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春
(中国社会科学院 语言研究所/辞书编纂研究中心,北京 100732)
借代是人们最常用的修辞格之一,指“借彼代此,不用人或事物的本来名称,借用同它具有相关关系的人或事物的名称来称呼它”(1)王希杰:《汉语修辞学》(第三版),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408页。。借代修辞格是形成借代义的基础,但借代义的类型与修辞上的借代方式并不完全对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借代义是由修辞上的借代发展而来的,这体现在有的类型是借代修辞格与借代义所共有的,如“小眼镜”和“红领巾”都是“服饰代人”,但前者是一种借代修辞格,后者已经具有了借代义。而有的借代义则不是由借代修辞格发展而来的,这体现在有的类型是借代义所独有的,如“包装”是“动作行为代事物”,“豪强”是“性状代人”,“长眠”是“婉辞代通称”,等等。据此,我们将由借代修辞格发展而来的借代义称为典型借代义。典型借代义一般都是为了增强生动、形象的表达效果而借用一个人或事物的名称代替另一个相关的人或事物的名称,它们多是名词性的,其语义类型主要包括:“衣着、服饰代人”“标志、特征代人、事物”“材料代事物”“容器代内容”“处所代人(机构)、事物”“工具、用品代人、事物”“颜色代事物”“人名代事物”“动物代事物”“干支代事物”“官职代人”“具体代抽象”等。换句话说,凡是属于以上语义类型的借代义都是典型借代义。我们将不是由借代修辞格发展而来的借代义称为非典型借代义。非典型借代义多是出于语言表达方便的需要而借用一个人或事物的名称代替另一个相关的人或事物的名称,它们多是动词性或形容词性的,其语义类型主要包括:“动作行为代人、事物”“方式代目的”“性状代人、事物”“婉辞代通称”“敬辞代通称”等。同理,凡是属于以上语义类型的借代义都是非典型借代义。
沈家煊指出:“‘转喻’(metonymy)又叫‘借代’,通常认为是一种修辞手法。……转喻不是什么特殊的修辞手段,而是一般的语言现象;转喻也不仅仅是语言现象,而是人们一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2)沈家煊:《特指和转喻》,《当代语言学》1999年第1期。因为“转喻”是认知语言学使用的术语,而本文属于词汇语义学、词典学的范畴,所以我们不使用“转喻”,而使用“借代”。借代义是语文词典中比喻义之外的另一种重要的义项类型。关于借代义的释义模式,学界也有讨论,其中孙银新曾指出:“《现代汉语词典》对于常用词的借代义的释义体例和方式多种多样,并不稳定统一。”(3)孙银新:《现代汉语常用词的借代义研究》,《阅江学刊》2018年第6期。而且“借代意义的释义提示用语仅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就有多种形式,用与不用提示语,用‘借指’‘代指’‘泛指’‘特指’‘也指’‘指’的情况也都普遍存在。”并认为:“这不仅不利于辞书编校体例的严密规范,也会给使用者理解词义带来不便,有的还可能造成词义理解上的偏差。从辞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看,也迫切需要进一步严格修订和完善。”这一方面说明《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中借代义提示语的使用还有改进的空间,另一方面也说明对《现汉》借代义提示词的使用应该有一个全面和系统的了解。因此,有必要对《现汉》中借代义的释义模式进行梳理与分析。
《现汉》在区分了典型借代义和非典型借代义的基础上使用不同的释义模式来提示读者借代义的不同类型。我们以《现汉》第7版中的借代义为研究对象,同时参考了其他版次中的借代义,对借代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归纳出借代义的释义模式主要有以下六种。
《现汉》第7版中使用“借指……”释义模式的条目有400余条,例如:
“纨绔”是“衣着代人”,“帆樯”是“标志、特征代事物”,“丝竹”是“材料代事物”,“东宫”是“处所代人”,“丹青”是“颜色代事物”,“鱼雁”是“动物代事物”,“绳墨”是“具体代抽象”。由以上语义类型可知,它们的释义都是典型借代义,典型借代义一般使用“借指……”释义模式,该释义模式使用释义提示词(以下简称“提示词”)“借指”对借代义进行提示,“借指”即“借代指”“代指”或“借……指……”,它能够直接标明借代义的义项类型,因此,“借指……”释义模式是《现汉》中借代义的典型释义模式,用来提示该义项是典型借代义。也就是说,当语义类型是由借代修辞格发展而来的“衣着代人”等时,一般要使用“借指……”释义模式来解释借代义。
我们发现,《现汉》中有的释义在第5版中使用了“比喻……”释义模式,到第6版时改为了“借指……”释义模式,例如:
“柴门”是“标志、特征代事物”,“皮毛”“墨水”“烽火”都是“具体代抽象”,其借代义都是由借代修辞格发展而来的,所以都是典型借代义,应该使用“借指……”释义模式。而“比喻……”释义模式则是比喻义的典型释义模式(5)王迎春:《〈现代汉语词典〉中名词比喻义的两种主要释义模式——“像……”和“比喻……”》,《殷都学刊》2022年第1期。,因为以上释义都不是比喻义,所以不能使用“比喻……”释义模式。因此,《现汉》第6版将以上释义由“比喻……”释义模式改为“借指……”释义模式。
然而,我们发现,有的条目语义相同或相关,但却使用了不同的释义模式。请对比:
“金乌”与“踆乌”、“蟾蜍”与“玉兔”指代相同,但却分别使用了“指……”释义模式与“借指……”释义模式,“须眉”与“巾帼”、“豪门”与“朱门”都是相关条目,指代的是同类事物,也分别使用了“指……”释义模式与“借指……”释义模式。因为“指”“借指”都是提示词,它们不是词义本身,在释义中主要起提示义项类型的作用,且“指”也可以用来解释借代义(详见下文),所以“指……”和“借指……”这两种释义模式可以互换使用而并不影响读者理解词义。虽然使用“指……”释义模式比“借指……”释义模式更简练,但从“指……”释义模式的数量和提示的义项类型来看,该释义模式的负荷较重(详见下文),所以应该对其进行分化。有鉴于此,我们认为“金乌”“蟾蜍”“蟾蜍”“豪门”的借代义都用“借指……”释义模式为好。
“指……”释义模式使用提示词“指”对借代义进行提示,因为提示词“指”在《现汉》中具有多功能性,它提示的义项类型除了借代义以外,还有比喻义、指称义等,因此,“指……”释义模式是《现汉》中借代义的非典型释义模式,用来提示该借代义义项是非典型借代义。《现汉》第7版中使用“指……”释义模式的条目有5000余条,使用该释义模式的借代义主要包括以下四小类。
转指义指动词的名词化转指所产生的词义。转指义在《现汉》中使用“指……”释义模式,例如:
“主刀”是“动作行为代施事主体”,“穿戴”是“动作行为代受事对象”,“包装”是“动作行为代工具、用品”,“储蓄”是“动作行为代结果”,它们都是“动作行为代人、事物”,即以上都是动词的名词化转指,分别由动作行为转指动作行为的施事主体、受事对象、动作行为使用的工具或用品、动作行为的结果等。
朱德熙指出,谓词性成分的名词化,有“自指”和“转指”之分。其中“名词化造成的名词性成分与原来的谓词性成分所指不同,这种名词化可以称为转指。”(6)朱德熙:《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方言》1983年第1期。葛本仪曾指出:“借代法就是在突出原义作用的基础上,把指称部分的词,用来指称整体,或者把指称甲事物的词,用来指称与甲事物密切相关的乙事物,从而使词产生出新的义项来。”(7)葛本仪:《现代汉语词汇学》(修订本),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81页。并以“翻译”为例进行了说明:
翻译:
1)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如他翻译了许多文章。
2)做翻译工作的人:如他是一位翻译。
“‘翻译’的原义是表示一种动作行为的,后来把施事这种动作行为的人也称为‘翻译’,这就是在突出原义作用的基础上,在两种密切相关的事物之间,以甲事物指称乙事物,用借代的方法产生新义。”(8)葛本仪:《现代汉语词汇学》(修订本),第182页。
由此可知,动词的名词化转指所产生的意义就是借代义。虽然动词的名词化转指不属于借代的修辞用法,但是因为也是借用A代替B,所以我们从词汇学、语法学的角度仍然将以上“动作行为代人、事物”类型的释义看作是借代义,但不是典型的借代义,而是转指义。
王楠曾指出,转指义使用提示词“指”更准确。(9)王楠:《〈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动作+人体器官”类动词的修订》,《辞书研究》2014年第4期。我们认为,因为转指义是非典型借代义,所以使用“指……”释义模式能够更好地与典型借代义相区别。此外,有的转指义因沿用已久,人们已习焉不察,所以使用了无标记释义模式(详见下文)。
“婉辞”即“婉转的话”,汉语中常常用婉辞A委婉地来表达因禁忌或忌讳等原因而不便直说的B的意思。张永言曾指出:“婉词的应用本是一种修辞手段,目的在于用比较温和、委婉的词来代替粗鲁、猥亵的词,或者说,用好字眼儿来代替坏字眼儿,以表示文雅、礼貌或客气。”(10)张永言:《词汇学简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年,第111页。胡裕树也认为:“对某些不便直截了当地说出的事物名称,避开这个词语而用别的相关词语来代替,达到委婉含蓄或回避掩饰的目的,也是词语的代用。”(11)胡裕树:《现代汉语》(重订本),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408页。由此可知,婉辞义也是一种借代义。《现汉》第7版中婉辞条目共有56条,通过对这些释义进行考察,我们归纳出婉辞的语义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表示“人死亡”义
2.表示“月经”义
3.表示“大小便”义
4.表示“男女性交”义
5.表示“胖瘦”义
6.其他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忌讳”指的是:“因风俗习惯或个人原因等,对某些言语或举动有所顾忌,积久成为禁忌”,或者“对某些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事力求避免”。(1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617页。因此汉语中表示“人死亡”“月经”“大小便”“男女性交”“胖瘦”等意义的词语一般借用另外的词语,当作婉辞来使用。在该类词的释义中,“婉辞”在释义中表示被释词是一种委婉的说法,它是词义的陪义(13)陪义是义位的附属意义,虽然不是理性义,但也是词义的一部分。婉辞属于陪义中的情态陪义。,所以在婉辞义的释义中是必不可少的。“婉辞”后使用提示词“指”提示婉辞义是借代义,“指”同时起连接的作用,用来连接“婉辞”和婉辞义,使得整个释义更加通顺、连贯。从这个意义上讲,提示词“指”在婉辞义的释义中是不能省略的。因此,婉辞义在《现汉》中的释义中都使用“指……”释义模式。
“简称”在《现汉》中的解释是:“较复杂的名称的简化形式。”(1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637页。简称与全称相对,因为全称一般比较长,在语言交际中称说不便,所以用简称来代替全称。由此可知,先有全称,后有简称,简称由于经常性地代表全称,因此产生借代义,是“简称代全称”。简称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全称(多为表示事物的较长的词或短语)缩略而成的简称,另一种是从全称中提取出一个或多个有代表性的语素而成的简称。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简称,其简称义在《现汉》中的释义模式是不同的,其中由全称缩略而成的简称,其简称义在《现汉》中的释义模式是“……的简称”(详见下文);从全称中提取代表性语素而成的简称,其简称义在《现汉》中的释义模式是“指……”,例如:
化1❼指化学:理~|~工|~肥。(第7版)
“非2”“亚2”是洲名简称,“法2”“南非”是国家名简称,“陕”“浙”是省市名简称,“经济学”“历史”“化”是学科名简称,它们的简称义都使用了“指……”释义模式。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释义中的“指”都是不能省略的,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释义中的提示词“指”相当于等号“=”,在释义中起指称的作用,用来指称简称所对应的全称,同时“指”还起了连接的作用,用来连接被释词和释义;二是因为以上简称义都是一个词,如果不用提示词“指”,会显得有些突兀,而加上“指”以后,释义的表达会更加通顺,有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词义。
姜自霞指出:“语素的有些义项不是通过正常的联想引申途径产生的,而是因为语素在造词时代表了由它作构词成分的另一个双音节或多音节词语的意义,因而增加了新的义项,我们称语素在造词时所代表的词语的意义为支点义。”(15)姜自霞:《〈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单音语素释语打头字“指”的使用》,《辞书研究》2009年第1期。由此可知,支点义也是一种借代义,根据支点义的产生原因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语素义因提取短语第一个语素代指整个短语而产生
帝 ❸指帝国主义:反~斗争。(第7版)
反 ❻指反革命、反动派:镇~|有~必肃。(第7版)
霸 ❸指霸权主义:反帝反~。(第7版)
2.语素义因造词时直接作为代表语素而产生
共 ❺指共产党:中~。(第7版)
庭 ❸指法庭:民~|刑~|开~。(第7版)
警 ❺指警察:民~|武~|交通~。(第7版)
足1❸指足球运动:~坛|女~。(第7版)
以上支点义都使用了“指……”释义模式,与上文所述的简称义相同,以上释义中的“指”也起指称的作用,相当于等号“=”,用来连接被释词和释义。如果不使用提示词“指”,释义就会显得有些突兀,所以支点义中的提示词“指”也不能省略。因此,支点义在《现汉》中都使用“指……”释义模式。据此,《现汉》第6版对某些支点义的释义进行了修订,例如:
径 ❹直径的简称:口~|半~。(第5版)
径 ❹指直径:口~〡半~。(第6、7版)
举 ❻举人的简称:中~|武~。(第5版)
举 ❻指举人:中~〡武~。(第6、7版)
“径”“举”的语素义“直径”“举人”分别是因其造词时直接作为代表语素而产生的,并非由全称缩略而成的简称,因此它们都是支点义,不是简称义,其释义不应该使用“……的简称”释义模式,而应该使用“指……”释义模式。第6版将“……的简称”释义模式改为“指……”释义模式是正确的。
综上,转指义、婉辞义、简称(16)指从全称中提取代表性语素而成的简称。义、支点义都使用“指……”释义模式是因为它们虽然是借代义,但却不是最典型的借代义。
由全称缩略而成的简称,其简称义在《现汉》中使用“……的简称”释义模式,这也是《现汉》中借代义的非典型释义模式。《现汉》第7版中使用“……的简称”释义模式的条目有300余条,例如:
与简称对应的全称,其全称义在释义中则用“简称××”挂尾,例如:
【风力发电】利用风能产生动力而发电。简称风电。(第7版)
【妇女联合会】我国和某些国家的妇女群众性组织。简称妇联。(第7版)
【感觉器官】感受客观事物刺激的器官,如皮肤、眼睛、耳朵等。简称感官。(第7版)
【干部学校】培养、训练干部的学校。简称干校。(第7版)
【高速铁路】符合较高标准,列车能以200千米/小时以上的速度高速运行的铁路。简称高铁。(第7版)
简称义与全称义的相互关照体现了《现汉》中观结构的系统性。姜自霞曾建议将简称义的释义模式统一为“……的简称”。(17)姜自霞:《〈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单音语素释语打头字“指”的使用》,《辞书研究》2009年第1期。实际上,由全称缩略而成的简称,其简称义使用“……的简称”释义模式,从全称中提取有代表性的语素而成的简称,其简称义使用“指……”释义模式,这更能从一个侧面体现出《现汉》处理不同类型简称义的匠心之处。据此,《现汉》第6版对由全称缩略而成的简称的释义做了相应的修订,例如:
“产权”“驾校”是分别由“财产权”“汽车驾驶技术学校”缩略而成的简称,不是从全称中提取出一个或多个有代表性的语素而成的简称,其释义不应该使用“指……”释义模式,而应该使用“……的简称”释义模式,所以第6版的修订是正确的,而且这也使得该类词的释义更具有系统性。
“代称”在《现汉》中的解释是:“代替正式名称的另一名称。”(1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49页。苏新春指出,代称“一般用在词源形成中称代理据的名词中”。(19)苏新春:《汉语释义元语言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26页。因此代称义也是一种借代义,是用代称代替正式名称。代称义在《现汉》中使用“……的代称”释义模式,这也是《现汉》中借代义的非典型释义模式。《现汉》第7版中使用“……的代称”释义模式的条目共有29条,例如:
【梁上君子】汉代陈寔的家里,夜间来了一个窃贼,躲在屋梁上,陈寔把他叫作梁上君子(见于《后汉书·陈寔传》)。后来就用“梁上君子”做窃贼的代称。(第7版)
以上被释词都是代称,因为代称具有理据性,所以其释义一般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释出的是形成代称的理据,后半部分释出的是代称义。因为以上被释词都是用代称来代替正式名称,所以它们的代称义都使用了“……的代称”释义模式。
然而,我们发现,有的代称的同类词的释义中却使用了不同的释义模式,请比较:
【五角大楼】美国国防部的办公大楼,在华盛顿,外形为五角形,常用作美国国防部的代称。(第7版)
【世外桃源】晋代陶潜在《桃花源记》中描述了一个与世隔绝、没有战乱的安乐而美好的地方。后借指不受外界影响的地方或幻想中的美好世界。(第7版)
“五角大楼”与“世外桃源”是同类词,通常情况下,同类词的释义模式是相同的,但是以上释义却分别使用了“……的代称”与“借指……”释义模式。实际上,借体就是代称,它本身是一个名词,代替的是正式名称(一般体现为一个名词,下同),如果从词义来源的角度考虑,当本体是一个正式名称时,借代义的释义就应该使用“……的代称”释义模式,如“五角大楼”代指“美国国防部”,“美国国防部”是正式名称。而当本体并非一个正式名称时,其释义就不能使用“……的代称”释义模式,而要使用其他释义模式,如“世外桃源”用来代指“不受外界影响的地方或幻想中的美好世界”,“不受外界影响的地方或幻想中的美好世界”不是一个正式名称,所以不能使用“……的代称”释义模式。因为它是“处所代事物”,所以是典型借代义,使用“借指……”释义模式是正确的。
“别称”在《现汉》中的解释是:“正式名称以外的名称。”(20)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89页。因此别称义也是一种借代义,是用别称代替正式名称。别称不是取自正式名称中的字,而是另选一个有别于正式名称的词来表示,正式名称和别称是同实异名词。别称义在《现汉》中使用“……的别称”释义模式,这也是《现汉》中借代义的非典型释义模式。《现汉》第7版中使用“……的别称”释义模式的条目共有49条,例如:
“鲁2”“蜀”是省的别称,“沪”“宁”是直辖市、首府的别称,“梨园”“泰山”是其他事物的别称,它们的释义都是别称义。虽然以上释义都使用了“……的别称”释义模式,且“……的别称”在释义中所起的作用与“指……”相同,不过从词义来源的角度考虑,使用“……的别称”释义模式以表明借体是正式名称的别称,这样能表明借代义的不同类别,使释义更加精准。
郑奠等指出:“解释的措辞应该力求简练,不必要的字句必须避免。”(21)郑奠、孙德宣、傅婧、邵荣芬、麦梅翘:《中型现代汉语词典编纂法(初稿)下》,《中国语文》1956年第9期。吕叔湘先生也曾指出:“注解中能不用搭头字眼,尽量不用。”(22)吕叔湘:《〈现代汉语词典〉编写细则(修订稿)》,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五十年》,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35页。这里的“搭头字眼”即本文的“释义提示词”。此外,张宗华也认为:“辞书释文要求简明扼要,文字得省且省。若释文本身已能使读者确切理解词义,标注语就可不用。”(23)张宗华:《“标注语”要规范化》,《辞书研究》1983年第6期。这里的“标注语”即本文的“释义提示词”。《现汉》第7版中有一些借代义的释义中就没有使用任何提示词,即使用了无标记释义模式,例如:
简2❷信件:书~|小~。(第7版)
金1❷钱:现~|基~。(第7版)
作 ❹作品:佳~|杰~|成名~|成功之~。(第7版)
以上释义之所以使用无标记释义模式主要是因为当借代用法刚刚开始出现时,人们会觉得很新奇,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使用日趋广泛,它们的新奇感也就逐渐被削弱了,这时这些借代用法就成为司空见惯的日常用法了。因此,如果借代义沿用已久,以至于人们感觉不到它们是借代义了,那么也就无须再使用“借指”或“指”等提示词进行提示了。
以上我们对《现汉》中借代义的六种释义模式进行了分析与说明,其中“借指……”释义模式是借代义的典型释义模式,其他释义模式都是借代义的非典型释义模式。不同的释义模式分别用来解释不同类型的借代义,即典型借代义使用“借指……”释义模式;非典型借代义中转指义、婉辞义、简称(25)指从全称中提取代表性语素而成的简称。义、支点义都使用“指……”释义模式;简称(26)指由全称缩略而成的简称。义、代称义、别称义分别使用“……的简称”、“……的代称”、“……的别称”释义模式;沿用已久的借代义使用无标记释义模式。总之,《现汉》中借代义的释义模式具有多样性,这一方面体现出了《现汉》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现汉》具有较强的读者意识,使读者能够通过借代义的不同释义模式判断出借代义的不同类型。《现汉》是现代汉语语文词典的精品之作,对《现汉》中借代义的释义模式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不同类型的借代义,了解《现汉》的编纂体例,而且对《现汉》今后的修订工作也能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