销售渠道、以诚经商的理念、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等。
从清代至民国年间,都昌人垄断了许多制瓷行业,如圆器业、烧窑业、挛窑业、窑褥业、洲店业、满窑业等。烧窑户全是都昌人,窑工们也全是都昌人,他们以血缘、地缘关系代代相助,烧窑技艺不传外人。窑长的职位也很难谋求,必须是都昌、鄱阳两籍人,非此两县人不得进入学艺,实际上鄱阳人也很少,仅仅是靠近都昌南峰的金姓和于姓人。在制瓷行业中,只有琢器业主要由抚州人掌控,琢器行业规定限制只接受本地籍的工匠,来自外省的工匠,除了安徽籍,一概不接受,以防止技术外流。都昌人学琢器手艺的也不少,但只收利坯、雕削和草鞋帮,做坯手艺不传都昌人。徽州人最初来景德镇也是经营瓷业为主,后来由于帮派之间的激烈竞争,徽州人择自己之所长,专事商业,徽帮在景德镇垄断了金融业和商业。浮梁人主要操作瓷土业和窑柴业,乐平人从事匣钵业和釉灰业,此外还有坯刀业和豆腐业的高安帮,酒楼厨师业的奉新帮等。在陶瓷原料加工环节中,进行瓷土和釉料加工的水碓仅限于新正都人,禁止水碓对外人转让,尤其是开矿取石的权利,形成生产上的垄断权。模利店是专门为圆器行业利修模子的作坊,景德镇模利店多为杂帮人开设,他们也有自己的行会组织,行规规定不准收都昌籍的冯、余、江、曹和临川籍的陈、梁六姓氏的人为徒,因他们姓大势众行规约束不了他们。
陶瓷生产从业人员在长期的陶瓷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需要的操作连续性、精准性、协同性,形成了分工制度。从事陶瓷业生产的人员,工种就是其身份象征,从事不同的工种其社会地位是不同的,分工中隐含了其各自的权力。如在烧造业中,把庄、做重工夫和打大锤三个工种称谓“上三脚”,加上收纱帽、端匣钵、红半股、黑半股、打杂、小伙手统称“九脚头”。以上工种形似金字塔,一级一级往上升,每个等级的人员有合乎自己身份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报酬,完成一个等级鸿沟跨越可能需要几年时间。“把庄”师傅地位最高,是全窑的总领头也是全窑的技术核心,有权提拔工人职称等级。而打杂平时还要从事领米、做饭和杂事,要为上三脚买菜、买烟酒等。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瓷业工人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按照不同的行业分工形成了自己的行业组织,烧窑工人行会有“风火仙”,而小器工人的组织则是“五府十八帮”。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不公平待遇时,他们联合起来对抗窑户和手工业主,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些行会通过习惯法来限制新业者的开业,要求他们支付高昂的费用,甚至可能拒绝向他们颁发从业资格,统一分配市场和原料,统一市场定价来维护本行业的利益。景德镇陶瓷行业通过运用行规与帮规来生活空间变迁中的文化秩序,实现了景德镇空间有序衔接、有机融合的空间治理目标。
景德镇陶瓷行业通过近千年的发展建构出了符合自己地位、身份特征的场所、空间。御窑厂占据了景德镇最好的地理位置,通过御窑生产制度权力保证了其代表陶瓷生产最高水平的权力,并带动了景德镇民窑生产水平。民窑通过各地的会馆、行规和帮规等民窑生产制度构建了陶瓷行业从业人员赖以存在的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空间场所和社会关系,使得各种社会关系被固定下来,处于这些空间的人们自觉遵守相关规矩,统治权力可以在这些空间中持续,并长期规训着人们的肉体和心灵,起到隐蔽的的统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