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冲喜”是明清社会广泛流行的一种民间婚俗,其年代至早可追溯到宋代。从明清小说与方志相关材料中可知,“冲喜”婚俗的参与者大多为“闾巷细民”,但清代亦有不少诗礼之家参与其中,这是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特殊的政治和社会情况作用的结果。缺乏医药知识的普通百姓在民间宗教泛滥下普遍相信婚姻对疾病的神秘作用;婚嫁逐利的社会风气造成贫民婚娶的困境,致使贫家选择“冲喜”等异型婚姻;而文人阶层借“冲喜”婚姻为坚守贞节的女性立传扬名,以提高家族威望。“冲喜”婚俗反映了当时婚嫁论财、倡导贞洁的社会风气。
关键词:方志;冲喜;婚俗
中图分类号:K8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3)09-0059-04
“冲喜”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民间习俗,通常指男方或其父母病危时,企图通过置办婚姻喜事改变不幸的生活状态。如清代乾隆年间编撰的《安吉州志》载:“又有见喜愈病之说,聘未娶者乘病迎娶到家,谓之‘冲喜。”①清代光绪年间编撰的《直隶和州志》载:“籍亲老衰病过门者,曰‘冲喜。”②
有关“冲喜”婚俗的研究成果可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关于“冲喜”婚俗的出现和形式的研究。陈顾远在《中国婚姻史》[1]中提到近代曾有于未婚夫病危时而过门者,俗称“冲喜”。夏薇在《薛宝钗与“冲喜”——明清小说中女性的日常生活》[2]中,结合明清小说中的情节,向读者展现了“冲喜”婚礼的程序。其次,研究“冲喜”婚俗的成因及影响。宋立中在《婚嫁论财与婚娶离轨——以清代江南为中心》[3]中认为,清代江南婚嫁论财以及婚礼消费中奢靡程度已超越了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一些有违礼法的婚娶现象便应运而生;刘发岑在《人类婚姻史概论》[4]中设专节论述“冲喜”婚俗,并认为这是专制统治和包办婚姻对女性的迫害;夏薇[2]探讨了清代参与“冲喜”婚俗的女性心理,以及“冲喜”情节描写在小说中的作用。
虽然学者通过对明清小说内容的考察,对这一时期“冲喜”婚俗的性质和影响都有比较一致的界定,但却极少引用明清地方志文献对“冲喜”女性的记载。考虑到小说情节往往带有虚构性,并夹杂写作者的情感倾向,用以揭示其真实状况较有一定的难度,而方志中《风俗》《列女》等篇章對“冲喜”婚俗的记载,虽然也受到纂修群体的思想影响和书写格式的拘束,但仍然可以比较真实地了解明清“冲喜”婚俗和参与女性群体的基本情况。因此,笔者以明清地方志材料为中心,对明清时期“冲喜”婚俗的来源、成因、形式,以及受该狃俗迫害而成孀妇者进行研究。
一、“冲喜”婚俗的出现
据相关史料记载,古人将“冲喜”一词作民俗之用,始见于明代黄景眆③的《国史唯疑》:“前星与皇帝星近,引民间压灾冲喜之说,早婚幼冠不以为嫌,往往借子孙之吉祥,让父母之凶咎。”[5]最早将“冲喜”作为一种婚姻习俗解释的是《古今谭概》所载的嘉靖年间崑山民男娶妇一事:“嘉靖间崑山民为男娉妇,而男得痼疾。民信俗有冲喜之说,遣媒议娶。女家度婿且死,不从,强之,乃饰其少子为女,归焉。”[6]由此可知,将“冲喜”默认为一种民间婚俗,在明代中期就已出现。此外,明代《蕉帕记》《醒世恒言》等剧本、小说中出现有关“冲喜”的情节描写,使得“冲喜”婚俗说广为人知。
自清代开始,地方志和文人笔记中普遍出现与“冲喜”婚俗相关的记录,这为我们研究这一特殊的婚姻形式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史料。清代张应昌④在《清诗铎》中所收录《荒亲》一诗,使我们对“冲喜”婚俗兴起的时间有了更早的界定:
古圣制典礼。凶嘉不相假。麟经讥纳幣。矧乃事婚嫁。丧娶并听离。先朝法毋赦。期服而成婚。识者尤惊讶。嗟哉吾越俗。厥亲遘危疾。厥子迎妇奼。名之曰冲喜。饰语一何诈。更有亲初没。秘丧事迎迓。堂上肉未寒。堂下舆已驾。哭者方在寝。贺者旋盈舍。岂意衰绖中。吉服晤姻娅。岂意泣血辰。花烛问良夜。厥风沿自宋。遗俗久未化。至今士人家。纷纷相蹈籍。惜財废有几,非礼罪难贳。呜呼彝伦斁。滔滔方日下。太息作歌诗。茲事何事罢[7]。
《清诗铎》是张应昌选编的一部诗集,其目的就在于“通讽谕而通下情,有心斯世斯民者”[7],其所收录的《荒亲》一诗来自遂昌士人吴世涵。吴世涵为道光年间进士,曾任云南太和知县[7]。他好作诗,有《又其次斋诗集》(今已散佚)。张应昌所编《清诗铎》收录多首吴世涵反映民间疾苦的诗文。光绪年间编撰的《东川府志》载:“吴世涵,字榕薑,浙江遂昌县人进士,咸丰二年知会泽县事。性廉慈,爱民如子。崇学校,课农桑,以正人心、厚风俗为急务。”⑤由此可以判断,《荒亲》一诗应是吴世涵任职云南会泽县知县期间体察民情的有感之作。
虽然目前尚未找到宋代有关文献记载“冲喜”一词,但从《荒亲》一诗中可知,“冲喜”婚俗早在宋代就已经存在。只是此处所提婚俗的内容稍有不同,是在父母殁后不久成婚,俗称“荒亲”。依据《古今谭概》所记载崑山娶妇一事可知,明代至少在东南地区已普遍存在“冲喜”婚俗[6]。清代这一婚俗更为普遍,编撰于光绪年间的《续修睢州志》记载:“北方之俗,往往于病中娶妇,名曰冲喜,亦时有愈者。”⑥实际上,据有关方志史料记载,有清一朝,北至通州⑦,南至广东肇庆⑧,东至浙江杭州⑨,西至四川井研②,都广泛存在着病中娶妻以“冲喜”的风俗习惯。
二、“冲喜”婚俗的形式
通过查阅地方志《风俗》与《人物》等篇目的有关记载可知,“冲喜”婚俗在清朝普遍流行,平民百姓甚至文人阶层都受到其不同程度的影响。清代乾隆年间,《直隶通州志》的编修者提及当地“冲喜”婚俗时道:“又或因亲病患借命‘冲喜,或父母丧中乘凶完办,或兄弟有故改聘换茶,皆闾巷细民所为,近亦稍知改革。”⑦这些被称为闾巷细民的人,均是乡里民间的百姓,可见文人群体认为“冲喜”婚俗是违背礼仪道德的陋俗,是缺乏礼仪教化的百姓才会遵从的。
然而迷信“冲喜”之俗的并不仅有平民。康熙年间编修的《常州府志》记载地方婚俗:“……谓之霍亲;父母疫病不行婚礼,但肩舆舁女而归,谓之冲喜。二者非礼之甚,然在士大夫之家本无是事也。”[8]由此可知,在清代康熙年间,“冲喜”婚俗已经存在于士大夫群体当中。这些“诗礼之家”不仅以娶妻的形式为病重的父母“冲喜”,甚至应当地“冲喜”之俗以嫁女。
三、“冲喜”婚俗盛行的原因
(一)“压灾冲喜”之说
“冲喜”的婚俗自宋代就兴起,最初原因尚不可考,但明代黄景眆在《国史唯疑》中记载了一段有关引天体异象与“冲喜”相联系的说论:“彗星入紫微星占非吉,王文肃以册储觧之,谓太子像曰:‘前星于帝星近至,引民间压灾冲喜之说。”[5]可见此时“冲喜”民俗已经广泛流传于民间,王锡爵⑩将社会现象附会在星象上,其目的大约是为“冲喜”塑造可行性依据。由于天体异象论说系牵强附会,而并非是引发“冲喜”风俗盛行的理论根源,因此并未有较大的影响力。
(二)民间宗教
在清代,民间迷信“冲喜”婚俗的原因之一是百姓缺乏科学的医药观念和民间宗教泛滥双重作用的结果。在明清各方志与文人笔记所记“冲喜”婚俗中,男子或及其翁姑虽大都未提及所患疾病的名称,但因“病笃”“甚殆”“濒死”等词频繁地出现,可知其患病已十分严重。当未知的病魔降临,对疾病认识的缺乏导致百姓产生极度的恐惧心理,在“病急乱投医”心理的驱使下,人们会求助于民间方术。由清代乾隆年间吉安地区“冲喜”婚俗的原因描述,可以推测出民间宗教对百姓的影响力。
病不医药,专事祷禳。旧志既言其畧矣。迩来疾病之家,颇事药饵。然于头痛身热等症,鲜有服药者,必至病剧卧床始延医诊视。而祷禳之事必相附而行,其费甚于医药,医士见服药罔效,亦嘱主家占卜神以求助,或占□卜卦起课,随术士判出某神某事。如云诰土诰丧,及诰三煞七煞退五昌之类,名目不一,皆用道士祷告。其甚费者则有请大菩萨之说……又有见喜愈病之说。聘未娶者,乘病迎娶到家,谓之“冲喜”。女家亦因可省嫁资,不甚拒绝①。
同一时期,山西凤台县行“冲喜”婚俗的原因则是听信民间所谓阴阳家的论说:“李贞女,幼许字陈玉崑为继室,未嫁而夫病剧,阴阳家有娶妻冲喜之说,因备六礼,迎女以归,合卺礼未行,夫旋亡。”可知清代行“冲喜”之俗,普遍是受到了民间宗教的影响。
四、关于“冲喜”反映的社会文化风气
(一)婚嫁论财
婚嫁逐利的社会风气是造成平民婚娶困境的重要原因。宋立中在《婚嫁论财与婚娶离轨》一文中认为,明清时期由于江南地区经济发展较迅速,逐利之风逐渐普遍,聘礼和嫁妆攀比之风盛行,高企的结婚成本给普通百姓造成困扰,于是处在社会底层的民众选择相对不计财资的婚姻形式,从而造成“冲喜”婚姻等异常婚姻形式的广泛出现[3]。事实上,除了江南地区,明清各地普遍存在婚嫁论财现象。明代《湖广总志》记载:“嫁女之家奁资尚丰而麻城为最,丧家多做佛事而黄陂、黄安较鲜。”清代士人吴世涵在《婚嫁》一诗中描写了婚嫁逐利化风靡,普通百姓家苦于为儿女借债结婚的情节[7]。清乾隆年间修撰的《安吉州志》描述当地“冲喜”婚俗的花销“又有见喜愈病之说,娉未娶者,乘病迎娶到家,谓之‘冲喜,女家亦因可省嫁资,不甚拒绝焉”①。需要考虑婚嫁花销,在经济条件越差的家庭体现越发明显。杭州府的毛氏因冲喜而婚嫁,丈夫病逝时,家里极为贫困,“十月而奇英没,无子女,家又贫,以女红饘粥,空楼独处。”⑨婚姻逐利化给平民社会的婚姻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改变,贫民百姓苦楚难言。
(二)贞洁观念
明清时期畸形的妇女道德观为异形婚姻下的女性创造了被旌表的机会。由于程朱理学提倡妇女遵守“三纲五常”,有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10]以及提倡“男女之大防”的畸形女性道德观念顺应时代需求,逐渐成为主流,并在明清时期得到制度化推行。明清两朝政府为了鼓励节妇烈女,对她们的旌表加强宣传,倡导妇女的孝顺品格和寡妇的守节行为,并且对其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鼓励。这就导致争做节妇烈女之风盛行,家族以此为荣,文人志士以此为敬,甚至女性也以节妇烈女为榜样。
笔者通过收集相关史料发现,所谓“诗礼之家”不仅以娶妻的形式为病重的父母“冲喜”,甚至应当地“冲喜”之俗以嫁女。以清代过贞女事迹为例,我们能够了解官宦家庭对“冲喜”婚俗的态度。
贞女为吾邑八士桥过步青秀才云梯长女,幼读书明理,阅古来诸烈女传及忠孝事,辄欷歔泣下……仲寅忽病,奄奄数月,女在家闻之,虽不言,而时有泪痕。母察其意,令女先期过门,俗名冲喜,可以起病,亦不经语也。綵舆雇未发,忽有急足来报,仲寅死。女闻讣气绝,母惊呼,且泣良人。渐苏,泪盈盈如贯珠焉,泣请母曰:儿命薄,不幸失所,天顾全儿志。盖恐母怜女寡,或别有他意也,是晚,果有人以私议进其母者。女闻之,乘间自缢,以救得免,知志不可夺,因共议,送女宏农,抱木主成亲。女宛转哀啼,旁观者皆掩面泣。丧事告终,送木主如祠,归经江溪,女跃入水,众晔救起,而女终不乐。比返,戚族咸集以祭,母抚弟责女,女本欲绝食戕生,至是始进饮食,然气噎声嘶,食下輙吐,人皆谓其气隔矣。杨恒斋为子述。
应夫家要求,将女儿速嫁以“冲喜”的,还有嘉庆年间汲县知县史熙治家族、广西迁江县知县孙昭家族、青州司理黄于虚家族。不难发现,在“冲喜”所表达的两种情况当中,官宦家庭几乎未出现为生病的丈夫娶妻的记载,从家族出嫁以“冲喜”的女性记载居多。以文中过贞女为例,当她得知婚期将至,未婚夫忽然大病不起后,态度略显犹豫。然而,过家最终不敢突破封建的妇德枷锁,把“冲喜”看成保持贞操的最后一种挽救方法。可见,文人阶层可能并不相信“冲喜”风俗能使患者病愈的说法,但却将“冲喜”纳入政治和道德范围当中。当已经订婚的夫妻双方未有夫妇之实,而已有夫妇之名,官宦之家往往更加在意女性是否履行从一而终的妇德标准,甚至在艰难的环境下坚守贞节,表现出极高的道德水平,故此时“冲喜”不过是修饰妇女苦節环境和衬托其高尚品格的工具。
注释:
①刘蓟植:(乾隆)安吉州志,清乾隆十五年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②叶桂年、龚煦春:(光绪)井研县志,清光绪二十六年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③黄景昉(1596—1662年),明末福建晋江东石人,字太稚(穉),号东厓(崖),天启进士,选庶吉士。历官庶子,直日讲,历詹事兼掌翰林院,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次年以事忤帝意,乞归。后任唐王政权礼部尚书,受郑芝龙排挤,不久去职,家居十余年后病死。著有《瓯安馆集》《国史唯疑》等。
④张应昌(1790—1874年),字仲甫,号寄庵,嘉庆十五年(1810)举人,任内阁中书。参与编修《仁宗实录》,后因病辞职返乡,致力于《春秋》之学,历经30余年,完成《春秋属辞辨例编》80卷。兼工诗词,协助海盐词人黄燮清搜集考证资料,编纂《国朝词综续编》。
⑤王继祖:(光绪)东川府续志·卷一,清光绪二十三年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⑥王枚修,徐绍廉:(光绪)续修睢州志·卷之八,清光绪五十二,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⑦王继祖、夏之蓉:(乾隆)直隶通州志·卷十七,清乾隆二十年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⑧屠英修、胡森:(道光)肇庆府志·卷二十,清光绪二年重刊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⑨马如龙、杨鼐等:(康熙)杭州府志·卷之三十三,李铎等增修,清康熙二十五年刻三十三年李铎增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⑩王锡爵(1534—1611年),字元驭,号荆石,明代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今属江苏太仓)人。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累迁詹事府右谕德、国子祭酒、詹事、礼部右侍郎、文渊阁大学士。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官至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为内阁首辅。万历二十二年辞官致仕,仍一再被皇帝相召。万历三十八年终老于太仓,赠太保,谥号文肃,著有《王文肃公全集》55卷。
林荔、姚学甲:(乾隆)凤台县志·卷之十一,清乾隆四十九年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徐学谟:(万历)湖广总志·卷第三十五,明万历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邹弢:三借庐赘谭·卷十二,清光绪申报馆丛书余集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尹嘉铨:表扬录续编不分卷,清乾隆三十七年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李世熊:寒支初集·卷之五,清初檀河精舍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影像版。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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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园(1998—),女,汉族,海南昌江人,单位为北方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研究方向为明清史。
(责任编辑:朱希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