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凤祥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管理学院 陕西西安 712046)
从2012 年开始中国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增长,从2012 年8568 元,增长到2020 年21744.1 元[1],9年间增长了153.78%,平均每年增长17.08%,比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10.55%)高了6.53%。在此背景下,进行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因为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新时代西藏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保障,它关系到西藏各族人民切身利益,事关西藏民生和民心得失,是西藏居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积极性充分发挥的物质保障,它业已成为西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限于收集数据的困难和限制,本文对新时代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特点比较分析时,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和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比较,选取2012-2020 年数据;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选取2013-2020 年数据。新时代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来源比较分析,选取2014-2020 年数据。数据限制无疑是本文一大缺憾,但从现有数据分析趋势上看,短期内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趋势不会发生大的变化,结论仍具有一定现实性和可靠性,本人在今后研究中继续关注这一问题。
国内学者关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研究文献比较多,经过梳理筛选,本文选取了2017-2021年学者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
甘尔丹等在《广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状况分析与对策研究》中,通过对2016 年广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之间差距比较分析,发现广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趋势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广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对策[2];马守春等在《西藏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学模型及主要影响因素的关联分析》中,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确定9 项主要因素与西藏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关联度,提出了发展农村运输业、工业、商业、建筑业等相关对策,促进西藏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陶书恒在《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因素研究》中通过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发现: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制造业和农林牧渔固定资产投资、教育经费提高、地区生产总值提高、地方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支出提高,对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均具有显著影响[4];汤少梁等在《药品费用、社会卫生支出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关系研究》中提出了科学制定社会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组合措施降低药品费用等建议,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5];刘晓红在《四省藏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生产函数模型》中,通过建立四省涉藏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生产函数模型,采用Excel和EViews求解,基于历史数据为有效增加四省涉藏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供借鉴和参考[6];赵庆华等在《喀什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因素分析》中提出了推进城镇化水平、提升区域开放水平、加大乡村投资力度、搞好旅游业增收等对策建议,提高喀什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7];杜姗姗等在《精准扶贫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基于贵州省时间序列数据的实证分析》中发现:在精准扶贫政策下,农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林牧渔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农村储蓄余额没有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8];柳宾在《提高青岛市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对策研究》中,指出了青岛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构成之一的工资性收入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农民就业和增收、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等建议,增加青岛市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进而提高青岛市人均可支配收入[9];石薛桥等在《华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异研究》中发现:华北地区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整体上稳态可控,但为了减少居民贫富差距,可鼓励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来提高可支配收入[10];钱陈等在《浙江省山区26 县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变化趋势简析》中重点对浙江省山区26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来源构成及变动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对收入增长进行了预测,最后提出缩小与全省差距对策建议[11];祁海佳等在《农业补贴政策对鸡西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中发现:农业补贴政策对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有显著作用[12];丁浩等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构成变化研究》研究中发现: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在促进农民增收中作用出现增长乏力、后劲不足等现象,经过分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构成变化,找出农村居民增收的新渠道[13]。
上述学者主要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对策及影响因素;社会公共卫生支出及药品费用、人均消费支出及消费结构、精准扶贫和农业补贴政策等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关系;人均可支配收入地区性差异、增收途径和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本文在借鉴上述学者研究成果基础上,主要聚焦于新时代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研究。首先,通过2012-2020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以及2013-2020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对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特点进行了分析总结;其次,通过2014-2020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比较,对西藏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与全国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差距进行了数据分析,找到了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路径,并提出了具体对策建议,以最终消除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水平差距,进一步提高西藏居民的生活水平,使西藏居民切实享受新时代经济发展成果,激发西藏居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热情和斗志。
根据表1 可以看出:2012-2020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从2012 年51.89%增加到2020 年67.55%,增加了15.36%,年均增加1.74%,占全国人均比例呈上升趋势,差距在不断缩小。
根据表2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比较可以看出:2012-2020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始终保持在两位数以上,除2014年比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略高0.02%外,其余年份均比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高,增长势头比较强劲,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强劲增长趋势从图1可以更加清楚看出。
图1: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比较(单位:%)
表2: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比较(单位:%)
根据表3 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可以看出:2013-2014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尚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之下;2015-2020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超过了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等偏下水平,但仍低于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等收入水平。因此从总体上看,2013-2020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尚处于中等收入水平之下。
表3: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单位:元)
根据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年增长速度和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分析,可知新时代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特点如下:
第一,从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看,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呈上升趋势,差距在不断缩小。
第二,从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比较,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均比全国人均年增长速度快,并且始终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增长势头比较强劲。
第三,从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来看,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尚处于中等收入水平之下。
根据表4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和表5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比较可以看出:
表4: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单位:元)
表5: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单位:元)
从绝对量上看,2014-2020 年,西藏人均工资性收入与全国人均工资性收入差距值依次为6207.8 元、6231.9 元、6344.2 元、6781.2 元、6925.5元、6852.1 元、6160 元,差距值始终保持在6000 元以上,其中2017-2019 年差距值甚至达到了6700元以上;2014-2020 年,西藏人均经营净收入在2015年、2020年超过全国人均水平,2015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2 元,2020 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69.4 元,但其余年份均低于全国人均水平,2014 年比全国人均水平低228.2 元,差距最大,2017 年比全国人均水平低19.5 元,差距最小;2014-2020 年,西藏人均财产净收入与全国人均财产净收入差距值依次为1134.2 元、1240.8 元、1362 元、1354 元、1282.3 元、1367.8 元、1497.7 元,差 距不 断扩大;2014-2020 年,西藏人均转移净收入与全国人均转移净收入差距值依次为1866.8 元、2240.3 元、2399元、2362.4 元、2470.8 元、2717.7 元、2904.5 元,差距不断扩大。综合上述分析可知,从绝对量上看,2014-2020 年,除西藏人均经营净收入在2015 年、2020 年超过了全国人均经营净收入外,西藏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财产净收入、人均转移净收入与全国人均水平差距均在不断扩大。
根据表6 可以看出:从相对量上看,2014-2020年,西藏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全国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例从2014年45.64%上升到2020年65.62%,平均每年大约上升2.85%,但截至2020 年底仍有34.38%差距;2014-2020 年,西藏人均经营净收入占全国人均经营净收入比例从2014 年93.89%上升到2020 年101.3%,已经超过了全国人均经营净收入1.3 个百分点;2014-2020 年,西藏人均财产净收入占全国人均财产净收入比例从2014 年28.57%上升到2020 年48.07%,平均每年大约上升2.786%,但截至2020 年底仍有51.93%差距;2014-2020 年,西藏人均转移净收入占全国人均转移净收入比例从2014年45.52%上升到2020年52.95%,平均每年大约上升1.06%,但截至2020 年底仍有47.05%差距。综合上述分析可知,从相对量上看,除西藏人均经营净收入2015年、2020年实现了反超外,西藏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财产净收入、人均转移净收入与全国人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表6: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各项来源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应来源比例(单位:%)
根据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来源比较分析可以看出:除人均经营净收入外,西藏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财产净收入、人均转移净收入,无论从绝对量上看,还是从相对量上看,均比全国人均水平低,并且存在较大差距(西藏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财产净收入、人均转移净收入与全国人均水平差距,从百分比看依次为34.38%、51.93%、47.05%)。
根据2012-2020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特点比较分析可知:进入新时代,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呈上升趋势,差距在不断缩小,并且年增速均比全国年增速快,增长势头始终保持在两位数以上,但从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来看,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尚未达到全国按收入五等分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等收入水平。这是西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和走向共同富裕道路上必须要解决一个现实问题。
根据2014-2020 年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来源比较分析,西藏人均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无论从绝对量上看,还是从相对量上看,都比全国人均水平低,并存在较大差距(西藏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财产净收入、人均转移净收入与全国人均水平差距,从百分比看依次为34.38%、51.93%、47.05%)。因此,新时代要实现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进一步缩小或消除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水平差距,单靠西藏财政收入水平短期内无法解决这一现实问题。因此中央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必须共同采取措施确保西藏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持续快速增加,最终消除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水平差距。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一)中央重点在财税专项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大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对口省市支援、特色产业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防止脱贫返贫等政策方面加大向西藏倾斜力度,夯实西藏经济发展根基,促进西藏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进一步缩小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条件。
(二)西藏自治区政府通过加大高原特色产业培育、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扩大就业、减税降费、多渠道增加财产收入、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措施,保障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进一步缩小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具体如下:
继续加大高原特色产业培育,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西藏自治区政府通过设立高原特色产业专项培育基金,采取优惠财税政策倾斜支持,加大开放力度,吸引外资合作开发等措施,继续加大高原生态旅游业、藏医药业、高原特色生物产业、高原绿色食品加工业、高原绿色饮品业、高原农牧产品加工业、藏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培育,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夯实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经济基础。
多措并举,稳步推进乡村振兴。西藏自治区政府加大乡村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发展西藏特色民俗旅游,增强特色民俗旅游收入辐射带动作用,增加西藏农牧民收入;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如网络直播销货、线上销售等,扩大西藏特色农牧产品销售范围,最大限度提高农牧民收入;提高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8 年1 月1 日起每人每年3840 元[14]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增加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收入。
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避免新贫困群体出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取设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帮扶政策措施不“退场”、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农牧区扶持机制等,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保障脱贫人口收入稳增不减,避免新贫困群体出现。
扩大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西藏自治区政府应在充分保障各类就业群体现有工资收入基础上,扩大就业,规范和提高各类就业群体劳动报酬标准和水平,重点是提高非财政供给单位和个人雇佣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兼职和零星劳动者劳动报酬,确保非财政供给单位和个人雇佣劳动者福利待遇落实,如“四险一金”,积极为自由职业者、零星劳动者增收提供政策便利,稳步提高各类就业群体工资性收入,进一步缩小西藏工资性收入与全国工资性收入的差距。
减税降费,提高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西藏自治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减税力度,降低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标准,首先,有助于降低生产经营活动者经营费用,减少其税收负担,调动其从事生产活动积极性,增加经营收入,提高经营净收入,其次,有助于降低居民税收负担,减少转移性支出,提高转移净收入,逐步缩小与全国转移净收入差距。最后,还有助于增加居民利息、红利、股息、出租财产收益等财产收入,提高财产净收入,缩小与全国财产净收入的差距。总之,西藏地方政府继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可以进一步缩小西藏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与全国水平的差距,收到“一举三得”政策效果。
多渠道提高居民财产收入。如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有偿流转具体措施,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流转收益,提供税收优惠条件等,鼓励普通居民出租房屋和其他资产,增加出租财产收益;鼓励有条件居民以参股入股方式,获得分红收益;鼓励自由职业者、零星劳动者积极参加储蓄性保险,获得储蓄保险收益,鼓励家庭理财,盘活闲置资金,增加家庭理财收益等,多渠道提高居民财产收入,增加财产净收入,缩小西藏人均财产净收入与全国人均财产净收入水平的差距。
全面提高西藏各阶层社会保障水平。西藏自治区政府应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高各阶层社会保障水平,如提高西藏企事业单位养老金或退休金支付标准、为自由职业者、零星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提供优惠条件、增加对西藏农牧民群众生产性补贴、增加对西藏家庭困难学生及其他生活困难群体生活性补贴、提高西藏低收入群体医疗报销标准、降低西藏药品价格以及削减西藏就医费用、鼓励向西藏农牧区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捐赠等,多渠道增加西藏居民转移性收入,提高转移净收入,缩小西藏转移净收入与全国转移净收入的差距。
总之,中央政府政策支持是外部环境保障,西藏自治区政府采取具体措施是内部发展基础,二者必须协调配合,内外综合发力,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才能保持持续快速增长,达到最终消除西藏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水平差距目标。